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口岸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4-11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口岸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口岸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市口岸办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明确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分管督促工作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的整改工作格局,形成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整体合力,确保整改任务“全覆盖”“不悬空”“抓到底”。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整改。办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巡察整改工作。办党组书记任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重要整改任务,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办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对照整改任务分工,强化整改举措,靠前把关、督促抓好分管处室整改工作。各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分工协调,配合联动,共同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提质增效。聚焦巡察整改反馈问题,针对各类短板弱项再梳理、再排查、再纠治,健全完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对账销号,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聚焦主要问题、重点问题、关键问题,逐条逐项分析研判,细化问题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整改到位、根本上消除隐患,实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盯住进度往前推,抓住关键找切口,提质增效再深化。

  (四)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到在即知即改上下功夫、在落实落细上见行动、在标本兼治上见成效、在长效巩固上出实招,确保整改落实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紧盯不放、驰而不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口岸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不断前进,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仍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及时、不系统方面

  一是制定出台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2年,办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9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系统深入学习,督促各级党组织参照上级规范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自主学习、系统学习、跟进学习,扎实开展重温学习、组织重点“补学”,积极参与“考学”,持续加强“督学”,提升传达的时效性、落实的紧迫感。

  二是制定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支部“三会一课”内容指引等,实现各级党组织年度理论学习系统性安排,切实提高了学习的计划性、规范性、时效性,按计划开展办党组成员年度课题调研,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功夫,把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强化政治能力。

  2.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方面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集中培训与在线学习相结合,坚持讲专题党课与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使主题教育氛围浓厚、升温迅速、覆盖全面、实效突出。结合“争创模范机关、争建五星支部、争做五星党员”行动,制定《深圳市口岸办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行动的实施方案》,打造以深圳湾口岸党建阵地为主的口岸现场“1+N”党建阵地,制定《深圳口岸“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密切与口岸查验单位党建工作联系,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是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目标总要求,研究制定市口岸办深化“堡垒·先锋”行动有关工作方案,部署推进“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行动,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分享,组织党史专题宣讲,持续释放主题教育学习的持久效能,优化口岸党建阵地的教育成效,以全面准确深刻的学习教育凝心聚力、凝神聚魂。

  (二)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一是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对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定期研判工作机制,集中学习、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调研。

  二是提升宣传效能,打通公众进一步认识口岸、了解口岸、认可口岸的窗口和渠道,加强“一官两微”等平台建设,把深圳口岸发布微信公众号逐渐打造成为面向公众提供实用服务、做好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阵地。

  2.关于“智慧口岸”建设基础薄弱方面

  一是牵头开展智慧口岸建设。完成智慧口岸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审,协调市政数局,在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十四五”规划中,将智慧口岸工程列入全市重点信息化项目。完成皇岗口岸联检楼、综合楼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编制。

  二是完成深圳口岸人员健康管理平台和防疫设施建设。建立了口岸人员健康数据库,实现了口岸人员防疫数据的全局可视、异常预警、统计与分析。完成深圳湾、皇岗、文锦渡和莲塘口岸的视频补盲,实现视频全覆盖。

  三是依托口岸办官网、小程序等新媒体渠道,开发相应信息系统模块,为通关旅客、跨境货车司机提供跨境司机豁免移除情况查询服务和口岸通关现状查询服务。开展口岸数据规划和治理,并形成通关统计、口岸管理、人员管理、口岸生态、通关效率等主要目标数据。

  3.关于口岸设施养护效率低下方面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已完成深圳湾口岸16号楼相关加固修缮工作。修订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口岸区域维护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规范维护项目从计划编制和批复、预算审核和招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到结算审核、经费拨付、绩效考核和档案管理的全流程环节,切实提高口岸区域设备设施维护质量和时效,持续提升口岸现场设施维护水平。

  (三)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

  1.修订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取消现金结算方式,不再以现金形式对个人转账,有效堵塞现金对个人付款的支出制度漏洞。

