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14   来源:深圳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5月10日,市委巡察办和第三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把推进巡察整改当作委党委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5月10日上午,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彭海斌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议,进一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审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成立彭海斌为组长,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晓波、党委副书记麦振新为副组长,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5月15日,彭海斌同志再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任务分工和初步整改措施,强调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加强向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请示汇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果断的措施,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抓整改,努力走在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的最前列。7月4日上午,彭海斌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报告。期间,委党委还先后9次召开党委会,共研究巡察整改议题19个。

  二是迅速抓好问题整改。紧紧抓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矛盾,不强调理由,从“要我改”到“我要改”,通过集体学习、制定制度、搭建平台、开展调研,以及调整交流相关人员、对相关线索进行查核处理,加大相关工作落实和推进力度等方式,高标准抓整改。麦振新同志5月10下午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就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2个问题、5条整改意见建议,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处室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并立即开展整改;6月8日上午召开各处室落实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处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7月6日下午召开委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精细化落实。期间,就整改工作相关事宜,多次向市委第三巡察组请示汇报,促进整改任务落实。7月19日下午,市国资委党委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市委巡察办和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题,以“问题导向、查摆问题、深刻反思、整改到位”为目标,从思想上进行反思、深省、拷问,开展有效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提高的过硬措施,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和再部署。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国资委党委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护短、不遮丑,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以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推动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对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以“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消除领域隐患”的举措,实施全面整改。对一些需要持续整改或者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的问题,着眼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改革担当,深化改革攻坚,推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针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目前,制定完善了《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国资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试行)》《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意见(试行)》等制度措施15项,确保管长远、求实效。

  二、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一)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存在弱化问题”的整改。

  1.对“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决策事项边界不清。市国资委未及时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清单,党委会以研究人事议题为主,对涉及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制度、规划、资本运作及改制等事项未明确规定提交党委会研究决策。

  一是委党委会6月11日审议通过《市国资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试行)》,明确规定71项审议事项需提交委党委会研究,29项审议事项需提交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涉及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制度、规划、资本运作及改制等事项均已纳入党委会审议事项清单,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是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要求进公司章程。截至6月底,直管企业基本完成章程修订工作,所属各级24家A股上市公司绝大多数已完成章程修订工作,为切实发挥国企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要求提供保证。

  2.对“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市国资委在选配某企业班子成员时,领导和把关作用未能落实到位,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发挥委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中严格落实《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办法》,审慎研究岗位设置的科学性、人岗的匹配性等,考准考实人选德才表现,真正将“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的干部选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

  二是严明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纪律,严格执行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凡提四必”、“六必谈”、“五必核”、“四必清”,构建系统完备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链条和责任倒查机制。

  3.对“党委主要领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经审阅市国资委近3年来党委会记录,党委主要领导均有先发言、先定调的情况,没有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6月11日彭海斌同志主持召开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学习会,党委班子成员围绕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等有关要求,就《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提高政策水平。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条例》《规则》关于民主集中议事程序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等相关制度,杜绝“先定调”的情况。为避免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明确要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作为责任处室具体跟进。

  (二)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抓督促检查不够”问题的整改。

  4.对“机关党委未按规定及时换届。2015年9月,机关党委届满后未正常开展换届选举,直至2017年10月才换届。分管机关党委工作的领导变动频繁,近3年就调整了4次,一定程度影响了机关党委工作的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深国资委机关党〔2017〕15号)进行了部分修订,拟在市委组织部起草的《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举措》正式出台后,再行完善并提交机关党委会研究审议。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相关要求,2018年4月以来,召开3次机关党委会议,开展了3次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研究审议12项议题。

  二是6月11日召开委党委会听取和审议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同意党委办公室提出的九点工作建议,建立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一揽子”长效机制。彭海斌同志要求相关处室加快工作进度,把机关党委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5.对“机关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大部分支部存在以业务会代替党支部会议的问题;有些支部书记不知道‘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有的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补签名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为契机,实行机关党建清单管理。7月6日印发了《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委机关各支部进一步规范管理、落实责任,统筹做好全年支部活动计划。今年以来,机关各支部均按要求落实了“三会一课”,按要求完成了召开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状况得到有效改变。

  二是针对以业务会代替支部会和“应知应会”掌握不到位问题,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参加了6月19日至21日市国资委党校举办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7月3日下午组织机关各支部党建联络员参加党建工作知识及业务专题培训。

