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发布日期:2019-03-15   来源:廉洁深圳

  “近段时间,你认真履职,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比如抓不到工作重点,花了很多精力做了些无谓的事务,对此你怎么看待?”

  “我在日常工作中,确实常常让科室同志们事事留痕,事事写美篇,上次区里开大会,我意识到这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之一,以后应该要多注意此方面问题。”

  2018年,龙华区这样小到“咬耳扯袖”,大到“红脸出汗”的谈话提醒共开展了28057人次,同比增长114.9%,其中针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8421人次,同比增长72.5%。面对问题,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把问题消除在违纪之前、破纪之初,已成为区内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区纪委监委将继续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继续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成为常态。

  一针见血谈问题  谈话提醒拒走过场

  早在2017年初,《龙华区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方案》便已印发执行。

  方案要求,面对上级移交、群众反映、工作发现的问题,作为谈话提醒的主体,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要与被谈话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

  据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谈话提醒是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其目的就是将严明的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为突出问题。

  因此,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式提醒,让被谈话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未达到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的问题则要进行“红脸出汗”式的告诫,责令整改。

  严管就是厚爱,谈话提醒就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因此最忌“走过场”式泛泛而谈。记者注意到,为了帮助各单位、部门做好谈话提醒工作,区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的温馨提示》,要求谈话提醒必须讲原因、作表态、提要求、谈整改,四个环节缺一不可。谈话人在谈话过程中,要对照党规党纪要求,查摆问题,分析成因,引导谈话对象说明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整改意见。

  以党章党纪为准绳  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谈话提醒工作,定期对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工作记录本》进行抽查。“还是会存在一些问题,比较有共性的如谈话没有点出问题、提出要求,谈话内容指向不明,没有针对性。还有一些,则会用说困难代替谈问题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我们还发现,有些单位存在用工作谈话代替谈话提醒、用日常谈心代替谈话提醒、用谈怎样加强党风建设代替谈话提醒等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谈话提醒工作的指向非常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提供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要进行谈话提醒的自不必说,更需要各级党组织根据党纪法规,重点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对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仔细甄别,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党章党纪为准绳,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帮助党员干部认识问题、改正错误,同时对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今年,龙华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强化“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更是成绩”的工作意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龙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