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4-11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简称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6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把准方向,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更加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更好助推“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的具体体现。必须以对党忠诚、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讨价还价,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用动真碰硬、真改实改的扎实成效,展现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切实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找准定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委党组切实发挥“领头雁”的带动作用,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委党组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成立委党组常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2022年8月16日,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三)奋勇当先,全力推进巡察整改的各项措施

  坚持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16字方针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以巡察整改的高成效,促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新提升、建章立制取得新进展、重点工作打开新局面、干部队伍管理取得新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展现新气象。巡察整改以来,针对党费收缴、党员管理、出国(境)证照管理等方面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多项涉及专项资金监管、能源安全保障及委内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四)强化督导,持续提升巡察整改的工作质效

  坚持把巡察指出的每个问题全部作为必答题,以知错就改的决心、知耻后勇的担当,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下真功夫、啃硬骨头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巡察整改以来,委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做到重大事项亲自推动、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组建督查工作小组,采取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实地督查,全面、准确掌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推动各责任处室抓好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牵头推进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强化统筹,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一是开展分析研判。组织31家单位召开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研究分析深圳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查找办理国评排名靠后指标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提升建议。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进度通报制度和全过程督查考核制度,对首批200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的跟踪督办和协调推进,对进度滞后单位加强跟踪督促。三是强化绩效考核。优化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指标评分规则,将整改完成情况和首批改革事项清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提升考核质效。

  (二)针对“行政处罚力度弱、法治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持续提升执法强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汇总编制委《2022年度行政检查及处罚事项清单、要点和计划》,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积极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职责,对多家企业进行检查,组织全市各级管道保护部门,巡查油气长输管道周边第三方工地。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规定推动委内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换证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统筹全委执法力量,推动具有执法职责处室工作人员申领执法证;组织全委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整理汇编电力、油气长输管道、粮食储备等领域行政检查、处罚工作手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电力、油气长输管道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标准和粮食领域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夯实执法制度基础。

  (三)针对“依法行政不规范,权力边界不清晰”问题

  一是规范厘清权责边界。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行政许可工作安排部署,承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深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涉及我委的行政许可事项。将“电力行业管理相关工作事项”纳入我委权责清单,做好后续执行和公开工作。二是提升投资审批人员业务能力。结合“发改讲堂”专题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全委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审批效率;组织开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等领域专题学习会议,推动提升相关业务领域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制定印发委《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前期沟通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前期沟通工作程序,提高沟通质效。

  (四)针对“核心职能履行不到位,行政管治能力不强”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考核不合理”问题表现。一是优化完善现有考核指标。优化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指标评分规则,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得分。二是探索新的考核方式。将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入库项目和系统项目信息有效维护情况等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指标考核,更加准确全面体现各区投资工作开展情况和投资运行结果。

  2.关于“重点区域开放建设绩效考核没有发挥作用”问题表现。一是强化绩效考核刚性约束。严格按“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指标评分规则开展2021年考核评分,较好实现了差异化考核要求。二是提升指标设置的合理性。优化2022年度“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指标评分规则,新增固投计划申报、补助资金使用、亮点工作表扬加分等指标项,提高了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引导性。三是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以市重点区域建设指挥部名义制定印发《关于推动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年度投资任务,压实各区各部门重点区域开发建设责任。

  3.关于“预算执行逐年下降”问题表现。一是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对个别绩效考核不理想的预算项目,压缩2022年预算申报额度。二是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开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项目清理,要求项目单位按时申报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对各处室管理的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行考核和排名,倒逼提升预算执行效率。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委内平时考核、五星评选,每季度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公示,2022年各季度预算执行均达到时序进度。

  (五)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耐心细致做好新能源小汽车第四批暂停发放补贴申请人申领服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优化补贴审核流程,提升补贴发放效率。对于第四批暂停发放补贴的车辆,在充分保障车辆所有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全部处置完毕。二是强化政策风险预判能力。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对于项目落地、轨道规划、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规划,广泛征集社会建议,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风险;在制定出台价格政策前,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等程序,保证政策公平合理、贴合实际、统一延续,提升政策群众满意度。三是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意识。联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督导小组,赴多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帮企业解决资金难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助企行”“一对一”挂点联系等组织各党支部定期走访企业,倾听企业诉求,建立为民办实事清单,全面推进落实。

