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纪宣 郜曈 绘
小李开了家初创公司,听说县里对小微企业有优惠政策,于是到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A单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相关政策,让他去问B单位。B单位工作人员表示,这项工作不归他们办,是C单位牵头的。随后,C单位多次以“资料不齐”为由搪塞应付,不予办理。小李不禁叹气:政策明明规定得很清楚,怎么办起来就这么难呢!
个别党员干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实在躲不过了就“打太极”“踢皮球”,导致小事积大,大事激化。这种做法不仅贻误工作、影响发展,更从根子上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必然损害群众利益、疏远干群关系,最终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社会公开发布4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数据,其中第三类就是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对、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五)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一)违反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摊派财物的;(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三)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四)不按照规定公开工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五)其他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项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
群众的事只要是符合政策或者规定的,就应当及时解决,不得敷衍推诿。小李的遭遇让人愤慨,应当及时行使公民权利,依法反映相关人员的不作为问题,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案例警鉴
某市一化工企业在应急管理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被告知审批权已移交工业园管委会,不予办理。工业园管委会又以人手不够、不懂业务为由将办证工作推回市应急管理局。此后,该企业再次前往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办证,两单位仍以同样理由相互推诿、不予办理。事后不久,经市委主要领导过问后,次日即将许可证办好,应急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被通报批评,两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责令检查处理。
清风纪语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如何联系服务群众问题,是一个关系人心向背的政治命题。现实中,一些地方和部门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存在无动于衷、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的现象,表面上看是态度或能力问题,实质上是宗旨意识不强,对群众缺少责任心,政绩观错位,是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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