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深圳 日期: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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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龙华院)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龙华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龙华院党组根据市委巡察组提出的5大方面17个问题,细化为73项需要整改的任务,现已全部对照整改,均取得实质性或阶段性进展。建立或完善了工作制度26项,以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2人、诫勉谈话1人。


  (一)强化思想引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龙华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开展巡察,是对龙华院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龙华检察的关心支持,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巡察反馈意见严肃严格、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从更高站位、更深层次精准指出了党组在抓政治建设上的温差、落差、偏差。党组认为,抓好巡察整改,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组决心把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要的重大政治任务,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3月24日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党组从严从实从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24日当晚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全院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统一指挥、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先后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坚持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承担重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其他院党组成员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积极抓好分管部门、主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努力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各责任部门和党支部也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


  (三)压实整改责任,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党组第一时间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项细化,在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深层挖掘针对性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龙华区检察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思想、方向、原则,确定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细化的73项需要整改的任务逐条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巡察整改全面落实到位。6月24日,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抓整改。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11次党组会、2次办公会、3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具体事项。


  (四)狠抓督促检查,确保以最严要求最大力度真抓实改。党组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整改责任、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定期联络汇报制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机制,各部门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整改情况,强化过程控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双周一次联络会议,对各责任部门进行提醒和通报,督促按照既定时间节点落实整改要求。二是专项督查制度。整合机关纪委、检务督察人员力量,专门成立巡察整改督查组,对整改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巡察整改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三是分析研判制度。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分析各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原因,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四是整改销号制度。严格质量标准,由整改督查组对整改事项逐一验收、对账销号。


  (五)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法律监督、融入检察战疫、融入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一体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形成“长久立”的制度和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提升检察管理现代化水平。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制定和修订意识形态暂行办法、政务督查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6个,制度规范覆盖司法办案、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风险隐患逐步消除,制度闭环初步形成,长效机制有效建立,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习惯,使制度真正成为管党治党、从严治检的有力武器。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条对照检视,以最坚决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是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体检”,找准了“病症”、开出了“药方”,巡察整改就是要“对症治疗”。“对症”不能仅停留在“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关键要聚焦问题、诊断病因,分类施策、系统治疗、标本兼治,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达到问题改了、病因除了、漏洞堵了、风气变了、群众感受到了的总体效果。


  (一)关于“政治建设不够有力,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及重大部署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提高理论水平。组织各支部补学和重温了伟中书记调研龙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话精神,机关党委对支部学习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二是建立党组学习内容建议机制。由党组秘书及时收集最新发布的中央政策文件、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精神、党内法规条例、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好党组学习建议与提醒工作,全面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统筹掌握收文渠道,及时建议党组安排学习,并对重要文件的办理做好跟踪落实。三是建立政务督查制度。印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将贯彻中央、地方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决策督查范围,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四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专题听取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加强意识形态建设12项具体举措,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2.针对“政治规矩不够严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编〔2020〕57号)要求,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相关职能调整至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内部检察办案团队形式开展业务;取消临时性、非常设机构智慧检务办公室,将有关职能调整至第五检察部。二是院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领导职位职数管理台账,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切实强化职位职数综合管理的约束力,使每次动议之前先审核职位职数成为固定的程序,严格按照职位职数启动配备程序。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着力提高集体决策水平。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突出强调党组同志要带头遵守、执行制度,通过自律、提醒和监督形成更高水平的自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凡是重大工作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经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充分、坦诚、积极发表意见。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24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其中决策大额资金议题共7项。四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议题提前确定、材料提前印发等制度,合理安排党组会、办公会会议时间,确保议事决策科学性、民主化。院党组秘书注重提高效率,党组成员意见均如实、全面记录,包括表决意见、最后决定等内容,且会议议题做到提前酝酿、提前书面通知院领导,政治部对人事议题提出初步建议后,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并主动向党组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完善、形成工作方案再安排上会。五是对1名不配合巡察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党纪立案,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 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六个月内不予推荐提拔;对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针对“政治学习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学习制度。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区分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在政治部配备一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四级主任科员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严格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落实制度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学习任务,中心组成员在会前提前预习、会中轮流发言,真正做到原原本本谈心得、实实在在做笔记,提高学习质效,以严格标准落实工作制度。三是合理安排学习计划。中心组学习秘书于每年度12月25日之前,总结年度学习情况,统筹次年学习安排,起草下一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报请院党组审议,通过后报区委备案。印发《龙华区检察院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整改以来,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


