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赤石镇党委(以下简称镇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3月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站位抓整改。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收到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督促加大整改力度。镇党委书记主动带头认领所有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市委提级巡察反馈的意见主动开展自我批评,并代表镇党委在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反思检讨,对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严肃的批评。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抓整改。镇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4个专项整改小组,明确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带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牵头制订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领办督办重点问题,通过会议调度和现场督导等形式加快推动问题解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注重成果运用,标本兼治抓整改。镇党委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注重“当下改”也注重“长久立”,将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将巡察整改结果运用长效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毕,有效措施将长期坚持,做到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与推进全面落实“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土地整备、信访维稳、民生福祉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谱写赤石发展的崭新篇章。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体责任方面

  1.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一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再次学习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党委会上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多场次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的问题进行研讨学习。二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的学习;每半年召开一次“三农”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村党组织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汇报。三是每月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形成学习常态化。

  2.及时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一是在党委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二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工作,推动“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成立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对扶贫项目资产登记造册,并进行动态管理。相关项目产业扶贫资金收益已按程序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配。三是认真梳理统计2021年7月至今各村(社区)接受帮扶项目情况,掌握各村接受帮扶情况,同步建立各村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并按季度更新。

  4.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作用

  一是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召开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质”和“效”;召开“五光十色”都市乡村示范带建设专题会,对当前驻村工作及“五光十色”都市乡村示范带创建工作的进展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措施。二是制定议事规则。印发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促进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与各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乡村振兴“履职践诺”责任状,提高各村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强化目标管理。四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五是联合区、镇、村三级党员干部职工成立“普直联”驻村(社区)工作责任组,为土地整备、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提升。

  5.加强统筹谋划意识,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赤石镇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五大振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提升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效益。二是筹划将部分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入股企业,把每年分红资金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筹划运用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发展集体经济。三是大力推进土地流转,为实现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和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打好基础。四是专题研究“五光十色”都市乡村示范带部署方案的细化落实工作。研究部署镇乡村振兴文旅项目、“五光十色”都市乡村示范带大安村实用性村庄规划以及各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

  6.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规范预算执行。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台账,以季度为单位对台账进行更新,明确由会计室监督各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加强基本户资金使用管理,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明确基本户除代缴扣日常费用、专项资金及突发事件的事项,其余费用严格控制支出。

  7.加强涉农项目招标采购建设监管

  一是镇政府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开展核查,将相关违规公司拉入黑名单,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继续加强对采购招标、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涉农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制订采购内控制度、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所有工程及符合规定的服务类项目招投标前均报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审核。三是完善涉农项目招标采购建设的监管力度。根据镇“乡村微实事”项目专项经费使用制度,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对村级涉农项目立项、实施过程、竣工验收、支付以及工程资料归档等各环节的风险把控,形成事前介入、事中把关、事后评价的良性循环机制。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定期整理涉农项目更新信息表,坚持从涉农项目招标、施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严肃进行查处。五是严格执行采购法和细则,结合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活动,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建立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制度,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择优汰劣,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8.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一是印发了“乡村微实事”项目专项经费使用制度,促专项经费的使用规范、高效。二是组织召开涉农制度宣贯培训会,对各村业务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进一步解读相关制度文件,提高村干部规范化使用专项资金的意识。三是指导各村(社区)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村(社区)各项资金的使用;加强专项资金支出审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台账,方便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关于规范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9.提高对村(社区)“三资”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村级“三资”工作指导督促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镇、村“三资”管理队伍业务水平;制订“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工作人员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知识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二是印发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做好合同审查、完善合同台账、实行合同备案、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科学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行为。

  10.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推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工作,研究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确定拟实施的项目计划。二是及时通报各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压实责任,督促各村紧盯时间节点,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度。

  11.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指导督促,规范各村“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成立深化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将“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强化“四议两公开”在各村(社区)的执行落实。二是印发村(居)务公开工作指引,明确村(居)务公开工作任务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村(居)务的公开工作。三是多形式深入宣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和重要意义,让村干部从思想上重视公开制度,熟练掌握公开流程。

  12.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

  一是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村(居)民小组资金管理,组织开展清产核资数据复核工作,为组账的建立提供更为准确的村(居)民小组资产负债初始数据。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三是加强对村报账员的财务业务培训,提高村报账员财务业务水平;加强村账组账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收支;不定期下乡抽查村(社区)台账及备用金是否按财务规定存放。

  13.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督促各村(社区)严格履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一是指导各村(社区)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印发村(社区)及下辖村(居)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各村(社区)按程序建立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对村(社区)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备用金额度,减少非应急情况下的现金支出。

