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1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气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气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气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对巡察整改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剖析问题根源,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对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10个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一一对应制定了58项具体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 亲自组织研究布置和督导,每周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实抓严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5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毕,其中30项属长期事项已实施并将长期坚持。依规全额追回资金65.97万元,全局系统完善了涵盖党务、人事、财务、会议、议事规则、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20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二、狠抓整改落实,全力实现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通过边巡察边整改和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个健全、两个提升、三个转变”的成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局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和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有效发挥;局党组在更高格局上谋改革促发展的能力和抓干部队伍建设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向更加细实进一步转变,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向更加全面有效监管进一步转变,气象服务向更加智慧、实用、惠民进一步转变。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对“一岗双责”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局党组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完善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三张责任清单的落实机制,将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整为每季度研究一次,党组成员每季度组织研究分析、布置和检查分管部门(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2018年1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群团组织2017年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计划汇报,研究布置2018年党建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2月12日,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结束后,局党组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布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开好年度和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紧扣重点查摆的7个方面问题以及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加强党建的努力方向并全力抓好八个方面27项整改。两个下属单位也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并指导其查摆问题和研究整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各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明确内容、环节和要求,对达不到质量的两个支部退回责成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
(2)针对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深圳市气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深圳市气象局学习制度》,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优化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设置,凡是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均作为第一类传达学习贯彻议题。二是强化贯彻落实调研,要求班子成员围绕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深化调研,着力破解事业发展和气象民生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每人每年至少有一个调研课题成果。同时,在局办公室增设了改革和政策法规调研岗,就上级部署的落实加大落地措施的调研。近期,围绕中央、省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要求,梳理申报了气象灾害协同治理体制机制调研纳入市重大课题,明晰市、区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职责,健全城市灾害防减救体系。三是抓实落实措施,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气象工作提出的创新型、实用型、民生型,服务城市、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新要求,针对气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短板,局党组书记先后3次带队到港中大(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等沟通衔接,召开2次企事业单位座谈会,听取25家服务对象、合作单位的意见建议,出台了《深圳市气象局党组2018年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并牵头编制《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规划》,推出业务、服务、科技、管理等五方面18项改革举措,推动在更大格局和更高质量上谋划气象事业发展。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布置2018年工作,明确了“一个目标、四个突破、八项举措,五个抓手”的年度气象工作“施工图”,并通过工作密码“136、210、313、441”,即落实上级交办任务36项、省部联席会议纪要任务10项,气象民生实事13项、重点工程项目41项,明晰各项任务清单,印发了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建立“红黄绿”、“盯管跟”的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周通报一次,每月一总结汇报,跟踪督促工作落实。2月22日,新春开工第一天,局党组就专题研究推进改革和重点工作落实事宜。四是突出惠民服务,局党组成员组织深入区、街道、社区和服务对象等开展调研,对接服务需求,推出了接地气的“1+12”项民生实事,为公众以及街道、企业、工地、学校等台风暴雨重点防御单位提供线上直通服务被纳入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出行天气“金管家”:气象预警私人定制服务、“家校平安路”:台风暴雨学生上下学指引等12项作为市气象局的民生微实事,解决民生服务中的气象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实现2017年全年气象灾害“三无”—无重大灾情、无人员死亡、无负面舆情。推出基于用户位置的交通高影响天气预警定制和主动推送服务等五大举措,有力保障了春运、春节市民往返和过节平安。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和气象服务满意度连续六年蝉联全省第一。
(3)针对如何从严治党缺乏深入思考,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考核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深圳市气象局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和《深圳市气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要求半年度各党支部向局党组汇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底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压实党建主体责任。1月5日开展了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述责述职述廉和各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局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了点评,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评分。二是修订完善了《深圳市气象局党支部责任制考核及分类定级工作办法》,优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并提高其在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占比,权重从2%提高到5%,做到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办法不多、措施不实,警示教育开展不充分,正风肃纪,全面“震慑”效应尚未形成的问题。一是完善了规章制度体系,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性风险,对应建章立制,共新制定或修订完善党务、人事、财务、行政决策、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20项,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堵住管理漏洞,避免出现增量问题。