  6.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少。2015年至2016年间,个别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只有1至2次”问题的整改。

  2018年1月份以来,党委班子成员共参加支部“三会一课”31次,彭海斌同志5月25日以市国资委办公室党支部普通党员身份,到深圳湾创业广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志愿服务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7.对“国企党建重部署,指导、检查、督促不够。一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国企调研、检查、督导少,党建工作品牌不多、亮点不明显。二是国企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强,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有的党务人员身兼数职,有的国企把接近退休年龄或能力较弱的人员安排做党务。三是对国企党建工作人员培训不足,近3年对国企党支部书记轮训尚未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一是委党委会6月11日研究通过《深圳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挂点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点一家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共下基层调研、检查和督导相关工作145次。

  二是扎实推进党建典型培育。在年初部署国企党建质量提升年暨“一企一品”特色党建创建工作基础上,6月8日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年初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党建工作内容进上市公司章程、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要求各企业对照前几轮巡察市属国企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自查、立行立改。党建典型培育工作初见成效,涌现出投控公司深圳湾创业广场楼宇党建,巴士集团“党员亮身份、服务当先锋暨‘两岗两号’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深业集团物业公司党建、深圳能源环保公司盐田垃圾发电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创新投集团助力被投民营企业建立党组织等一批亮点工作和党建示范点。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3日刊发文章《广东探索党建新模式,让党的建设在商务楼宇中打开局面、扩大影响——打造楼宇党建“新高地”》,对深圳湾创业广场等推进楼宇党建、实现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无缝对接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报道。市委办、市府办编发的《深圳信息》第86期刊载了市国资委供稿的《深圳市积极探索国企楼宇党建新模式 勇当“跟党一起创业排头兵”》,并被报送到中办、省委办。同时,计划于年底评选国企党建“十大创新项目”,培育更多国企党建的品牌和亮点,推出系列国企党建“深圳样本”。

  三是加强国企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直管企业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办发(2017)16号文),选优配强党务工作者,同时着手调研起草相关制度,对各层级企业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等作出细化规定;着眼提高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和能力,拟于今年8、9月份举办四期培训班,开展党务工作者全员轮训。

  四是市国资委党校于6月19日至21日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274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安排了专题辅导、分组讨论、视频教学、经验交流等环节,授课内容全面丰富,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受到学员好评。受彭海斌同志委托,麦振新同志出席了开班和结班仪式,并以“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国企党支部书记”为题为培训班授课。

  五是根据工作安排,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督促与检查工作,做到“五有”(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交流、有提升),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为督促全国、全省国企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地,组织起草《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并于6月11日经市国资委党委会审议,6月29日前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拟提请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委党委于6月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直管企业就全系统1602家法人企业党组织设立、党务工作者配备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落实情况。同时,7月初下发了实地督查通知,计划于7月下旬到8月上旬派出督查组,就企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落实中央部署的30项重点任务和广东省部署80项重点任务等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三)对“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8.对“国资系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2015年至2017年,市纪委派驻第七组共立案查处国企领导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38人,其中直管企业正职3人、副职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7人。这些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国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未能有效传导到基层”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经常性的学习教育。结合市属国资国企实际,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经常性党性锻炼,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

  二是开好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高标准抓好委党委、企业党委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份,派员分赴26家市属国企,组织集中学习相关文件,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好前期准备。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深国资委党〔2017〕39号)通知要求,强力指导各级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并向二三级企业延伸,建立情况反馈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有记录、有反馈、有检查。年底,将把直属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四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审查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59件,问题线索81件,初核72件;立案审查49宗,审理案件12宗,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

  9.对“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2015年至2016年,党委会共282个议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仅有3个;面对市国企近几年屡屡出现领导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等问题,市国资委党委主动抓防范意识不强,监督管理缺乏有效手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力度。针对2015年、2016年度委党委研究党风廉政议题较少的实际,2017年度委党委加大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上会议题17个。2018年上半年,上会议题11个。6月11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监察法》进行了集体学习。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试行)》和《市国资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试行)》规定,将执纪审查、审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重要事项纳入党委会研究议题。