  2.修订印发《深圳市口岸办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进一步规范党费经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3.完成本办周转房合规性检查工作,建立《市口岸办自有住房登记清单》,形成周转房使用台账。制定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策性出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堵塞管理制度漏洞。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解决历史遗留的周转房违规占用问题。

  4.将陆路口岸现场办公用房整改列入管养单位项目维修计划,在确保口岸现场业务正常开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完成整改。

  (四)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结合口岸实际,在深圳湾口岸试点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口岸联席会议,构建口岸共驻单位要事联商,共谋发展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口岸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协调职能,健全完善机制,推广至各口岸落地落实。

  2.坚决按要求立行立改,口岸“爱心驿站”均已投入使用,每天按规定时间开放。邀请口岸一线工作者使用“爱心驿站”服务。紧贴口岸户外劳动者需求,重新设置“爱心驿站”设施设备。

  3.及时恢复便民公厕,更新公厕标识标牌、更换照明设备、提升绿化环境。

  (五)针对物业资产管理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市口岸办陆路口岸区域物业借用指引》,发布借用物业合同模板,规范短期借用口岸区域部分建筑、场地程序,明确本办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任务要求。

  二是摸清口岸区域内查验单位物业情况,规范物业借用程序。开展口岸区域自建房专项整治,制定印发《口岸区域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相关问题房屋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已拆除和收回了部分违建、违规占用物业,工作审批机制和流程进一步理清,相关场地及物业使用手续更加规范。

  三是健全规范相关制度,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坚决堵塞管理漏洞。根据口岸管养体制改革方案,已签订有关运营协议,对陆路口岸和原特区管理线检查站区域商业运营实施规范化管理和运作,彻底杜绝违法长租、低价出租情况。

  四是已完成2020年前非税收入上缴。

  (六)针对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问题

  1.持续规范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各项流程,提升内控水平。修订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采购管理办法》,形成采购管理规范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决堵塞采购管理制度漏洞。

  2.已建立合同信息管理平台,覆盖合同签订、履行、归档及风险管控,采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严控资金风险。实施法律顾问审核机制,在合同签订之前严格把关合同条款,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程序,避免财政资金使用风险。

  (七)针对巡察、审计等反馈意见整改的问题

  1.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四个老口岸物业收入上缴财政”问题的方面

  200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口岸区域非税收入已于2021年底全额上缴市财政。

  2.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免吊装费服务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问题的方面

  免吊装费服务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成陆路口岸吊装费服务和海港口岸查验配套服务的公开招投标。出台多项管理制度,配备现场督导员监督检查,完成陆路口岸、海港口岸2021、2022年度绩效考核。上线陆路口岸免除吊装费服务电子化收费系统并推广至海港口岸。

  3.关于2018年审计提出“未建立资产台账”问题的方面

  一是建立口岸资产台账。经过近三年时间的实地测绘和细致梳理,已彻底摸清口岸资产底数,形成了全面完善的口岸资产台账,实现了口岸资产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和口岸资产的动态监管,为口岸资产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工作基础和数据支撑。

  二是摸清资产争议底数。结合口岸现场最新情况,梳理更新争议资产清单,向市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情况,跟踪争议资产解决方案。

  4.关于2021年初财政监督检查发现有11项问题未见实质性整改措施方面

  一是在理清口岸资产台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实现口岸资产及时更新,为资产评估、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在固定资产管理环节上造成遗漏和隐患。

  二是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需确权物业的明细资料,并配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口岸区域物业确权工作。

  三是对口岸区域物业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签订有关运营协议,对口岸商业运营的委托期限、范围、方式,非税收入上缴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八)针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短板的问题

  1.关于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规定方面

  一是着力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提升管党治党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化水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定期组织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印发《关于调整市口岸办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成立市口岸办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发挥党建引领“杠杆效应”,把模范机关创建行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促进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坚定各级党组织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和首要职责,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不力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市口岸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按时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牵头梳理党风廉政风险清单,进一步规范述责述廉工作,党组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营造口岸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廉政工作会议、巡视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学习、研究、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研究部署口岸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纪律教育专题学习培训,举办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在本职岗位上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