二是局机关纪委组织对局系统2017年预算内自行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核查,通报排查出的问题和廉政风险,提出整改要求,形成监督“震慑”。三是建立了基于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管理方法的全口径预算项目管理体系,加强了对项目的全流程管理,计划阶段通过需求调研、征求意见、局长工作会的项目预审等严把立项关,实施阶段通过项目公开招投标、第三方咨询造价、三人采购小组审核、法治审查等严把供应商选择、合同质量关,检查阶段通过合同执行情况检查和邀请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等严把项目质量关,处理阶段通过责任追究、倒逼项目调整、制度完善等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四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针对巡察问题,1月29日,举办了领导干部以及关键、敏感岗位关于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纪律专题培训,由财务管理人员讲解预算法、项目采购等法规政策,局机关纪委就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布置,局党组成员分别就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提出要求。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发文明确廉洁过节的具体要求和向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2.关于对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
(1)针对市气象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机关及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研究和整体部署,没有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统筹指导问题。今年初局党组专题研究布置了全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出台了《深圳市气象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和《深圳市气象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党支部、群团组织对照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针对大多数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内容的情况比较突出,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的现象。一是出台《深圳市气象局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并要求各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环节落实“三会一课”,规范记录,建立台账。组织开展了科技发展处党支部“三会一课”现场观摩点评活动,对支部会议的议题设定、开会程序、学习讨论方式方法等进行展示交流和点评,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比学赶超的氛围,有效扭转了业务工作会议代替支部会议的局面。二是出台《深圳市气象局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引》,引导各党支部从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服务群众、工作职责等方面规范标准化建设。
(3)针对没有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党建工作缺乏特色、缺乏活力问题。一是结合气象工作分散性、24小时轮班值守等特点,利用党建工作微信群平台,坚持不懈地推送党的方针政策、党建资讯等累计200余篇,方便党员干部随身学习。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的文件精神,并利用各种途径反复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严禁搞“团团伙伙”和“拉小天线”妄议上级的决策部署。三是加强党建与业务服务的融合,围绕气象惠民服务,局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形成了年度特色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如气象预警预报处党支部开展了春运气象服务党员先锋岗活动,群团组织也推出了特色活动,如工会开展“岗位能力”技能竞赛,妇委会开展“我为深圳气象做奉献”,共青团开展“学习气象先辈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把“做合格党员”落实到履行岗位职责上,践行“准确、及时、创新、奉献”的气象精神,在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改革创新和气象保障服务中争先创优,进一步有效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信息网络处支部获得“全省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2名党员获得省、市表彰。
(4)针对抽查7个支部35本“两学一做”个人笔记本,大部分是工作笔记,主题不突出,“学党章、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内容反映不出来的问题。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利用机关学习报告会开展了专题党务知识培训,就如何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和个人学习记录进行辅导讲解。局党组成员也利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时,指导如何抓住要点规范记录。二是局党组书记王延青同志对局系统7个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指正,并督促各支部要在党言党,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理想信念、党风廉政防控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三是局党办开展了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笔记本抽查活动,并对抽查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和党员个人学习笔记本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关于对党务纪检工作重视不够,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对机关党务纪检工作重视不够,一些机关干部不愿意从事纪检工作,党务纪检干部没有选优配强问题。一是局党组于巡察反馈当晚,在研究落实整改的同时研究如何加强党务纪检工作力量,第一时间在局系统选配4名党员同志,与原党委办2名党务干部,成立7人的组织人事组,隶属于局办公室,并分设党务、纪检专职人员1名。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配备,针对各党支部实际情况,完成了局机关3个处室党务干部的增选和补选工作,优化各党支部支委会分工,分设组织委员和纪检委员。
(2)针对党务纪检干部参加培训少,工作经验不足,履职能力不强问题。一是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组织支部书记参加全市的统一轮训。二是重要的党务纪检会议均要求各支部书记、委员列席参加,加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
(3)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干部职工出现的一些苗头性、轻微的违纪违规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谈话提醒机制没有形成常态,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未充分发挥问题。一是完善谈话提醒制度,出台了《深圳市气象局开展三项谈话实施细则》,健全了党组、支部两级联抓的抓早抓小机制,建立谈话提醒联络员制度,落实谈话提醒责任到人,明确机关纪委委员担任局领导班子谈话的联络员,各支部纪检委员担任本支部谈话提醒联络员。召开纪检工作培训会,对启动谈话提醒条件、规范谈话提醒流程、做好定期报送等进行讲解培训。二是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了谈话提醒工作,局党组成员和下属单位班子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与相关责任人逐一开展了谈话提醒工作。全局累计开展谈话提醒17次,其中局领导层面谈话提醒10次,下属单位层面谈话提醒7次。
(4)针对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出国(境)证照管理和使用存在漏洞的问题。完善了出国(境)管理制度,出台了《深圳市气象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次一签审批,审批程序纳入OA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全面清理副处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规范借出管理,要求出行前1天领取,回国后2日内交还。
(5)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1名干部填报不认真,报送信息有误的问题,我局党组根据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书面提醒。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集中填报培训,并加大资料核查力度,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一致率”。