  二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依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编制企业纪委工作指引及国企监督执纪、案件审理、巡察手册等“1+3”规范性文件、流程和表格,拟于年底前下发企业执行,为企业纪委聚焦主业开展工作提供“工具书”。在总结水务集团二级企业推行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新模式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起逐步向其他企业推广,下半年重点推动深业、地铁、机场、燃气、天健和特发等6家直管企业启动该项工作。

  三是有序开展国企巡察工作。5月14日完成市国资委党委首批3个二级企业巡察反馈,发现问题46个、线索17条,目前正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已着手制定第二轮《巡察初步方案》,下半年启动对二级企业的第二轮巡察。

  四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截止6月底,市属国资国企分层分级开展谈话提醒共1246人次。下半年,持续抓好分层分级谈话提醒工作,逐步拓展分层分级谈话提醒范围。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规定,对营利活动、金融活动、亲属从业等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在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之上筑起全覆盖“廉洁堤坝”。6月14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操办标准和申报流程,充分运用市纪委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系统各级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全覆盖。

  五是推动建立市属国企交易要素综合监管体系。上半年,指导联交所赴山东、内蒙古、哈尔滨等兄弟省市产权交易中心学习借鉴平台建设、供应商及专家管理、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并走访了投控等8家直管企业,深入了解企业要素交易现状和需求。下半年,将着力摸清市属国企要素交易总体状况和突出问题,提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初步方案,重点推进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以交易信息公开为切入点,先行先试,逐步形成“企业主导择优,交易平台运行,要素全部覆盖,过程留痕可询”的运行机制,实现监督与服务的有机融合。此项目已成功申报2018年市纪委书记十大跟踪项目。

  六是研究制定《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经委党委会审议后,已于5月25日印发机关各处室和各企业。

  10.对“国资系统纪检监察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现有的国企纪检工作人员中,有专职纪检工作或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只有30人,仅占总编制数的19.6%。部分纪检人员法律素养欠缺,执纪能力弱。近3年来,25家直管企业党委(纪委)仅立案3宗,自办案件较少,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走访调研各直管企业,督促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尽快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目前到位115人。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从市、区相关部门选配了一批具有丰富纪检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企业新任纪委书记和新到位纪检干部、纪检委员的培训力度,已于2018年4月份举办了151名市属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和财务总监参加的业务培训班。下一步,将加强企业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培训,目前正在制定培训方案,计划于下半年组织实施。

  三是推行国企交叉执纪,指导企业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与各直管企业纪委建立把关定向和沟通协调机制,同步开展线索初核工作,上半年共指导投控、农产品、深业、燃气、深国际、赛格等10家直管企业立案18宗。推行交叉执纪,2018年4月,抽调远致公司、鲲鹏公司纪检干部成立联合专案组,查办重点案件。2018年起,建立企业执纪审查情况通报机制,督促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是强化考核,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在2017年度企业纪委书记考核方案基础上,完善2018年度外派人员考核方案,坚持把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作为考核的一票否决项,对履职不力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及时调整。

  (四)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1.对“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近两年,由于党委主要领导变动频繁,处级岗位没有及时调整补充到位,目前空缺处级职数17个,占处级总职数1/3,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科级干部积压,空缺了14个编制却不能及时选调年轻干部,干部梯队结构不合理。同时,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少,近20%人员在同处室工作超过10年”问题的整改。

  积极稳妥抓好机关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提交了《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交流补充工作的请示》(深国资委党函〔2018〕8号);6月20日,根据相关要求,再次分别提交了处级干部选拔和科级干部正常晋升工作的补充请示;经反复沟通争取,市委组织部答复同意,7月4日上午委党委会立即研究启动了11名副处级领导职务的选拔任用及1名科员的正常晋升工作,当天下午召开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7月9日上午委党委会研究确定了1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人选,目前正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流程推进中。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向市委组织部争取开展后续批次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选拔,并结合两批次选拔工作进行干部任职交流,同时待选拔完成释放科级空缺编制后,及时开展优秀年轻科级干部补充工作。

  12.对“企业领导班子换届不及时。市属直管25家国企中,至今仍有7家国企党组织领导班子未按规定换届,其中地铁集团、赛格集团已经超期2年多”问题的整改。

  针对部分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一方面积极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提请市委组织部研究推进部分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人员交流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企业领导班子调研,为领导班子换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换届时间安排,按计划统筹推进企业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针对直属企业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组通字〔2017〕31号)中关于“按照谁管党政正职、以谁为主推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的有关要求,及时梳理市管企业、市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未能按时换届原因,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一是对于市管班子企业中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未配备到位的,已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请示汇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待相关市管企业空缺职位配备到位后即启动换届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市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市国资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中,除赛格集团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或启动换届工作。同时,委纪委积极协助做好企业换届工作,及时更新信访线索情况,严格把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2018年上半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15批共104人次。

