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4-11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月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6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司法局党委完全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全盘认领、照单全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工作基础上,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有力有序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摆在巡察整改最重要位置。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学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传达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通过一系列学习,深刻认识政治巡察是对局党委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的全面政治体检,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切实发挥政治整改作用,体现政治整改效果。部署各基层党委、机关各党支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全面彻底整改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坚持局党委带头抓整改,以上率下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主动谋划、靠前指挥,带头抓整改。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负首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对整改负总责,每位党委成员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巡察整改具体工作。二是局党委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从严从实要求,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以上率下为巡察整改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局党委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报告,按照每十天报告一次工作进展要求,对各项整改措施及时跟进。累计会议研究相关工作10次。四是直属各单位党委分别落实责任,制定对应的整改方案,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深入抓,为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系统全面推进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台账。局党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梳理,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提出36项整改措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提出18项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各单位对照台账和清单,主动认领、细化分解任务,做到任务项项明确到具体部门、责任一一落实到具体人,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局整改办坚持周报告制度,加强工作协调和督办检查,汇总上报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着力推动重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四)坚持双融双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全市爆发几轮疫情。局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的同时,毫不放松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扎实的整改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优质法律服务。坚持以疫情防控的积极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先后选派211名干部支援抗疫,通过视频调度、专项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指导全局上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了监所的绝对安全,切实做到了“两结合、两促进”。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司法局党委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制定规范化文件、新建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7项。通过整改,市司法局党委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思想得到进一步淬炼,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为全面依法治市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目前,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3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需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或协调其他部门长期推进6项。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1.切实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一是党委书记带头督学。由党委书记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紧跟市委学习内容进行安排。集中整改期间,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7次。二是领导干部带头领学促学。“第一议题”学习严格落实领学、谈体会、作点评等规定动作。组织“第一议题”集中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及时跟进学。研究制定《中共深圳市司法局委员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指引》,组建全局“第一议题”资料共享群,建立上下联动学习机制。

  2.持续加大对基层各党组织的监督指导力度。一是党委书记亲自抓。局党委书记与中层正职干部谈话,强调“第一议题”学习要求。二是强化督办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市局党委汇报“第一议题”学习情况、政治要件落实情况。三是完善基层落实制度。建立党委和支部的两级联动、“三学”“三抓”“一促”等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局政治部、直属机关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四个基层党委“第一议题”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个基层党委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共45次。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机制,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集中整改期间,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召开局意识形态工作小组会议2次,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不足”的问题

  1.全力推进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筹建办与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职能整合,配齐配强公共法律服务专职人员力量共16名。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积极与市建筑工务署进行沟通,协调重新启动招标流程和开展后续工程建设等事宜。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体已经完成建设。

  2.大力推动完善“小快灵”相关领域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审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已提请市政府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已上报市政府;《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二类项目中。

  3.倾力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力度。组织完成两批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职业考试,截止到2022年底,在我市执业港澳律师达112人。与相关单位联合举办“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政策推介会”,印发《港澳律师深圳执业指导手册》。累计举办6期深圳涉外律师论坛。联合相关单位审定第二批涉外法治服务团推荐名单,扩充涉外法治服务团成员至106人,搭建常态化政策法律宣讲平台,定期开展线上或线下宣讲活动。

  (三)关于“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力度不够”的问题

  1.稳步加强立法调研,扎实推进科学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印发《深圳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新增33家立法联系点,名单已经公布,协助开展政府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2022年,针对各类立法项目,组织召开各类调研会80次以上。

  2.着力加强对现有法规清理修订。将《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列入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和《2022年深圳市司法局法治深调研工作方案》,成立调研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关于修订《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调研报告,结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进展,统筹推进修订工作。

  3.全力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印发《深圳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引》,规范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立专人对接沟通机制,与相关单位加强联系,及时提醒督促,保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按期报备。

  4.积极推动城市合规体系建设。建立统筹推进合规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出台全国首个全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的地方指导性文件。研究起草企业合规建设指导意见,经深入论证、多轮广泛征求意见和完善修改,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企业合规示范区”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已提交市委审议。

  (四)关于“推进改革创新力度不足”的问题

  1.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套措施。配齐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复议应诉部门重新划定职责分工,实现实体化运作。出台全国首个行政复议领域地方标准《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规范》。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文书公开工作机制,按季度在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开复议文书。

  2.加快推进司法部部署的项目建设。调整充实市局“区块链+法治”示范应用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加大“区块链+法治”和法治深圳信息化项目调研力度。目前,“区块链+法治”示范应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市发改委专家评审;法治深圳信息化项目结合《深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统筹整合,分批次报送市政数局进行立项。

  (五)关于“司法行政便利管理服务对象还有不足”的问题

  1.推出更多便民服务措施。一是逐步完善网上便民服务,报请省司法厅研究通过9项“秒批”业务。二是在天平大厦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增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咨询、申请专窗”指示牌,对粤港澳大湾区咨询执业问题开设专门邮箱,设置退役军人优先窗口指示牌。三是在全市启用6个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中心。四是实现“i深圳”公共法律服务专区“行政复议”模块申请人网上查询功能。五是选取部分路段划定专用停车位,解决深圳监狱探访群众临时停车。

  2.坚持立法为民、服务民生。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促进条例》列入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调研项目,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主动配合市民政局开展了相关工作。

  3.严格办理司法鉴定投诉案件。落实好对被投诉人的调查询问,对重大疑难案件,通过听取专家、有关部门意见等形式,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大力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在全市各区推广社区矫正专员。印发《深圳市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率先在全省建立专门执法检查工作队伍。印发《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规定》,打破平台之间的信息壁垒,简化工作流程。

