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2-25   来源:深纪宣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9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牢整改之舵,廓清认识方向,以真抓真改的思想自觉,确保全面整改的成效 

  集团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和整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党建和廉建工作水平的重大举措。为此,集团公司党委将“树立坚定信念,恪守对党忠诚”贯穿到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

  (一)坚持政治导向,奠定整改到位的坚实基础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坚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全体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层层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重大工程建设管控不力,廉洁风险突出;规划和用地手续缺失,导致多重风险”等5类18项问题,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整改标尺,从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从政治意识形态上找差距、查根源,反复再认识再“洗礼”,消除了对党风政风建设弱化“习以为常”、“视而不见”等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盲区,统一了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站位,强化了政治担当。整改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抓住问题要害,直击问题关键,由表及里,深究当前地铁政治生态环境之弊,坚定“猛药去苛、刮骨疗伤”的整改决心。集团公司党委反复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第五巡察组、市国资委党委和纪委请示报告重难点问题,牢牢把握整改的正确方向,以构建地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实施标本兼治的系统整改工程,确保整改工作卓有成效。

  (二)坚持责任导向,健全整改责任保障机制 

  巡察意见反馈后,集团公司党委及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以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负责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工作的办公室,根据反馈问题涉及的不同业务类型,同步组建了十个专项工作组,由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分别担任各专项工作组的组长,建立起“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整改领导工作机制。集团公司党委针对问题认真制订了《整改落实总体实施方案》,将5个方面18项问题,细化分解为64个具体问题,明确了193条细项整改措施,编制了整改“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建立起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的整改责任体系。集团公司党委先后召开5次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各专项工作组召开各类专题会议40多次,分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高质量、高效率整改合力,为整改落实到位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坚持目标导向,以精准发力保证整改取得初步成效 

  集团公司党委发挥在整改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深刻认识到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要根本、彻底地整改到位,必须坚持从下向上看问题,以上率下抓整改。集团党委书记辛杰同志分别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各责任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分别谈心谈话,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谈清问题的根源和危害,点到具体人具体事,谈清整改的方法路径,做到以诚相见、以心换心,真正把问题谈透、病根找准、措施找实。集团公司党委以不回避问题、不回避责任的态度,主动请求市国资委党委对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落实有声地进一步推进了全集团的整改落实工作。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坚持一边整改,一边“回头看”。敢于碰“硬”,对存在的问题,不管什么人,不论什么原因,要求必须整改到位。对一些“避重就轻”、“流于形式”的倾向,及时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打好整改“攻坚战”,坚决从根本上铲除病根,保证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

  两个月来,集团公司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1项,拟在年底前完成其余的72项;已依纪依规追责问责28人,其中包括对8名集团公司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8名集团班子成员和12名相关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全面纠正错误行为,挽回经济损失。巡察反馈的18项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10项,基本完成8项。

  通过巡察整改,党委班子核心作用凸显,党建工作层层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觉悟明显增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执纪得到加强,工作作风有了根本性转变,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多重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二、绷紧纪律之弦,聚焦重点难点,以敢于碰硬的行动自觉,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18项突出问题,我司党委以最大的担当,最实的举措,最快的行动,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层层弱化”的问题 

  1.着力解决“党委主动担当不够”的问题。 

  一是针对“班子‘四个意识’不强,聚焦轨道交通主业不够,轻投资控制”等问题,我司党委着重从抓根源、建制度、强监管、明方向等六个方面落实整改:第一,用好批评利器。我司党委于11月3日组织召开了“增强‘四个意识’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巡察整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开展班子对照检查,开展党委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上级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评价,着力从党委班子思想根源上解决“党委主动担当不够”的问题。第二,加强理论学习。已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2017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把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纳入明确学习重点内容。坚持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理论学习,强化班子的宗旨意识。第三,全面把握方向。我司党委更加注重审议建设、运营、物业开发、安全生产、投资控制等轨道交通主营业务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党委在聚焦主业中把方向、统大局的领导作用。第四,加大投资监管。结合建设实际,集团公司党委已研究成立集团公司成本合约部,对投资控制进行专业监控;持续完善集团公司《投资控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概(预)算、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计量支付、结算审核的严格管理,强化各级审查审核,加强内部审计,有效防控建设资金损失浪费风险。第五,强化主业领导。由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牵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确保主业全面有序推进,解决“重进度轻投资”的问题。第六,推动资源整合。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担任组长,主动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国铁、城际线整合发展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成立深圳铁路投资建设公司的研究论证工作,解决“铁路资源整合力度不大”的问题。