  13.对“企业领导人员轮岗交流力度不大。部分市属直管国企领导人员长期在同一企业任职,其中任职超9年以上的18人,占企业领导人员的1/10以上。轮岗交流力度不足造成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出现积极性消退、创新动力不足、搞亲亲疏疏等问题,并积累较大的廉政风险。同时,市属国企领导人员任职交流制度虽经多次研究,迟迟未能出台实施,影响了国企人员任职交流的推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任职交流,为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交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7月4日委党委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交流暂行规定》,并同时启动一批企业领导人员的交流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任职回避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筑牢制度防线,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工作进行规范,7月4日委党委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意见(试行)》,要求各直管企业在3个月内,将有关清理规范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国资委。

  (五)对“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办法不多,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4.对“国企的大宗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存在较高风险。有的国企拆分招投标和采购项目,违规设置技术参数,变相指定供应商和特定产品,形成单一来源和定向招标等问题。如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易斌利用经管粮食采购销售职务上的便利,指定供销企业,从中收取‘回扣’人民币500.5万元,美金7.5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招标采购专项审计。5月10日下发《深圳市国资委关于组织开展直管企业招标采购专项审计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8〕387号),拟于2018年9月完成对2016年至2017年企业招标采购项目专项审计。强化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特别是二、三级企业的招标采购行为。

  二是5月15日下发《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直管企业工程变更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8〕402号),组织外派监事会主席对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企业工程变更进行系统摸排,对企业工程变更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披露。同时,拟派专项工作组对地铁集团前海时代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三是待市属国企要素交易平台建成后,推动企业招标采购事项进行公开交易,提升国企招标采购的公开化和专业化水平,有效降低交易成本,防范招标采购领域的廉洁风险。

  四是强化招标采购监督,将企业招标采购列为监督重点,作为外派监督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监事会、财务总监、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更为有效的开展监督,不断强化对企业特别是二、三级企业和异地企业的招标采购监督力度。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研究起草《关于推进市属国企阳光采购的指导意见》,拟于2018年10月底前报委党委会审议,使国企采购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15.对“个别国企规避监管。市国资委对国企的监管重点在一级企业,个别直管国企为规避监管,将资金和业务下沉到二、三级企业,市国资委现行的监管方式方法难以及时发现。如机场集团成立机场地产子公司,以该子公司开展项目招投标,原董事长汪洋打招呼干预,收受好处”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年底前出台《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企“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市属国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发挥市国资委外派监督人员对市属国企监督工作的领导作用,将“上下联动监督”作为市属国企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则,实现对二三级企业的延伸监督。

  二是对二三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在2018年3月27日印发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18年监督稽查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国资委〔2018〕44号)中,明确把对二三级企业的监督列为监督重点工作,要求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结合市属国企工作实际,对二三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年度内检查企业户数不少于并表户数的三分之一,三年实现全覆盖。

  三是建立市属国企资金资产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市属国企资金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预计7月底上线试运行,对市属国企总体情况和各层级企业情况统一进行规范监管,摸清家底,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

  16.对“对外地和境外投资的绩效管理和风险防控有待加强。从近几年对部分国企审计情况来看,国企外地和境外投资存在亏损较大,管理薄弱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指导企业内审部门开展异地投资专项审计,对市属国企异地投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已形成市属国企异地投资专项报告供领导决策,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下半年,将积极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通过智慧监督方式实现异地投资实时监管。拟于2018年12月前完成资源性资产租赁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调试完善,同步推动二期开发设计工作。启动监督稽查系统平台需求梳理工作,对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审计大数据平台建设,初步完成首轮规划;启动智慧监督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直管企业异地投资情况的实时监督,提升监督效能。

  三是将异地投资事项列为重点监督范围。加强异地投资日常监督,将异地投资情况作为外派监督人员重点监督事项,在定期工作报告中进行体现,对异地投资出现重大问题的情形及时以专项报告形式报告市国资委。

