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2-25   来源:深圳市纪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7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大鹏新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9月5日巡察组向新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新区党工委全面落实政治巡察的要求,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自觉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新区党工委头等大事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9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新区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会上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代表党工委郑重表态,将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巡察整改一抓到底不放松,不改到位不收兵,坚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深入整改到位。反馈会后,新区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议,统一思想、研究举措,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全文印发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王京东同志在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及时把新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和整改工作上来。9月13日,新区党工委会议又专门组织学习中央有关规定,明晰要求、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更加牢固树立了“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定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党工委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由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任组长,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勇任常务副组长,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组织人事局局长黄晓鹏和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曾敬东任副组长,其他新区党工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大鹏新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18个具体问题整改分方案,形成了“1+18”整改措施体系,清晰地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举措均做到专题研究、专项督办,并及时主动向市委巡察办请示汇报、争取指导,确保了整改工作在市委巡察办精心指导和新区党工委统一领导下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1类18个问题,全部由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整改。党工委书记王京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直接牵头整改反馈问题5个,占反馈问题总数的28%,同时对整改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工委会议、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勇牵头城市更新、临时建筑、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问题整改,带头攻坚克难。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对号入座,分头细化整改方案,牵头落实整改任务,形成了以上率下抓整改、层层把关保落实的良好态势。特别是,9月30日,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始终本着“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还在领导班子”的态度,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为全盘推进整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突出标本兼治,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量。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期间,新区即对自身查摆或率先暴露出来的公车管理、文山会海、城市更新等方面问题率先启动了整改工作,在巡察意见反馈前即出台了9份规范性文件落实整改举措,真正做到了“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对照巡察发现问题排查制度漏洞,主动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制度建设,推动建立“管长远”“求长效”的工作机制,先后完善制度65件,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使巡察工作发挥出标本兼治的作用。三是认真办理利益诉求类信访件及控告类信访线索。对巡察组移交的29件利益诉求类信访件,均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办结率100%。对巡察组移交的控告类信访线索,依照干部管理权限,正在分层分类依规依程序开展核查处理,并按照要求每月将处理情况报告市纪委。截至目前,共严肃问责追责14人,挽回经济损失79260元。

  二、落实政治任务,逐项对照反馈问题整改 

  巡察是发现问题,是政治体检;巡察整改是解决问题,是政治任务。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1类18个问题,新区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一些领域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整改“党管干部原则在新区职能部门体现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积极沟通衔接。针对新区各职能部门未设立党组的问题,第一时间向市有关部门请示“现行体制下新区各部门是否能成立党组”,有关部门回复按照有关规定不符合成立党组条件。二是建立完善制度。针对新区各职能部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等重大问题均由行政班子研究的问题,积极探索新区职能部门党管干部的具体实现方式,制定了《大鹏新区直属单位强化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作用工作规程》,明确“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干部选拔任用须经干部所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的程序和规则,解决了现有体制下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在选人用人方面参与程序缺失的问题。三是大力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围绕组织建设、工作职责、组织生活、党员管理、作风建设、服务群众等“六个标准化”,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对标完善,加快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在完成两轮自评自查的基础上,组建六个检查组,对机关各党支部党建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和指导督促,形成了一个支部“一张自查表、一张核查表、一份检查报告”工作台帐,确保按照年底前全部达标的既定目标落实到位。

  (2)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系统党的领导体制不顺”的问题。一是深入梳理系统内党组织隶属关系。巡察反馈意见后,新区党工委立即组织力量对教育医疗系统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关系等现状进行摸底梳理,并对该系统党委组建模式进行研究论证,为筹建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教育卫生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制定《关于成立大鹏新区教育卫生党委及纪委实施方案》,提出了教育卫生党委组成及职数设置、选举办法等工作安排。10月16日,新区党工委正式批复同意成立新区教育卫生党委及纪委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三是扎实推进教育卫生党委选举工作。目前,辖区公办学校、医院共1个党总支、20个党支部481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已整建制划转至教育卫生党委及纪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并已完成党委班子人选考察,将按规定程序开展选举工作。四是加强教育卫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新区编委专门发文,增设了1名教育卫生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共事业局副局长职数,进一步充实教育卫生系统领导力量,增配的副局长现已到位。

