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14   来源:深圳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进行了巡察。5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积极履行国家使命,发挥战略平台作用

  《巡察反馈意见》提出,前海履行国家赋予的重要使命尚有差距,战略平台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并明确提出推进与香港深度合作、融合发展不够,撬动深港合作的杠杆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探索实施“比特区还要特”的先行先试政策不够,推动改革创新的核心引擎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注重发展速度,管理相对粗放等三个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推进与香港深度合作、融合发展,发挥撬动深港合作的杠杆作用。

  针对“港资企业实际到位资本相对偏低”问题,一是切实加强产业服务,协助已注册外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尽快到位,推动已注册外资企业增加投资。二是加强对已注册外资大项目的跟踪核查。根据内外资(合资)持牌金融机构、购置用地公司的筹办、到资进展情况及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进展情况,筛选外资存量项目,通过定期查询、催办等方式落实跟踪核查工作,争取外商投资资金加速落实到位。经过上半年催缴港资企业加速资本到位、对实际利用外资表现突出企业给予奖励、进一步加大对港资企业招商引资力度等措施,至5月底资本到位率已从去年底5.35%增长至12.4%。此外,通过加大整改力度,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为全市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作出重大贡献。据统计,2018年一季度,深圳市实际利用外资14.03亿美元,同比下降3.0%,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实际利用外资2.98亿美元,同比下降57.1%。通过大力吸引外资,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达22.60亿美元,同比增长15.7%,占全市的55.78%,对全市的增长贡献率为44.4%,推动深圳市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达40.51亿美元,同比增长20.5%。

  针对“深港合作的深度拓展不够”问题,一是起草推动《前海深港合作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该计划涵盖探索进一步放宽香港投资者在前海设立机构、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加强与香港国际贸易机构合作加快建设深港跨境电商平台,促进深港跨境贸易便利化;参与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家园发展基金;继续推动港深西部快速轨道计划等72项具体措施,已向中央驻深单位及深圳市直有关部门共计33家机构征求了意见,收到33条反馈意见并采纳,将于7月正式发布实施。结合“粤港澳大湾区规划方案”即将出台的有利契机,会同海关、边检、人民银行等单位向中央有关部门争取推动深港跨境人流、物流、资金流等要素自由流动措施在前海先行先试,出台“粤港澳大湾区规划方案”前海实施细则,推动在湾区规划中抢抓发展机遇,密切深港合作。二是加强力量,提升精准招商能力水平。协助已注册外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尽快到位,推动已注册外资企业增加投资。落实在前海受理港澳资企业(在前海注册的)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业务,解决注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撮合在前海注册的港澳电信运营商经营移动转售业务。三是加大深港合作重大设施与载体建设。紧扣“一带一路”、自贸区、深港合作三大国家战略,加快落实前海“三城一港”建设,重点推动“丝路长廊+海思小镇”的先导项目,开启“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合作先导区建设序幕。围绕一区三方向六平台的产业发展定位,立足国际贸易、文创产业、科教产业和金融科技产业四大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积极推进与香港启客、哈罗公学等合作项目落地。完成与招商平安资产、平安银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继续推动港交所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前海深港设计创意产业园等深港合作重点项目。推动妈湾前海深港设计创意产业园项目1.5级开发土地整备工作,预计项目2019年4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四是推动建设深港青年创业区建设。形成《前海粤港澳青年创业区实施方案(建议稿)》, 7月起对梦工场物理空间进行升级改造,新增空间2019年7月启用。目前梦工场累计孵化创业团队共计304家,香港团队数量150家。研究出台《关于支持香港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大力支持港澳台青年以就业、创业、实习等多种形式,在前海金融、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业和专业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展。

  针对“走出去”缺乏实质性抓手和载体问题,按照“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要求,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建设前海跨境投资与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形成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抓手平台,着力推动面向粤港澳地区和“一带一路”地区以及内地自贸试验区的投资与贸易合作。目前平台筹备组及意向市场化机构已联合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2.关于探索实施“比特区还要特”的先行先试政策,发挥改革创新的核心引擎作用。