  四是督促企业完善异地投资管理流程。7月3日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对异地、境外亏损项目开展摸底排查并自行整改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8〕566号),对各市属国企异地投资项目的开展、决策、运营和后评价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2018年5月印发《深圳市属国资国企国际化战略》,重点梳理和分析了市属国企国际化布局的发展机遇、风险挑战、重点区域、产业领域和政策指引等,指导企业积极稳妥推进海外投资。

  五是加强异地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在智慧国资信息化系统规划中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异地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4月2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直管企业梳理统计境外投资形成资产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六)对“对标深圳率先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目标,国企改革发展尚有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

  17.对“国资总体规模小,综合实力不强,与做强做优做大国资的要求有明显差距。市属国企总资产仅为北京的57%,上海的16%;增加值仅占全市GDP的5%,远低于上海的25%、北京的13%,对全市经济的贡献度较低,与深圳城市地位、经济体量不相匹配。营业收入超百亿的国企只有6家,没有1家世界500强企业,缺乏有较强影响力、带动力的大企业、大品牌”问题的整改。

  一是正视自身差距补短板。将2018年确定为“国企改革攻坚年”和“国企党建质量提升年”,大力贯彻落实以《深圳市委 市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方案》为统领的国企改革“1+12”文件,对2018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动态优化调整,下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年度责任分工一览表》(深国资委〔2018〕57号)、《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深国资委〔2018〕55号),推动投控公司对标淡马锡、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选人用人、国企党建等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是争取更大空间求突破。积极向国务院国资委申请创建中国(深圳)国资国企改革综合试验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国(深圳)国资国企改革综合试验区的请示》(深府〔2018〕34号)已于4月29日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征求国家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深圳所请事项的意见。目前,市国资委已同步研究形成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初稿,全力做好综合改革各项筹备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双百行动”。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遴选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国资委〔2018〕34号)已于3月20日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初步选取投控公司、粮食集团、深圳国际、特发集团、远致公司5家直管企业,在2018—2020年深入开展国家“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目前,5家直管企业全部通过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待国务院审议通过后,市国资委将指导相关企业“一企一策”加快制定实施改革方案。

  四是加快实施国资重组整合“1+N”方案,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继续完善并推动投控公司打造金控平台工作方案和全市环境水务资源整合方案落地,金控平台工作方案已于7月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环境水务资源整合方案经4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目前已行文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会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起草食品安全集团组建方案,发挥市属国资在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在食品安全领域探索企业化运作模式,打造从标准到营养全方位、从农田到餐桌全覆盖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综合性平台,方案已于5月28日经我委党委会审议通过,拟于近期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联合向市委报文。

  五是深入实施“上市公司+”战略。支持产业集团按照行业发展和产业链状况,以上市公司为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或主要资产上市,推动优质核心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开放性推动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支持优势企业依托现有资源或管理优势,加大对外部优质资源、优势企业的战略性并购,加强全产业链、价值链整合与协同,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发展规模和质量,以上市公司带动市属国资国企整体发展壮大。支持投控公司于今年4月成功协议收购合和公路基建66.69%的股权,取得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交通要道广深高速公路和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的相关权益,目前正在按照香港上市公司规则实施配售工作。全力推进深粮集团与上市公司深深宝的重组工作,率先探索粮食流通储备类企业整体上市,于6月8日召开深深宝董事会审议通过重组相关议案,并已按证券监管要求公开披露了本次重组事项的重组报告书(已复牌)。于6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交易方案,并于6月29日将重组方案申请正式上报中国证监会。积极开展上市公司摸底调研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加快发展,3月至5月启动了市属国资上市公司摸底调研工作,目前已完成了11家上市公司的调研,督促市属国资上市公司明确战略定位、产业方向、商业模式和发展路径,推进相关直管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督促尚无上市公司平台的直管企业尽快研究补缺,利用资本市场推进企业发展,并加强与资本运营公司的协同运作;统筹研究非上市资源的证券化路径和推进步骤,整合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上市公司集中,加快证券化进程,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积极支持投控公司战略入股怡亚通,加快高端服务业布局,协议受让怡亚通控股股东持有的13.3%股份,并已于5月15日完成了项目协议签署,首笔受让款项已于6月中旬完成支付。