  二是针对“党委在化解土地和物业‘两证一书’不全引发的风险措施不力”的问题,我司党委重点从建机构、设台账、抓协调、强沟通等三个方面落实整改:第一,已成立了专门的报建机构,进一步加强报建人员力量,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报建工作业务水平。第二,组织专人对“两证一书”问题进行了彻查,建立了各线“两证一书”台账及动态数据库,随时掌握风险动态。第三,根据新出台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报建审批流程》,积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及时解决报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快“两证一书”办理进度。以即将开工的地铁12号线为例,选址意见书基本办理完毕。

  三是针对“整治招投标跑风漏气现象不到位”的问题,我司党委从加强学习教育、完善制度、严格惩处等四个方面整改落实:第一,组织招投标人员以及定标专家重温学习《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工作纪律规定(试行)》和《关于严格定标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现象的通知》,每半年对专家库人员至少开展一次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并结合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加强保密教育,开展谈话提醒教育,持续抓早抓小。第二,发布了针对招投标业务流程的《物业开发总部招标保密工作操作指引(试行)》,明确了各个环节需要保密的具体内容,加强了纠治“跑风漏气”的制度规范。第三,计划在2018年建立评定标专家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专家库的日常管理、专家抽取、定标通知等全流程管理的规范化和电子化,提升评定标工作的保密性和实效性。第四,集团公司纪委将坚决严惩“跑风漏气”问题,对责任人依纪依规给予严厉惩处,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针对“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的问题,我司党委着重从加强思想教育、订立制度等两个方面落实整改:第一,将“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纳入11月3日集团公司党委已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全体党委委员自查、自省的重点,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治沾沾自喜、止步不前的思想弊端,打造更加敢于承认问题,有决心解决问题的党委班子。第二,印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深地铁〔2017〕817号),为改进文风、会风作出了具体的指引。明确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回避,不能视而不见,要直面问题,敢于硬碰硬,敢于较真,敢于担当”,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专项检查,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着力解决“班子发扬民主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针对“班子开门纳言不足,部分班子成员听不进不同意见”的问题,我司党委重点从加强谈心谈话、领导下基层、畅通纳言渠道等三个方面落实整改:第一,我司党委在11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的谈心谈话阶段,由党委书记辛杰同志对存在相关问题的班子成员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意见,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再次指出班子成员在“听不进不同意见”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既深刻又尖锐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回避,帮助班子成员改错纠偏,促进开门纳言,广泛改进工作。第二,集团党委已制定了《领导挂点基层工作规定》,突出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各业务领域党建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听取意见、建议不少于1次,并做到有记录、有反馈,使班子听取意见规范化、常态化。第三,集团党委已主动向广大员工公开班子成员办公电话、办公邮箱,加强公司内部OA意见箱的信息收集,在办公区域增设员工意见箱,广泛听取广大员工对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通过广泛纳言,促进改进工作。

  二是针对“对‘三重一大’议题,表达意见不充分”的问题,我司党委从规范制度和流程等三个方面落实整改:第一,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已制订了《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指导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第二,从规范流程、强化民主集中意识、充分发表意见等角度,制订了党委会议事决策主持词,严格按既定会议程序主持会议,通过将每名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固化到会议程序中,解决“表达意见不充分”的问题。第三,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提前下发“三重一大”议题材料,供参会人员提前审阅,确保酝酿充分。

  三是针对“班子存在‘好人主义’现象”的问题,我司党委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敢于直面和触及深层次问题,特别针对巡察反馈的“好人主义”、“本位主义”、“亲亲疏疏”等问题,从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从政治意识形态上找差距、查根源,展现集团公司党内政治生活新气象。

  3.着力解决“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减弱”的问题。 

  一是针对“班子延期换届”等问题,我司党委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原则,对班子延期换届、超期服役、主要负责人精力放在万科事宜等情况,由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林茂德同志在党委会上进行了说明,并表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请办理退休手续。10月13日下午,我司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人员职务任免。经市委批准,林茂德同志卸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由辛杰同志接任。我司党委将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按程序开展党委班子换届工作。

