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日期:2022-12-09   来源:廉洁深圳

  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毛旭京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全篇,党章修正案调整充实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充实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关内容,充实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部分内容,赋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管党治党中更大的责任。站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的新起点上,案件监督管理室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始终聚焦中心大局,让监督管理更加高效。全面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实质,严格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健全线索督办机制,加大对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案件分析,挖掘数据背后的规律,发挥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

  始终坚持守正创新,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坚持把法治意识、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制定更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工作指引,规范工作流程。

  始终坚持统筹协调,让工作合力更加凝聚。在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找准位置,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完善问题线索移送、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贯通协同、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积极承担协作配合事项,为全国反腐败工作大局做出深圳贡献。

  始终坚持锤炼铁军,让干部作风更加严实。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在提升案管队伍能力素质和锻造过硬作风上下功夫。加强思想淬炼,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历练,做到绝对忠诚、严守保密纪律;加强实战训练,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提升斗争本领,努力打造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监督、善协调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战华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代纵深推进国资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纪委监委派驻七组将以体制改革为抓手,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有力监督保障国资国企打造高质量发展“深圳样板”和廉洁治理高地。

  在推动市属国企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上下更大功夫。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契机,优化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合规、审计、内控、风控等协同联动的“大监督”体系。运用“全周期管理”思维,构建“纪巡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闭环。健全市属国企廉洁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两个责任”同频共振、一体发力。

  在深化市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下更大功夫。加强调查研究,深化市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市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职责边界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市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制订完善《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处理处分工作规程》等工作指引,建设一支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国资国企纪检监察队伍。

  在完善市属国资国企执纪审查体制上下更大功夫。深入实施执纪审查分片指导、协审机制,强化对市属国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统筹指导力度,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强化“组地企”联动,理顺驻深企业“双管人员”管辖权限范围。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围绕重点领域,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有力遏制增量,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打赢国资国企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