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整改责任。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带领全院各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多次召开推进会研究整改方案、听取汇报、督办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精细整改。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及各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剖析根源,进一步强化意识、改进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整改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协调、统筹推进,全院各部门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任务和落实举措79项,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全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直面解决问题的难点和痛点,拿出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的真招实招,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和事项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有效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积极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经报请市委、区委教育整顿办和市检察院核查后,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相关问题,共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员11人次,退缴款项人民币63065.29元已上缴国库。
3.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治实效。我院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统筹推进,深入检视党组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的不足,全面加强和改进队伍在政治素养、司法理念、能力素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差距,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并举,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立即着手整改落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管事,共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55项,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堵塞漏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盐田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发挥党组的统领作用,不断提高学习的次数和覆盖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检察长讲党课等方式加强党史学习和“四史”学习。如3月25日、4月30日召开“盐检学习汇”活动,先后邀请深圳市委党校学刊部主任熊哲文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盐田区委党校副教授邢国宏作“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及其历史使命”专题讲座。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5月8日召开了领导班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重点围绕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部门、干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对相关方面深入检视问题,并从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宗旨意识、纪律执行、担当精神、责任意识等方面深刻剖析了原因,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发现和研究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实实在在的解决方案或对策,如3月17日召开检察工作务虚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研究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新要求。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缺乏贯彻落实举措”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结合政策形势发展和中央、各级党组织以及检察机关要求,紧扣检察职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双区”建设等措施的规范性文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月16日组织赴前海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前海石前重温入党誓词,畅谈入党初心,进行党性剖析,以共产党员的初心响应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伟大号召。二是结合本院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完善涉及服务基层、普法宣传、探索企业合规、规范审前羁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3月19日召开座谈会听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会、人民监督员对我院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建议,听取各方意见,响应基层需求。
3.针对“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改完善《中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重大问题议事清单(试行)》等制度,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相关情况共6条,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谋大局的统领作用。
4.针对“修订规章制度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全院制度、规则、办法、细则、指引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紧密结合现行法规政策、上级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共对4类91个规章制度进行了废、改、立、合、留等修订完善工作,其中废除38个、修改28个、新立15个、整合2个、保留8个。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多次组织观看英模先进事迹片、警示教育片、红色纪录片等内容,积极开展队伍内部矛盾隐患排查工作,检察队伍在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中得到洗礼和淬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是6月7日党组集中学习最高检党组关于部署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年度内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区委专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修改完善相关干部考核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纳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作为评价适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认真开展“三同步”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把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检察人员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五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通过本院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宣传媒体,增强了检察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6.针对“司法为民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功能,新增“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举报”等业务分线。实行检察干警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确保12309服务热线24小时有人接听,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日期间开门办公,安排专人在岗,切实做好来访接待、接听电话、来信来电信息登记等工作。二是集中开展“为民办实事、送法进社区”普法活动,通过检察官挂点社区机制向辖区19个社区赠送4600份有关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实现送法进社区全覆盖。三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4月21日、22日到辖区两间中学开展“青春之旅、法治相伴”法治宣讲活动,4月23日对一宗聚众斗殴案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训诫教育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与区民政、住建、城管、交通、规自等行政执法单位积极联系,共同解决可能危害无障碍出行安全的隐患问题,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7.针对“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转变观念,拓展监督思路,加大依职权监督力度,结合上级检察院的行动部署,多途径、多层次主动摸查线索,发现问题依法立案监督,1-5月已立案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0件,向纪检监察、公安等单位移送违法犯罪线索2件。
8.针对“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加强队伍建设的调研分析,积极在人岗招录、岗位调整等方面下功夫,配齐配强队伍力量。二是加大检察监督办案力度,如今年1-5月份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办案量总体靠前,办案扎实有效。
9.针对“党组日常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党组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和党支部半专职党务人员充分发挥作用,共同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党组会议议题,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派员参加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做到严格规范管理。
10.针对“设置党支部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已请示区直机关工委有关党支部设置的整改问题,正按照有关文件流程推进落实。
11.针对“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以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强谈心谈话,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力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严格按照对象、情况、内容等要求开展“六必谈”,组织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不同层级人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共计141人次,做到谈话对象全覆盖、谈话内容直接明了。
关于“检察职能履行不到位,检察业务管理有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
12.针对“检委会发挥决策、指导、监督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检察监督管理,规范检察权运行。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把关,今年以来共召开了3次检委会会议,其中审议年度检察工作报告的事项议题1件,审议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议题2件。二是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规范检委会组成人员、讨论决定的案件和事项范围、会议制度、议题标准及审查、会议程序、决定的执行和督办、办事机构的职责等内容。三是组织开展检委会集体学习3次,不断提高检委会委员业务素能。
13.针对“检察官联席会议发挥办案参考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指导意见》以及上级院关于检察官联席会议的规定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规则》,严格规范联席会议程序,明确专人记录、会议流程、记录模板等内容。
14.针对“执行随机分案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轮案规则,设置4个专业轮案组和1个基本轮案组,执行案件分配以自动分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二是制定《刑事案件分配暂行规定》,要求刑检部门对手动分案、分案后变更承办人、指定分案、停分案、轮案规则变更等具体事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管理表》审批、执行后由案管部门留存备查。三是实行案件分配季度通报制度,案管部门每季度将案件分配情况通报至刑检部门及监察室,对于严重超比例、未按要求进行审批、随意变更承办人等情况及时监督提醒,目前制度执行总体顺畅。
15.针对“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法律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拓展监督渠道,今年以来已立案监督6件,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二是根据市检察院交办的一宗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审查后依法向区公安分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三是根据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部署,对区扫黑除恶办提供的6件重点案件开展“回头看”倒查,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21件类型案件进行核查。四是根据巡察反馈的办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6.针对“对法院诉讼活动的监督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部署,对区法院2018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民事审判案件开展法律监督。二是根据市检察院交办的一宗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依法向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17.针对“个别案件适用法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办案检察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和理论水平。二是加大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积极开展危险驾驶类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三是根据巡察反馈的办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8.针对“个别案件执法尺度不统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相关类案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会议纪要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类案办理意见,进一步细化类案案件的事实证据认定和不捕、不诉等办案标准。
