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03-16   来源:南方日报

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暨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召开

黄坤明王伟中黄楚平林克庆孟凡利出席会议


  3月15日,全省干部大会在广州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对我省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省委书记黄坤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林克庆,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各项报告和议案,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反映了全体全国人大代表的共同意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极大鼓舞和激励亿万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共同奋斗。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国内国际形势,就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等作出重要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奋力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党中央带领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坚定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决心,坚定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党中央对国内国际形势的重大判断,进一步增强战略定力、把握历史主动,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持团结奋斗,广泛凝聚各方力量,有力推动广东各项事业行稳致远。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党中央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大政方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党中央关于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效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努力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政协工作。全省各级人大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扎实做好宪法实施和立法工作,全面贯彻新修订的立法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聚焦省重点工作和群众切身利益开展监督工作,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全省各级政协要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紧扣高质量发展重要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协商议政,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汇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不断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一中和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传达学习,广泛宣传宣讲,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推动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广东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扎实成效。要聚精会神抓好中央及省工作部署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当好“施工队长”,以上率下、一抓到底,带领干部群众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要聚焦发展目标抓落实,对照全年目标及时盘点各项工作进展,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积小胜为大胜,全力以赴把目标完成好。要围绕重点工作抓落实,对省里作出的重大部署、明确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推进实施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要深谋实干、边谋边干,争取早出成果、早见成效。要攻坚克难抓落实,敢于迎难而上,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推进工作。要凝聚各方面力量抓落实,进一步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万众一心加油干。要以良好作风抓落实,深入开展“竞标争先”行动,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谋发展、抓落实上,以真功夫、实功夫推动各方面工作走在前列。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地级以上市。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有关省级领导同志;在穗正省级以上老同志;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省各民主党派和高等院校、省属企业、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委横琴工委、省政府横琴办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