  2.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3)积极整改“部分单位党的观念淡漠,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的会议,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的文件”等问题。一是从严从实抓好教育引导。定制“民主集中制”相关读本,组织各级党组织自学。邀请专家领导讲学,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集中学,并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列为处级以上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剖析的问题,进一步加深各级党员干部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党内议事决策机制。制定《大鹏新区基层党组织议事规程》《大鹏新区“三会一课”实施规程(试行)》等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党的会议和党内议事决策机制,保证各级党组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深化各党(工)委职责清单制度,每半年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全面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组织架构,将新区综合办公室办文科更名为文件法规科,专门增加“承担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职能。将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纳入新区2017年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文件备案通过率。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与行政文件审查联动,党内规范性文件实行前置审查,有效避免了“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的文件”情况出现。9月份以来,退回不规范文件8份。

  (4)积极整改“党内学习风气不实、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力度。制定《大鹏新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大鹏新区党工委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期间学习资料篇目》《大鹏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9-11月学习计划表》,发放《党的十九大报告》、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辅导学习资料,引导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新区落地生根。9月以来,新区编印理论中心组个人自学资料15期,共68篇文章,其中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占比达81%。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3次、个人自学17次。二是改进学习方式。综合运用领导带学、座谈交流、区情研讨等方式开展理论学习,并将学习考核情况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参考依据。9月以来,新区理论中心组成员累计撰写读书笔记95篇、心得体会25篇,理论考学参考率100%。收集统计中心组成员及各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党内学习情况165份。三是狠抓学风建设。建立“党员考学”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个一”(“学一学”、“测一测”、“谈一谈”、“评一评”)活动,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活动。今年下半年,新区贯彻落实“学省党代会精神迎党的十九大召开”党员考学活动,参考率100%,满分率55%,是全市第二个达到参考率100%的区。出台《大鹏新区党支部书记全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了六期培训班,实现党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

  (5)积极整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在召开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组织各单位开展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26场次,每场均有新区领导成员到场指导,新区纪工委、组织人事局均派员列席。结合新区实际,及时制定了《大鹏新区处以上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规程》《大鹏新区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新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的工作方案》,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区党员干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二是全面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制定“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和支部组织生活项目菜单,将组织生活具体化、目标化。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统一制作、发放“三会一课”各类专用记录本,明确会议时间、与会人员、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的记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将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三会一课”、“从严治党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内容印制到记录本内页,供广大党员参照学习。三是加强组织生活监督指导。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新区下辖各党(工)委及下属党支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组织活动等情况,收集了包括党小组会未按时召开、个别处级干部未按要求讲党课、会议签到不规范等15类问题,均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下步将予以通报,并将部分问题列为长期整改事项,不定期督促检查。

