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全面覆盖 全员上阵学习贯彻监察法

发布日期:2018-05-28   来源:深圳明镜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是否为监察对象,现给您解答如下,根据监察法,执法辅助人员是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监察对象。请您多关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法规知识推送,祝您工作愉快”。

  这是福田区纪委监委工作热线答复来自干部群众关于学习适用监察法方面的咨询。

  自监察法颁布以来,福田区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点面结合、上下贯通、左右联动,推动辖区学习贯彻监察法活动深入开展。例如,通过举办培训班、集中研讨、专家宣讲等方式及时学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网站微信法规知识推送、福田清风学堂常设讲座、边干边学边悟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增强遵法用法落实好法的本领。

  同时,区纪委监委领导分别包片挂点,明确责任区域,主动送法上门,与新监察对象“面对面”。各个派驻组分赴派驻单位,从基层一线的站所院队开始,热情耐心讲析监察法。

  此外,结合近年来查办案件,该区纪委监委定制课程推进案发单位的学习贯彻。针对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面向部分以前不在党纪监督、不受行政监察法管辖的新监察对象,既以法明责,又以案示警,全区200多名采购辅助人员、100多名执法辅助人员以新监察对象的身份实现了与监察法的“亲密接触”。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知识性与亲历感结合的方式,让新监察对象深切明白监督已在身边,约束比以往更严,教育引导前移“面对面”,时时警示,有助于减少在四种形态里“面对面”。(福田区纪委监委丨丨丨责任编辑 王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