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委员会关于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深圳网 日期: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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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委员会开展了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2025年4月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分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以高度政治自觉落实整改。分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抓好巡察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分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调度,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分线督导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层层压实责任,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盯办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分局党委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定期研究巡察整改推进情况,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力推进。针对反馈问题,强化标本兼治,加强建章立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以往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扎实推进以往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梳理以往巡察、审计发现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跟踪督办,全力推动问题逐一销号。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常态化党建交叉检查机制,定期制定检查清单,每季度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不足并督促整改。抓好审计反馈事项整改,逐一梳理审计反馈事项整改工作进展,安排专人跟进,全力推动暂付款清理、工程项目转增固定资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等工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方面

  1.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一是持续保持黄赌严打态势。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黄赌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净化辖区治安环境。坚持打防并重,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压实行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综合治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与职能部门联动,巩固深化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成效。加强场所清查整治,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禁入规定。三是深入推动新时代公安派出所高质量发展。落实新时代公安派出所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着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安可控可防。

  2.持续加强执法工作。一是不断提升打击效能。立足“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分局侦查中心建设,打造研判打击一体化实战枢纽,持续完善“1+5+N”模式品牌。定期开展犯罪态势研判,针对性加强打防措施,全面提高打防能力水平。二是规范办理“两法衔接”案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明确案件工作要求、标准和职责,规范案件办理。加强办案单位监督指导,安排专人盯办,强化系统预警,实现线上全流程监管。三是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深化驻所法制员和执法管理室作用,构建“前端介入、中端支撑、后端考评”全链条监督机制,对案件办理全流程进行监督,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四是增强行政处罚执行实效。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异地警务协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执行工作效率。加强一线民警执法培训,聚焦常见问题,针对性开展培训,持续提高队伍执法能力。

  (三)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是扛牢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抓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持续健全监督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强化日常执纪监督,持续正风肃纪,保持反腐高压震慑态势。

  2.全面提升平安宝安建设水平。对接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梳理工作,组织查找存在的不足,完善有关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整改。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正确引导,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积极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加强正面宣传,调动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纵深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3.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效能。一是加强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细化有关工作指引,完善收取、保管、没收和退还等操作流程,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化部门协同,为办案单位开设专属银行账户,实现保证金缴纳、催收等环节电子化、集中办理。二是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完善涉案财物动态跟踪管理措施,建立提醒监督机制,强化规范管理。加强与区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常态化开展销毁工作,避免涉案财物长期积存。三是严格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完善分局司法救助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事前评估、事中审批、事后监督等各环节要求,严格司法救助实施对象及范围,切实规范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4.强化项目管理监督。一是完善社会化服务考核机制。修订社会化服务监管制度,完善合同履行考核内容,明确各监管单位职责,增加考核项目,细化考核指标,统一考核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二是优化屯警点使用。结合用地政策、勤务变化等新要求,优化屯警点建设规模,科学调整已建成屯警点用途,拓宽使用功能,充分提升资产管理效能,确保能用尽用。三是强化食堂项目监管。修订膳食和厨房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各环节监管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压实管理责任。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警犬项目管理。完善警犬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细化警犬调配、训练考核等要求,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警犬使用效能动态监测,建立评价体系,提升警犬资源使用效益。五是严抓自行采购项目。修订分局自行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细化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严格供应商准入审查,全面提升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六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协助开展清查盘点,全面摸清资产底数。修订分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设置物资调配中心,加强闲置资产内部交流使用。七是完善基层经费保障。修订分局经费保障制度,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做好基层经费保障工作。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工作,切实做好规范管理。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警务保障业务培训,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及结算业务工作。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公务用车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排查管理隐患,针对性细化管理措施,强化审核监督,不断提高公车使用管理水平。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队伍日常管理方面

  1.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对照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加强议题前置审核把关,确保议事决策程序规范、过程严谨、执行高效。组织各单位学习相关议事规则,切实提升各单位的规范性意识。

  2.严抓队伍日常管理。一是加强警用装备使用管理。落实动态审查评估制度,做好警用装备使用管理各项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年度训练任务。二是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完善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内控措施,加大日常管理监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强化问责结果应用。加强对立功受奖、职级晋升、提拔重用等过程廉政审查,把好廉政审查关,实现执纪问责流程闭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分局党委将坚持久久为功,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全力推动宝安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全警筑牢忠诚警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全警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转化,不断拓展巡察整改成效。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持续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标本兼治,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事项,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着力解决制约宝安公安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公安改革创新,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全面推动宝安公安工作提质增效。

  (四)坚持不懈抓好从严治警,着力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全力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积极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不断提升队伍精细化管理和监督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3月13日至4月2日

  联系电话:0755-27788197;邮政信箱:深圳市宝安区龙井二路66号,邮政编码:518101;电子邮箱:bafj@ga.sz.gov.cn。

  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