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深圳网 日期: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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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工作安排,2024年4月8日至6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开展了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9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工作安排,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定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统一思想,“深化学习”提高认识。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及时学。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从学习抓起、从思想改起,集中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突出重点学、结合实际议、一贯抓到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二是结合学习教育系统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深刻反思巡察反馈问题揭示的思想认识根源,剖析原因、查摆不足、明确解决措施,切实增强解决巡察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斗争精神,以具体问题彻底根治推动更新整备事业全局突破、全面发展。

  (二)强化责任,“凝心聚力”抓实整改。一是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对标整改要求、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逐项梳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专题部署“1+3”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协同高效”合力抓整改的工作局面。二是以上率下、明责上肩。按照“1+1+3+9”工作架构,组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3个专项整改小组、9个工作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整改落实、带头抓督促推动、带头抓整改纪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事项整改,各科(部)室强化协同配合,全局上下拧成一股绳,扎实有序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应、件件有落实。

  (三)问题导向,“落实举措”务求实效。一是加压推进、加快整改。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巡察反馈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党组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和督促协调责任,定期集中调度,及时沟通督促,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切实做到时间到点、问题解决、整改到位。二是加紧督办、促实整改。建立“日督促、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实时跟踪督办,着重督办重点难点问题、优先整改群众关切问题,形成“问题收集、精准交办、限时办结、督导通报、滚动推进”督办闭环,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件件经得起“回头看”检查,事事经得起群众检验。

  (四)立足发展,“注重长效”夯实提升。一是建章立制促提升。既一项一项落实整改、一件一件销号具体问题,又从思想上、制度上分析原因,从体制上、机制上研究对策,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建制度、立规范、明流程,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集中整改以来建立制度11个,修订完善制度7个。二是统筹兼顾促提升。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整改和发展“双促进”,把抓巡察整改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落实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光明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安排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巡察整改和抓好当前工作的关系,抓好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保密管理等各项工作,以党建引领业务、用党建推动发展,圆满完成2024年度工作目标,连续六年超额完成市下达土地整备任务。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以往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全面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牵头组织制定整改举措,细化土地整备抽查工作流程,强化政策宣讲,严格落实协议签订、测绘和技术复核成果抽查工作要求,分类建立、汇总通报履约评价信息台账,强化技术复核工作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闭环。集中整改以来,按要求定期抽查协议、测绘和技术复核成果等,并及时指出问题、即时推动整改、加强监督问效,确保协议签订、测绘和技术复核等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2.严格落实审计指出个别问题整改。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土地整备的各类政策文件和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土地整备项目奖励金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强化区街联动,督促指导土地整备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按规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土地整备项目严格规范、有序推进。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更新整备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力度,全面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细致检查理论学习开展情况,注重引导干部职工深入思考、积极研讨谈落实思路。制定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规范指引,严格落实带头领学、交流发言、总结点评学习工作要求,形成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跟踪督办的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落实。

  2.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做好做实市下达年度任务。全面对照深圳市年度各区城市更新考核任务安排,严格遵照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严控“工改M0”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全面梳理城市更新用地供应情况,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建立台账、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并结合2024年全市城市更新职能调整,积极协助相关主管部门,依职责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攻坚,落细落实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任务目标,为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用地出让工作,完成年度供地任务创造条件、预留时间、提供保障,打好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收官之战,全力推动光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提速提效重点项目推进。党组书记靠前作为、带头领办,在项目现场攻坚指挥部基础上,成立局攻坚推进小组,建立健全专项攻坚机制,市区联动、提效攻坚,用足用好政策、用心用情沟通,找准难点、解决堵点,充分保障土地权利人权益,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重点项目土地整备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三是稳步有序推进“工业上楼”。严格落实全市积极稳步推进“工业上楼”3.0政策要求,根据市“工业上楼”项目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持续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工业上楼”项目库优化调整工作,积极梳理调整项目库中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严格项目审查准入条件,调整后项目均符合准入条件,且位于先进制造业或科技创新集聚区。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结合企业需要,以需定供、以需定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打造高质量产业空间,定制化比例大幅提升。

  3.有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一是规范高效落实规划审批。严格落实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审批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区城市更新项目以往规划审批情况,结合2024年全市城市更新职能调整,积极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审批工作,并严格按规定时间研提意见,助力规划审批提质提效。城市更新职能调整划转后,均在规定时间内函复更新单元规划征求意见。二是不断完善建筑工程规划合理性审查。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要求开展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审查工作,并充分结合群众意见和诉求,听民声、集民智、察民情、解民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办好办实民生实事,打造城市建筑精品。同时,落实好2024年城市更新职能调整工作安排,全面梳理形成城市更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合理性审查工作建议,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工作,切实提升规划建筑的便民性、合理性,助力提升建设工程规划审查质效。三是压紧压实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严格落实市、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监管、实施监管工作要求,落实好信息互通责任,从资金核算、现金监管、保函监管、多方监管、监管解除等全流程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加强项目跟踪协调、做好企业服务,每周调度工作进展、积极约谈实施主体、及时研究解决难点卡点,对进度滞后或涉风险项目发送提醒函、常态化约谈问询、现场督促,保障城市更新项目依法依规、稳妥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建设、同步落实公益设施。