  针对“新的重大政策创新进展缓慢”问题,积极推动《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取得进展。该方案于2017年4月份启动,6月份形成初稿并由委领导至中央深改办汇报。5月23日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6月底该方案已经呈报市委办公厅,拟呈市深改组审议后按程序上报广东省。

  针对“引领全国的制度创新不多”问题,一是争取形成更多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认定了新一批制度创新载体单位,4月27日发布了自贸试验区三周年24项突破性制度创新成果和标志性改革创新案例。在国务院6月10日发布的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中,有12项已经在前海先行先试并取得经验。截至2018年6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全国复制推广16项、占比13.6%;全省复制推广62项、占全部102项的60.8%,全市复制推广79项。新梳理59项制度创新成果及案例,由省商务厅报商务部推荐在全国及全省复制推广。近期中山大学自贸研究院评估结果显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制度创新总指数在全国自贸片区中排名第一。二是继续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前海金融改革20条出台。201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办重新会签的要求,已完成向各相关部委会签并上报国务院。先后推动各级领导共11次赴京推动政策出台。

  针对“一些重要平台的作用发挥有限”问题,一是大力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起草了《深化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提出了五方面39条先行先试举措,目前该方案经专题会议审议,积极争取司法部尽快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审议后尽快出台。形成《关于涉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法律法规调整情况报告》并呈前海合作区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二是加快建设人才特区。完善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加大人才优惠政策覆盖面。出台前海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构建覆盖海内外人才的优惠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国际人才聚集前海。2018年6月5日正式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深前海〔2018〕78号),下一步将制定申报指南,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组建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为人才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服务,已引进岳清瑞院士、祝京旭院士等人才。开展前海境外专业人才职业资格准入负面清单研究课题,积极推动引进具有香港执业资格专业人士在前海提供服务,建立自贸区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直报公安部绿色通道。三是加快建设国家跨境电商改革试验区。积极引导区内更多跨境电商综合物流服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在线纠纷解决服务交互规范》。扩大“保税+实体新零售”、“全球中心仓”试点范围,吸引更多电商企业、区内物流企业开展试点。协助更多区外线下综合体、商超参与“保税+新零售”试点。针对跨境电商采购环节无法取得合法有效进项凭证的出口货物在实际出口时面临“不退反征”的问题,配合市国税局研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针对“前海湾保税区管理局职能弱化”问题,强化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职能,落实《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保税港区管理局职责,进一步优化自贸板块相关处室的职责划分,完善相关管理服务体系,增强保税港区管理职能,研究赋予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等有关方面工作的职能,使其在职能上更加完备,同时为突出其保税港区的相关主业,将其原先承担的归口管理融资租赁事业部的职责划拨至金融创新部门承担。

  3.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针对注册企业“托而不管”突出问题,一是加强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法制办的对接,继续推动前海住所托管管理办法的尽快出台,为住所托管业务提供法制依据;前海管理局与市法制办对最新修改的第25稿前海住所托管管理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待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确认后将可出台。二是加强商秘公司内部规范住所托管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建设。完成《住所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对新办企业继续核验实际办公地址等信息,确保住所托管企业信息填报的真实性;进一步提高新办企业的托管条件,除继续核验实际办公地址证明材料等信息,还规定托管企业应当在深圳市内具有实际经营地址,托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有关经济类犯罪的不良记录等条件;三是对存量住所托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升级并启用住所托管系统,强化对托管企业及时更新信息更新、提供准确联系方式等管理服务功能。修订并启用住所托管新协议,强化对住所托管企业的管理约束功能。通过发送短信、邮寄信函等方式分批次对存量企业联系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形成双失联企业名录,报送市监委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利用前海公共信用平台推动大数据监管。已于2018年6月搭建前海公共信用平台与前海企业住所托管系统的数据连通渠道,实现两个系统间的数据连通共享;深化“企业信用画像”研究,形成企业有关信用评价,并就企业信用评价为D类、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册地址异常、主要人员年龄异常的托管企业,形成了具体企业名录,推送给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动建设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已开展前期设计工作。

