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4-11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建筑工务署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6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建筑工务署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担当。市建筑工务署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专题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政府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建筑工务署党组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三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署党组书记两次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为全署党员干部讲党课。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组织整改。市建筑工务署党组从“加强学习、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五个方面,系统研究巡察整改措施,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召开领导班子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整改实效。市建筑工务署党组坚决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须答好的“政治考题”,坚持巡察整改落实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调度、动态跟踪、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用数据说话、用进度说话、用结果说话,整改到位一个、检查验收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市建筑工务署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把“改”和“建”结合起来,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个制度,真正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巡察整改期内,共新建制度25项,修订完善制度10项,下发各类通知37项,制定工作方案4个,开发信息系统3个,形成调研报告5个。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党组领导作用发挥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不足

  (一)关于“选优评先标准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选优评先工作的通知》,对选优评先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选优评先三级审查机制,认真审核候选人员是否存在不宜进行选优评先的情形,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关于“民生项目推进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较多项目进度滞后”“个别项目建设久无进展”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在建项目投资进度情况进行排查,建立项目投资台账和滞后项目清单,分析滞后原因,分类提出解决方案,重点跟踪督办。二是加强计划编制分类管控进度。提前谋划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工程建设。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内控计划,通过明确进度管控思路,抓前期项目、抓新开工项目、抓在建项目、抓竣工项目、抓结算决算、抓重点工程等“六抓”强化进度管控。三是建立进度管理体系。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进度管理办法》,构建科学管理“三图两曲线”管控体系,充分利用甘特图、网络图科学编制计划,工作量矩阵图精细化核定工程量,形象进度对比曲线和资金支付曲线加强调度,提高项目管理效能。四是建立政府工程项目调度机制。成立了由署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工程项目调度领导小组,实施高频调度,建立“一周一报”和“一周一表”,每周监测项目进度。针对滞后问题,按照“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间”推进落实,投资进度实现“红黄蓝、盯关跟”控制管理。五是加强信息化管控手段。组织开发智能化调度系统,推动智能化管理和智慧化纠偏,推动“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在政府工程建设领域的落地。六是加强项目协调。建立与市各指挥部办公室、牵头部门的协调对接机制,充分利用政府工程建设协调推进联席会等机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政府工程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保证项目按进度推进。

  2.针对“质量管控问题不断”问题

  一是完善质量管控体系。创新构建了“建设方管控、监理咨询服务、承包方实施、第三方检查评价和专家抽查”的建设管控格局,持续完善制定标准、检查考核、落实奖惩相结合的管控体系,强化过程管控、突出评价考核、坚持奖优罚劣,以“过程精品”打造“结果精品”。在制定标准方面,修订完善质量管理办法、评价细则等制度性文件50余项,为政府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提供了统一标准;创新分类建立了建筑总承包、市政总承包、地基基础、装饰装修、幕墙、园林、防水等专业承包工程的质量评价体系,并根据每季度质量趋势不断优化调整,迭代更新。在检查考核方面,每月组织第三方对全署所有在建项目开展质量常态化检查,从实测实量、质量观感等多维度考评打分,完善了政府工程质量问题的“检查-发现-整改”闭环工作机制;所有项目在正式交付使用单位前均开展预验收评价,督促参建单位整改所有质量问题,确保交付品质。在落实奖惩方面,对采用优秀工艺工法、获得各类质量奖项、质量观感较好、实测实量成绩较高等符合鼓励情形的,第一时间落实奖励加分措施;严守“三条底线”,防范化解质量风险,特别加强了质量负面清单、关键指标项的扣分力度,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清单,通过质量督导通知书形式送达项目部,特别严重的以质量警示通报形式发送企业总部法人签收;每季度召开全署项目质量安全大会,通报质量管控表现落后项目及参建单位,约谈参建单位法人,敦促整改落实。二是加强服务引导。建立优秀工艺工法库,鼓励参建单位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建立施工、监理单位隐患排查整治“5个100%”机制,要求施工单位100%发现、100%上传、100%整改,要求监理单位100%记录在案、100%复查。坚持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开展防水、装修、机电、重大质量缺陷整治等四大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开展全署在建项目质量风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清除项目潜在质量风险。积极组织开展工人实训,提高工人工作技能。坚持示范引领,每年“质量月”举办“质量大讲堂”、优质样板工地观摩、质量大比武等主题活动,引导提升质量意识,对质量管理水平薄弱项目和企业,开展交流帮扶活动。严格落实竣工验收“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隐患、查未完工程,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负责处理单位和人员、定处理措施、定整改期限,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三)关于“招投标管理不够严密”的问题