  (二)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主动抓党建意识。成立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整合力量、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的作用,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今年以来,党组研究党建工作议题12个。研究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制度,要求党支部向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向党组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召开2020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考评机制。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带头讲党课制度。要求党组成员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至少2次,其中至少讲党课1次,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党课2次。今年已落实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1次、讲党课1次。三是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强化机关党委抓党建职能,配备党务专职干部2名。对本院近三年新入党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步骤进行党员的申请、推荐、培养考察、会议研究等工作。完善党员档案,按月核查变动情况,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党费管理,开通本院党费专户,按月定期将收取的党费存入专户,并建立台账;实行党费管理业务岗与财务岗分离,党费使用由机关党委承办,检务保障部负责记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印发学习参考资料,要求第一、第二支部补学《支部工作条例》,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如实做好活动记录。强化检查督导力度。今年以来,机关党委对我院各党支部先后开展3次督查,逐项检查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计划、“三会一课”记录本,抽查部分党员的个人学习笔记本,指导督促改正。四是坚决整改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委员的把关,确保把过硬的同志选入支委。加强党员培训工作,根据区委要求,我院将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列入区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整理党建相关学习资料,利用“学习强国”APP等,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


  2.针对“两个责任”未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增强纪检监察力量,配备3名人员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二是积极整合机关纪委与检务督察力量,发挥职能联动、协同作战优势,在党风廉政建设、研判信访举报线索和党员违纪行为处置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并从严执纪问责。整改以来,机关纪委与检务督察人员定期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召开机关纪委会议11次,研判线索19条,以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三是有效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检务督察7次,对会风会纪情况进行实名通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1人次。强化案件督察,建立涉检察人员违反检察职责跨部门线索移送机制,整改以来,评查重点案件79件、涉法涉诉案件61件、涉黑涉恶案件15件。建立健全政务督查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开展政务督查2次。四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丰富纪律教育形式,开展了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纪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参观龙华区道德风范馆等警示教育6次,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组织全院人员认真学习党规党纪,通报了本院6宗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处理案件情况,院领导对曾有轻微违纪、存在问题苗头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2人,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对因退租手续办理不及时的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并已办理了房屋清退手续、整改到位。


  3.针对“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问题。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查找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文件一律提交党组会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确保上级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严格执行公文、会议管理有关规定,明确文秘机要人员的权责清单,规范文件处理流程,严把公文校核关,促进公文办理规范化制度化。政治部对近三年所有任免文件通知进行了清查,对错误表述的予以更正替换。二是坚决纠正官僚主义问题。针对办公用房面积问题,我院已减租相应面积;待有关部门正式反馈整改事项后,我院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时限完成整改事项。针对2018年12月启动的大额家具采购问题,经协商,家具供应商已于2021年4月26日将符合原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全部配送到位,并按品类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完成交付验收。对该事件中货没到就验收的直接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部门负责人,综合其他违纪情形予以诫勉处理。针对门户网站建设项目问题,在符合上级检察机关检务公开要求的前提下,为避免因租用物业自行建设门户网站产生提前报废、浪费财政资金问题,我院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下挂龙华检察网页,并与网站建设单位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目前该项目建设已顺利完结。针对落实双导师计划存在的问题,结合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配置变化情况,印发《关于调整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人员安排的通知》,将参加人员扩大为本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共结对人员81对。