  (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3.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自觉、不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6)积极整改“部分单位在履责时,以文件套文件,‘依瓢画葫芦’,重形式,轻实效;一些单位放松要求,对中央规定留缺口、搞变通;一些领导对抓早抓小不重视,存在‘老好人’思想”等问题。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党的十九大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修订完善《大鹏新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清单》,拓宽职责清单责任主体,实现“三级”(新区、办事处、社区三个层级)“十一岗”(新区党工委、新区机关党委、新区直属单位党组织、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直属机关党组织、社区党委、社区党支部、居民小组党支部、“两新”组织党工委、“两新”组织党支部)全覆盖,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从严治党责任主体的工作任务。创新出台《大鹏新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全程纪实和签字背书制度》,党工委班子成员带头对责任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材料做到签字背书,对个人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检查督促管党治党工作情况进行纪实备查,切实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抓好日常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并坚持制发案件通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通报问责,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违纪案件23宗23人。抓早抓小抓苗头,将廉政谈话和谈话提醒相结合,建立各单位谈话数据台账,实行谈话提醒季度双报制度,即将每季度谈话情况报市纪委的同时,向全区通报当季各单位谈话提醒情况。前三季度全区共开展谈话提醒313人次。三是加强检查考核。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综合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结合新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系统,每季度通报主体责任考核结果,督促各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狠抓“监督责任”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述德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大鹏新区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述德工作方案》,集中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实现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100%全覆盖,增强各级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纪律氛围。四是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制定《大鹏新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在新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无公函接待、公车私用问题的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新区各单位、各办事处开展自查,全面梳理今年以来新区公务接待公函接收情况和相关文件资料留存记录情况,发现存在“无公函原则不予接待”等有悖于中央精神、留缺口、搞变通的,一律予以纠正。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7)及时整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全面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已收回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并按规定喷涂公务用车标识,纳入新区政务活动保障用车,统一调度使用和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治,未发现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情况。二是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修订完善新区车辆管理办法,落实“定点停放,集中管理”和“一车一档”制度。在新区管委会大院划定公务车辆专用车位,并组织公车定点停放专项检查。统一印制新区公务车辆使用登记本,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每一次车辆外出目的地、使用人、用途等均登记在册,做到对公车管理使用的全程“留痕”监管。印制和发放公务车辆使用登记本,全区所有单位均建立起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三是开展定期检查。明确每年1月和7月对各单位出车时间、回库时间、行驶里程、耗油情况、维修保养费用、路桥费等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公车的,及时查处、曝光、追责。

  (8)坚决整改某办事处装修豪华接待房的问题,同时类似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一是抓好个案整改。封存该接待用房,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批资产进行后续处置。二是全面排查整治。成立新区整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领导小组,整治办公用房有关问题。组织新区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于10月20日完成各单位实地检查,未发现其他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三是严格审批及报销程序。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从招标审批、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实行全过程监管。10月16日启动办事处自有资金检查,对其自有资金按规定清理回收,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对明显超标费用坚决不予报销。

  (9)依法依规核查“某党员干部在饭堂举办私宴”,“某党员干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接受宴请”等问题,对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切实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一是加强关键领域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召开新区教育卫生系统2017年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坚持精准教育和分层灌输,已组织对新区新入职公职人员、医院院长、学校校长、社区干部、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城市更新领域工作人员、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新区国企干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人员开展了纪律教育培训,共计6场次约800多人次参加。编制并印发《大鹏新区党员干部“身边案”》警示教育读本3000本,将新区发生的幼儿园园长违纪案件、办事处值班人员缺岗违纪案件纳入其中,增强纪律教育效果。二是规范值班管理。建立完善新区—办事处(职能单位)—社区三级应急值守网络,规范34个专项指挥部以及25个社区24小时值班工作。目前全区实行24小时值班员在岗值班的职能单位和队伍有28个、社区22个。落实新区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鹏新区应急行政值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新区24小时应急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值班监督检查等工作。每周采取视频会议、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新区各值班机构开展“不定时、不打招呼、不讲情面”的24小时督查检查,今年以来共抽查各办事处(职能部门)66个次、社区22个次。三是加强明察暗访和日常廉政提醒。9月份以来,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45次,出动人员140人次,检查发现问题6处,制发通报19次,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毕。结合2017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新区各单位“一把手”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加强日常廉政提醒工作。