  1.针对“对违法转包分包防范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分包备案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工程分包单位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分包管理办法》进行分包备案,将各项目合同关系族谱集中上报,强化日常监管;印发了《关于开展在建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在建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强化智慧监管。将所有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为分包管理提供有力管控手段。三是坚持严管重罚。对违法转包分包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2.针对“对违规投标行为防范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投标人业绩公示。对投标人业绩进行常态化公示,主动接受其他投标人监督,一旦发现投标弄虚作假,立即启动相关惩戒机制。二是严厉打击违规招投标行为。对查实属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企业,按《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规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三是创新企业资信管理。开发承包商资信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企业的资质、业绩、信用等信息库,以“不敢造假、不必造假”为目标,在企业投标业绩、人员投标业绩的真实性复核方面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四)关于“品牌库建设使用不够科学”的问题

  1.针对“更新不及时”问题

  一是加强参考品牌库动态管理。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供应商基本信息完善工作指南》,指导供应商完善信息。二是完善入库评价机制。明确企业基本情况、产品质量综合指标、研发能力与技术水平、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等多维度评价指标,并通过公示评审资料替代人为审批、视频考察替代现场考察、改变评审方式以客观指标评价为主等措施来完善入库评价机制,提高了参考品牌征集工作的客观性、公开性,缩短了入库周期,有效解决了参考品牌动态更新慢的问题。三是有序推进参考品牌征集工作。全面开展UPS电池(铅酸蓄电池)、视频会议系统、会议高清摄像机等7个品种入库方案的编制工作。四是探索材料设备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印发了《建筑材料设备分类分级管理规定》、7个实施细则和N个评价标准,将材料设备评价、择优和管控工作有机贯通,建立评价标准、明确选用原则、加强过程管控、坚持奖优罚劣,不断提升材料设备管控水平。

  2.针对“部分常用材料未入库管理”问题

  加快推进常用材料设备入库,对于市场上品牌众多、缺乏权威排行榜的部分材料设备,如加气块、结构用钢材、镀锌电线管等,通过设立参考品牌等方式进行动态管理。目前,加气块正在进行申报资料及分数公示,公示期满即完成入库工作;其余两种材料均已完成申报工作,正在按流程推动入库。

  3.针对“材料设备管理”问题

  一是加强材料设备的源头管控。构建工艺工法库并编制预防措施技术指引,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通病,从源头上对材料选型、构造设计、施工工艺、养护保养等多个环节进行全方面质量把控。二是加强材料设备线上管控。全面实现材料设备报审、工程材料清单申报、抽检结果及整改反馈线上整合,并与履约评价工作形成闭环。三是持续加强材料设备抽检力度。对标段数量多、施工专业多、涉及材料设备品类多的项目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四是对不合格产品坚持零容忍。根据抽检及检查结果,对不合格品牌予以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处罚、履约评价扣分等处理措施,建立有效的严管重罚、闭环管理机制。

  (五)关于“工程项目决算不够及时”的问题

  一是加强“双算”工作调度。对“双算”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将“双算”工作纳入全署项目进度汇报会,每月进行调度检查。二是开展“双算”工作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梳理全署“双算”滞后项目,形成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送审时间,持续跟踪督办。三是完善“双算”工作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双算”工作的制度约束。

  (六)关于“工程建设浪费控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印发了《关于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审计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自查自改的通知》,针对沟通不够问题,对在建项目开展了一轮全面自查。二是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项目投资管控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针对建设资金浪费情况及近年来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工程变更报批不及时、项目工期超合同工期等问题,明确管理要求,细化具体措施,强化制度约束,持续抓好落实。三是加强设计源头管控。建立了需求确认机制,分阶段编制了使用功能标准化清单,从设计源头减少因使用方需求变更造成的浪费现象,同时对因设计单位工作失误而产生的变更,明确责任追究及处罚机制,坚持从源头减少变更。

  第二方面问题,廉政建设和财政资金监管存在不足

  (七)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精简会议活动,倡导朴素办会,从严控制视频制作,切实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的论证管理,减少因政策等客观环境变化对系统开发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二是严格财务预算管理。召开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专题部署会,学习宣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财政经费支出管理,杜绝铺张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制定了具体举措。在编报预算阶段,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制定可比较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阶段,特别是对课题研究、信息系统开发等支出,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绩效目标不偏离、不落空;在绩效评价阶段,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申报相挂钩的工作要求。三是在预算管理中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压减低效无效资金,在编报部门预算时,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五挂钩”要求,对预算执行进度落后、绩效评价欠佳的履职项目经费进行压减。

  (八)关于财务管理的问题

  1.针对“财务支出方面”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召开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专题会,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支出管理方面,加强经费报销、财务审核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规范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对各类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以及审批程序不完善、单据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等事项,一律不予报销;在监督指导方面,加强对各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抽查检查和业务监督,及时纠正财务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2.针对“集中采购方面”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采购自查工作。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自查工作的通知》,对集中采购程序执行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指引》,明确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方式、范围及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保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工会会费收支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目前,所有工会均已实现收支分账核算工作。二是完善工会经费使用制度。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工会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要求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既充分保障工会会员权益和各项工会活动正常开支,又要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确保各项工会支出合法合规。