19.针对“量刑建议采纳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慎提出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对量刑建议未被法院采纳的,要求承办检察官说明情况。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提高释法说理水平。近三个月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率已达100%。
20.针对“检察建议书制发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检察建议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书的提出、讨论、审核、把关等规则。二是检察建议书的质量和效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项目,倒逼检察官提升检察建议书的质效。
21.针对“法律文书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案件核查和交叉评查工作,对2018年以来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质量进行核查,总体质量较好。二是法律文书质量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项目,督促办案人员提升法律文书质量,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三是根据巡察反馈的办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2.针对“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加大对公开听证活动的推动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公开听证3次,本年度达到各业务条线全覆盖。二是公开听证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项目,督促检察官积极适用公开听证。
23.针对“部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删除相关微信群,单线联系收发案件材料情况,清除泄密隐患。二是通过组织保密学习培训、通报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保密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强化队伍的保密意识。三是根据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队伍管理偏松偏软”方面问题的整改
24.针对“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向区直机关工委、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请示机关纪委设置工作程序,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25.针对“未认真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请示区直机关工委,依照程序推进落实相关人员的党内处理工作。
26.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统筹开展廉政建设工作,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深入开展政策宣讲,3月25日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4月16日、22日两次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及警示教育大会,先后观看了《代价》《朽木浮沉》等系列警示教育片,既以“自查从宽”来引导,又以“被查从严”来倒逼,鼓励有问题的干警主动坦白、争取从宽处理,期间共完成政策宣讲14场次,谈心谈话141人次,个人自查199人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27.针对“党组主体责任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日常沟通联系,支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及时把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处理,确保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8.针对“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院准确把握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等环节的总体目标,按照“五个过硬”要求,聚焦“6+1顽瘴痼疾”,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实事求是,压力传导,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延安整风精神推进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发挥纪法政策的感召力和威慑力,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本年度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律教育学习月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好本年度及今后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29.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纪检监察和日常检务督查工作,采取政策宣讲、谈心谈以及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加强教育和管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班子的“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
30.针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内部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做好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非必要不离深,严格离深报批制度,严守出行防疫规定,对于离深不审批、不报备、不遵守防疫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二是5月26日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球健康峰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河南南阳考察时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1.针对“请休假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健全完善审批流程,加强日常队伍监督管理。二是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对请休假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已清退有关款项并上缴国库。
32.针对“因私出国(境)报告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请休假和出国(境)管理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政法专项编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检察人员的分类审批管理。二是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对执行因私出国(境)履行审批手续制度不严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关于“内控管理不严,存在管理盲区和廉政风险”方面问题的整改。
33.针对“财务人员缺乏专业资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定《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办法》《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内控体制机制,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做到内控管理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二是现阶段要求相关人员加强财会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积极鼓励财务人员考取财务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及时选派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相关实操工作培训,不断提升财会专业能力。
34.针对“岗位任职违反不相容职责交叉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现阶段对现有人员重新分工并调整到岗,待本院“三定方案”关于办公室的岗位职责和人员调整确定后,进一步落实不相容职责交叉管理的整改要求。
35.针对“零星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修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费用支出管理办法》,细化办公办案用品、日常消耗品、报刊及资料、专业书刊费等物品报销流程,提高管理水平,防控廉政风险。
36.针对“特费管理和使用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规范特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上级检察院关于特费管理规定要求,确保严格审批、规范使用、监管到位。
37.针对“工程项目进度款付款依据资料不完整、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对涉及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完善,并以此为戒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对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
38.针对“个别科室未严格执行财务前置审核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费用支出管理规定》关于费用申请审批程序等规定,已执行费用报销应报财务室审核后再报领导审批等程序要求。
39.针对“违反一车一卡、对号加油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内部管理和监督,修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规定,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台账,对台账定期公示接受监督。二是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相关款项已上缴国库。
40.针对“公务油卡私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务油卡管理和监督,实行专人统一加油并登记台账。二是实行车辆使用人在用车前后登记车辆里程数,由专人定期核实车辆用油情况。三是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相关款项已上缴国库。
41.针对“公务用车使用登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全院公务用车、加油卡的管理监督,使用情况登记在册并形成台账,按月对车辆加油、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二是专人管理车辆钥匙、行驶证及加油卡等物品,做到“一车一卡、对号加油”。三是执行办公OA系统办理车辆使用审批程序,公务车定位系统正在采购程序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学习教育培训的总抓手,扎实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必修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在上级指导下落实好党支部调整设置等工作。
2.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障“双区”建设大局。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进示范区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足“四大检察”依法履职,努力为“双区”建设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加大依职权主动监督力度,持续推进对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三是做实行政检察,立足我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司法实践,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对相关行政行为开展法律监督。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检察职责,充分发挥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3.打造过硬检察铁军,持续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水平。一是抓好培训。坚持把政治培训融入业务培训,积极适应“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格局带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引导检察人员提升运用政治智慧开展检察工作能力。二是抓好管理。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因私出国(境)和请休假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经商办企业的管理规定和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三是抓好考评。稳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发挥其“指挥棒”和“方向标”的指导作用,全面营造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干事创业氛围,努力打造出一支经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的检察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5220625;邮政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西座政治部,邮编518081;电子邮箱:ytqjcyzzc@163.com。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