  (三)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院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树牢规范意识,规范用人程序;加强对政工干部业务技能的培训和传帮带,进一步提升素质能力和人事工作质量。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整改期间,政治部在开展业务部门正副职和检察官等级晋升选拔任用程序中,对拟提拔人选一律要求所在党支部提出意见,且得到纪检、计生书面反馈后再提请上会;干部考察时一律要求在编人员参与;对外公示一律要求包括年龄、政治面貌等重要信息;院党组审议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三是健全群团组织。2018年成立团总支系经过龙华区直团工委批准设立,成立团总支时团员人数符合有关要求。经团区委批准,现已开展团总支升格团委换届改选工作,选举新的团委书记。改选工会,配齐工会班子成员;成立妇委会。任命一名中共党员为政治部主任,负责本院党建、纪检、人事工作。 


  2.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勤制度。印制考勤登记本,由各部门对上下班缺勤情形及事由进行登记,进一步压实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出台请休假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员请休假流程、审批权限、督察问责等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就考勤问题开展专项检务督察,今年已发出考勤通报4次。二是强化纪律教育。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推动廉政教育进支部,开展新进人员纪律教育,在微信公众号、电梯屏幕等平台加大纪律宣传力度,引导干警强化纪律意识。三是加大核查和处理力度。对2018年以来违规休假、出境、离深人员进行核查,根据违规情节,对其中存在未按审批时间出入国(境)问题的4名干警给予批评教育,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全院通报批评,清退4人违规领取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严格请休假和出入境审批,做到审批程序全程留痕;建立定期抽查常态化机制,不定期对干警证照领用、出国(境)审批、出国(境)情况等进行抽查。完善离深报告制度,将收集的离深报告及时形成详细的台账以便备查,每逢节假日提前对干警做好温馨提示,提醒涉及离深的干警提前办好离深手续,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3.针对“人岗配置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齐配强中层领导。今年3月完成部分部门领导正副职选任工作。目前部门正职到位6名,主持工作2名;副职到位12名,空缺5名,中层干部基本配齐;将原案件管理处处长转任为政治部主任,原智慧检务办2名员额检察官选拔为业务部门副职,解决了混岗混编问题。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人才引进,今年通过省考招录法学博士1名。提高人力资源配置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及时补充人力资源,落实轮岗制度,促进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今年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中,会计学、工程管理、审计学等非法学专业人员占比达27.78%,进一步促进人岗相符、人岗相适。三是完善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结合市检察院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向上级院提出加强本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目前我院中层领导中男性57.9%、女性42.1%;30-40岁84.2%、40—50岁10.5%(不含40岁)、50-60岁5.3%(不含50岁),年龄结构较为合理。


  4.针对“队伍管理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干部谈心谈话办法》。结合教育整顿谈心谈话要求,院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多轮谈心谈话共计103人次,中层干部谈话76人次,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部门、党支部、妇委会、团委、工会等平台,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不同类型、不同岗位干警的思想动态,掌握产生思想问题的症结。每半年召开一次干警思想情况分析会,探讨解决干警思想问题的方法和捷径,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对生病住院的干警及时安排探望,对家庭困难的干警及时进行补助,在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今年以来,共慰问干警34人次。三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党建和群团活动,出台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加强队伍人员交流和融合力度,提升队伍凝聚力。四是制定《2021年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学、训、赛、考”活动,通过观看庭审、模拟法庭辩论、知识竞赛等方式,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四)关于“司法工作成效有待提高”问题。


  1.针对“部分改革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方法》,建立未适用认罪认罚或适用认罪认罚未提出确定刑需要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制度,3月份以来,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8.29%,提出确定刑占比为96.04%,稳定保持较高水平。二是加强流程监控,严格审批退查案件,实行“案-件比”季度、月度通报机制和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对排名靠后检察官约谈制度。3月份以来,我院“案-件比”稳定保持在1.2以下,处于较好水平。三是强力推进“三个规定”填报。结合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制定“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出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检察长对全区13个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宣讲,分管副检察长上讲台向全体干警专题解读,组织签订承诺书,定制座机电话、工作手机“三个规定”提示彩铃,努力营造学习、遵守“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党组听取情况汇报2次,组织对2018年以来“三个规定”重新填报,漏报补填1人;对违反“三个规定”干警批评教育1人。目前全院已填报37件,其中4月份环比增长了1.5倍。