  (六)针对“投资监管不力,政府投资超概算”问题

  一是紧盯政府投资超概算项目整改。将我委履行概算调整审批程序的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重点跟踪监督项目清单,报送审计部门就以上调概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监督,项目建成后将其纳入市政府投资后评价项目名单,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二是推动立法强化投资控制。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对概算调整进行严格规定,巩固和提升深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效率和质量,从严从紧开展概算调整审核。三是严格执行行业标准避免投资变更。严格执行《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文件编制指南(试行)》,对房建、市政、信息化、设备购置、公铁港航等五大类政府投资项目各阶段技术文件编制提出不同深度要求。四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投资控制精准性。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BIM/CIM和大数据分析等基础上,推动“前期+审批+调度”三平台的智慧投资系统开发前期工作。

  (七)针对“外包课题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优化管理机制。制定印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课题管理的通知》《重大项目预研管理办法》,对课题管理、档案信息、成果转化和重大项目预研工作进行规范,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开展对照自查,明确立项、实施、验收、经费支出等环节指定专人跟踪负责。二是压实管理责任。集体决策审议预研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重大项目预研管理办法》,加快开展预研工作,防止出现逾期的情况;按期组织开展课题结题评审工作。对课题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研究进度分期支付课题经费,杜绝不严格执行合同、先开题后签合同、不如期完成课题等现象。三是强化闭环管理。严格执行《课题系统操作手册》《录入操作指引》,在课题管理系统完善立项、实施、验收、成果应用等信息。加强对预研项目的统筹督办力度,印发委《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预研工作的督查通知》,提出时限要求、强化过程管理、促进质量提升。四是促进成果转化。梳理编印《2020-2021年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组织各处、中心对2020年度已结题课题应用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成果应用台账;对2021年度已结题课题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成果应用评估,课题成果均转化为相应领域重要规划、行动计划等工作建议,为我市相关重要领域工作科学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八)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持续强化党组决策落实的督办力度。系统梳理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通过OA系统督查模块建立台账。将委党组会议决策事项纳入委内平时考核指标体系,对落实不到位、报送不及时、内容不过关的事项,在考核中对责任处室及责任人予以扣分。二是推动委党组议定事项落地见效。制定出台《平时考核方案及指标体系》《五星党支部、五星党员评选规则及积分评星评分标准》,实施“一重点两融合三评价四挂钩”评选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助推发展改革工作更上新台阶。三是坚决落实委党组会议决策部署。定期组织梳理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和政治要件贯彻落实情况台账,对照完成时限紧抓快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健全完善委党组工作制度。制定出台《委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党组工作职责,系统规范科学民主决策要求,规范议事决策执行,确保党组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五是严格执行委内会议制度。建立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上会议题台账》《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对会前、会中、会后议题审核把关、跟踪督办,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委党组会议审议,并严格执行到位。六是规范预算编制。按照预决算审批相关要求,我委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均经集体决策审议通过后报送市财政部门,同时,强化预算支出进度统筹,做好履职类项目采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项目管理,主动跟进项目进展、动态调度支出进度、即时拨付项目资金。七是加强下属单位党组织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强下属单位党组织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

  (九)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推动党建闭环管理。制定印发委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制;用好“三级五岗”党建督导机制,首创“一重点两融合三评价四挂钩”激励机制,构建“1+1+督导+激励”机关党建全新格局。二是党建统领发展改革事业更上新台阶。制定印发委《模范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五星评选规则》,推动“三争”评选与平时考核同考同则,一评多用;制定印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发布“三会一课”规范模板和工作指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各党支部“标准+质量+示范”建设取得新突破。三是多措并举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全委新提拔晋升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结合纪律教育月开展廉政讲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上紧思想发条,绷紧纪律之弦。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涉及责任人员及党支部依规依纪进行处理,汲取经验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组织直属中心开展党费和党组织关系专项检查,摸清在册党员情况,并结合“三级五岗”党建督导进行复核。高质量开展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多个党支部采用PPT展示形式,亮点纷呈、特色突出、效果显著。结合党支部换届选举,对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培训,筑牢思想根基,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五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党费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推动全委党员党组织关系和党费缴交系统线上操作,全程可跟踪、可监控、留痕留迹。六是强化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制定印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委授课,切实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水平。

