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27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1月1日,市委第九巡察组提级对坪山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2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坪山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明的纪律、最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抓整改。市委巡察组于12月18日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12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盘接受,坚决抓好整改。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局党组在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效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对照检查,召开财政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整改。为确保整改方向不偏、整改措施得力,局党组多次向市委巡察组、区委巡察办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请示整改措施、报告整改情况,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多次出席局党组会。局党组成立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工作,研究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检查整改进程,切实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坚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局党组会10次,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听取巡察整改进展、会审巡察整改难题,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督促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三)精心组织实施,以有效的工作措施抓整改。制定《财政局关于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将五个方面16个问题进一步细化为42项整改任务,对应提出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党组书记综合统筹,党组成员根据分管工作任务负责整改事项,各科室通力合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建立《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项清单》,严格实行整改销号机制,根据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跟进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加强沟通协调,组织抓好政府物业管理、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政府采购等工作的同时,坚持一手抓巡察整改、一手抓疫情防控,确保两项工作高标准推进。坚持注重整改质量,强化整改跟踪问效,逐项任务验收整改成效,切实做到任务部署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转变作风,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 

  局党组将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回头看”当成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触及问题、抓住要害、深挖根源,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对照,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整改。 

  (一)对“上一轮巡察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的建设仍抓得不实、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是推动党建和业务互融互促。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作为党建与业务工作行动指南,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党建工作纳入《坪山区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重要内容,上报市财政局,并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开;在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时,将党建工作纳入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实现党建和业务互相融合、互相促进。 

  二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要求,强化领导班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程序和规范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组织谈心谈话、全面接受督导检查,高质量开好财政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财政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别邀请区主题教育指导组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到场指导。 

  三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议和支部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学习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制定《中共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支部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从入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到预备党员转正的管理流程。组织开展预备党员接收审查工作,对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材料全面梳理检查,确保不存在问题。 

  四是规范组织关系管理。建立人事关系与党组织关系同步转接机制,对人事关系转移的党员,原则上同步转接党组织关系。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开展了档案资料审核,对全局所有公务员、职员人事档案进行梳理,重点核查党组织相关材料,对人事关系不在区里统一管理的雇员、公共辅助员及临聘人员,组织签订个人政治身份《承诺书》22份。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仍抓得不紧、较为薄弱”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组织班子成员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科室负责人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情况,加强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巡察整改期间2次选拔任用干部,共选配了9名干部,全局科级领导干部队伍梯队基本形成,机构运转比较顺畅。 

  二是强化岗位匹配建设。结合公务员和职员队伍的专业特点、综合能力和岗位需求,加强人员调配,提高人岗匹配度。将公务员调整至行政科室工作,为行财科配备专业对口的科长和公务员,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确保高效组织全区各单位预算审核和执行。 

  3.关于“内控建设仍抓得不严、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科室报账员集中学习《报账指南》,加强对报账员的教育管理,重点针对公务接待超标问题,学习市、区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和报账要求,要求经办人员严格按照接待人员级别确定接待标准,及时按规定结算接待费用,确保公务接待超标问题不再发生。 

  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强化经费报销的归口管理、层层把关,由办公室、国库支付核算中心把好关键环节,所有经办人员严格审核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分管领导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审核。建立物资领用台账,实行物资领用签字制度,做到发放的物资有账可查、账物相符。 

  三是清理公务接待。组织公务接待报账清理,认真核查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严格按照《深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计算超标费用,组织退回超标准支出费用。 

  (二)对“政治建设有缺失、党的领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规矩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掌握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等规定,增强严格执行政治规矩、遵守党组工作条例的政治自觉,确保局党组议事决策的体制机制落到实处。 

  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和《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范围,抓好两个制度的有机衔接,从决策内容和决策形式上严格执行政治规矩。 

