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深圳网 日期: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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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9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2024年9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深圳医保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医疗保障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属性,自觉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局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党员干部共同深学细悟、入脑入心,全系统抓整改、强担当的思想共识进一步凝聚。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9个问题整改小组,形成三级抓落实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务实有效的整改举措,细化责任,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是强化督导问效,推进整改落实。党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对进度慢、成效不理想的,面对面问询、点对点指导,扎实推进整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以往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持续推动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一是优化医保预付款业务流程。完善拨付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拨付条件、审核标准、拨付方式、对账机制内容。健全医保预付款预警工作机制,动态监测医疗机构支付数据、经营情况,并根据预警信息及时依法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二是加强基金项目预算管理。健全业务、财务部门协同机制,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定期通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加强医保自助机服务管理。优化医保自助机投放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投放地点。加大对医保自助机使用宣传力度,指引参保人自助办理医保业务,提高医保自助机使用率。四是完善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机制。健全数据共享举措,按月筛查我市医疗救助人员情况,对应享未享的困难人员提供主动服务,提升医疗救助质效。

  2.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指导各分局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加强实地检查,确保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推动理论学习系统深入。修订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学习重点内容,规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重温学习,自觉做好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抓好下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印发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且每月制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内容指引,督促各党支部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加强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管理。一是健全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度。优化医保定点新增准入规程,从受理、评估和管理三个环节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完善医保协议,对弄虚作假申请定点的医药机构,进一步明确在受到相应处理后3年内不予受理定点申请。二是规范医药机构纳入定点工作。建立交叉复核机制,对初核通过的医药机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复核。三是做好定点机构日常监管。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新增医保定点评估情况,对定点医药机构分类管理。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对接药品及医疗耗材进销存系统。进一步细化协议处理流程,依约处理违反医保协议约定的机构。

  3.规范医保基金监管。一是深入治理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建立量价比较指数监管机制,定期比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与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差距,督导定点零售药店主动关注并调整不合理的药品价格。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和深圳医保官网“曝光台”曝光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警示力度。二是完善现金报销单据核查机制。优化可疑单据协查流程,并对电子票据全部进行线上核验,核查费用的真实性。三是健全现金报销业务制度规范。压实初审、复核等各环节工作人员责任,加强现金报销业务精细化管理。四是持续提升医保智能监管能力。督导定点医药机构全部接入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规行为进行事前提醒拦截,不断提升精准度和覆盖面。五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协同。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联动,深化医审协同、行刑衔接等机制,凝聚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合力。

  4.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违约案件处理工作流程,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制定工作指引,细化提醒函询、约谈通报、线索调查、案件查办等环节标准。组织编制专项检查指南,提高行政执法人员问题发现能力。二是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全面启用协议案件管理系统,实现行政处罚案件和协议处理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医保基金监管领域法治专题培训。选派执法骨干参与国家、省飞行检查和市交叉检查,以检代训提升执法能力。四是加强法治工作指导。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制作评查分析报告,考核案件质量、审核情况,推动提升案卷质量。梳理执法实践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为行政执法提供参考借鉴,提升案件办理专业性。

  5.加强医用耗材阳光平台建设指导。一是强化挂网产品价格申报管理印发《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管理的通知》(深医保规〔2024〕8号),完善挂网产品价格申报规则,并修订深圳阳光平台运行服务协议,将挂网产品申报价格审核工作质效纳入平台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平台审核主体责任。加强挂网产品价格管理。按月动态更新挂网产品价格信息,巩固平台产品价格全国低位优势。三是完善议价参考辅助机制。根据医疗机构采购规模及议价能力差异,分级分类提供医用耗材采购最高、最低和加权平均价等信息供医疗机构议价参考。四完善相关约束惩戒机制。对于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更新维护产品价格信息的挂网产品,以及存在虚报、瞒报、漏报价格,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挂网产品,由深圳阳光平台予以撤销挂网。

  6.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修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优化机制,持续完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等系统功能。二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修订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规范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与测评工作,并开展网络安全治理,及时化解信息安全风险隐患。

  7.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质效。规范医保窗口管理,细化窗口建设规范和服务要求,提升各分局医保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定期对医保窗口服务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对公共服务系统进行改版升级,依托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智慧助手探索推出“边问边办”服务,提高群众办事体验。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大主动监督力度,设置作风问题投诉举报二维码,运用于大厅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执法检查等场景,收集群众反映,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按期完成局直属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力量。依托“深i学”平台组织纪检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常态开展党纪法规学习,组织全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深化家庭家教家风教育,持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自觉。二是规范行政经费管理。加强全系统行政经费管理,修订财务管理办法,出台财务报销指引,细化报销规则、明确报账清单要求。

  3.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机关履职大提速”行动,推动优化工作流程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要求,通过强化制度执行提升党员干部抓落实能力。

  4.加强招标采购管理。一是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细化不同采购情形的适用程序,明确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二是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健全政府采购台账信息,严格审核投标方之间关联关系,防范采购易发风险。三是加强采购业务培训。编制政府采购白皮书,归集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操作指引、常见问题,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四是规范合同履约管理。细化履约验收要求和注意事项,严格规范合同条款执行。

  5.规范区拨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建立区拨经费管理制度。制定区财政拨款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实行资金全流程管理。二是加强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修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各分局使用区拨经费开展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的管理。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基层党建和队伍管理方面

  1.加强党对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议事内容清单。指导各分局完善本级集体议事规则。

  2.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干部队伍规划。结合新形势,制定公务员队伍建设五年规划举措,进一步优化干部梯队建设。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完善动议核查清单,严密组织考察工作。深入实施“知事识人、序事辨材”。进一步规范做好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登记更新等工作。

  3.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将“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纳入各党支部谈心谈话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自觉约束言行。二是加强因私出入国(境)管理。修订因私出入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审批管理等内容。三是规范干部请休假管理。修订请休假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干部请休假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4.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健全基层党务工作机制。出台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务干部管理、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二是健全党建质效过程性控制机制。每年结合学习教育、部门绩效考核等工作,采取实地督导、随机抽查等方式,督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规范。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养。采取日常指导、集中座谈、专项培训等方式,强化党务干部培训管理,提升履职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组将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深圳医保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深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贡献医保力量。

  (一)坚持提高站位,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从讲政治高度,从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角度,进一步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保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一以贯之抓实抓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实践。持续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全链条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数智化水平,切实守好用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全面增强医保管理服务效能,推动医疗保障更加可感可及。

  (三)坚持从严从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医保铁军,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联系电话:0755-88120615;邮政邮箱: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518038。

  中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