  针对“潜在金融风险不容忽视”,研究建设前海金融风险防控中心。打造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前海监控系统、深圳私募基金监管平台,切实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推动开展前海金融综合监管,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金融综合监管工作。

  (二)发挥党工委核心领导作用,狠抓党的建设工作

  《巡察反馈意见》提出,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存在抓而不实、抓而不紧的现象,并明确提出整体工作效能有待提升、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改进等三条具体表现。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切实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针对党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缺位问题,推动市委支持成立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为加强管理提升效能打下坚实基础;组织收集了各区级有关职能部门议事规则,出台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经6月19日第九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局长办公会和局领导工作会工作规则,以完善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制度,待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实施。

  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已有4次党组会、10次党工委会议采用了新的记录和审核方式。在记录内容方面,不仅记录了包含人事议题的所有内容,而且采用流水式记录,真实记录会议信息;在记录人员方面,采用双人记录,配备专用的党工委会记录本,专项记录,专本专用,确保信息记录全面、不遗漏,同时对会议记录本采用保密文件的保管方式,存放保密柜管理;在审核方式上,整改后一直采用2位专门记录人员互相初审、负责人复审等方式。

  针对“文山会海”问题,制定实施《关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提升工作效能的若干措施》,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改进文风会风、提升行政效能,于6月19日第九次党工委会审议通过。

  针对“基层普遍反映工作环节复杂、决策过程冗长”问题,目前,已将存量议题全部清除,加快新增议题上会速度,截至6月21日,议题库10个议题(含5个通报议题),等待上会间均在一周内。据统计,巡察整改工作启动前,每个议题从正式提交,到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平均需要3周到1个月的时间。前海管理局一方面通过优化制度,充分下放权限,压缩审批程序,减少上会议题;另一方面局领导班子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会审议,切实提高效率。经过整改,在处理完积压议题的基础上,对现有新增议题做到本周议题本周结,截至目前仅有3个遗留议题未审议。

  针对“存在议而不决、临时动议现象”的问题:完成了对2016年、2017年议题情况全面梳理。查找出2016年年底经局长办公会研究但未审议通过议题有2个、2017年局长办公会未完成流程直接上会议题有8个。针对“议而不决”的2项议,其中1项已于3月5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另1项按程序不再提交局办会审议。针对未完成审批流程而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的8项议题,已提交局领导补签完善相关手续。

  2.加强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

  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党工委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在党工委会、机关党委会、各基层党组织会上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月22日党工委成立后党工委会议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5项;制定和修改了《关于加强前海合作区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1+5”系列文件等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工作委员会2018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中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工作委员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方案》《中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工作委员会2018年领导主体责任清单》并经党工委会审议通过,除清单外全部正式发文。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组织开好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经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按期推进,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的前提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党的建设工作方案》和《前海合作区党工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先后经党建工作专题会和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积极构建前海合作区六个建设为一体的工作体系。三是统筹加强所属基层党组织以及驻区机构新兴领域党组织的建设。完成党组织从市直机关工委整建制转入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完成对前海合作区内驻区机构党组织及670名党员的统计工作,联合产业处、金融处、数据公司等处室司,针对总部企业、行业影响力企业、互联网企业的党建工作开展电话和问卷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积极筹备非公企业党委和社会组织党委组建工作;完成全区域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及“七一”评优评先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新设党员活动室。

  针对“学习教育不深入”问题,出台《中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深前海党组〔2018〕9号),截至目前已召开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就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要求的重要学习议题进行专题学习,各处室(司)处长助理以上约200人次参与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有机地组合起来,作为“第一议题”落实到党工委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机关党委会以及各级基层党组织会议,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05次;抓好思想建设,面向全区党员干部开展了四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讲座,受训超过800人次;于6月28日、7月5日、7月11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列培训,受训约600人次;于6月26日举办完成了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55名党务工作者按要求参训;于6月25日-27日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班,进一步抓好了教育培训工作,75名同志按要求参训;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各500本,印制100本《党员干部应知应会重要知识》手册等学习资料,覆盖全局党员干部;印发《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专题学习的通知》(深前海党委〔2018〕22号),组织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或以“三会一课”形式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的讲话、杨汉军典型事迹等多个主题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覆盖到党工委委属50个党支部。

