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曈 福纪宣 绘
最近,某单位正在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一把手”老李的办公室面积超标,是个能连通的里外套间,一间用来办公,一间用来休息。下属说,请他放心,办公室已经多摆放了一套办公桌椅,休息室门外挂的是会议室的牌子,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保证万无一失。这样整改能行吗?
办公用房,顾名思义是用来办公的,是为工作服务的。但是,个别领导干部淡忘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私欲膨胀,开始追求奢侈豪华的生活方式,把办公用房当成了脸面和身份的象征。他们有的装修改造办公用房,在办公室内设置卫生间、休息室;有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通过假隔断、增加桌椅、虚增人头等方式掩人耳目;有的违规用公款包租、占用宾馆、酒店客房供个人使用等。这些行为既浪费财政资金,又败坏风气,侵蚀干部队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肃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和使用,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织密制度笼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分别对办公用房使用、楼堂馆所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近期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设专章全面规范办公用房,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三)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四)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五)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老李下属企图以会议室的名义和多摆放办公桌椅的方式规避整改,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把戏。此类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应优先采取调换或合用的方式整改,要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应付整改和形式主义整改,避免造成浪费和不良影响。
案例警鉴
某县农业农村局兽医站站长刘某搬入该单位悬挂“档案室”标牌的房间办公。该房间为里外套间,总面积33.64平方米,其中外间17.52平方米,用于日常办公;里间16.12平方米,作为刘某的休息室。次年,刘某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整改。之后,刘某将里间封堵,在外间多摆放一套办公桌椅,以虚构多人办公的方式掩盖办公用房仍然超标的事实,应付整改。最终,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办公用房已责令整改到位。
清风纪语
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之一,也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主要表现,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觉规范使用办公用房上升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作为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来落实。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享乐奢靡歪风邪气,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通讯员 粤纪宣 深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