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互联网+监察”的方式将31个社区及股份合作公司纳入统一监管

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廉洁深圳
  去年以来,光明新区纪工委持续构建该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将辖区内31个社区及股份合作公司纳入统一监管,以“互联网+监察”的方式管理社区及集体经济的人、财、物,在基层实现监察全覆盖。
  据了解,该新区通过建立集体资产交易、集体资产监管和集体经济财务监控三个系统,在社区及股份合作公司资产交易、资产存放等关键环节设置监察节点和预警处理机制,实时在线监察。2017年通过平台成交项目153宗,租赁面积66.39万平方米,增值额5.98亿元,溢价率高达76.25%,实现社区及股份公司保值增收,保障了资产及资金交易“零违规”。
  同时,光明新区用制度构建行为的“笼子”,由该新区纪工委牵头各职能单位,相继出台《光明新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督管理系统工作规则(试行)》、《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光明新区社区及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员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制度,严格做好社区及股份公司“三资”管理和人员出入境管理,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并对社区及股份合作公司存在填报信息内容不真实或故意隐瞒捏造的,谎报、瞒报、漏报的,违反监管运行规则和违规操作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股份公司追究相关责任。
  此外,严格把好人员出国(境)“关口”,光明新区纪工委利用监管平台充分做好出国(境)证照管理,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人员纳入监管范围,实施实时联网监控。管理内容包括持证(照)人基本情况,出国(境)时间、地点、随行人员、事由、审批(备案)情况等信息。截至2017年底,备案人数404人,备案证件数727本,审批出国(境)申请394人次。
  “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上线一年多来,有效促进社区廉洁稳定,降低廉政风险。据统计,自平台上线一年多来,新区涉及社区集体物业、土地等信访量大幅下降,由之前的每年230人次,下降到88人次。”光明新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光明新区纪工委丨丨责任编辑 王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