  第二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监督管理下属单位存在短板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欠账”的问题

  一是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局党委和各直属单位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不断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5次,各直属单位党委累计专题学习20次。三是局党委书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讲授“带头学党章守党纪,在千锤百炼中磨砺党性修养”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逐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突出表率作用。四是严格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试行)》,及时完善《深圳市司法局直属机关纪委办案流程》《深圳市司法局直属机关纪委办案文书模板》,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

  (二)关于“监督管理下属单位偏宽偏软”的问题

  1.强化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要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委的指导监督。建立直属单位党委定期向局党委专题报告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点指标”专项调研,研究制定《直属单位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印发《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细化述责述廉工作,强化压力传导。

  2.加强直属机关纪委建设。按照市纪委的指导意见,经局党委研究通过,印发《中共深圳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加强直属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从组织领导、制度机制、队伍建设、考核保障等各方面加强直属机关纪委建设,推动我局机关纪检工作长远发展。

  3.加强“一监两所”干警监督管理。一是修订完善直属单位派驻纪委书记制度,延伸监督触角。二是开展“三项公示”,定期公示全局公务车辆及公车油卡管理运行、公务接待和亲清政商关系等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印制《典型违纪违法行为警示录》,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四是组织全局公职人员重新签订《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若干措施》和全市纪律教育展播微电影视频等,强化纪律意识。

  (三)关于“财务后勤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立即启动对公证协会脱钩后资金回收程序,将存放于深圳公证协会全部款项及孳息转入代管经费账户,并由财务部门直接监管。

  第方面问题,党的建设不够规范、组织力不强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狠抓执行,不折不扣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是局党委和各直属单位党委迅速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深圳市司法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逐级规范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2.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检查指导。一是彻查直属单位“三重一大”项目,对所发现问题逐一分析具体原因。二是建立定期检查指导机制,由政工、纪检部门联合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直属单位党委会议研究议题内容进行检查监督,进一步压实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指出了具体问题,指导改进,进一步压实了基层党委责任。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1.突出基本建设夯实基层根基。一是成立集中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直属单位“两委”和各党总支、党支部的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新成立1个党总支,成立4个党支部,四个基层党委领导班子空缺全部补齐。二是开展“三争”活动,组织新发展党员参加“淬炼行动”,定期跟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

  2.有序推动三大非公行业党的建设。成立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党支部,申请设立深圳市公证协会秘书处党支部。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加强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采用“1+1+1+N”工作模式,为每个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安排1个党建工作基础扎实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进行指导,完成对接142家。

  3.完善律师行业制度规范。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深圳市律师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律师的管理。

  4.大力整治律师行业乱象。制作深圳市律师行业违法违纪行为警示片,开展全市律师执业纪律执业道德警示教育与心理辅导专项活动。制定《深圳市律师工作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律师工作规范管理专项行动。2022年共作出32宗行政处罚。  

  (三)关于“干部管理存在短板,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

  1.切实加强干部出国(境)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规范工作方法,堵塞工作漏洞。强化工作人员对出国(境)相关规定的学习。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相关问题、问责相关干部。

  2.完善关爱基层队伍举措。与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立合作,搭建心理辅导平台,强化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将存在身体、心理问题及家庭困难的监所单位干警调离一线执勤岗位,做好评优表彰工作,并坚持常态化开展“七一”困难党员慰问、生日慰问、节日慰问等关怀活动。推动《深圳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贯彻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落地。

  3.统筹提升队伍建设管理水平。一是规范局机关借调干部行为。制定抽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促进工作原则,对抽调行为进行规范。二是面向监所单位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办法,畅通了监所单位干警进入局机关通道,建立健全了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三是完善监所之间干部跟岗培训制度。制定跟岗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计划,统筹监所警力,提升监管安全。

  (四)关于“对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加强普法经费使用的把关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制度要求,建立普法经费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普法经费按照年度财务预算和使用计划执行。二是组织业务部门相关报账员进行财务培训,积极宣传财经纪律要求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项目经费开支管理。三是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印发普法宣传经费报销操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普法经费的报销程序。

  2.加强对闲置物业的利用。积极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租空置办公用房。同时,加强统筹,将待租空置办公用房临时调整作为业务资料仓库使用,最大化提升闲置物业使用率。

  3.严格落实招标采购程序。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警服采购管理,印发《深圳市司法局人民警察被装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强化合同签订事先审批制度落实,从严约束各单位规范执行招标程序。

  三、以更强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经过集中攻坚,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只是初步的,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接下来,市司法局党委将继续对标最高最好最优,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提高巡察整改政治认识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极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坚决高质量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做到不漏一项、不漏一事。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委工作,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尤其持续加强非公单位党组织建设,加快完善并扎实推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新增的各项制度机制落实落地,用好用活典型案例,创新手段开展警示教育,抓实以案促改,不断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扎实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以“巡察整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督查”为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科学统筹,精准施策,蹄疾步稳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加大马力推动落实,确保尽快完成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动建章立制,强弱项、补短板,推动长治长效。做到把巡察整改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法治深圳。尤其要做实做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急难愁盼事项,把司法便民利民惠民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决打造“五个过硬”政法队伍

  持续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加强直属单位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物。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基层队伍关心关爱工作,凝心聚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模范机关建设,坚持开展好“三争”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党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坚决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为推动深圳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2019777、82019977;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1913室;电子邮箱:zzb@sf.sz.gov.cn。

  中共深圳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