  二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疏忽本职工作”的问题,我司党委从批评教育和规范管理等两个方面落实整改:第一,由集团党委书记辛杰同志约谈了相关班子成员,当面指出问题,并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花费较多精力申报院士,疏忽本职工作”的问题,再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意见,相关班子成员在会上作了深刻的反省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凝心聚力抓好本职工作的意识。第二,我司已经开始对各类学术称号的申请情况进行摸底,随后将制定相关规定,对申请、审批、备案、公示、提醒、业绩考核进一步规范管理,充分体现我司既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支持鼓励申报,更注重本职工作第一位的管理原则。

  三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本位主义思想较重”的问题,我司党委从加强批评教育和明确党内分工等两个方面落实整改:第一,党委书记辛杰同志已对存在此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相关同志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班子成员也在会上作了深刻的反省和自我批评。第二,党委会重点研究并重新明确了集团党委委员党内分工及职责,要求每一位党委委员在分管领域可横向跨部门协调、纵向一抓到底,并明晰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内容,以此破除“本位主义”壁垒。

  4.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一是修改公司章程和完善管理制度,把党建工作由“软任务、软指标”变成“硬任务、硬指标”,以解决治企不治党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司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已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决策范围、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写入公司章程;修订完善了《基层党建专项考核管理办法》,细化了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形式、责任追究情形和处理方式,做到对党建工作“硬性”管理。年底前,将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优化,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进一步构建责任体系,以解决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制订发布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党委成员的党建工作职责,将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述职和业绩考核内容。同时,集团公司党委每年年初与直属党组织书记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保障党建责任层层落实,层层强化。

  三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会议的领导决策作用,以解决党委对“三重一大”无决策权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组织了全面梳理各单位重大决策会议形式,明确规定了取消党政联席会议。全面启动了二级党委制定和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工作,进一步理顺包括建设总部、运营总部、物业开发总部在内的下属单位党委会、经营班子会的关系,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各总部的治理全流程,以强化各级党委会议的领导决策作用。严格执行《基层党建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将各总部基层党建工作的跟踪检查、督办、反馈纳入年度考核中,将党建工作由“软”变“硬”,由“虚”变“实”。

  四是加强保障、完善组织、帮扶后进,层层强化党建工作,以解决党建工作层层弱化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在年底前,按照干部员工总数的1%-2%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集团党委制订了《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1%提取党建工作经费,保证党建工作经费充足;经过对集团各总部、分(子)公司党组织设立情况的全面排查,已在前海国际、地铁商业、基金小镇、地铁诺德、地铁万科、朗通公司等参(控)股单位成立了党组织;集团内确定了4个需帮扶整改的后进党支部,已经督促所在党委、党总支负责指导,帮助整改提升。 

  五是大力推动驻外项目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解决派驻海外项目党建工作仍为空白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海外项目党组织设置和开展活动的有关规定,指导埃塞项目公司与当地大使馆取得党建业务联系,将在其指导下,争取在12月底前成立埃塞项目(部)公司临时党组织。在临时党组织正式成立前,项目公司党员以学习小组的形式开展活动。

  六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书记的任职要求,以解决部分党员主要负责人没有担任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组织开展了对集团公司下属164个党支部书记任职情况的全面清查,我司已对集团公司下属164个党支部书记任职情况全面清查,对25个党支部书记不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已将“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规定纳入集团《党支部工作指引》,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七是系统性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以解决基层组织生活重形式轻实际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开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以及对执行集团党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党支部,责令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牵头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支部组织活动的内容、形式、记录情况的规范性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中。

  (二)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问题 

  1.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解决“主体责任缺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以解决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弱化的问题。结合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集团公司党委已经研究制定了《地铁集团党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将每年年初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化,促使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对廉洁建设工作履好职尽好责。要求下属党组织层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规定对责任落实不力而导致廉洁问题发生的,视情况予以追责。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以解决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将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融入中心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明确规定各二级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同级纪委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集团公司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下属二级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着力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大力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解决纪检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于6月27日召开了第11次党委会,研究决定按规定成立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并将纪检监察室的编制数量提高。明确要求下属各二级纪委,配备不少于2名纪检专职工作人员(不含纪委书记),并将此纳入集团公司勤廉责任制考核,以确保纪检队伍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工作能有效开展。目前已有3个二级纪委配备了2名以上纪检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有效提升各级纪委工作的领导力,以解决纪委书记兼职多导致精力分配不足的问题。目前上级党组织已向我司党委派出了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并将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已形成了解决三总部纪委书记多为兼职问题的方案,确保纪委书记、副书记能够集中精力抓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三是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以解决惩治力度不够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及上级纪委关于查办案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纪检信访管理办法》、《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等一批制度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中,为举报查处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在充实纪检人员力量的基础上,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调查处理举报投诉业务的培训,主动向上级纪委提报案件查办培训需求,寻求上级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提高案件查办能力。 

