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25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教育局党组按照巡察意见进行了整改,根据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在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惩治教育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为推动全市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全盘接收反馈意见,照单整改指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教育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常态化整改工作,切实做好集中整改期后的常态化整改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二是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领导小组先后10次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推进工作落实、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进展情况汇报,盯紧巡察整改工作进度,不断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量。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巡察整改任务,推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会议认真研究整改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动员部署会,开展专题调度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对重要整改事项和重点问题进行周密部署、积极协调。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出深化新时代深圳市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全方位系统性推进我市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加快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步伐。筹建深圳市学校思政教育研究中心,打造思政教育专家团队,强化对全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统筹管理。进一步拓宽实践育人途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研学教育基地三类教育基地的统筹管理。

  二是突出“五育”并举。推进深圳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举办深圳市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巡礼。完善市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开展全市心理健康教育飞行检查工作,推动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及心理教师按标配备工作。改扩建市学生心理辅导中心,统筹各种资源做好预警个案全流程管理。

  三是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实施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管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开设师德主题必修课,将中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评价体系。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立全市教育领域项目指挥部,统筹推进学位建设工作,加快解决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严格落实高中学校建设计划。推进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中高考宣传、招生等工作。督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合理排课编班。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情况纳入年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条件、同期面向社会招生。

  三是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申请增加全市教研员编制,充实教育督导和教育监测力量。加强教育经费保障体系、教育监测评价督导体系、校长教师发展体系、教育教学研究体系建设。组建院外专家库,构建“教师发展中心+”新型模式,选聘高校、科研机构、中小学知名专家担任深圳市教师发展中心兼职研训专家。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一是树牢为民办实事意识。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推动缩小公办、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差距。继续督促各区加快推进公办学前教育学位建设工作,提高我市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实施深圳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督促各区列出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各区开展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实地调研工作,并对各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加大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开学初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及“护苗促食安”校园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不定期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严防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分层次组织开展学校、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搭建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大数据实现对校园食堂的全链条管理,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是落实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实现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在涉行业协会的公开招标过程中,科学制定招标文件,突出对投标商资质、培训方案、项目团队的考察,按规范程序产生中标供应商。

  三是规范职业教育实训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做好实习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启动关于学生实习补贴标准合规性审查工作。规范校外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对中职学校开展实习管理摸排工作,完善学校实习管理制度。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坚决担起“两个责任”

  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市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通过专题学习教育、暑期校长培训班、干部任职培训等途径开展廉洁教育,引导学校班子成员及教师深入学习廉洁从业规定及相关法律政策,培养廉洁意识。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党章党规党纪培训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反面典型教育,有效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一把手”讲廉政专题党课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邀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为在深10所高校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市公办民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共3000余人进行廉洁教育。

  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中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坚持抓早抓小,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做到及时提醒。明确个人违法行为报告事项、程序和工作要求,并要求直属单位(学校)参照执行。

  三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局机关纪委工作规程,机关纪委定期研究信访件办理情况,将机关纪委会议制度纳入机关纪委工作规程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市教育系统纪检干部集中培训,优化纪检部门人员结构,缓解纪检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提高纪检部门专业工作能力。

  2.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一是厉行节约。组建深圳市学校规划与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学校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前期设计等具体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制定中小学校项目建设规范,优化学校建设标准,提升概算的精准性,避免学校建设项目出现铺张浪费。

  二是规范直属单位(学校)财务管理。开展直属单位(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出台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直属单位(学校)财务决策和监管工作。

  三是规范因公出国培训工作。坚持科学论证,结合培训工作目标,制订合法合规有效的培训方案,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好审批工作,按项目从培训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为后续优化培训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规范政策研究与执行。完善教育政策出台前调研机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局信访工作流程和信访问题分析制度。加强教师资格管理人员力量配备,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开展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机关作风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通过学习教育、思想发动,细查深剖、查摆问题,开展深入整改、建章立制,组织评议、检验成果四个阶段的机关作风整治行动,以机关带系统、以机关带基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矩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3.规范直属单位(学校)招标采购监督

  一是强化财务与内审监督工作。完善直属单位(学校)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直属单位(学校)财务决策和监管工作规范,全面梳理市局直属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任期情况,做好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是加强采购监管。完善市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直属单位(学校)财务决策和监管工作,严格审核参投企业资格;开展直属单位(学校)政府采购管理专项检查,强化采购验收、采购归档以及资产入账等环节的监管工作。