  三是严抓制度执行。巡察整改以来,先后10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均严格把关组织程序,严格甄选上会议题,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列席人员不表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按照规定存档,严格执行政治规矩。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业务指示。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谋划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传达学习2020年全国、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上级关于2020年财政工作部署,认真谋划我局财政工作,确保上级业务指示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快速启动应急资金使用、应急政府采购、应急资金拨付以及应急财政业务对接四项机制,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疫情防控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及时下达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安排应对疫情支持企业专项经费,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全力支持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出台《坪山区关于贯彻落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若干措施》,实行“三公”经费归口管理、总额控制,并在2020年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各项措施,严格预算审核,有效控住“三公”经费。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实现同比下降,有效落实了中央、省、市压减“三公”经费的要求,实现了市财政局“按零增长控制三公经费”的目标。 

  四是及时转变工作作风。印发《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文件办理,对文件收发、文件管理进行规范,确保重要文件及时呈送领导。在收文端加强文件流转和办理监控,及时提醒经办人员按时办理,切实加强督办,避免重要工作延期办理。着力提升财政规划质量,根据目前财政经济形势、现行财税政策和全区发展规划,测算未来三年的财政收入和支出需求,撰写《坪山区中期财政规划(2020-2022年)》,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并报区政府审批,有效强化了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性、精准性。 

  3.关于“落实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不够深入有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2019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读案例、守初心、写感悟”活动,以党小组会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读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叶剑明忏悔录,党组书记带头撰写学思践悟。2020年1月8日,组织召开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财政资金安全警示教育会,观看了廉政警示片,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的同志进行专题授课辅导。 

  二是强化制度管控。修订印发《坪山区财政局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支付、总账、动态监控、系统及秘钥管理,规范资金支付管理程序,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印发《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编审、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问责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制度规范。 

  三是加强机动财力管理。修订印发《深圳市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临时用款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除预算执行中遇突发事件、重大政策调整等外,原则上不予安排临时用款,且上半年原则上不办理临时用款事项。出台《坪山区关于贯彻落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严控临时请款的具体措施。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比例安排预备费,严格控制机动财力。 

  四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巡察整改期间,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调整,共对12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并对下属事业单位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岗位调整,通过轮岗交流,有效强化了干部监督制约。 

  (三)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学习干部工作制度。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干部人事相关规定,全面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坪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全流程梳理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任后备案等环节的要求和工作细节,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按要求制定干部民主推荐选拔及考察任用方案,制定《财政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方案》,并充分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查违、统战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2.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国(境)管理制度。制定《坪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因私出国(境)的备案流程、证件和签证(注)流程以及管理的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全区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财政工作安全的特殊需要,将“登记备案人员”扩大到全局在编公务员、职员和雇员,在制度上从严管理我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 

  二是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坪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按要求扩大备案人员范围,组织新增登记备案人员提请备案申请,确保做到应备尽备,严格做好干部出国(境)管理。建立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台账,指定专人集中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离深报备管理。 

  3.关于“请休假管理较乱”的问题 

  一是规范请休假管理。严格执行《坪山区财政局请休假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流程,落实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制度,确保干部职工请休假资格和假期类型、天数符合规定,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制作《财政局年度请休假统计表》,规范管理《坪山区财政局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指定专人及时登记和更新干部职工休假时间、类别、天数,确保干部职工休假不超过规定天数、事假计入年假天数。 

  二是全面清理休假情况。认真清理、核实年休假情况,严格落实巡察组关于值班调休假不纳入未休年假补助范围的要求,组织全部退回超发未休假补助,并及时公示2019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学习文件规定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学习党内监督的内容、对象、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内容,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和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压实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年度述责述廉。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和区委组织部《2019年坪山区管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局党组成员围绕政治思想情况、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法治建设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并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分别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结合年度考核进行了述职述廉。 

  2.关于“落实监管制度‘灯下黑’”的问题 

  一是规范公务卡结算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管理和使用的通知》,修订《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公务卡管理”规定,规范公务卡结算范围,明确:所有公务支出刷卡消费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和刷卡凭证,按现行财务报销制度执行;除按规定支付个人以及公对公转账外,原则上所有公务支出均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事先报备,事后填写《未使用公务卡说明》并经财务分管局领导批准;对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业务,一律不予报销。自巡察结束至今,我局尚未出现应使用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 

