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不是法外 龙岗把监督挺在前面严防基层“微腐败”

发布日期:2021-01-06   来源:廉洁深圳

  “咦,文件袋里怎么有两张消费卡?”前不久,龙岗区南岭村社区调解办公室工作人员小罗和小李在整理辖区某企业报送的材料时,意外发现两张面值4000元的消费卡。经了解,该卡是企业负责人为答谢他们此前帮助调解纠纷而特意送的。两人当即把情况报告社区纪委,并及时将消费卡退回企业。这样的例子在龙岗并不鲜见。

  作为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的一线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在很多领域广泛存在,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人员基数大、流动性强等原因,对他们的监督管理一直是个难点。如何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针对这一情况,龙岗区纪委监委狠抓聘用人员教育监督,从摸清人员底数、开展廉政教育、推动以案促改等方面着力,不断延伸监督触角,严防基层聘用人员“微腐败”。

  近年来,龙岗区纪委监委联合区人力资源局制定调研方案,按照员额聘员、购买服务人员等6种类型,以及街道、卫生、公安等5个系统,精准掌握全区聘用人员的类别和数量。根据调研结果,开展廉政知识测试,督促聘用人员认真学习《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筑牢思想防线。

  为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区纪委监委认真梳理近年来本区发生的聘用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廉洁从业学习手册》,推动全区各单位开展聘用人员廉政教育培训活动43场次。同时,紧盯“长”“常”二字,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建立覆盖聘用人员入职、在岗、转岗等不同阶段的廉政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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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工信局组织开展聘用人员专题廉政培训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督促发案单位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根源和薄弱环节,加强以案促改,推动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分别针对公办中小学教辅工勤人员、安全巡查员等专业队伍出台了管理办法,形成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用工单位管理的“同向、同步、同进”。同时,推动各单位常态化开展聘用人员交流轮岗,督促区人力资源局加大对用人单位重点岗位聘用人员交流轮岗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治“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