  六是实施市属国资基金群战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力度。围绕各类基金功能定位,依托基金的产融结合、资金放大和体制机制优势,通过体系化协同,服务国资战略实施,服务国企主业发展,服务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基金群规范有序发展。设立首期规模50亿元的深圳市天使母基金并推动实质性运营,由投控公司和创新投2家市属国企协同运作,共同组建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天使母基金重点投向以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天使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加速培育我市天使投资、早期投资,满足我市企业早期融资。目前该基金已与一系列市场化子基金机构(ARM公司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进行了战略合作。统筹指导3家市属国企设立了总规模80亿元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并积极开展募资及投资运作,截至今年一季度末,3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募资总额33亿元,投资各类人才项目29个,投资额约4.56亿元。在市人才局的支持下,目前正在制定人才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以发挥基金的市场化机制,充分支持我市人才的创新创业发展。组织开展重大产业基金投资华星光电T7项目商务谈判,大力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液晶面板产业发展,在前期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已完成投资华星光电G11项目80亿元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市经信委和鲲鹏基金等相关单位和企业与华星光电就项目公司的有关内容开展商务谈判,拟新增投资华星光电T7项目70亿元。5月22日,华星光电第11代超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简称“T7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完成签约。经5月31日2018年第9次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已签署了合作协议。积极推动鲲鹏基金发展,深入研究鲲鹏基金管理费事项,配合研究调整鲲鹏资本投资决策架构和决策机制、考核指标等事项,推动鲲鹏基金、鲲鹏资本规范管理和加快发展;指导督促鲲鹏基金加大投资力度,先后与燃气集团、巴士集团设立了燃气和大交运产业基金,直接对赛格集团、万和证券等市属国企进行了股权投资,有效发挥了基金的产融结合优势,促进国企协同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与市属国资产业集团和外部市场化机构广泛开展基金合作,与招商银行合作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鲲鹏招银基金。积极争取和推动市属国资管理和参与国家级、市级各类基金,支持推动市属国企管理我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目前基金方案已经6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正在加快落实;积极跟进我市参与国家集成电路二期基金、国家军民融合基金等前期研究和沟通工作,配合我市相关工作的推进。

  截至2018年5月底,全系统主导及参与设立基金190支左右,基金群总规模超过3600亿元,累计投资金额超过1600亿元。市属国资基金群特别是创新投、远致富海和投控东海等基金企业,所投资项目基本都布局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有效支持市属国资国企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其中,创新投获投中2017年度“中国最佳中资创业投资机构TOP50”(第一名)、“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TOP100”(第三名)、“中国最佳回报创业投资机构TOP10”;远致富海入选投中2017年度“中国最佳并购基金TOP10”。

  18.对“国企改革创新能力较弱,创新投入不高,创新人才缺乏。市属国企创新型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仅有45家,仅为全市同类企业总数的0.4%。国企对创新领域发展缺乏深刻认识,创新意识不强,创新动力不足。2017年市属国企研发投入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0.56%,远低于全市研发投入占GDP4.13%的水平。同时,全市共有国家级领军人才310人,市国资系统仅有5人,高层次领军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创新是第一动力”理念,坚持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加速,加速推进实施《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国资委〔2016〕64号)为牵引,涵盖创新扶持奖励、创新投入视同利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抵扣利润、创新业绩考核、创新容错机制、创新成果转让、高层次科技人员持股等内容的“1+7”创新政策。积极督促企业抓好对接落实,已将有关工作任务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任期考核,推动企业抓紧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全面提升创新研发能力。

  二是连续5年每年从国资预算中新增1亿元扩充创新资金,强化创新资金导向功能,建立完善“投、扶、奖”联动机制,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加大重点创新载体、重大创新项目扶持奖励力度,夯实企业创新基础。已指导远致创投公司完成《股权资助虚拟股权资助及贷款贴息项目评审管理办法(送审稿)》《股权投资及虚拟股权投资管理办法(送审稿)》及相关合同文本编制工作,不断优化“投、扶、奖”联动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手段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三是深入实施《深圳市国资委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深国资委〔2017〕193号),推动直管企业全面建立研发投入长效机制,指导系统内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抓好《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创新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的操作指引(试行)》(深国资委〔2017〕146号)、《市属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作为上缴利润抵扣项工作指引》(深国资委函〔2017〕1187号)文件落实工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到2021年,市属国企总体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其中,创新型企业达到5%以上。

