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级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27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1月1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光明区委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级专项巡察。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光明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意见反馈后,光明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听取巡察反馈情况,并就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区委政法委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部署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和6个方面意见建议,细化整改为30项具体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春节前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区委政法委克服困难、主动担当,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扫黑除恶巡察整改,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经过近三个月的巡察整改,巡察组反馈指出的1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0个,另有1个问题需要长期推进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关于“学习掌握专项斗争本领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有差距”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专题纳入委务会议、委党支部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议题。巡察整改以来,区委政法委先后组织召开8次委务会、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1次全区扫黑除恶巡察整改部署会、1次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制作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材料汇编,做到人手一册,参照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对照检查,对巡察组指出的所有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抓扫黑除恶不足、检查督导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有了深刻认识,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建立完善挂点联系工作机制。在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街道、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一名副处级干部(网格中心主任)挂点联系,并指定科级负责人担当挂点联系联络员,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委内各科室、中心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同作战局面。四是做到疫情防控与扫黑除恶两手抓、两不误。疫情防控期间,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挂牌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4日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专题部署,稳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扫黑除恶工作。 

  二、关于“统筹协调专项斗争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 

  (三)关于“部分成员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项斗争推进会等形式传达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督促各街道、各成员单位建立党委(党组)常态化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分别召开5次部务会、2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具体分管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并召开5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各街道、部门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把专项斗争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四)关于“业务培训与指导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培训,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扫黑除恶联络员培训、专题讲座、针对相关单位的定向和精准培训共计56场;二是区扫黑除恶办整理专项斗争以来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工作方案、打击重点、重点任务等重点内容,形成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下发给各街道、各成员单位参照学习。三是召开线索分析研判座谈会,指导重点行业部门精准研判涉黑恶线索。 

  (五)关于“信息管理较乱”问题。一是对全区台账资料进行再梳理、再分类、再完善,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资料。二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战果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市统一要求,规范在侦查、公诉、审判阶段的数据统计标准、口径。三是规范信息和数据管理,由区公、检、法机关各指定一名业务骨干负责对接,对打击数据实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一致。四是组织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光明公安分局召开案件会商会,通报专项斗争以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围绕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进行探讨交流、共商对策。 

  三、关于“督导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六)关于“推动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强化约谈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区领导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42人次。二是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工作组,深入街道、部门检查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情况。目前,已完成对6个街道、19个部门的专项检查,下发整改问题清单25份,25个单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三是针对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单位,区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做好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一对一下发问题清单,组织召开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听取各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整改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区群团工作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审计局等单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七)关于“宣传发动群众不够充分”问题。一是积极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在市内外媒体共宣传报道典型案例28篇。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差别化、精准化宣传,成立51支377人的宣讲小分队开展入门入户、入商铺、入工厂、入企业等面对面精准宣传,累计受众人数20余万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巡察整改以来,累计设置刊载各类宣传标语约9万条(幅、份),各类LED屏(包含大街小巷的店铺)约3万条,印制宣传册(折页)、宣传单约20万份,开展两轮微信朋友圈宣传,累计曝光量逾50万次,发送扫黑除恶短信约300万条,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累计受众人数100余万人。四是及时兑现举报奖励金,进一步激发群众举报热情。五是落实举报人安全保护机制。制定出台《光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人安全保护办法》,切实保障线索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打消群众不愿举报、不敢举报的疑虑。六是召开年度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光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战果,营造严惩涉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七是组织召开光明区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部署2020年宣传发动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在保障防疫防控宣传的同时,印制扫黑除恶宣传折页10万册,在物业小区、城中村出入卡口进行发放。 

  (八)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建立线索定期通报制度和提醒制度,对2019年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区通报,进一步加强线索办理,提高线索核查反馈质效。二是加大涉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领域线索摸排力度,严格落实一把手线索摸排责任,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线索摸排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强线索摸排培训。举办扫黑除恶联络员培训班,重点加强线索摸排培训,进一步提升参训人员的线索摸排水平。四是区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加大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案件的办理力度。 

  (九)关于“深挖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线索措施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暨金融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宣传活动。联合辖区各大银行到街道、社区、科技园开展宣讲活动11场,协助银行机构对接企业20余家。二是主动联合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排查辖区内贷款和担保公司103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公司29家。三是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设置线索举报箱、发放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四是加强防控期间银企对接服务,坚持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一手推进金融服务进园区,强化银企对接,及时解决企业融资需求。举办线上银企对接会,积极发挥金融行业助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动员辖区各银行机构实施融资惠企政策,帮助疫情期间受影响的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十)关于“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与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加大对重大线索的督办力度。对两年来未办结的重大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实行挂图作战、实时督办。二是加强重大线索办理会商。组织公安、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市交办的重点续查线索开展会商,确保将每一条线索办实办细。三是落实约谈制度。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对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工作不到位的街道和部门进行约谈。四是落实线索通报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共下发线索通报2份,对线索办理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升线索摸排数量和线索办理质量。五是制定出台《光明区扫黑除恶线索核查责任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线索核查责任,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六是建立行业双向反馈机制。为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制定印发《光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双向反馈办法》,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七是持续整顿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涉及的2个社区党组织于2019年11月顺利通过市中期考核。 

  (十一)关于“基层调研不够扎实”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简会务的有关要求,在基层调研中轻车简从,改进调研方式,调研工作前期准备认真充分,深入基层问需问计,务求调研取得实效。结合基层调研实际,搭建“区-街道-社区”三级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实现“诉求服务在身边,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解决在基层”,探索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光明样本”。二是注重调研成效。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调研、强作风、促落实”活动安排,结合今年以来到各单位开展调研、督导、检查情况,形成《光明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报告》,取得初步调研成果。 

  下一步,光明区委政法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心部署,以此次提级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推动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深入。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专项斗争再取新胜利。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把开展好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自觉对标对表,主动增压负重。同时,进一步完善区与各街道、社区书记带头抓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在深挖彻查上再取新战果。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再深挖彻查一批高质量线索,再赢取一批新战果,对于已打掉的案件,坚持专案打击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并重,对黑恶势力实行“全链条”打击,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再立新功。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治理,在健全长效常治机制上取得新跨越。继续落实双向反馈机制,持续推进“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机制,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的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并固化为机制、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乱点整治、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建设,在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上取得新进展。以重点整治基层建设的薄弱环节,重点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四类问题为抓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211612、88214464;邮政信箱: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62办公室(区扫黑除恶办);电子邮箱:gmqshce@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