  4.规范民办高中审批管理

  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制定市教育局筹设、设立民办高中工作规程,规范审批程序、明晰职责,压实责任,对必达指标实行“双人审核”制度。

  二是加强全流程监督。将“民办高中筹设、设立、扩大办学规模,高中阶段学校和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下达、调整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出台筹设、设立民办高中的工作规程,加强全流程监督,加大对民办高中人财物等方面的监督力度。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民办高中扩大办学规模内部工作流程,坚持招生计划“一次申报,一次下达”的原则,严格按照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中的生均面积要求核定办学规模,严格依据办学规模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5.加强市教育发展基金监管

  一是规范管理决策。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兼职相关规定,建立干部兼职日常管理台账,修订基金会章程,规范基金会议事决策有关制度。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资金管理,健全基金会货币资金业务监督检查制度,不定期抽查基金会货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规范专项基金使用。加强限定性专项基金的管理,保障限定性专项基金依法依规、安全高效使用。

  6.强化下属单位及教职工监管

  一是规范直属单位(学校)管理。通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注重督促考核对象按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针对教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教研人员以及服务岗位人员的不同岗位职责,采用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实施差异化考核。组织开展重大教育政策课题研究,围绕重大项目开展协同式研究。目前,合计17个学科教研基地项目和1个校本教研基地项目成功申报为广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

  二是加强下属单位车辆管理。进一步加强直属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下发加强直属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的管理,并对学校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专项抽查,督促学校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三是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压实学校兼职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各校完善兼职备案管理工作,梳理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干部兼职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建立干部兼职日常管理台账。不断加强下属单位作风建设,强化对下属单位及教职工监管。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队伍规划与监管方面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督促各单位、学校开展专题学习,细化本单位请示报告清单,按要求及时请示报告。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六公示”和“五不准”规定,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六公开”和“四严格”等措施。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清单,提高议事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是推动教育领域各项改革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四个咨询委员会”建设,高规格组建深圳市学校规划与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深圳市高等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深圳市基础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职业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

  2.夯实基层党建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局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清单》,加强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召开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推进会,深入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印发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要求公办中小学校结合示范文本对现行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督促各中小学校党组织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范开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

  三是规范党员发展。开展教师群体发展党员专项调研工作,举办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在规范教师党员发展流程,提高教师党员发展质量上持续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教育教学水平卓著的党员教师队伍。

  四是加强党费管理。出台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党费收缴、党费使用、党费管理、党费开支标准、党费开支审批程序等内容。

  3.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公务员招录力度,实施公务员“雏鹰计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加强机关和学校干部双向交流,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二是优化选人用人工作。全面开展干部队伍调研,储备一批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针对年轻公务员培养、领导干部培养机制、干部培训、考核、监督和关心关爱等方面制定举措,严管厚爱干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流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选任工作规范性。从统筹干部培养使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切实做好干部交流工作,在实践中多岗位锻炼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是加强干部交流轮岗。从统筹干部培养使用、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切实做好干部交流工作,常态化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在实践中多岗位锻炼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促进干部专业特长与岗位职能职责相匹配,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四是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培养。研究制定深圳市校长教师发展体系建设方案,优化校长教师队伍规模、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满足深圳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加强优秀校领导培养,研究制定“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和“卓越校领导领航工程”遴选方案,启动“优培工程”第五期培训工作。

  五是加强跟岗锻炼人员管理。出台跟岗锻炼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跟岗锻炼人员范围、跟岗时长、审批程序、日常管理及离岗管理要求,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六是加强休假及离深报告制度执行。修订请休假管理及离深报告制度和因私出国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请休假、离深报告、出国境管理,不断强化我局干部员工的岗位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日常请假、离深、因私出国(境)等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

  七是严格考勤考核管理。出台规范考勤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通过召开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会议专题研究规范各直属单位(学校)考勤考核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市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市教育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政治任务继续抓下去,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断扩大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市教育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看待,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确保思想上跟得上、步伐上跟得住,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持续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要求,党组进一步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一步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进一步推进整改常态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后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加强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管党治党、职能作用发挥、内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力度,消除廉洁风险。注重把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升为制度规范,促进局机关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7月25日至8月15日。

  联系电话:0755-88121796;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102室,邮政编码:518038;电子邮箱:gwb@sz.edu.cn。

中共深圳市教育局党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