  14.加强下拨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一是按照“乡村微实事”项目专项经费使用制度,明确以村(社区)为主体实施的项目,按程序呈批报账,促专项经费规范、高效使用。二是督促相关村小组退回闲置资金。

  15.清查集体资产底数,建立集体资产台账

  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复核工作,全面摸清资产底数,重新规范建立各村(社区、小组)集体资产台账。

  16.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动态更新集体资产台账

  开展年度农村集体资产复核工作,在本次清产核资复核的基础上,继续指导各村持续做好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定期开展资产清查,保持动态更新。

  17.加强对帮扶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的管理

  一是建立各村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加强对帮扶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的管理。二是下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帮扶资金形成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督促各村(社区)梳理帮扶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完善相关手续分类归档。

  18.开展集体资源底数复核,摸清集体资源底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村(社区、小组)集体资源进行复核,全面摸清集体资源底数,重新规范建立集体资源台账,并保持动态更新。

  19.加大清产核资工作督查力度

  一是成立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复核清查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镇纪委同步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查。

  20.严格落实留存集体用地收益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规定

  一是召开征地补偿费管理工作指引宣贯培训会,解读区文件精神,让各村干部及广大群众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政策充分了解。二是向各村印发加强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贯彻落实合作区征地补偿费管理工作指引,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事前管理,落实留存集体用地收益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规定。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2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镇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学习,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不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分析和研究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2.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

  一是杜绝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出现违规给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发放补贴情况。二是镇纪委追回巡察发现的党组织违规发放的补贴;各村(社区)党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类似问题的村(社区)党组织按规定退回违规发放的补贴。三是镇纪委对13个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并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强化对党员的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开展活动的形式、内容,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23.镇纪委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

  一是镇纪委全体成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镇纪委多场次学习中央、省、市纪委领导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及纪检监察业务和法律法规等内容,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通过区纪工委下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贯通协同工作方案,区镇纪检监察干部联合开展工作,加强对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实现监察的全覆盖。

  24.规范干部廉政审查,严把选人用人关

  一是从严从实开展干部廉政审查工作,做到线索、信件如实计数,核实情况如实反映,对人对点出具廉政情况鉴定,做到廉政情况鉴定意见正确无偏差,以防“带病提拔”。二是围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反映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根据综合审查结果出具廉政复函,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25.规范重大会议制度执行

  对镇党委会议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党委会议议题范围和参会人员,建立党委会议议题审批机制,对拟上会议题事前进行审批,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列席人员。

  26.对上级交办事项即交即办,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一是提高执行力,对上级交办的事项落实专班及时推进,做到即交即办,执行不偏差。二是畅通群众诉求反馈及解决机制,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安排专人跟进,及时处理,让群众满意。

  27.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审核把关力度

  一是成立了镇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赤石镇纪委对负责13个村(社区)离任经济审计项目的具体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组织镇直各部门和村(社区)负责人加强对《审计法》和相关规定的宣传学习,提高审计意识。

  28.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

  严格按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公务用车,落实车辆管理人员,对公务用车使用进行登记,公务用车管理台账逐步规范。并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

  29.规范公务用车加油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一车一卡绑定加油卡加油制度,指定专人对公务用车日常加油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加强对每辆公务用车的加油量进行控制。

  30.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

  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并执行维修事前审批制度,对无事前审批及手续不完善的维修费用不予报销,不断规范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工作。

  31.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工作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工作,已将借用下属单位的车辆按规定归还原单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持续提升政治站位、提升工作标准、提升执行力度,把取得阶段性成效事项彻底整改到位,把还不够完善的制度完善好,确保整改工作的高质高效,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助推赤石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再聚焦、再查摆、再反思,深挖思想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思想,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干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坚定不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赤石落地落实,推动理论政策向工作实际转化,带领全镇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整改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结合巡察反馈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重要岗位,不断健全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营造人人尊重制度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真正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持续完善监督监管制度,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在经常、督在细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畅通群众诉求反馈及解决机制,强化领导班子的群众观念,积极回应群众所念所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探索创新激发想干、能干的激励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担当精神,有效提升全镇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巡察整改成果有效转化。

  (三)深化整改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展现新担当、体现新作为的强大动力。建立整改成果促进实际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当做工作的推进剂、发展的加力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百千万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办好民生实事等工作融合起来,统筹推进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土地整备、项目建设等工作,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成为深圳重大产业承载地、新引进重大项目目的地和区域高质量发展驱动器贡献赤石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14日。

  联系电话:0755-22102868;邮政信箱: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1号镇政府大院巡察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516475;电子邮箱:csz6716248@163.com。

  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