  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出台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相关文件三类标准;抓好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组织生活证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规范组织生活记录本、组织生活证等填写记录;前海合作区党工委揭牌后,前海法院、前海检察院、前海国税和前海地税等驻区单位归属党工委管理,后续将再次组织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6月26日在党务工作者培训中组织党务工作经验交流,分享交流各支部好的经验做法。

  针对“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在册党员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梳理和排查工作,排查出来的党员均按要求完成了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于6月25日-27日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班,进一步抓好了教育培训工作;对转入党员身份全部完成核实,与人事部门及各单位落实行政关系同步转入。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力”问题,完成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各委属党组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台账,确定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本年度计划发展16名新党员;“主动上门”,针对“高精尖”人才发展党员,注重在符合条件的高知群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发展党员,目前16名发展对象中,有8名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50%;下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引,规范化指导各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3.关于改进干部队伍建设。

  针对“前海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评价为‘好’的不到79%”问题,组织修订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调研深投控、万科等企业,学习借鉴企业职级设置及干部晋升方式、程序,后续将加大对干部的考察力度,扩大民主测评范围,多途径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按照新时代要求的好干部标准选拔干部,提升满意度水平;不定期开展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队伍状况,完善干部动议提名程序,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和干部管理的相关机制。

  针对“部门负责人变动频密,影响工作连续性”的问题,由组织人事处牵头,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尊重、关心、培养干部,协助解决干部的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起草管理局职级管理办法,优化职级设置,规范任职资格、程序及方式,完善主任职级以下晋升程序,增加公开述职和测评环节,营造有序竞争机制;根据人员实际情况,拟在去年开展首次校园招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校园招聘力度,优化管理局人员年龄、职级、素质结构,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进一步推进管理局绩效体系优化项目,与国家行政学院项目组持续沟通改进绩效管理及考核方案设计。

  (三)夯实两个责任,解决工程建设、土地管理、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提出,前海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不够,工程建设、土地管理、资金使用等领域问题亟待解决,并明确提出向“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利益冲突问题相对突出、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土地管理不够完善、资金使用监管亟待加强等五条具体表现。现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抓实抓牢“两个责任”。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实施《前海党工委2018年领导主体责任清单》,针对每一位班子成员的岗位单独制定责任清单;二是严格做好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廉安排。3月30日印发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在学习内容中将党章党规党纪等党风廉政内容进行明确,并在全年中心组学习安排中对党风廉政的学习内容进行了明确;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防止利益冲突执行情况、因私出国(境)、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等情况的监督,按照要求填报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考评系统和婚丧喜庆事项申报系统;四是在每一个传统节日定时编发廉洁提醒短信;五是排查全局各处室司廉洁风险点72条,并于4月12日实施廉洁风险点与防控措施;六是持续开展明察暗访,通过录音录像手段,对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迟到早退、饭堂延时就餐等现象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纠正, 共进行与工作纪律相关的谈话提醒23人次。

  针对“局机关纪委工作力量不足”问题,一是配合纪工委完善机构设置,加强纪检干部配备。制定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筹)人员配备方案,计划通过局内抽调、个别选调、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党群工作部(筹)人员配备问题,并统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员配备,加快补充党建专业人才;二是启动局属企业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的选拔任用工作,尽快按要求配齐局属企业纪委书记。

  针对“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加强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建设,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二是加强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果,制定《关于健全我局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的建议》;三是将内审结果与考核结果挂钩方案,将在绩效管理办法修订时吸纳。加大对内部审计的工作指导和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派遣内审人员参加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2.关于整治利益冲突问题。

