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委员会关于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深圳网 日期:2026-03-13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9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委员会开展了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2025年4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和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有关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认真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整改落实。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成立由分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分局党委会、专题研讨推进会,对照问题逐条逐项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认识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整改合力。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实地开展督导调研,切实做到点对点指导整改、实打实推进解决,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分管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整改措施严格审定、问题整改全程督导、整改成果跟踪问效,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取得成效。

  (三)强化督导督办,全力抓好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高标准跟踪督办,建立“每日跟进、每周通报、每月总结”的整改工作调度机制,对照清单问题,逐项排查整改,将整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整改方向更加明确、整改目标更加坚定、整改措施更加有力、整改成效更加凸显。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以往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梳理以往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纳入本轮巡察进行对照整改,并由党委书记全盘负责、统筹管理,牵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它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将领导班子成员确定为责任领导,一体推进上一轮未整改到位和本轮新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2.扎实推动遗留问题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交流工作机制。优化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交流、轮岗机制,定期开展满年限人员内部交流、轮岗,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工作内驱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平安促进会管理模式。积极适应组织管理的新形势新特点,配合修订平安促进会章程细则,优化申报对象、申报流程和监督检查等事项,严格落实平安促进会各项管理规定。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构建“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主要领导评学导读”学习机制,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2.全面严格履行职责使命。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敏感线索的搜集、核查力度,持续严打涉黑恶团伙,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2025年以来,通过组织开展多轮集中收网和专案攻坚行动,铲除“套路助贷”“套路运”“套路租车”等多个新型套路诈骗团伙,取得显著打击成效。二是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联合教育、民政、街道等单位常态开展隐患排查、打击治理和矫治教育。三是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动态监管,对问题场所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3.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整合信访、信箱、民意速办等渠道,通过分类处置、领导盯办、全程专人监督,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切实快速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建立健全警社联动机制,依托“便民微信”,矛盾纠纷自排率大幅提升,让矛盾纠纷处置在早、化解在小;常态开展现场处置培训,提升全警应急处突能力;持续完善各项应急处突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预警、现场处置能力。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公安业务与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健全覆盖全警、贯穿全程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三是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严的措施不放松、严的氛围不减弱,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同时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实现从“不敢”向“不想”的深层转变。

  2.持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突出精准施教、靶向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全警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主动监督效能。深化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和预警防控,及时发现和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的同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扎实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优化基层单位考评机制,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类案件审核把关,定期对已结案件进行抽查检测,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处罚得当。三是强化过程管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刑事案件阶段性会诊制度,对取保案件强化集体审议,侦办过程全链条指导,推动办案质效显著提升;进一步健全取保候审保证金监督管理机制,让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在内部系统搭建保证金管理模块,确保全流程可检视可回溯,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规范治安贡献激励管理。完善治安工作贡献激励申报管理制度,规范申报、审批程序及要求。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发挥激励措施效能,提升治安工作质效。

  4.强化招标采购管理。一是进一步强化采购询比价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各级采购相关的规章制度,按照采购管理规定统筹、指导采购管理工作,市场调研与采购审查同步开展,充分发挥集约采购优势。二是进一步加强涉密采购流程管控。优化涉密采购项目定密程序,从严审核采购方式,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委会和局办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明确各类会议议事决策职能,严格落实“事由来源、征求意见、审议决定、督办落实”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议事决策规范高效。二是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把关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把好议题材料质量关,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讨论、会后跟踪督办,确保决策科学高效、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2.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组织人事制度。规范人员调配纪律,明确人员调配规则,持续健全组织人事工作制度。二是加强民警队伍专业教育培训。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专业背景、不同能力水平的具体实际,系统制定训练计划,开展专项针对性训练,全面提升队伍专业能力。

  3.规范开展党组织关系转接。完善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专人负责审核党员信息、转接材料,确保线上线下转接无缝衔接。建立转接台账,实时跟踪进度,对疑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党组织关系转接规范、高效、精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铸牢忠诚政治根基。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聚焦主责主业和核心使命,系统化、常态化组织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巡视工作、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全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将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二)纵深推进从严治警,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坚决扛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始终将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公安铁军。创新构建一体化监督格局,强化队伍精细化管理与全过程监督,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和队伍纯洁性。

  (三)强化整改成果转化,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仅要立足当下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更要追根溯源,剖析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管理短板和思想根源,实现从“治标”向“治本”的深化拓展。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和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压实责任主体,加大督办力度,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持续深化、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3月13日至4月2日

  联系电话:0755-23333880;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4693号国鸿大厦,邮政编码:518110;电子邮箱:lhfj@ga.sz.gov.cn。

  中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