  2.针对“案件质量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案件大排查活动。整改以来,评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重点案件79件,通过承办检察官自查、部门交叉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对合格案件中存在程序、文书及其他不规范问题予以通报,并及时予以纠正;评查2020年以来61件涉法涉诉案件,形成《信访案件报告》13份。二是针对案件办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对承担直接责任的承办检察官,由院检务督察专员对其进行约谈,机关纪委对其开展谈话提醒,发现承办人分析论证不够精准、类案处理不够均衡以及醉驾案件本身具有个案差异性较大的特点等情况。检委会和部门负责人对于类案处理平衡问题,负有规范指导、督促落实的管理责任。在发现上述问题后,本院检委会已严格对照两高一部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进行核定,且已通过制定常见多发罪名案件的处理标准规范文件、建立跨业务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建立检法会商讨论工作机制等进行整改。办案部门定时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培训、完善危险驾驶罪案件办案机制,实行由部门负责人带队、检察官业务骨干轮岗办理,在保证承办人岗位稳定性的同时,又兼具了一定时期办案岗位的交流性。三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细化实化“四大检察”工作规范,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健全流程监管机制,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制度。加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发挥好审核把关作用。对国家赔偿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和调研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今年以来,我院未出现新的国家赔偿案件。四是规范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坚持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从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完善等工作重点入手,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压实办案责任。五是狠抓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仰望星空”刑事检察法律沙龙赛事训练,邀请1名“全国十佳公诉人”和1名“全省十佳公诉人”对全体检察官及助理进行培训,提高文书撰写及引导取证能力。六是完善党员、公职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报送机制。未报送的13份文书及4名党员信息已全部补送、补报。我院及时制定了《党员备案流程指引》《公诉阶段涉及党员文书流程指引》,明确由第五检察部统一收集、报送相关文件,并每月通过案管系统反查检察官落实情况,避免执行不到位。


  3.针对“部分业务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司法为民。升级“12309”检察服务,制作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手册,升级检察服务自助终端、视频接访系统等服务设备,为群众提供更完备的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稳妥推进检察听证工作,统一规范听证工作指引,彰显检察官客观公正形象。今年以来,共公开听证案件8件。加大案件信息以及文书公开力度,今年以来每月公开法律文书200余份,位居全市前列。将5件案件线索相关案件列入重点评查案件,就加强案件办理释法说理工作发出通知,结合控申及纪检监察,对多发易发风险点进行提示。开展“擦亮监控眼睛 盯牢校园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监控设备专项监督,对10所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监控设施存在管理漏洞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解决全区校园监控盲区盲点,切实保护未成人安全。针对巡察发现的部分驻点社工前期未按合同要求配备问题,立行立改,相应社工机构已退回服务费40511.61元;3月26日相关服务中心将未使用完的心理救助费用退回国库账户并提供了电子回单。二是结合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研究出台《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数字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意见》,完善涉企案件法益修复考察期制度,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制定关于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增加扫黑除恶案件特殊要求,完善检察建议跟踪落实制度,提高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质量。依托“检察进网格”等联动机制,对全区重点区域场所窨井盖、无障碍出行设施开展专项监督,召开窨井盖治理专题联席会和无障碍出行设施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会,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印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将会前审查规定并入检委会工作规则中,明确检委会作为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决策机构的职能地位。3月份以来,共召开检委会7次,审议议题42个。