  4.针对“其他不规范行为不时发生”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各单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坚决整改。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对规范财务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在提高规范意识方面,加强培训教育,从严从细抓好各项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署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各项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要亲抓、勤管,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在健全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的体制机制,确保各项财经法规和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第三方面问题,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不足

  (九)关于“有党员未纳管”的问题

  一是立即组织个案整改。第一时间向各党(总)支部下发了《关于限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的通知》,要求未纳管党员限时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入。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印发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提供指引,确保及时有效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目前,在职党员均已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三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全部人员进行再排查摸底,并宣讲相关政策,及时做好组织关系的转入。

  (十)关于“选人用人部分事项办理不当”的问题

  1.针对“干部考察任用工作不细”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署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组会议记录的规范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制定考察工作程序清单和资料清单,建立双人复核工作机制,严格对照清单实施,逐项落实。三是提高业务能力。开展全署干部选拔任用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业务本领。

  2.针对“部门负责人调整过频”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选人用人标准,着眼干部队伍建设系统性、全局性,突出选优配强中层正职,坚持以事择人、人岗适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善于解决复杂问题、驾驭局面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中层正职岗位,目前署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正职已全部配齐。二是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储备计划,建立“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干部工作体系。巡察整改期间已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较好、业务能力较强、发展潜力大的干部,作为中层正职梯队人才重点关注培养,建立梯次科学、接续有序的干部梯队。三是加强政策学习。整理干部选拔任用任免管理、试用期管理等有关政策文件,形成制度汇编并印发给党组成员和组工干部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

  (十一)关于“机构编制约束不紧”的问题

  1.针对“人岗分离”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全面梳理人岗分离情况,根据岗位需求和干部能力特长,科学有序调整使用干部,目前已实现了人岗一致。二是加强干部使用综合分析研判。开展年轻干部“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干部调研,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掌握年轻干部的工作表现,建立处级干部和项目主任两个关键岗位的梯队干部名册,为党组选人用人提供充分的干部储备。三是加强政策学习。整理印发干部管理、编制管理有关学习资料,组织组工干部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2.针对“长期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组织署机关各处室全面梳理本处室借调人员情况,认真研判人员借调的必要性,并分批分类整改:对确有必要借调人员开展工作的,书面说明情况,完善借调手续;对非必要借调的人员,要求限期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完善借调人员制度。组织制定《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借调人员管理办法》,逐一明确借调的条件、程序、时限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工作。

  (十二)关于“编外人员借用不节”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编外人员情况。梳理统计全署劳务派遣和第三方人员情况,核准人员信息,核实人员经费渠道、派驻单位、驻场时间、工作内容等。二是逐步减少编外人员数量。组织署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本部门编外人员进行定岗定编,明确编外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办公权限等。根据定岗定编情况合理确定各处室、单位编外人员数量,逐步减少非必要的编外人员数量。三是完善编外人员制度。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厘清我署与编外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编外人员管理提供制度支持。四是加强编外人员信息化管理。开发了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将编外人员纳入系统管理,系统办理所有人事手续,实现人员数据信息实时更新、随时查阅,为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提供数据支持。五是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纪律教育。按要求签署《工作人员利益回避信息申报表》《工作保密承诺书》《廉政纪律责任书》等,署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保密和廉政教育。六是加强关键岗位在编人员配备。通过公开选调、校园招聘等方式,缓解目前关键岗位在编人员配备不足问题。

  (十三)关于“个人事项申报一致率偏低”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全署处级以上干部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的主体责任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填报辅导。对近几年领导干部填报不一致情况全面梳理,形成易错易漏清单,组织领导干部再次核对检查个人申报情况。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对存在瞒报、漏报的领导干部,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关于“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1.针对“对照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

  严格对照六届市委巡察发现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中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党组关于六届市委巡察发现突出问题对照整改工作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2.针对“报送的审计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

  一是完善有关制度。印发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指引》,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管理。二是严格约束自行采购事项。将三人采购小组记录表作为合同呈批流程的必备文件,完善自行采购监督机制。三是加强组织学习。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管理专题会议,深入学习《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推进。对已完成的巡察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完成的事项,加快推进,进一步完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人,定期跟踪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个、检查验收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将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对全署工作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真正达到问题改了、病因除了、风气变了,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整改后的新气象、新变化、新面貌。

  (三)建立巡察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持续跟进发力、久久为功,把巡视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锤炼党性修养、牢记初心使命的过程,作为考验政治忠诚度、党性纯洁度、履职可靠度的重要标尺,引导全署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提升能力本领、勇于担当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88124083;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铁置业大厦11楼1116室,邮政编码518042;电子邮箱:jjjcs@szwb.sz.gov.cn。

  中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党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