  (10)认真核查“某局个别领导利用职务便利在主管的社会组织报销个人费用”问题,同时举一反三,防范廉政风险。一是认真核查处理。将涉及违纪违规问题列为问题线索,依规依程序组织核查。同时,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约谈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已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责任人已退回违规报销费用。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以此案为鉴,第一时间向班子成员通报有关情况并逐一进行谈话提醒,在该局开展“讲政治、强党性、严纪律、守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全面加强廉政教育,要求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提高警惕,提升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针对该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开展岗责梳理和建章立制。修订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资金使用工作指引》《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务接待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5.关于“文山会海”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大力整治“新区文件多、会议多”的突出问题。一是从严控制发文数量。严格按照“能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的,不再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含新区综合办)转发或印发,能以会议纪要、批转、信息等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原则,控制新区发文数量。今年以来以新区党工委名义下发的文件同比压减83.4%,以新区管委会名义下发的文件同比压减20%。第三季度以新区综合办名义下发的文件环比减少56%,全年可完成不超过80件的目标。二是严格限定发文范围。严格执行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及5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大鹏新区社区工作事项及工作标准清单》3大类(负责类、告知类、协助类)24大项、62小项的社区工作事项。同时,新区下发《关于进一步精简简报的通知》,明确各部门报送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简报只能保留1种。9月以来,暂无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新区综合办名义印发文件到社区,全区各类简报数量由19种减至12种。三是实行“无会日”制度。印发《关于实行“无会日”制度的通知》,明确每周一为新区“无会日”。新区领导班子带头践行“无会日”制度,今年7月以来,新区主要领导利用“无会日”时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10次,倾听基层群众意见,推动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四是积极落实会议审批制度。7月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区政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政务统筹协调,切实精简会议数量,今年9月,新区会议数量环比下降了17.86%。巡察整改期间,共审核把关邀请新区主要领导出席的政务活动44起,其中13起不符合要求未予安排,占比29.5%。将内容相近、参会范围相似的25个全区性会议,通过合并召开或套开方式缩减为10个会议,压缩幅度达60%。五是严格缩减会议规模。编印《会务办理应知应会手册》,坚持以上率下,严控各级会议规模,分层分级限定参会人员范围和人数。尤其对申请开到社区一级的全区性会议,严格按程序逐级报新区主要领导审批,经统计,巡察整改期间,暂未有开到社区一级的全区性会议,使各级领导有更多时间抓好工作落实。督促各办事处、各部门执行承办会议不超过15人的规定。

  (三)干部规矩意识方面。 

  6.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2)一是切实强化预算审批管控。严格执行2015年实施的新《预算法》,对于新区年度财政预算超收部分,全部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再安排当年支出,保证预算执行严格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大鹏新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审批预算编制和调整方案。年度预算编制和调整经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再报人大批准后执行;年中预算调剂经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严格按照会议纪要执行。同时,涉及预算编制、调整、执行过程中的重大情况,一律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后执行。二是抓好集体决策机制落实。编制印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程序简明手册》,便于领导干部随时查阅和遵守新区有关议事规则、工作规则,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自律和守纪意识,严格依法依规行政。三是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文件管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文退文制度的通知》,加强公文管理和审核把关,对违反新区党工委会议和管委会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请示文件一律退文,从源头上防止领导个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个人签批方式决策重大事项。9月以来,对各单位报送的9个新区党工委会议题和27个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题严格把关,对其中1宗违反议事规则的请示文件按规定退文处理。

  7.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自行其是,违规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3)一是做好具体事项整改。对相关项目涉嫌违建问题立行立改,在巡察组巡察期间对涉嫌违建部分进行了拆除并复绿。二是加强对区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管。按照《大鹏新区区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对大鹏办事处的领导决策会议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优化,进一步加强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记录在案、形成纪要和立卷归档等9个程序的执行,严防领导班子违规决策。在新区层面,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明确全区各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议纪要必须报新区纪工委等有关部门备案监管,建立了“三重一大”监管事项登记表、事项监管联络平台、会议纪要台帐等。8月底以来,持续开展区管单位执行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专项检查,已全部完成新区22个区管单位的会议材料审查。三是规范引导集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一区一策”帮扶集体经济工作,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指导和服务,积极盘活社区优质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项目,推动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防止集体项目违规发展。今年落实扶持项目58个、扶持资金4934.4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1.82%、28.64%。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14年、2015年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效益性。四是不断加大查违工作力度。对违建易发区实施严格防控,严格查处以项目名义搞违建之实的行为,新区今年违建保持“零增量”,累计拆除消化违法建筑59.02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量的162.14%。