  (十)针对“干部人事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出台委《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2-2024年)》,全面系统规划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培养使用更加规范有序。围绕服务中心工作、防范廉政风险和干部成长需要,稳步开展干部交流、培养工作。二是多渠道引才拓宽干部来源。通过公开招考、选调、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方式持续推动引进干部。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储备,切实加强干部基层历练。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百名干部破百题”、下沉基层攻坚克难、参加社区治理等方式加强干部基层历练。三是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制定印发委《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及全程纪实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提前研判、精准动议以及选人用人各环节程序,切实提升了选人用人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干部选配分析研判的精准性。督促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不断提升做好“参谋助手”的能力。五是按照“建章立制、规范程序、避免重犯”的思路开展整改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政策和程序,妥善留存保管党组会议议题材料、考察材料原件的同时,扫描电子版本备份归档,确保无材料缺失。六是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等各项工作,完整准确地记录选拔任用和晋升工作的全过程,直观反映工作中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和运行情况,使每个环节可追溯、可倒查。

  (十一)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对涉及同志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并在全委开展通报警示教育。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委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同时采用多种方式推动实现报告对象培训全覆盖,指定专人为报告对象特别是首次报告人员提供填报指引服务。二是健全完善出国(境)管理相关制度。修订出台委内《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干部出国(境)证照保管借用等程序。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定期开展因私出国(境)证照检查工作,对未按要求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干部,在平时考核中予以扣分,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优化OA系统证件管理登记模块,完善证件借出审批流程,做到证件登记、用证审批、领取证照、台账记录环环相扣。增加系统提醒功能,根据证件借出申请时间,系统及时通知归还证件。三是增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力量,压实日常管理责任,集中开展处科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项审核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在专项审核的基础上对缺失材料的人事档案进行补充完善,严格执行任前审核制度,做到“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从严加强档案日常管理。聚焦档案管理薄弱环节,完善档案收集、审核、利用、转递、保管等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备、内容真实、信息准确。

  (十二)针对“对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关于“仍然存在党组履行讨论和决定‘三重一大’问题职责不够到位”问题表现。一是严格执行委内会议制度。制定印发《委党组工作规则》,优化《委党组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将决策事项扩展细化至8个方面30项。精细化高质量做好委内会务统筹,严格对上会议题把关。二是强化会议程序监管。指定专人负责对会前、会中、会后议题审核跟进,会前实行项目报审台账化,建立《上会议题台账》,确保项目主办处室专人全程跟进议题会签进展。三是严格资金支出管理。指导督促业务处室在申请拨付专项资金时附会议纪要。对大额资金支付和预算安排提前做好与财政部门的充分沟通和衔接。

  2.关于“仍然存在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情形”问题表现。对涉及责任人员及党支部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对全委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了清查核对,及时查漏补缺。对涉及党支部党员重新启动政审工作。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党员管理工作的水平。

  (十三)针对“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快修订《深圳市食用植物油政府储备费用包干操作规程》。制定印发委《食用植物油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食用植物油储备费用管理。二是加强对粮食储备企业的考核。推动出台《深圳市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管理考核制度》。2022年,对我市全部承储企业2021年度的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打分,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强化我市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管理。三是强化储备资金管理。制定印发委内《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和《食用植物油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进一步强化粮食储备专项资金全流程管理,规范食用植物油储备费用管理,完成对承储企业2021年度及以前的储备费用结算审计,与市财政部门对接完成资金拨付。四是堵塞资金扶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漏洞。会同深圳银保监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粮油肉储备企业信用监管机制的通知》,建立粮油肉储备企业信用监管机制,要求各银行机构定期报送承储企业的贷款情况,并及时反馈企业经营风险情况,强化对储备企业经营风险的监督管理。五是优化我市粮食储备品种结构。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12家优质企业作为39万吨大米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并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储备粮收储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39万吨储备粮已全部收储到位,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三、长期整改事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下一步措施