  四是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工作,以解决谈话提醒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制订了《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并加强宣贯工作,指导谈话人员准确把握谈话提醒启动情形,规范谈话行为,坚持问题导向,使谈话提醒真正起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教育作用。由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每季度组织对各二级党委的谈话提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其规范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五是抓住热点问题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以解决纪委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启动了修订完善《员工购房优惠管理办法》的工作,集团公司纪委将从操作规范、流程管理入手,对每一次内部员工购房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及时予以惩处。同时出台了《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严肃整改问责,有力监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3.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解决“‘四风’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以解决“三公”经费节约率虚高的问题。集团公司已全面梳理了2014-2017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情况,核减了2017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预算586万元,今后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二是完善制度,以解决“三公”管理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市国资委文件精神,修订了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将原“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国内和国际差旅可乘坐商务舱(公务舱)及以下舱位”修改为“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国内外差旅飞机可乘坐商务舱及以下舱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国内外差旅飞机可乘坐经济舱”;将原“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可选住小型套间或单间,其余人员住标准间”修订为“主要负责人如因商务需要可选住小型套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住单间,其余人员住标准间”。通过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从源头规范“三公”管理。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有力强化“三公”管理,以解决违规用车、吃喝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组织集团191名中高层领导干部签订了规范与业务关联单位交往的承诺书,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对违规用车、接待情况属实的,立即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相关单位补缴,并将相关凭据交集团纪委备案。同时,要求公车管理部门加强规范管理,集团纪委将进一步细化联防联控措施,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每季度将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全面整改领导干部领取评定标工作补贴的行为,以解决违规取酬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对2012年至2017年8月期间,地铁集团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领取评定标工作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完成评定标工作补贴的清退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评定标工作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 

  五是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参与各类学术活动的行为,以解决违规兼职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兼职、参加学术、专家会议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对经评估确实存在影响本职工作的责令退出,由所在单位党委书记负责对存在上述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针对此问题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限期整改,并加强违规违纪责任追究,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术会议和专家会议申报、审批、公示制度,并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台账备查。 

  六是彻底整治下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解决违规发放福利奖金的问题。在运营总部2017年度奖金预算中扣除违规发放的市场化项目支持费和培训劳务费,全额收缴了下属单位账外资金。印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规发放福利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集团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管理,维护集团收入分配秩序。同时强化责任追究,集团党委对2名相关负责人给予了通报批评。 

  七是整治享受二套或以上内部优惠购买集团开发商品房的问题。经集团公司党委10月3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决定,收回购买二套房及以上的内部优惠,并追缴延迟交付购房款的滞纳金。于12月31日前对《员工购房优惠管理暂行办法》、《销售变更管理作业指引修订2》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从制度上规范内部干部员工购房行为,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三)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着力解决“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1.着力解决“违规提高干部级别待遇”的问题。 

  我司党委按照有关精神,在推进国企改革的进程中,严格遵守党中央有关干部选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岗位序列和配套的薪酬体系。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再次公开明确了三总部的总经理、党委书记属于集团中层正职级干部, 并按照各自的岗位序列进行管理。后续我司将严格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对各级干部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干部聘任管理的规定,杜绝违规“高配”干部问题的出现。

  2.着力解决“干部任用中存在的‘亲亲疏疏’现象”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以解决少数干部同时兼任多个重要岗位的问题。加强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文件,不断强化规矩意识;在决策涉及到领导亲属等的干部使用时,严格遵守回避制度,领导本人全程回避;进一步规范动议、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选人用人环节,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修订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为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既符合领导干部兼职有关规定,又不影响集团相关经营工作”的原则,对18名兼职超过1个的干部兼职问题进行全面整改,2017年11月底前完成董、监事等兼职人员的免职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兼职整改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回避制度,以解决领导家属在本人分管领域工作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于11月初将涉及到职务回避的1名集团领导的配偶交流到该领导不分管的单位工作,从集团运营总部调整到集团安监中心工作。集团公司将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回避制度,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员工任职管理制度,以解决容易形成利益链条的问题。集团公司今年年底前,将在干部、员工任职管理的相关制度上予以明确,对于从同一外单位调入不足3年、且在原单位为上下级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在工程建设及经营管理等重要工作中安排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职务。