  8.关于“部分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认真、不严肃、不负责任”问题的整改情况。 

  (14)针对新区组织部门及巡察组抽查均存在一定比例干部漏报个人事项的问题,坚决加强干部管理和纪律教育。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在年初集中填报培训的基础上,通过“一对一”个别谈话、“点对点”短信提醒等方式,多次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强调纪律要求,讲明利害关系,层层传递压力,切实把思想认识提升到新高度、把规定要求落实得更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领导同志到新区开展专题辅导。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致率”明白卡》《温馨提示》等资料,对在填报过程中容易出错、遗漏的细节和关键,逐一强调并予以提醒。9月以来,对13名“凡提必核”首次填报对象进行“一对一”专门培训和填报指导,梳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了新区2016年以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案例,以案释纪,强化警示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抽查核实等工作。将《个人有关事项信息查询指引》《易错易漏项自查表》《不如实报告典型案例》印发给每一名填报对象,要求填报对象自查自纠,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向组织作出“承诺”。扎实做好“凡提必核”、“重点核查”、“随机抽查”等工作。10月份,根据市里反馈的核查比对结果,新区“随机抽查”一致率达100%。下步将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发现有漏报、瞒报等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四)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9.关于“对临时建筑审批和细小工程建设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5)积极整改“临时建筑存在违规审批、手续缺失、资料不全,对临建改变用途监管不力”等问题。一是健全临时建筑审批管理制度。制定《大鹏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涵盖临时建筑审批和临时建筑后续监管内容,在审批流程上增加由办事处具体负责现场勘察和初步审查环节,进一步规范临时建筑审批流程。制定《临时建筑审批工作流程》,将临时建筑管理的执法与审批业务分开,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从体制机制上防范廉政风险。利用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实行临时建筑审批全程“留痕”管理,确保每宗都可追溯倒查。二是完善临时建筑后续监管制度。制定《临时建筑和临时用地后续监管办法》,明确后续监管职责,完善后续监管制度,强化对临时建筑的日常巡查,严查严控改变用途、打着临建旗号搞违法建设行为。三是全面排查整改临时建筑违法问题。坚持边查边改,6月起,组织对全区临时建筑申报材料、审批手续、使用期限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某运输公司超期临时建筑,依法给予原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当事人行政拘留处罚,并依法拆除该超期临建。

  (16)积极整改“办事处细小工程问题存在承包商、采购商库筛选不透明,执行监管制度不坚决,预算随意、资格审查不实,程序把关不严,一些承包商、采购商背后有公职人员的身影”等问题。一是从严从速核查违纪行为。主动与市纪委沟通对接,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相关线索核查工作。二是完善细小工程、采购承包商筛选程序。出台《大鹏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17年版)》,7月28日发布对采购目录的解读,规定各单位组织自行采购活动时,采取成立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单位负责人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成交供应商等集体决策形式,充分掌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数量及市场价格行情等情况,通过至少三家比价,确保采购项目“质优价廉”后,再行确定采购价格;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较大金额自行采购项目,其决策过程及结果作书面记录并进行公告。10月24日印发《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本单位的小型建设工程发包程序。三是加强对细小工程项目的审计。由新区审计局牵头,指导各办事处、公共事业局等重点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重点加强细小工程项目的内部监督。在实施财政审计(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过程中,把被审计单位细小工程、物资采购作为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计。

  10.关于“部分政府购买服务和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违反‘三公’原则”问题的整改情况。 