  4.严格规范执行土地整备政策。一是依标准计提和使用业务费。在上位政策框架内,制定印发、细化明确区级房屋征收项目业务费计提标准及分成比例,强化区街联动,严格遵照执行。同时,严格按照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项目业务费使用范围,认真抓好落实,统筹细化区级业务费指导标准,规范支出业务费,强化业务费使用管理。二是按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违法建筑处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剖析原因,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明晰土地整备补偿对象,严密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置违法建筑,进一步规范土地整备项目实施管理,提高土地整备工作质效。

  5.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守稳意识形态阵地,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方案,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强化“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定期梳理通报信息稿件发布情况,同步加强公文校审专题培训,每年开展业务交流、专题讲座等,切实提高校审人员、业务骨干“基本功”,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二是着力推动信访纠纷源头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理、情相融合,联动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引,建立领导包案、专班运行、定期调度、精准研判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信访案件,同步做好重大风险事前预警,强化风险隐患处置,高质高效办理民生诉求,推动源头化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处置在早。三是全面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涉密人员保密审查管理,全面自查涉密人员资料、查缺补漏,规范涉密人员审查程序,按要求开展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入职培训,做好脱密人员离职离岗审批管理,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更新涉密人员台账,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按要求落实保密安全措施,规范执行定密审查程序,强化保密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牢保密意识,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坚实筑牢保密防线。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

  1.强化“两个责任”贯通衔接协同落实。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及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精神,每年编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层级细化分解责任内容,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并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全面落实纪检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三转”要求,通过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等,传达学习纪委“三转”内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十必谈”机制,编印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方案,形成每季度汇报、党组会议通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长效机制。同时,强化汇报沟通,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上门指导,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在党员大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上通报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被处分情况,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明底线、守规矩,并通过“三会一课”、廉政工作部署会议、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身边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以案促建,同步建立健全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贯通八小时外监督管理,高质高效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2.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加大纪检监督执纪力度。公布局纪检监督举报途径,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依法依规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形。同时,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上持续用力,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题部署并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持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二是落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传达学习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措施11条,严格执行规定支出标准,严控水、电、办公用品支出,严防浪费现象,坚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俭办一切事业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审核把关。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加强采购预算管理执行,强化审核把关,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持续加强政府采购专项培训,强化政府采购队伍专业能力,不断提升资金管理廉洁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采购政策执行到位、流程操作依法依规。

  3.加强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不断完善招标管理。全面自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流程,梳理总结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警示通报全局,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规定,形成“人人都知道规定、人人都严格执行”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本领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采购审核把关,强化招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参与竞标企业或机构的资格审核,杜绝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情形发生。二是细化法律服务采购。全面梳理法律服务合同内容,进一步明晰法律服务事项。严格执行法律顾问管理要求,加强法律顾问聘前资格审查、聘后备案,强化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法律服务效用最大化。同时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扩大法律专业人才配备,提升法制人员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法律服务作用。三是规范单一来源采购。专题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全面掌握、严格界定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进一步规范更新整备领域采购管理,持续加强政府采购专项培训,不断提高采购队伍专业水平,确保采购执行政策落实到位、流程操作更加规范。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梳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重大业务事项,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含利益统筹)、房屋征收和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类)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需提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事项,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制定、调整与调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以及需以党组名义上报的重大工作事项报告等纳入党组会议审议事项。修订完善党组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及程序要求,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更新整备领域各方面全过程。

  2.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党建引领推动发展。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明确1名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落实落细党建各项工作,加强党支部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等规范化建设,每年第一季度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员教育培训活动方案、主题党日活动和党课计划等,将党建工作细化到年、季度、月,推动党组织各项活动开展更加规范。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服务群众、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上走在前、做表率,引导党员干部深入一线、进社区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持续优化光明土地二次开发1.0—4.0模式,不遗余力攻坚存量项目盘活提升、释放优质连片产业空间,建强“党建+土整”战斗堡垒,凝心聚力推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交纳党费(每月),认真规范执行区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要求,定期核算党费报上级党委审核,同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形成党费缴交明细和党费收据等完整台账。三是扎实规范做好党务工作。全面自查党建工作情况,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强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明确党务人员职责和分工,严格按照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等,依程序依规定规范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等党务工作,按要求参加党务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党务人员专业水平,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开展质量。

  3.加强队伍建设,夯实队伍基础。一是配齐配强中层岗位。深入分析个别中层岗位空缺原因,结合全市城市更新职能调整,对局内设科室及事业单位内设部门进行改革调整,配齐配强科级空缺岗位。建立干部常态化轮岗交流机制,抓好科级干部轮岗锻炼,加强干部队伍规划建设,将符合岗位任职条件,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任到空缺岗位上。二是强化非编队伍管理。参照光明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局专干岗位管理办法,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界定编外人员开展业务的范围,避免编外人员单独从事核心业务。三是加强经商办企业管理。全面自查全局编外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从严管理,定期收集核查个人投资任职情况。同时,加强源头把关,明确要求新招聘专干入职前须提交个人投资任职情况,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须清退企业职务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集中整改期结束,决不等于整改工作“画上句号”,必须锲而不舍、持续推进、精准发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职责使命,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研究推动,有序推进长期坚持事项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推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

  (二)全域全面、建章立制抓好制度执行落地见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改、以点带面改、由表及里改,坚持把整改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更新整备主责主业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钱、管权、管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促实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让制度管用见效。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抓好整改成果运用转化。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转化为“经验总结”,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担当作为、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存量土地开发提质增效机制,优化发展举措,更加注重内部管理、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民生实事,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突出的更新整备成绩体现巡察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扎实推进更新整备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联系电话:0755-88219722;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科润大厦A栋1019室,邮政编码518107;电子邮箱:tdzb@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