  针对利益冲突问题相对突出问题,一是制定实施《2018年防止利益冲突工作行动方案》。二是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宣讲。6月底前已完成前海管理局局属企业、合资企业制度宣讲。12月底前,将完成前海驻区单位制度宣讲。三是全面完成前海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承诺书签订工作。四是突出延伸追究的重要性,制作《规定(试行)》及实务问答单行本向前海管理局公职人员发放,同时在e站通、各驻区单位公共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发放。五是制作系列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相关微视频,借力新媒介,在前海区域内不同载体平台投放播出。六是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相关申报和回避申请审批模块嵌入前海管理局现有电子办文系统(OA),并上线试运行。七是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和局属企业中层干部完成自查自改,并填报个人利益冲突自查报告表。对重点人员每半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重点抽查。对新提任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和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逢提必查; 整改期间,有7人被谈话提醒,1人因裸官被调整职务。八是督促前海驻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防止利益冲突相关制度。九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前海管理局及局属企业防止利益冲突专责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利益冲突制度。十是以“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题学习和实地考察,加强对防止利益冲突专责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前海廉政监督局已制定实施《深入推动前海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九个一”行动方案》,将以上2-9项整改措施作为工作重点写入该行动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形成合力加速推动相关措施整改到位。前海廉政监督局联合前海管理局纪委、局属企业廉政风险防控部门等专责部门,依据“九个一”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将未完成的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分工,争取提前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3.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

  针对“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一是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已完成10个项目的梳理排查工作,根据《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加强协同办理、加快推进前海财政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对纳入前海管理局年度财政性投资建设计划的项目,可根据年度投资计划文件作为已立项依据。前海交易广场、支路网一期等项目均在投资计划文件下达后开展招标;二是对已招标未立项工程停工处理,后续严控集群标段单项工程合同的签订流程,未立项不得签订合同,加强合同管控。目前,招标工作在项目完成立项后开展事项完成率达100%。

  针对“部分项目未按时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和办理竣工决算”问题,一是梳理已完工但未编制结算报告的项目,对造成延误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完整竣工资料的,严格按施工合同中竣工资料限期提交的相关条文进行约束;要求项目管理主责单位在项目施工阶段主动收集工程竣工资料,及时审核工程变更,将资料收集关口前移;对于工程合同结算迟缓的,安排专人督促推进项目结算。二是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审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继续分析项目决算迟缓原因,涉及的5个项目公司将与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市财委、前海管理局积极沟通,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尽快将上述5个项目决算资料送相关机构审计。经过梳理,目前12个项目均已完成结算,对超期现象摸清底数,其中前海展厅项目实际已完成决算,有4项未完成决算,整改完成率达80%,剩余事项将于年底前完成整改。

  4.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

  针对“部分出让土地附带产业约定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全面启动2016年以前出让用地的产业监管协议的补签工作。二是定期发送提醒函至各企业,敦促各方重视产业监管协议履约,目前已完成发函提醒。三是优化协议条款表述并全面梳理协议文本,已完成协议文本初稿,下半年将继续优化后投入使用。四是开展产业协议全面、定期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批核查工作,已出具报告。五是根据产业要求的时间节点,将监管工作定期化、机制化,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对措施。

  针对“储备土地、临时用地和土地整备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已制定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规程草案,正在开展报审工作。二是联合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开展清理清拆专项行动,已将涉嫌违法占地情况移送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目前,已完成0.18公顷的清理清拆,有7.82公顷的违法占地范围正在按规划土地执法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对于确属建设工程需要申请临时用地的情形,开展临时用地的审批工作,完善相关用地手续。督促相关企业来文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涉及面积2.5公顷。四是强化储备土地和临时用地管理,下一步将制定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规程,建立巡查工作机制,监督落实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完善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打击违法占地,确保违法占地零增量;对约2平方公里储备土地进行集中整治,以绿化来提升管理效果;加强与土地执法部门的联动,确保违法占用储备土地零增长。

  5.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针对“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资金验收通过率低”问题,一是严格项目前期把关。在初审环节,加强对申报项目材料完备性与主体资格的形式审查,严控项目入门;在评审环节,引入第三方法律机构对评审专家抽取进行全程监控,对评审专家专业领域与所评审项目不一致的行使否决权;在评审过程中,适当延长专家的项目评审时间,以便全面、准确了解评审项目情况;引入第三方法律机构把关,从严从紧核定项目规模总投资;加强内部审查,对评审合格的项目,通过处务会、内外部征求意见、分管领导专题会、局长办公会等环节“层层做减法”,选出优质项目。至6月1日已完成对第4-7批项目中期核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试点企业加快改进,并提醒企业就验收问题提前做好准备,以达提升项目验收通过率。