  (17)对“某局向某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缺乏对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原局长提前退休后到该组织任职,该组织为个别局领导报销家属学习潜水费用”等问题全面整改,对涉嫌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快核查。一是做好个案处理。对该局原局长提前退休后到该局主管组织任职问题立行立改,当事人已于今年9月正式辞职离开该组织。二是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监督。从源头和结果两方面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监管。在源头上,完善了《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模板》,并制作了针对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2种购买方式的具体版本,明确今后新区各采购单位制定采购需求时,均应严格按照模板进行填报,并经采购主管部门审核后才能开展采购,从源头确保采购需求的制定合法合规。在结果上,扩大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抽检范围,加强抽检力度,督促采购供应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目前,已对10个新区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履约抽捡工作。三是加强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监督。强化对扶持项目的政策指引。修订完善了原“1+4”产业政策,新增了总部和高成长性企业、生物企业2项专项扶持政策,使项目政策指引更加完善。同时,于 2017年8月印发了《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受理、业务审核、专家评审、项目公示、项目审定等环节,减少扶持项目评审的人为因素,使评审更客观、公正。对扶持项目效果坚持内部评价及外部评价双管齐下,加强监督力度。9月,由项目扶持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4年度的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内部绩效评价。另外,从2017年开始,在新区财政部门设立监督检查科,专门负责对财政资金项目(含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9月以来,选定了新区5个民生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重点包括了新区经济服务局2013年和2014年旅游推广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目前绩效评价工作正在依程序开展,今后新区每年将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四是加强相关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将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各个环节的程序通过网络渠道逐步公开,落实“阳光”操作,9月以来,已在新区政府在线公示了1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接受群众监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购买服务项目经办人按照合同约定督促项目执行方如期完成约定事项,付款前要求提交最终成果或填报《成果确认表》,确保合同履行质量。对项目不定期进行抽查,包括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环节的检查监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五是加强离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教育与管理。制定《退(离)休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告知书》和《辞去公职公务员从业行为告知书》,明确干部所在单位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在办理退休、辞职手续时应明确告知政策规定,及时掌握和报告干部从业、兼职情况。今年9月,专门组织对新区22个单位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情况由干部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比对核实,对自查报告存在兼职情形的4名退(离)休干部,立即进行了清理规范。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离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等方面的制度,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同时要求新区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在办理社团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时,重点审核法人代表身份信息,对干部兼职符合规定的,要求先履行报批手续。

  11.关于“社区城市更新无序竞争”问题的整改情况。 

  (18)积极整改城市更新无序竞争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清理。成立城市更新问题整改专项小组,组织对全区各社区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城市更新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印发《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城市更新、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合同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将合同登记到集体资产监管“四合一”平台统一管理的要求,同时加快签约项目核查,对存在瞒报或其他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二是规范城市更新行为。完成《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编制,提请市规土委审定,进度居全市第二。出台《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并发布《政策解读》,强化城市更新规划引领、有序实施。制定《大鹏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明确了20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制定《大鹏新区集体资产参与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前期项目申报前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印发《关于规范社区集体用地城市更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禁止行为清单”,对违规开发商一律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新区城市更新及集体用地开发项目。梳理完善城市更新“权责清单”,明确28项行政审批业务的办理流程;结合各岗位职责,编制廉政风险管控目录,确定重大廉政风险点,并提出具体措施予以管控。三是强化城市更新政策法规培训。通过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政策法规专栏公布涉及新区城市更新的15条政策法规。针对《大鹏新区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项目评估备案技术指引》,于9月14日专门组织新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办事处集资办和新区房地产土地评估预选供应商库17家评估公司进行培训。10月25日至27日,邀请市更新局相关业务骨干分别对新区3个办事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集体资产管理办、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等进行3场专题培训,宣传政策法规,明确城市更新管理、备案、纪律要求,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四是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管理。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区集体经济综合管理系统中各股份合作公司录入的“三资”数据进行核对清理,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可靠。修订印发《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1+9”文件,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制度。9月7日至8日,组织3个办事处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和全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开展集体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政策专题讲解培训,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全面清理新区各级股份合作公司,制定《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整合试点实施方案》,探索推动全区23家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132家居民小组一级公司关联整合,启动坝光、高源两个社区试点工作,探索将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吸收合并到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

  三、强化政治担当,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新区党工委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在新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基本方略,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坚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坚定地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更加扎实地把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准确把握、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思想建设这个根本,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加强班子建设,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促进支部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中履好职、尽好责。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加大后续整改工作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深化整改的,加快工作进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直到整改完毕;对整改方案提出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已经出台的制度,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不断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同时,按市委的部署启动全覆盖的区级巡察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新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守“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精细管理、提升水平”的发展方针,团结带领新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加快“美丽大鹏”、“三岛一区”建设,努力在深圳勇当尖兵、再创新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新征程中展现大鹏担当、争创大鹏业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28333312;邮政信箱: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620室,邮编518119;电子邮箱:ouchangcheng @dpxq.gov.cn。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