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9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委员会开展了市委第九轮巡察。2025年4月3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的重大举措,作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分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分局党委会议,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任务,加强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带头研究、带头推动、带头整改。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领责担责、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对照检视,细化整改措施。分局党委全面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改工作安排,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体系。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加强督导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分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持续纵深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开展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动态跟进整改进展,定期调度整改台账,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整改到位一个、检查验收一个、对账销号一个,推动各部门各单位真改实改、改出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以往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全面梳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警规禁令,全面提升装备管理及警务技能规范化建设。动态完善全链条队伍管理体系,常态化落实学习教育,定期推送“每周一廉”、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收集掌握队伍状况,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警用装备规范管理,完善责任落实闭环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规范开展“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的首要学习内容,完善分局党委“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习流程,通过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以上率下学,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走深走实。二是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健全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设置政治理论等学习内容,采取集中研讨等形式,严格落实学习计划等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审核评估,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思想保障。
2.强力推进重点公安业务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禁毒工作牵头作用,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压实区内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全链条式打击毒品犯罪,持续营造高压严打态势。二是加快刑事案件办理进度。优化内部分工协作,强化案件快侦快结,年内刑事结案率位居全市前列。同时增配专职警力推进涉案资金返还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协同共进。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专项联动机制,全年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完善工作指引和应急预案,提升基层风险处置能力。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严格落实海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船艇规范化管理。运用光电雷达、无人机等科技装备提升巡逻效能,确保海上通航和船艇作业安全,有效维护辖区海域安全稳定。三是全面强化执法办案中心安全管理。升级监管软硬件设施,建立医疗巡诊、风险评估等保障机制。通过每日督导巡查和值班检查,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确保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安全运行。四是高效规范处置舆情。开展专项培训,提升队伍舆情应对能力,综合运用“每日督导+常态化督察”机制,强化风险排查和源头防控,坚决防范化解舆情风险。五是持续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权限梳理、数字证书升级等措施提升防护等级,建立智能预警机制实现风险实时监测,确保信息安全、系统运行安全。
4.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着力提升规范取证意识。优化案件管辖、制发办案指引等措施提升执法质量。定期举办法制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强化取证能力。建立“警师制”和日常督察机制,持续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提升一线执法温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轻微违法依法从宽处理。通过“理论+实操+考核”培训模式,全面提升民警柔性执法能力。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典型案例警示,确保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深化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完善验伤鉴定工作流程,建立复核审批机制,对疑难伤情组织专家研讨,确保鉴定结果科学准确。通过全程执法记录和内部监督,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
5.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分工,签订责任告知书。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专题培训提升全员责任意识,确保党管保密要求落实到位。二是规范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定岗定人要求,实行人员全周期管理。建立文件“双审”机制,定期开展系统巡查和工具检查,坚决防范违规行为发生。三是提升技防能力。升级智能检查工具,常态化开展网络巡查。分层分类组织专业培训,显著提升全员保密素养,实现技术支撑与人员能力同步提升。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方面
1.抓紧抓实队伍管理,严密防范廉政风险。一是强化警官廉洁引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组织新任职警官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强化民警廉政教育。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将廉政教育纳入培训必修内容。采取单位自查与纪委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三是规范辅警队伍管理。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会议,落实日常督导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不断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2.优化内部管理。一是加强船艇规范管理。出台分局船艇管理规定,严格登记审核管理。优化勤务部署,开展海防培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船艇使用规范、海上执法执勤安全有序。二是加强公务车辆规范管理。完善车辆维修审批流程,开展专题培训,建立“一车一档”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查,升级车辆轨迹管理系统,实现公务用车全程监管。三是加强内审制度建设。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完成保证金、涉企执法等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执法财物管理,切实强化内部风险防控。
3.强化项目采购领域规范管理。一是提升招标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加强内部审核把关,并依托第三方对公开招标项目进行评估,确保招标条款公平公正;同时组织采购、财务人员专项培训,重点学习自行采购操作流程指引、政府采购易发问题案例及规范指引,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优化采购流程。修订分局采购制度和采购管理规定,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强化事前监督和流程把控;对物管等项目实施集中带量采购,源头上规范审批流程。三是加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完善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将审核监督和业务指导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从细,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效率提升。
4.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准备金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组织专项培训,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二是落实“三公”经费透明化。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中,单独列示“三公”经费预算,持续做好“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三是规范派遣人员经费管理。优化派遣人员经费拨付流程,实行“凭证核对-发票开具-据实支付”机制,确保资金据实结算、准确合规。四是强化合同支付监管。建立全面审查及合同执行跟踪机制,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合同登记管理,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完成度匹配。
5.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监督。一是优化专项资金项目编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加强财务人员专题培训,实时跟踪执行情况,确保专项资金项目编制科学合理、使用管理规范。二是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注重项目实际需求和执行进度,细化项目资金至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专项资金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向上级报告执行进度,对重点项目专项督导,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支付监管。严格支付审核流程,通过智慧系统实时监控资金流向,同时明确监管责任,确保资金支付合规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持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生活规范化。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下发学习指引,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组织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二是加强党员发展标准化。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全流程管理清单,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把关、事后督导等措施,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
2.深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规范选任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细化各环节工作规范,同时加强对人事干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确保选任工作规范透明。二是优化干部交流。制定民警交流工作措施,明确交流原则,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促进民警多岗位锻炼。三是严格考察监督。完善干部考察流程,严格落实民主推荐与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调研、家访等多维考察方式,通过全面了解干部,从“事实+评议+风格”精准画像,为党委选人用人提供有力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分局党委将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向纵深发展,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大鹏建设,为护航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坚持不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压紧压实各级党建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实施基层党组织“强基工程”,推进“堡垒头雁先锋”项目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推动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坚决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常态化开展“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加强多岗位交流锻炼,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坚持“三个聚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聚焦责任落实,通过压实“两个责任”、完善“问题库”自查自纠机制,整合干部监督、信访监督、督察监督等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聚焦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盯“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执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发挥“执法办案中心”的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作用,统筹推动全局法治工作始终规范运行。严查涉执法办案类投诉,落实问题通报和约谈提醒,形成执法监督高压态势。坚持办案与追赃并重,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完善执法指引,加强法治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切实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持续优化组织管理体系,深化“情指行”一体化运作机制,强化情报研判和大数据应用。完善基础防范机制,深化基础防范中心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健全精准打击机制,强化侦查打击中心建设,创新打击手段,提升专项行动质效。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智能装备实战应用,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为辖区平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六)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举措,坚持不懈地抓好推进落实,统筹推进巡察问题后续整改和巩固工作。坚持分类施策,对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事项,着力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紧抓不放,久久为功。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形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3月13日至4月2日。
联系电话:0755-85136007;邮政信箱: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土洋社区海景路6号,邮政编码:518120;电子邮箱:dpgaxc@dpxq.gov.cn。
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