  四是广开言路促进工作提升,以解决选人用人群众满意率不高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将于近期有针对性的通过走访、座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询和收集群众意见,找出选人用人工作中群众呼声大、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和环节,对选人用人的工作制度、程序及党委会的议事规则重新梳理,并按照最新精神进行修改完善,从制度和程序上杜绝选人用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3.着力解决“干部选拔程序、资格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多举措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以解决干部选拔程序不严谨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将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地铁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修订,重点对选拔任用条件、动议与选拔方式、考察、任职与考核、交流与回避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重新梳理和修订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干部的人事管理权限,进一步厘清集团内部干部管理的权责关系,规范管理;已明确在班子换届、领导到龄退休等特殊时期,或涉及一批次数量较多的干部选聘等情形,将在事前主动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二是立即撤销不满足竞聘条件的提拔任命,以解决提拔人选资格把关不严格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经免去通过竞聘方式提拔的1名不符合竞聘方案规定的“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条件的干部职务,根据其原有职级和工作经历调整到其它岗位工作。针对竞聘资格审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以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将回避原则纳入修订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新增的《党委会议题审议决策主持词》。并在11月3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组织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规矩意识。

  4.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申报个人事项不实”的问题。 

  集团公司党委组织班子成员集中进行个人事项填报培训工作,全面系统学习“八项家事、六项家产”的填报要求,力争2017年度填报工作准确率达到100%;对培训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填报个人事项表的个人,将严格按照个人事项处理办法规定严肃处理;从严格管理干部的角度出发,已要求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个人信息内容发生变化时,在一个月内及时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备。

  (四)完善内控机制,细化项目前期管控,严格项目招标管理,强化实施过程监管,着力解决“重大工程建设管控不力,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1.着力解决“BT项目改变支付方式未调整下浮率”的问题。 

  集团公司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为组长,集团分管副总经理、集团资本运作部和建设总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改小组,根据《市轨道办关于落实移交巡察发现问题有关整改建议的报告》(深轨办【2017】198号)提出的整改意见,与7、9、11号线的BT承办人协商,将应由BT单位承担的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0%的融资费用从实际需支付的BT项目工程价款中扣回,截至12月13日,已扣回中铁、中电建、中建10%的融资费用;在四期建设中引以为戒,做好项目的前期筹划,严格执行合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发生;加强责任追究,集团公司党委已对2名相关负责人给予了通报批评。 

  2.着力解决“前海时代项目建设随意性大”的问题。 

  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召开2017年第18次党委会研究并专项部署整改工作,已经组织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牵头,开展对前海时代项目管理程序合规性的专项检查,加强对项目依法依规报批和备案的跟踪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治;将于年内完善项目成本管控制度;已通过公开招标选取造价咨询单位,对前海时代项目造价咨询出具的预算、变更和结算进行二次审核,避免超付风险并同时降低廉洁风险;对所有地块编制目标建造成本,严格按目标成本管理办法进行管控;同时,分阶段进行产品定位梳理、产品配置专项研究以及方案经济性对比分析,确保产品的高性价比。

  3.着力解决“项目变更频繁”的问题。 

  一是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确保风险可控,以解决规避变更审批程序增加投资成本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再次明确,在市轨道办组织的初步设计政府审查暨专家评审工作后,依据公司初步设计修编原则,及时完善相关初步设计,并根据市发改委要求,严格要求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一年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及上报初步设计概算;在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严格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从源头上减少项目变更;在后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增加“与招标项目的设计总承包单位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的投标人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否决性条款,避免以概算下浮的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出现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存在利益关联情形再次发生;目前已对1名相关负责人给予了通报批评。

  二是强化项目制度管控,以解决重大设计漏项的问题,提升项目设计管理和变更管理力度。集团公司党委责成物业开发总部从进一步规范岩土勘察工作和施工图文件的角度,已印发了《物业开发总部项目施工图设计受控管理办法》,正在编制《岩土勘察设计管理流程》;已分别约谈了相关勘察设计单位的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责令该单位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约谈了地铁科技大厦造价咨询单位,并给予其扣分处罚;全面完善造价咨询服务考核工作方案,加大对造价咨询单位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管理考核力度;启动造价双审管理工作制度编制工作,加强复审和交叉校核;对于管理失职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对2名相关负责人给予了通报批评。