  针对“项目评审认定机制不完善”问题,严格项目验收管理。加强项目前期把关,严控项目质量;加强试点项目中期核查,对受市场影响等难以完成核定规模总投资的,依法给予企业调整的机会,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提升试点项目验收通过率。

  针对“扶持资金支付存在监管漏洞”问题,一是引入第三方法律机构,配合市财政委,依法依协议追索雅图新媒体试点项目扶持资金。就广大物流超付资金问题,已于5月15日向前海廉政监督局沟通案件情况;6月7日,与前海廉政监督局约谈广大物流负责人,督促其加快退回超付资金。就雅图新媒体试点资金问题,已于6月7日在深圳国际仲裁员立案,拟依协议约定启动仲裁程序进行追索。二是探索建立前海产业资金监管银行目录,综合试点新扶持项目原则上从该目录中监管银中抽取。三是完善试点项目月度数据报送系统,纳入试点企业、监管银行,做到资金拨付与项目建设进度统一,监管银行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上一季度监管资金的支付汇总情况。

  针对“课题研究经费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因原统计口径将规划建设、工程咨询类的项目作为课题统筹,导致2015-2017年课题经费数额偏大。二是修订《前海管理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完善课题立项专家评审机制,引入第三方强化立项环节的论证工作;三是开展年度课题评价工作,作为处室下一年度申报课题最基本的衡量标准,同时作为外部研究机构再次投标前海管理局课题的考量标准; 四是建立课题成果应用的事后评估与绩效考核机制,切实推动课题成果的实际转化与应用水平;五是强化课题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经过课题主管部门专家评审后纳入2019年度课题计划,年度课题计划需经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后方可纳入年度预算。对课题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明确不得超出2018年课题实际支出规模。

  (四)全面加强局属单位管理,严格内控机制

  《巡察反馈意见》提出,前海局属单位管理松散、政企不分,内控机制缺失,并明确提出向局属企业增资不严谨、企业经营管控机制不健全、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前海创新研究院管理不到位等四条具体表现。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规范向局属企业的增资管理。

  针对“企业上报的增资项目均没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个别增资事项未明确用途,部分已增资项目不落实”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增资程序,严格审核企业增资项目用途,对增资需求在可行性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督促局属公司持续跟进落实增资项目,有效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把关局属企业增资需求,2018年增资安排中,根据科控公司前海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区建设增资申请,严格审核企业资金需求合理性,组织科控公司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为增资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二是督促企业尽快落实已增资项目实施,对现有的闲置资金制订使用计划。推进闲置资金投入项目,发挥实际效益。三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学习借鉴国家、省、市国资监管机构对直管企业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局相关项监管制度;修订《局属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局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暂行规定》,提高投资实施效率,推进闲置资金投入项目,发挥实际效益。

  2.关于健全企业经营管控机制。

  针对“经营考核机制缺乏”问题,一是启动2017年度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企业负责人薪酬。根据各企业负责人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和年度审计结果,对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结合2017年度考核实施情况,适当优化考核内容,并以管理局下达的重点任务及督查督办事项为核心,完成制订《2018年度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及相应考核指标。二是建立薪酬管理和董事会评价机制。目前已拟订《前海管理局局属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初稿;开展局属企业薪酬管理诊断评估,以管理局下达的重点任务及督查督办事项为核心,研究编制2018年度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及考核指标。

  针对“政企关系不清,决策边界不明,董事会、监事会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进一步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通过组织选拔和市场化选聘等方式,启动局属企业空缺党组织领导班子、董事会、监事会、财务总监及经营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工作,尽快按要求配齐配强空缺岗位干部。目前已向科控公司委派财务总监;二是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局属企业干部管理体制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流程;三是建立局属企业董事会评价机制,研究出台《前海管理局局属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规范企业董事会履职。