  3.关于谈心谈话方面

  一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之间,党组成员之间均开展了谈心谈话。充分运用定期谈、重点谈、专题谈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谈心谈话“预警器”“减压阀”作用。对未规范开展谈心谈话的党支部进行提醒谈话,及时开展批评教育,提出改进要求和希望。

  二是加强谈心谈话工作督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党支部谈心谈话活动不走过场。机关党委加强督促指导,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要求各党支部按期填报工作开展情况并上交有关记录。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敷衍塞责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机关党委适时开展督查工作,掌握基层党支部工作台账、谈话记录情况,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意见,让各类问题见于未萌、止于未发。

  (九)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1.关于换届选举方面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明确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和组织纪律。认真组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专题学习教育,机关党委派熟悉业务的专职人员经常性、常态化到各党支部指导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尤其是换届选举工作,切实确保各项选举程序规范有序、合法合规。

  二是严格换届程序,规范选举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党支部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党支部集中换届工作指引》,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换届工作始终,规范换届选举程序,细化梳理流程指引,认真遵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文件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漏、一个程序不减。

  三是紧密结合办内设机构调整进度,按时完成相应支部的成立、撤销、换届。严格人选标准,突出政治要求,着眼口岸事业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牢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强支部班子,严把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着力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确保换届程序严谨规范。

  2.关于“三会一课”方面

  一是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增强规范性和实效性。机关党委牵头各支部对照规范要求定期组织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交叉互查,强化支部书记履职考核、述职评议工作,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二是履职考核促提升,述职评议亮实绩,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质量+示范”建设。有序开展支部书记履职考核、述职评议工作,根据述职报告撰写、现场民主评议、日常走访调研等工作实况,重点抓好问题整改、考核结果运用等环节,通过抓严抓实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所在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开展“争创模范机关、争建五星支部、争做五星党员”行动,深入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3.关于党务公开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科学把握党务公开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探索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党内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畅通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工作渠道。

  二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按要求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及时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坚持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公开重点,积极回应本单位本领域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

  4.关于发展党员方面

  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抓紧抓实专题教育培训。配备半专职党务干部力量,协助开展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积极推广抓好“学习强国”“深圳智慧党建”等信息平台使用,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重加强对发展党员相关程序的业务指导,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组织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和各支部半专职党务干部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发展党员每个环节、每项步骤都合法规范。注重在日常工作中锻炼党务干部,综合运用研讨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参与完成上级党组织专题培训考学,持续提升党务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本领。

  5.关于党费收支方面

  严格执行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程序,保障党支部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制定《深圳市口岸办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党费管理程序。组织开展党费管理自查工作,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及时更新收缴基数,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收缴党费,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加强党费公示工作,积极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费收支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机关党费收缴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十)针对选人用人欠科学规范的问题

  1.关于干部选配方面

  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干部机制。根据口岸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合理调配领导干部,实现各处室老中青、处级科级合理搭配。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奋斗担当,选调一批优秀专业化干部,合理调配处室工作人员。

  2.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

  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细化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将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纳入重点工作,指定专人对现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同步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织人事干部积极参加全市人事档案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及时整理归档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已采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推动数字化管理。

  (十一)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问题

  根据最新制度规定,结合巡察及专项检查意见,修订完善并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请销假管理制度》。开发上线出国(境)及请休假信息化系统,并设置出入境证照提醒归还模块,利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促进审批流程规范高效,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口岸办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总结经验,促进巡察成果转化,以务实有效的问题整改推动口岸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决当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排头兵”。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力促进口岸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在主动作为中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划清边界、明晰职责,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整改成果和业务工作同向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坚持把口岸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干事创业实践中担当使命、再立新功。

  (二)长效推进巡察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既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气力、有序推动,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好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统筹调度,长远谋划、压实责任,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新动力,坚决杜绝“交卷”倾向和“过关收场”行为,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规范,抓好管理,做好巡察“下半场”工作,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信念、开拓创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力促推口岸各项改革发展事业蹄疾步稳、勇毅笃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394375;电子邮箱:kabjgjw@sz.gov.cn;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10号口岸指挥中心大厦。

  中共深圳市口岸办党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