  三是强化设计管理减少项目变更,以解决保障房等项目变更频繁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经组织开展对保障房变更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治;已对参与项目设计管理的主要人员进行了约谈和调整补充,开展了向知名商业地产单位进行设计管理方面的对标分析,在此基础上正在编制《物业开发总部设计管理办法》,计划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印发;进一步完善设计管理制度,降低因设计错、漏、碰、缺以及错误和失误引起工程变更的风险;强化对造价咨询单位的考核,启动造价双审管理工作,加强成本管控;针对管理失职的问题,已给予1名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的处分。

  4.着力解决“分包工程监管缺失,滋生较大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分包管理,以解决分包工程监管缺失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依据《参建单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对地铁工程参建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及履约成果两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对于评价不合格的参建单位禁止其参加下一个建设周期的轨道工程建设;严格总承包合同管理,要求总包商合法选择分包单位,选择方法和选择结果报地铁集团备案审核;要求总包商对重要、关键专业分包工程开展季度检查,对不认真履行合约的分包单位依法、依约及时处理。

  二是从源头整改分包超限的不规范行为,以解决市政院分包超限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督促市政院对分包工程比例超高的问题迅速整改,责成市政设计院已修订完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合作管理办法》,加强源头控制;对2015年8月7日之后签订的且合作比例超50%的“深圳地铁保护区工程管控信息系统”合作项目,市政院已于10月31日与合作方协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书,对合作比例进行调整,从42.07%调整为51.72%;已完善了对经营管理信息化系统中项目合作风险防控的程序,从系统流程上设置严格卡控分包比例超标的“红线”。

  (五)全面排查,积极协调,从制度上解决地铁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用地手续缺失,导致多重风险”的问题 

  1.着力解决“北站商业项目‘两证一书’不全造成的风险”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新流程加快报建手续,以解决“两证一书”不全的问题。集团公司积极配合市有关职能部门编制《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报建审批流程》工作。目前,该办法已于10月13日经市长签发后正式颁布执行。集团公司于10月19 日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工程中心、征拆中心等近百人召开了《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报建审批流程》学习宣贯会,加强对所有报建人员的培训,促进规范开展报建工作。并于10月26日,配合市规土委组织开展针对政府行政审批人员的《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报建审批流程》的宣贯活动。通过加强上下两级的业务学习培训,为加快报建审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积极处理北站商业纠纷,以解决经营损失风险的问题。

  (1)全力追讨北站东延平台商业区的租赁纠纷损失。集团公司采取了约谈承租商,提请仲裁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编制接管方案等有力措施,解决租赁纠纷问题。

  (2)全力追讨北站东广场的租赁纠纷损失。集团公司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已收回了出租物业,并启动了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结果,追讨租金。

  2.着力解决“侨城东车辆段行政审批”的问题。 

  集团公司按规定于2017年8月28日完成了侨城东车辆段行政处理问题。

  3.着力解决“地铁文化体育公园行政审批”的问题。 

  集团公司已完成了地铁文化体育公园实训培训楼和认证研发中心功能调整后的验收工作,可以合法使用。

  三、坚持从严治党,构建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再创地铁发展新局面 

  两个月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今年,是深圳地铁四期新线大规模建设的启动年,也是地铁集团整装再出发、再发展的关键年。在地铁集团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集团公司党委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广东和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树立党建主业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以及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等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开创地铁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强化政治责任,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四个坚持、三个支撑和两个走在前列”争当尖兵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深圳轨道交通大规模建设的历史机遇,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轨道交通建设的部署,全面实现集团跨越式发展。

  (二)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在全面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把当前的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重点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突出重点领域及其关键环节,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进长效建设;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对于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杜绝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持续狠抓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的再提升,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防控机制。

  (四)以整改促发展,再创深圳地铁事业新辉煌 

  集团公司将结合深圳“城市质量提升年”和深化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立足“四位一体”发展战略和“1+3”管控模式,树立“经营地铁,服务城市”的理念,继续践行“轨道+物业”发展模式,落实“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大力推进三期二阶段10条线约128公里全面施工,加快四期首批12、13、14、16及6号线支线5条、149公里线路的立项审批,推进设计和招标工作。倾力打造轨道交通行业六个标杆,全力争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尖兵,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地铁集团改革发展,实现蜕变的实际行动,以经得起考验的整改成效和优异的经营管理业绩,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23992905;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监察审计部,邮编518026;电子邮箱:jubao@shenzhenmc.com

  中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