  4.针对“法律监督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检察官监督意识,将监督文书发出情况纳入每月办案数据通报事项,要求办案量大但发出监督文书少的检察官进行书面说明,并由第五检察部负责人督促提醒谈话。二是强化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以检察官为单位,落实立案监督月度数据通报机制,加大检察官绩效考核中监督质效比重;制定检察素能培训方案,开展关于强化法律监督专项培训;依托挂所检察官机制,对辖区多个派出所开展侦查监督专项活动。3月以来,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各类检察建议书14份;监督立案3件(两法衔接案件),监督撤案2件,建议公安机关变更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9人,提出抗诉案件2件。三是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工作指引》,规范检察建议审批流程,努力精准制发检察建议。


  (五)关于“内控机制不够完善,日常管理较为粗放”的问题


  1.针对“采购工作漏洞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采购岗力量配备。严格落实《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指定1名熟悉采购规定及流程的在编工作人员负责采购工作,建立轮岗交流以及岗位间的制衡机制。二是强化采购流程监管。修订完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作采购工作流程图,修订内部资格供应商预选条款,明确规定签订采购合同须有院领导书面授权,严格按照采购方式对网络工程分类管理。建立院检务督察人员定期对采购流程开展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明确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的要求与条件、规范会议流程,对总金额1万元以上项目进行监督。


  2.针对“资产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全面清查帐帐不符、账实不符问题,组织开展了三轮固定资产管理清查盘点,完成了资产财务账和系统账的核对工作,做到账账相符;对2018年家具采购项目存在的账实不符问题,已责令家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供货。目前供应商已重新供货,经验收,重新供货的家具符合合同的数量及质量要求,该项目已整改完毕。完善长效机制,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杜绝产生新的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问题。针对“调拨资产手续不全”的问题,经市人民检察院确认,已于2021年2月2日完成调拨手续。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我院已于 2021年4月26日完成3辆雅阁公务车上牌手续并投入使用。规范管理公务车加油卡预充值,严格控制加油卡每次预充值金额不超过月均加油卡使用金额的1.5倍;针对预充值余额不规范转入问题,2021年1月25日已将粤通卡余额退回至租车公司,并上缴国库。三是加大仓库和物品管理力度。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仓库管理办法》,实行仓库管理双人双锁,将仓库钥匙统一移交至仓管员保管。加强警械管理规范化,补充完善警械采购相关交接手续。制定《龙华区检察院赃证物管理规定》,设立赃证物管理员,完善涉案财物入库、出库登记管理,加强与公安预审及法院立案庭沟通对接,规范涉案财物签收流转程序。


  3.针对“财务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金统筹。结合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拟从2022年预算编制开始,将公务接待预算压缩为5万元以内,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参照上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情况,从宣教培训、文体活动、集体福利等方面细化支出项目和标准。二是规划经费使用。发布《关于规范财务结算报销间隔时间的通知》,要求各项费用开支须在活动完成后1个月内办理核销手续。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研判,及时督办年度采购项目开展情况,加快各项费用年中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开展有关经费核查清退,现已全部清退上缴国库。针对巡察指出的误餐费、交通费问题,全面自查2018年以来超标准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和与实际不符的误餐费,清退交通费3683.39元、误餐费90400元上缴国库。针对“社保等三项经费开支少计提10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核查平账。针对粤通卡突击充值问题,今后将按油卡消费进度充值,坚决杜绝油卡突击充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规范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深圳检察机关办案特费管理规定》,明确所有特费支出均严格履行检察长审批程序,认真学习《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结算报销。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误餐费管理办法》,明确误餐费发生方式、报销凭证和审批流程,督促部门负责人就报销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


  三、始终保持管党治党的战略定力,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推动龙华检察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要知错就改、“不贰过”,看到实质性变化。经过三个月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这些成果是初步的,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抓好整改,确保问题见底,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四个意识”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要切实落实到行动上。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在方向问题上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绝不能有丝毫动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二)进一步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党组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增强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意识,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上。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专项整治顽瘴痼疾,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三)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察整改的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加强对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再出台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巡察成果运用,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龙华检察工作新局面。坚持把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深化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龙华检察发展新局面,为打造“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全面建设基层法治示范区做出更多检察贡献! 


  我院党组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开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1018822;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宁路1号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shenzhlhjcyzwc@163.com。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