  针对“市场风险意识淡薄,项目前期论证缺乏”问题,从全局层面做好投资评价审计。对各局属企业2012-2017年期间决策实施的共计55个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后评价专项审计,并对19个投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目前正积极组织局属企业梳理完善项目管理流程、完善公司议事规则、建立风险管理台账等方式,全面加强整改。其中前海金控公司已就2017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和6个整改项目(3个项目缺董事会决议文件、3个项目可研报告中缺经济效益预测)向公司董事会汇报,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向前海管理局备案。同时,通过梳理检查现有的项目管理流程,前海金控公司正在根据管理局局属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修订稿)的要求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为完善项目可行性预审、尽调和风险识别与预警等工作机制,草拟项目尽职调查实施细则、风险信息报送实施细则等规范项目操作的配套制度。

  3.关于督促企业提升经营效益。

  针对“资本回报率低”问题,研究出台局属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在年度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优化利润目标、收益率目标考核,推动企业效益稳步增长。目前已完成局属企业薪酬管理诊断及管理体系建设咨询项目招标;6月15日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推进局属企业薪酬管理梳理、局属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制订,以及薪酬方案核定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国资委做法,探索引入激励理念,为各企业制定超越现有考核指标的挑战目标,企业达标时可在原薪酬预算之外计提一定比例奖励薪酬,推动实现跳跃式发展。

  针对“资金使用率较低”问题,一是编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2018-2020年三年滚动计划,下达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重点推进重大投资拓展、工程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加快资金周转使用;二是通过制度修订加强局属企业投资决策效率,督促企业加快闲置资金使用,推进投资进度。

  针对“投资项目收益低亏损多”问题,印发实施《关于开展局属企业投资后评价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企业对2017年度局属企业投资后评价专项审计涉及的19个投资项目进行整改。目前,前海投控公司已完成2016年、2017年投资后评价工作,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已完成投资并符合评价条件的11个项目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运营情况分析,形成《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2012-2016)》和《2017年度投资后评价汇总情况》,问题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对未完成投资或不符合评价条件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及情况说明,为后续投资提供经验借鉴。

  前海金控公司已编制全部项目投资后评价汇总和分项目情况说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向董事会汇报,相关决议文件已提交管理局备案。投资后评价汇总了所有投后项目基本情况,运营现状,项目实施滞后原因,经济效益预测和投资回报评价,可持续发展,项目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前海科控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于2018年5月底完成子公司投资后评价的招采工作,中标单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内部访谈、内部诊断、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总结子公司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经验、发现子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聚焦公司战略转型和项目再可研,通过市场、行业数据分析比较,对子公司的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做出准确的评价和分析,在业务组合、发展方向方面结合公司战略转型提出参考方案。项目组已于6月11日进场,目前正在开展调研访谈工作,已完成对子公司发展潜力评估工作,预计在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提交项目成果并提出处置措施并报批实施。

  4.关于加强对前海创新研究院的规范管理。

  针对“没有发挥智库作用”问题,加强对前海创新研究院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一是调整内部治理结构,加强理事会监督职能;二是加大外部优质资源对接,推进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商务部研究院、海关总署研究中心、前海国地税等单位的业务合作,加强外部权威机构对研究工作的指导,提升智库平台层次与能级;三是密切关注并主动对接前海改革创新活动,参与编制前海内参、自贸区观测样本、制度创新白皮书及创新案例等材料,加大与前海地区优质创新主体的对接,推动改革创新制度和创新项目落地,切实提升研究院对前海改革创新活动服务的力度。

  针对“内部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取消局领导兼任代理的理事长职务,调整优化理事会结构,明确理事会职责,严格实行研究院重大事项理事会报告制度,理顺研究院治理结构;二是对薪酬调整涉事人员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劝退,3名主要涉事工作人员已于2018年5月底离职;三是严格执行理事会批复的研究院新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博士后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实习生管理办法》等,对内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报告和持续改进,全面加强内部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36663370。邮政信箱: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前海管理局D栋202。电子邮箱:qhjgdw@szqh.gov.cn

  中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