  (一)针对“履职尽责不够,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现象”问题

  1.关于“市政府党组会议要求修订制度久拖不决”问题表现。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牵头修订《深圳市市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市司法部门,加快推动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二是完善粮食储备费用全流程管理。制定出台委内《粮食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食用植物油储备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三是强化对企业的监督考核。牵头起草并推动印发《深圳市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管理考核制度》,切实做好对承储企业的管理考核。

  2.关于“对接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职责划分工作不力”问题表现。一是落实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管道保护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并公示,定期对管道企业开展检查。二是建立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评估体系。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评价体系及对策研究工作,对深圳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管理水平进行系统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组织整改。三是完善油气长输管道应急管理体系。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深圳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深圳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桌面演练。四是持续推进辖区落实属地管道保护责任。组织各区与企业完成全市76处高风险区联防联控协议签署,33个涉管道街道与企业完成联防联控协议签署。排查发现35处管道五米范围内占压隐患,全部完成整改。五是政企联动落实管道巡查检查要求。2022年,全市各级管道保护部门、街道、社区共出动检查人员8275人次,巡查油气长输管道周边第三方工地累计319个,未发现违规情况,全市各管道企业出动管道巡查人员累计87298人次,发放安全警示宣传册8615份,巡查油气长输管道224303公里,发现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针对“专项资金监管”问题

  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问题表现。一是健全完善战新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机制。运用广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涵盖发改、科创、工信等部门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项目的数据库,实现项目申报、受理、审批及日常全流程管理服务,加强与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数据信息互通,在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杜绝重复申报情况。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项目信息共享。配合完成审批过程信息展示、企业违规失信管理、IP地址警示非法申报主体等功能上线和迭代,实现发改、科创、工信项目基本信息及财政部门对应项目拨付信息的数据沉淀,形成项目全流程监管的统一数据库,提高了各部门间的项目查重效率,精简了文件交换的繁复流程。

  2.关于“对违规问题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表现。对项目情况开展核查,对涉及同志依规依纪进行处理,责令责任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修订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审批、验收和绩效评价,切实构建起有效的专项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3.关于“项目验收不规范”问题表现。一是进一步健全验收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委《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服务工作指引》,对验收专家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规范,并强化对项目验收服务机构和专家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修订完善《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专家的道德和廉洁要求。制定印发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领域扶持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项目验收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切实履行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严格验收程序标准,督促指导第三方机构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项目验收服务工作指引》《项目验收专项审计通用规范和标准(试行)》要求开展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核查,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和专家的监督。有序推进专家库扩容,建立项目验收工作周报月报机制,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反馈项目验收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通过采取随机抽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加强对验收服务机构和专家的监督管理。及时开展约谈提醒,要求第三方机构守好纪律底线,加强对专家的现场监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4.关于“资金收回不及时”问题表现。穷尽一切手段加大资金追缴力度,总共需退回资金的项目56个。截至2023年1月31日,已完成资金收回项目43个(占全部需退回资金68.4%)。剩余未收回资金项目13个,因项目单位不配合退回资金,均已进入司法程序。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委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常规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各项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持续夯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责任,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全力以赴抓好后续整改。对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以“等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松不得”的责任感紧抓快办、坚决整改、对账销号、清仓见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深化工作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目标,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挥党组统筹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民主。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严从实管队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持之以恒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和日常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放大巡察整改的引导激励效应,充分用好用足整改成果,把巡察组对我委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把抓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在“双区”建设、“双改”示范中闯在先、创在首、干在前,推动发展改革工作更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88128096;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77室;电子邮箱:fgwjgdw@fgw.sz.gov.cn。

  中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