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需要,为确保来访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自1月10日起实施新的疫情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的来访群众,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检查行程码(显示绿色)、粤康码(显示绿色)、“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显示安全)、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以上检测显示异常的,不得进入来访接待场所。
二、来访群众应自觉遵守、维护来访秩序,不得在来访接待场所周围聚集。集体来访的,可选派一名代表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反映问题。
三、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群众尽量选择以下方式检举控告、反映诉求。
1、电话举报:请拨打0755-12388举报电话。
2、网络举报:请登录深圳市纪检监察举报网址(https://guangdong.12388.gov.cn/shenzhenshi/),选择相应属地。
3、来信举报:请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
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市纪委监委将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发布工作通告。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中共深圳市纪委办公厅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