  二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公务车管理制度,利用“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做到公务车使用申请、登记、行车路径记录、里程等信息全部上系统,并对2019年度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公示。修订《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公务车加油卡管理”规定,明确油卡的一车一卡办理制度、预充值制度、专人保管制度、特殊情况使用制度、定期公示制度等规定,并对2019年度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3.关于“财务违规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工会经费管理。修订《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工会经费管理”规定,明确工会经费统一管理使用,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认真测算年度工会经费,制定了2020年度工会经费使用计划,确保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二是严控误餐费使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误餐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就餐卡管理和使用的通知》,修订《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误餐管理”规定,明确:凡是加班可以在机关饭堂就餐的,不得申请工作误餐,不得点外卖;工作人员申请工作误餐,须事前审批;严格落实报销签字制度,所有参加工作误餐的工作人员须签字确认。对近三年工作误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组织清退误餐费用。巡察整改期间,未发生报销误餐费的情况。 

  三是严格管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严格落实《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管理规定,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制定我局2020年度会议计划、培训计划,严格执行计划,规范培训费、会议费管理;着力规范合同管理,规范购买服务经费使用;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组织全部退回超标准报销误餐费、交通费等费用。 

  (五)对“管财理财存在薄弱环节、业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违规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 

  一是严格专项资金审批。严格落实《坪山区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专项资金审批流程、资格条件、补贴额度进行把关审核,避免出现未完成资金审批流程预拨资金的情况。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会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对已发放的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管,组织专项资金补贴使用情况清查,确保专项资金合规使用。 

  2.关于“资金存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制定《坪山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撤销以及银行账户资金存放管理等,健全银行账户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存放安全。 

  二是规范资金存放决策程序。梳理专户服务标准,规范资金存放银行选择。充分发挥财政局监管职能,印发《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坪山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财政部指导意见,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债券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使用单位不得违规将债券资金分存至其它银行。 

  三是强化资金存放监管。严格落实《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坪山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区属企业清理债券资金存放银行,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监管。 

  3.关于“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不高”的问题 

  一是规范临时用款管理。修订《深圳市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临时用款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除预算执行中遇突发事件、重大政策调整等外,原则上不予安排临时用款,且上半年原则上不办理临时用款事项。 

  二是加快推进预算支出。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坚持以抓支出推进工作,通过支出通报、支出督办会议等方式,推进预算支出进度。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长24.43%,其中地方本级支出增长25.65%,支出进度在全市各区中排名第三,在全市支出进度考核中获得满分。 

  三是加强结余基金管理。及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和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补充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及时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避免预、决算数据失准。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后,于2020年1月7日将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调入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是提升产业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和督促区引导基金公司全面梳理已设立子基金出资情况,加快已设立子基金承诺出资的支出进度。采取下发通知、现场调研、召开会议、通报进度、向区政府报告支出进度等形式,督促加快专项债券支出。 

  4.关于“区级政府物业及场地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有效盘活闲置物业。组织清理政府物业和场地,加强物业管理信息共享,全面统筹盘活闲置物业和场地,强化政府闲置物业和场地监管。 

  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深圳市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和《深圳市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及担保等使用的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流程。 

  三是加强政府物业产权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深入研究全区无产权物业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组织统计全区物业产权情况,梳理无产权物业清单,建立全区产权物业台账,督促无产权物业单位加快完善产权手续,组织权属清晰的政府物业备案。 

  三、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全局建设提质增效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差距,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更务实的态度、更高的标准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向市委、区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坚持力度不减,切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强化深入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巡察整改过程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绝不把巡察整改阶段工作当作全部工作,坚持长期抓、深入抓。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突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用完善的制度体系巩固问题整改成效。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28318940;邮政信箱: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420室,邮政编码518118;电子信箱:xianghongyou@szpsq.gov.cn。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党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