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8日至6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市更新局党支部开展了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2024年9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城市更新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党支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和推动全局上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督办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党支部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要求,逐条逐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症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印发了《市城市更新局党支部关于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工作台账,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明确、要求明确和责任明确。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指挥调度机制,党支部书记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持续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定期通报各责任部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以往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巡视问题整改。一是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机制,针对城市更新存量项目及按新政实施城中村项目,分别梳理细化业务流程,实现项目分阶段、分类型、分区域的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二是承担全市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度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相关资源,以数字化建设为契机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三是制定相关规则督促各区及时准确地将计划、规划数据录入系统。
2.落实审计整改。一是建立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全覆盖的有效期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管理。二是针对计划有效期届满、非政府原因规划未获批准的更新单元,督促各区及时进行清理。
(二)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一是规范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及时收集整理最新学习资料,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做到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学习计划的跟踪落实,定期对学习计划进行盘点汇总,确保学习的及时性。
2.贯彻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一是落实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加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计划管理与居住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筹集、城市更新历史遗留风险项目处置等工作的统筹;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机制,着力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协调推进项目整体有序实施,实现高效高质的项目管理。二是落实城中村改造新要求,基本构建完成城中村改造“1+N”政策体系,陆续印发了《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加强指导和协调力度,成立我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难点、堵点。三是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出台《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从解决项目资金难、拆迁难、推进难和优化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激发有效市场活力;在科学评估城市更新“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严谨设定各项城市更新发展目标。四是落实“百千万工程”,协同编制深圳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统筹指导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为深圳的发展提供更优的空间保障。五是落实五年规划,提前谋划,加快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转变传统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制定深圳市2025年度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计划,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三旧”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各类更新改造工作。
3.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制定相关规则,要求各区严格落实关于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更新单元计划审查、计划备案、计划清理等事项;强化资金监管的政策指导,制定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指引,规范全市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定期抽查各区项目资金监管和其他监管措施执行情况,加强指导。二是完善政策供给,制定征收工作指引,完善操作细则。三是管控“工改M0”,科学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深圳市2025年度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计划,督促各区依职责加强计划管控,确保提供产业空间的工改政策不走形。
4.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一是提升风险预判能力,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指引,及时排查化解现阶段我市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推进缓慢、安置过渡费支付停滞和难以回迁安置等矛盾纠纷。二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优化意识形态责任分工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分管班子成员长期抓,部门分工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部署推进城市更新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学习和研判,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等的学习,补齐短板促长效。
5.主动担当作为。一是破解突出矛盾,出台配套政策和研究支持举措,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体系,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为深圳的发展提供更优的空间保障。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从解决项目资金难、拆迁难、推进难和优化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停滞项目市场主体和债权人自救,激发有效市场活力;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要求,明确在更新单元计划阶段合理划定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合理控制土地移交率,提高更新单元计划的经济可行性。二是着力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更新单元计划管理,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强计划统筹管控,建立更新单元计划全覆盖的有效期管理机制,提出更新单元计划清理的相关要求,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为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研究出台《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优化保障性住房移交用地和移交用房比例,适度缓解市场主体配建保障性住房负担,有利于推动一批存量城市更新单元加快实施。三是破解“搬迁难”问题,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指导各区对具备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启动行政征收程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更新单元计划范围调整规则,在满足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合理性和可行性等前提下,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物业权利人的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95%时,可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拆除范围进行调整。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党支部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二是结合“三会一课”,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确保党员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要求。三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作风底线。
2.加强作风建设。一是提高审批效率,制定相关规则,督促各区在更新单元计划、规划审查环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二是联系服务基层,按照上级有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严格精简会议和文件,与区局联络方式更多转变为主动走进基层、送服务上门,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善市区更新部门联席会议规则,减少联席会频率,优化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与区局的沟通联系,及时指导区局的相关业务问题,切实把服务基层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完善监督考核,优化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并重,边督查、边协调、边解决问题,就相关部门政策落实与实施评估检查评价工作的开展进行商议和沟通,合理听取相关意见,推动督导工作的落实。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的政策指导,制定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指引,规范全市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各区专项资金监管业务指导,鼓励各区探索多渠道资金监管方式。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采购监管,提升预算执行进度。三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合理制定项目预算,加强采购合同监管,厉行节约使用财政资金。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完善会议记录,完整准确、简明扼要地记录会议讨论点和决策结果。二是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工青妇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配合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做好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为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发展廓清思路、指引方向。三是严肃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不怕伤和气,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地提出意见。在民主生活会上全面通报征求意见情况,并最大限度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2.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一是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步骤,不断规范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摸排,“以老带新”加强引导和培养,积极引导优秀业务骨干申请入党,不断吸收新鲜血液,着力锻造先锋队伍,进一步壮大党员干部队伍;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初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加强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精神学习,及时完成年度党费测算,设置更新党费缴纳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下一步,党支部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强化建章立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固化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城市更新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两个维护”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城市更新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补齐工作短板,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抓实基础工作,健全城市更新工作长效机制,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做好深化整改阶段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查缺补漏、标本兼治,持续深化问题整治,进一步提高工作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对已完成整改和基本整改完毕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质量;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紧盯不放,努力形成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联系电话:0755-83785173;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南楼6楼601室,邮政编码518031;电子邮箱:jujiwei@zjj.sz.gov.cn。
深圳市城市更新局党支部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