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扎实开展回访监督工作让“有错干部” 变“有为干部”

发布日期:2019-10-17   来源:南方日报

“我曾一度紧张自责,情绪低落,感觉有了污点干得再好也没用了,是组织对我不抛弃、不放弃,让我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在南山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回访时,某办副主任李某说了一番心里话:“区纪委的教育回访,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让我对做好今后工作有了更强的信心和决心。”

2018年8月,李某因违反廉洁纪律,情节较轻,南山区纪委给予其诫勉处理。被立案和处理后,李某心理负担很重,整日忧心忡忡,工作畏首畏尾。为了给受处分(处理)人员纠偏差、祛心病、筑信心,按照深圳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至9月,南山区纪委监委对2013年以来的受处分(处理)人员开展了集中回访工作。

有了组织的教育、关怀,李某逐步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积极投身到某专项工作中,攻坚克难,取得较大成绩,得到组织肯定,被调整到重要岗位任职。

“党员干部被处分后,有的觉得因为一点小事受到处分,很委屈,不能正确认识错误;有的觉得有了污点晋升无望,消极怠工甚至辞去公职;有的觉得压力很大,怕被指指点点。”南山区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对党员干部既要严管,也要厚爱,因人施策开展回访工作,实事求是给予客观评价、思想教育与关爱帮扶并举,才能实实在在把“跌倒”的干部引向正途。

为规范回访工作,今年南山区纪委监委制定了《南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回访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把回访教育工作和监督工作相结合。

通过与回访对象面对面,重点了解受处分(处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情况,是否受到不公正对待,让犯错者真诚悔错纠错,引导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

通过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面对面,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处理)人员的评价和反映,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既严格落实处分决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又能对积极改正错误、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实事求是给予客观评价、公平对待,为被处分人员减压卸负。

目前,南山区纪委监委已对9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回访,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燃干事创业激情,努力实现由“有错干部”到“有为干部”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