  四是梳理汇编并已于6月中旬下发《深圳市人才工作政策选编》,收集整理了深圳市以及我委的人才政策近50份,涵盖了人才认定、人才奖励、科技创新、人才安居等系列制度,成为直管企业开展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手册,受到了企业和人才的欢迎。

  五是鼓励企业采用高端特聘岗位等形式灵活引进企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型人才。

  六是加强对系统高层次人才的关爱。主动帮助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实际困难,组织召开市属国企系统高层次人才座谈会,听取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代表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为专家人才解除后顾之忧。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争取将直管企业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以及专职外部董事纳入我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范围。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陈宜言等3名市属国企系统高层次人才留名“人才星光柱”,增强了高层次人才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七是加强市人才集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招才引智平台作用。对人才集团组建以来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19.对“国企产业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地产、新兴产业等产业板块的净资产占比分别为59%、17%、8%和2%,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金融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产业板块发展不平衡。新能源等领域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集成能力薄弱,核心竞争力不足。大部分资产、业务集中在深圳,国际化配置资源能力与国际知名企业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

  完善市属国企产业布局,分类推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优化发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支持企业积极承担深圳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力推动地铁轨道三期建设、四期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方案研究及12、13号线PPP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工作;推动投控公司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建设,支持投控公司与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建设,研究制定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并已于5月2日上报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领导小组;3月7日和4月12日分别完成机场卫星厅和卫星厅配套工程项目的董事会审批事前沟通程序,指导并督促机场集团加快卫星厅、第三跑道、T4航站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拓展国际航线,积极参与珠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建设。支持市属国企走出去,主动参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等国内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支持盐田港集团黄石港项目成为黄石市重点基础设施枢纽项目,并已于4月25日组织相关市属国企参与湖北省黄石市产业投资项目对接;支持投控公司与武汉硚口区国资公司共同成立湖北深投控投资公司,加快推进汉江湾科创总部基地项目建设;支持天健集团参与扬州市邵伯古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投标,拓宽业务布局,实现工程建设、地产开发、城市服务等业务联动发展,该项目已经5月28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支持市属国企在“一带一路”沿线和欧美国家推进海外投资布局,3月1日完成投控公司深越合作区项目追加投资审批;6月18日深圳湾硅谷科技创新中心在美国举行揭牌仪式,实现正式运营;继续跟进能源集团美国阿特斯太阳能光伏项目在美国相关部门的审批;特发信息印度光缆生产基地投资项目顺利推进,预计年底前签订合作协议。

  创新发展金融准金融业,指导投控公司积极推进银行牌照的收购工作,目前已经锁定了银行标的,签订了保密和排他协议,近期将开展入场尽调;推进国任保险深圳总部大楼选址、注册地从北京变更至深圳和增资扩股等工作;继续督导高新投和中小担实现对深圳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全区域、全覆盖”,确保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实实在在普惠于广大中小微企业。支持联交所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和深圳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联交所积极参与市统一股权登记托管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建设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推动深圳市股权交易市场稳健发展;支持联交所充分发挥市场化优势,进一步拓展业务空间,在巩固市属、区属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省属企业市场,实现增量业务发展,加快推动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做强做优做大。

  转型发展房地产业,在2017年路桥集团划转至特区建发集团的基础上,推动特区建发继续进行深度融合,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全产业链平台,推动特区建发按计划开展大空港片区海洋产业基地围填海、市级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发集团完善金融支持保障体系助推地产业务发展,支持特发集团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渠道外,通过下属特发投资公司的参股企业成立房地产基金,带动社会资金支持特发集团城市更新、棚改和旅游资源开发等业务发展,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跨越式发展新兴产业,在去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5月14日组织能源集团和赛格集团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力争尽快提交委党委会研究决策;统筹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远致公司战略入股杭州龙焱成为第二大股东;支持深高速按照环保产业发展战略,积极通过投资并购、项目合作等方式稳步推进深汕环境产业园、湛江水环境治理以及贵州省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环保产业项目;支持特区建发全面开发建设运营中欧蓝色产业园;推动新能源企业发展,指导相关单位于5月31日签署委托监管协议,将投控公司下属的客货中心委托给巴士集团,助力打造我市出租车充电桩的投资运营平台,支持巴士集团在全面完成新能源汽车置换的基础上,与深圳光启合作开展公交智能安防产品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按照圈层梯度战略和“一区多园”模式,加快科技园区、创客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积极推动投控公司开展高新北片区升级改造整体规划编制、高新工业村拆补协议签署和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落实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加快推进特区建发留仙洞总部基地、光明加速器、尚智科园等园区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外溢发展商贸物流业,支持深圳国际大力推进传统物流园区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及物联网与现代物流的深度结合,着力建设西部物流前海“一带一路信息港”,推动华通源物流中心向现代城市综合体转型升级;推进市属国资物流资源整合,支持深圳国际与投控公司签约收购深圳沿江高速项目公司权益;推荐深圳国际作为深圳方代表与广铁集团对接,参与平湖南铁路货场项目建设运营,做强物流产业资源整合平台;建设粮油流通综合服务平台和国际一流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粮食集团通过粮食物流园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建设,深入挖掘产业链中的高附加值环节,构建现代化的粮食物流园区,打造粮食流通综合服务平台,深化商业模式的转型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将粮食集团建设为有内涵、有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粮食供应链优质服务商;支持免税集团做强做精免税业务,做好做广有税业务,成为追求品质生活群体信赖的服务商。