4.关于对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不严格,党费的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员离职后的去向和党员组织关系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有的党员离职后失联,但党员组织关系仍挂留在单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工作安排,认真对照党员原始档案,开展党员信息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了全局系统党员信息。二是完成了6名离职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和处理工作。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党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出台了《深圳市气象局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明确了5个方面的支出范围,要求5000元以上支出必须提请机关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要求,组织修订了机关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等管理办法,要求下属单位参照完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个别事业单位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其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责成责任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规定全额追回资金65.97万元,上交市财政。
1.关于违规发放绩效奖和加班费的整改情况。针对个别事业单位违规发放绩效奖61.72万元和加班费13.48万元的行为,我局责成责任单位自行进行了清理整改,目前按规定共追回超收绩效532196.3元,加班费81050元。
2.关于公车私用、公款宴请、违规报销差旅费等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个别事业单位公车私用问题,我局相关责任单位对车辆管理员进行了通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调整了岗位。相关责任人主动退回违规报销的停车费2900元。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个别事业单位宴请防雷业务联系对象问题,我局相关责任单位自行进行了清理整改,已取消了2018年部门预算中防雷业务联系费的安排,从源头上杜绝了此类问题。
(3)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个别事业单位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报销差旅费、停车费问题,我局相关责任单位联系退休当事人,全额追回6次未经上级审批报销差旅费26292元和停车费3000元。
(三)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
局党组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全面监管,组织修订了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将下属单位的较大金额项目(5万元以上)纳入局长工作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畴,强化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班子成员加大到下属单位调研、指导和检查的力度,巡察反馈后4次参加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并出席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导问题查摆、根源剖析和落实整改,指导研究解决事业单位转型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先后组织6次专题会议研究分析下属单位在党建、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标、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下属相关事业单位完成整改的同时建立健全了制度。
1.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市气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1)针对市气象服务中心没有实行财务“一支笔”,对5万元以下的费用支出,市气象服务中心按各自分管的业务均有审批权的问题。市气象服务中心修订了《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会议制度》,明确所有财务报账由报账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会计核定后,由分管财务副主任“一支笔”审批。压缩了个人审批权限,上会审议金额由5万元下调为2万元, 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气象服务中心办公会议审议后,依据金额大小提请市气象局局长工作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查。
(2)针对市气象服务中心物资采购长期由一人独立经办,缺乏监督,购置物品出入库没有登记,管理非常松散的问题。已将下属单位的物品管理统一纳入局机关的物资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出入库登记和监管。市气象服务中心调整了原有仓库保管员工作岗位,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物品管理机制,实行采购、保管、领用三分离及人员定期轮岗制度,采购由综合部部长助理负责,物品管理员2年轮岗1次。
(3)针对市气象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开支管理不严,存在接待无公函、未定点、超标准、超范围、未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手续不全以及公款聚餐等问题。修订了《深圳市气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下属单位的公务接待统一纳入局机关接待管理流程,加强审核把关,对来函无公章的,一律退回要求对方补盖,对无公函或公务事项不明的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要求原则上接待地点安排在局职工食堂,特殊情况需在外部安排接待的,严格执行定点和公务卡结算制度。
2.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市气象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存在规避招标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气象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存在人为拆分服务项目、规避招标,金额在18万元至20万元的单个合同逐年上升等问题。局党组要求局机关纪委每年组织一次全局系统自行采购项目的全面核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和追究责任。对于2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三方比价、造价咨询、三人采购小组审核等控制环节,尤其是加大对接近2万元、5万元、20万元项目的严格审查,按照《市气象服务中心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由中心综合部门、分管领导和分管局领导共同对采购事项及预估绩效进行严格审查。
3. 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市气象服务中心公车维修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市气象服务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定点维修车辆的有关规定的问题。局党组要求局办公室不定期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局系统公务车辆的使用、审批、维修报销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市气象服务中心对车辆管理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修订了《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规定》,严格事前审批,车辆报修需经车辆管理员初核、部门负责人复核,市气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对非政府定点维修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市气象服务中心向社会租用车辆8台,按照市气象服务中心和租车公司的合同规定,租用车辆的正常保养及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费用应由租车公司承担,但市气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审批及车辆管理员把关不严,造成该中心承担了业务租用车辆维修费用12.16万元的问题。市气象服务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通过法律顾问与租车公司就合同条款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涉。市气象服务中心结合其机构性改革转变用车方式,已在2018年部门预算取消了长期租车预算安排,按照市政府公务租车预选采购相关规定,业务用车改用临时租车方式,用一次租一次,严格控制成本。
(四)关于巡察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巡察组共计提出三方面意见建议10条,与查找出来的三个方面10项问题已对应落实了整改。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其中已经实施并需长期坚持的工作继续做好跟踪督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工作进一步深化巩固,确保整改全面到位,不出现反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将落实巡察整改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对广东深圳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党建主业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全体气象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全面深化气象改革促发展,加快率先全面实现气象现代,推动气象更好地服务城市、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为我市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82511503;邮政信箱: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1号深圳市气象局605室;电子邮箱: qxjjjc@szmb.gov.cn。
中共深圳市气象局党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