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27   来源:廉洁深圳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1月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12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强的党性抓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1.增强政治自觉,坚定整改工作决心信心。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将巡察“回头看”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列入整改内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对政治立场、党性觉悟的重大考验和现实检验,以政治自觉带动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坚强的党性和扎实的行动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 

  2.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反馈问题精心谋划。当前,深圳正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中心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谋部门,更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放在先行示范区的总体部署中来思考谋划、推动落实。3个多月来,中心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回头看”有关工作,把巡察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当做“必答题”,讨论明晰问题症结,对应提出具体整改举措,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注重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模范机关创建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组对各项工作的领导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管理结合起来、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起来,树立中心“廉洁、高效、务实”形象,提升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持水平。 

  3.压实政治责任,狠抓整改环节落细落实。中心党组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抓不好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问题抓起,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将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研究制定了整改清单,印发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室)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分解成39项,制定了61条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目标,确保改到位、改彻底,看到实质性变化。 

  4.保持政治定力,完善内部管理长效机制。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把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体现到工作的各个方面,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整改期间,制定修订了人员考勤、加班调休、请休假(离深报备)等23项制度,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以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中心党员干部自觉把巡察整改由“要我改”变为“我要改”,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党支部分别召开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党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检查、作出批评和自我批评,干部队伍作风明显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抓推进,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一)在“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够全面彻底”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存在形式主义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存在选择性整改现象的问题。党组进行了深刻反思,一是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要求深刻吸取上一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领问题、领任务、领责任不到位的教训,班子成员对照《意见》所列问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树立鲜明整改态度;二是2020年3月1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再剖析、再反思、再认领,对进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再谋划、再部署,以“钉钉子”精神将整改落到实处。 

  关于上一轮巡察向主要领导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领导在上次民主生活会上、整改报告中未回应协办单位一事。针对这个问题,一是主要领导在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情况回应和自我批评,并在本次个人整改报告中详细说明;二是党组对该事项进行了反思,虽然“一带一路”倡议下城市与产业国际合作论坛的会议筹备时间紧张,一时难以找到协办单位,相关经办人员经验不足,导致未与协办单位签订相关书面协议;三是以此为戒,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办法,明确规定中心举办重大活动合作单位选取、相关经费等事项需经党组会集体研究。 

  (2)针对存在文字整改现象的问题。由于整改过程中沟通汇报不够,对于整改“完成进度”存在理解偏差,按照以往工作习惯误把已列入整改计划、长期进行的“课题成果采用率争取达到80%”整改事项当做“已完成”。此次整改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情况统计表》,细化整改措施,在“完成情况”中如实填写“已完成”“进行中”“未完成”等进度情况,注明完成时限,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坚决杜绝“数字整改”、“文字整改”。 

  2.关于巡察整改不够全面彻底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仍未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分四个专题、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二是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2020年党支部工作计划》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加强党务人员配备,机关党委配备1名专职党务人员,四个支部各配备1名半专职党务人员。邀请党建部门业务骨干、党建理论专家对党务人员培训,逐步提升中心党建规范化水平。 

  (2)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同一地域干部过多和干部缺编问题仍未解决”的问题。一是坚持五湖四海的选人导向,在新进人员中更加关注候选人籍贯,注重区域平衡。2019年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招录3名(1名为福建人、2名为江西人);通过2020年应届毕业生选调招录1名(江苏人);从坪山区委组织部选调1名(江西人);二是加大公务员招考、选调力度,2019年新进正科级以下公务员5名、到岗4名(其余1名应届博士生为省委组织部确定的选调生,今年6月份毕业后可到岗),目前中心编制已全部使用完毕。 

  (3)针对照顾性出国(境)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因公出国(境)是工作需要,出国(境)必须主题明确、出行人员必须为工作需要、回国(境)必须有工作报告;二是制定《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坚持‘因事定人’原则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不得安排无关人员‘搭车’出行,严格控制出国(境)人次和规模”,从制度上杜绝照顾性出国(境);三是规定“连续三年出国(境)的,非上级部门指定,一律不安排出国(境)”。 

  (4)针对有关课题制度仍未制定的问题。制定了《课题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办法》,按照课题类别,对市政府重大课题、与国家部委机构合作课题和其他研究课题在开展之前进行可行性评估,从2020年课题选题时开始试行。 

  3.关于巡察整改措施不严格、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1)针对整改动真碰硬不够的问题。一是党组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今后中心干部发表刊物、网络文章等必须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严格把关。 

  (2)针对整改存在边改边犯的问题。一是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今后专项经费不再列支临聘人员经费;二是进一步完善《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加强单位预算和经费支出等财务管理,对于预算外支出应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研究。 