  20.对“市场化经营机制亟待完善。商业类国企尚未全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力度不够大。股东结构仍不合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健全。薪酬总额决定和调整机制亟需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尚未普遍建立”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用三年时间攻坚、全力推进商业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总目标。4月份召开市属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启动暨专题培训工作会,组织编纂工作手册和政策汇编,全面梳理审核要点,形成政策问答,指导规范混改审核工作。成立混改专项工作组,集中培训、集中办公,下设6个小组,分工并行推进具体混改项目工作,各直管企业也成立了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直管企业内部混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摸底梳理市属国资系统企业,分类分步推进商业类企业混改,按照“摸底梳理-首轮对接-意向名单-重点对接-上报立项”的程序,对系统内1400余家企业逐家对接、全面摸底,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产业发展、经营情况、混改意愿等,并与直管企业共同完成了立项前的混改工作步骤。目前委主任办公会已审议通过了第一批混改立项名单。混改工作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我委牵头的“深化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获评为“2017年度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项目”。

  二是指导市投资控股公司等20家直管企业完成公司章程全面修订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资监管新要求、市场变动新形势、企业改革新情况,及时对直管企业公司章程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结合直管企业章程全面修订工作,积极推动直管企业修订配套议事规则。目前,直管企业相关议事规则的委内审核及决策流程已基本完成。后续,将持续跟踪直管企业公司章程及其议事规则的落地实施。

  四是开展专题研究,已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研究作为今年的重点课题,探索如何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促进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程序化。

  五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及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并结合市属国企实际情况,研究起草《关于完善直管企业薪酬总额科学决定和弹性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拟于年内正式印发实施。根据国家政策精神和我委文件规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指导各直管企业结合自身分类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内部管理制度等实际情况,对标借鉴市场行业先进标杆和通行做法,研究制定薪酬总额科学决定和弹性调整实施办法,推动直管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建立实施薪酬总额科学决定和弹性调整机制。目前,已指导机场集团、人才安居集团探索形成了薪酬总额决定和调整机制的初步思路,下一步将指导各直管企业加快推进实施。

  六是加强顶层设计,大胆探索,全面推进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标先进企业和行业惯例,研究起草《关于直管企业所属企业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的工作指引(讨论稿)》、《关于直管企业全面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关问题的解答(讨论稿)》等系列制度办法,督促直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内部决策和监督程序,以市场为导向,对标行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一企一策”加快推进直管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优先支持市场化程度高、公司治理规范、市场化选聘高管人员或已上市的企业实施长效激励,力争2019年实现直管企业“全覆盖”。目前投控、鲲鹏等8家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方案正在积极推进中,长效激励建设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三、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市属国资国企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市委巡察办和第三巡察组的大力指导下,市国资委党委紧盯问题、深挖原因,务实举措、狠抓落实,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深知,对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导向,持续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抓整改的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市属国资国企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久久为功。

  二是坚持抓整改的目标标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一个过,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压力充分传导、责任有效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影响全局和长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完善抓整改的制度机制。坚持具体问题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宏观设计,进一步查漏补缺,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对整改过程中制定的制度措施,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对正在研究制定的举措,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出台,下发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883042;电子邮箱:liuy@szgzw.gov.cn

  中共深圳市国资委党委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