  (3)针对有的问题离整改要求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对照党费收缴标准,重新核算中心党员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党费,对党费标准较上年度标准下降的,按上年度标准补足差额;二是严格按照《2019年党费收缴标准》,从2019年9月起统一重新核算党费收缴标准,并严格落实;三是机关党委每年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对每位党员的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保证党费足额缴交。 

  (二)在“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整改方面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会议纪要未如实反映党组会议内容的问题。一是办公室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督促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记录规范(试行)》标准,真实准确记录会议内容,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归档;三是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涉及合同签订的,必须做到先审核再签订。 

  (2)针对一些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讨论研究或违反会议决定执行的问题。修改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将主任办公会审议金额调整为10-30万元、党组会议审议金额调整为30万元以上。 

  关于《“营改增”政策对深圳经济影响分析》基础研究经费一事。一是加强课题项目合同内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课题合同签订等事项,确保合同签订合规且与会议研究意见一致;二是责成办公室加强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跟踪督查。 

  2.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计划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中心党组《2020年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二是机关纪委在每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安排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三是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纪委关于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四是机关纪委每季度排查一次治理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并按照党组要求抓好落实。 

  3.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抓得不紧的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未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考勤、因私出国(境)管理、离深报备等制度的问题。这些问题显示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机关管理不规范、内部制度不健全,为此,中心党组制定了《考勤管理办法》、《加班调休制度》、《因公(私)出国(境)办法》、《请休假(离深报备)制度》,并监督执行。 

  关于干部调休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加班调休制度》,明确加班、调休审批要求,对于确因加班调休的,须明确调休事由、按程序报批。 

  关于有关记录不实的问题。一是由处室负责人约谈记录人员;二是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规范管理,明确规定对于会议时间、参加人员、请假情况等应于会前准确记录;会议结束后,由参会人员、记录人、审核人签字确定无异议后存档。 

  (三)在“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凡提四必”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的要求,补填2015年以来提拔选任干部的档案审核材料16份;二是更新在编在岗提拔选任干部的个人事项审核表12份,并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三是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梳理形成干部选拔工作流程图,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确保选人用人严格规范。 

  (2)针对考察不深入、延伸考察不到位的问题。要求人事部门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延伸考察制度,对调入本单位未满2年的考察对象,必须到原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3)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客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做到干部选任全程留痕;二是明确规定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4)针对破格提拔未报批的问题。明确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凡存在基层工作经历不满2年等情况破格提拔的,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再推进。 

  (5)针对任职公示不严格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职公示要求,公示日期从公告的第二天起计算,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关于存在干部挂职“空挂”现象的整改情况 

  针对两位同志未按规定到基层挂职的问题。一是经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决定对于两名同志挂职未到岗的情况,不作为基层工作经历;二是在今后安排挂职干部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落实挂职管理规定,确保脱产挂职。 

  3.关于干部监督和编制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全部收回3名干部5本出国(境)证照,由外事干部统一集中保管;二是加强证照管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期交回出国(境)证照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 

  针对台账中借出证照未登记归还时间的问题,要求外事干部及时完善台账,详细记录证照收缴、领取、使用、审批情况,做到每个流程、每个细节全程留痕,确保证照收缴应交尽交、一个不少。 

  (2)针对未经编制部门批准增设内设机构的问题。一是即刻整改,经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明确2个组为业务组,其中,战略发展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管理,数据分析组由城市发展处管理,受所在处室领导;二是今后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增设内设机构的,提前向市委机构编制部门申请报批,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在“财务和课题管理不够严格规范”整改方面 

  1.关于会议收入管理存在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8年1月,“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城市与产业国际合作论坛赞助收入一事,一是责成经办处室以书面形式就该事项进行说明;二是加强国际会议相关规定的学习,今后举办大型国际会议活动前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和财务安排并上会审议。与协办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将赞助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单独核算。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针对采购办公用品无两名采购员签名、送货单无人签收、没有入库登记的问题。一是责成办公室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认真核对2019年2月采购办公用品情况,补充签字、登记入库;三是制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办公用品须2人以上采购、签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时登记入库,无签收的货物不得支付。 

  3.关于课题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课题合同、结项书签订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责成课题负责人如实完善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结项书签字和时间;二是加强课题合同管理。设置合同管理岗,对于签订程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的合同和项目结项书视为无效,不得进入支付程序。 

  针对课题结题评审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细化课题评审规定,课题结题评审必须由评审专家出具评审结论后方可结题;二是加强课题评审专家库建设,增加新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在结题评审中增加相关领域的评审专家。 

  针对课题成果应用信息化管理水平低的问题。一是要求合作单位将研究的数字模型和代码补报我中心归档和下一步使用;二是在OA系统建立课题日常管理和成果管理,实现课题全流程管理,通过加强课题成果应用信息化管理,提升课题成果的应用和再利用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755-88125145;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12室;电子邮件:szfzcyjs@sz.gov.cn。 

  中共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