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3-18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2日至11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安全研究院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安全研究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坚决讲政治,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安全研究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对此次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院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一)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责任

  2018年12月19日,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安全研究院党委反馈意见会议之后,安全研究院党委立即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一时间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为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研究院党委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倪绍文同志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院领导和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党委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和协调跟进;各党支部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 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工作分工安排,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督促落实,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细化整改任务,突出真改实改

  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安全研究院党委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经2018年12月27日党委会集体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印发。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四方面七项问题,制定了30条具体的整改工作措施,对整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间,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对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录入巡察整改信息管理系统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把握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

  2018年12月29日,安全研究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细致地学习了《中共深圳市委巡察办印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并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围绕制约我院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的问题出谋划策,引导全院党员干部深刻反思警醒、统一思想行动,以整改的扎实成效诠释对党忠诚。2019年1月10日,安全研究院党委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暨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门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从具体问题抓起,压实整改责任。2019年1月30日,安全研究院党委召开2018年终总结大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共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识,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全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努力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历史机遇,积极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发挥湾区城市安全核心引擎功能。

  二、严肃严格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解决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安监局、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安全研究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市安全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公益属性为中心,强化安全支撑为重点,对内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对外不断加强服务协调,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圆满完成了2016—2018“组建期”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职能定位更加清晰,体制机制更加通畅,规章制度更加健全,战略方向更加明确,以及经营收入突破增长,初步展现了公益国企选人用人优势、利用自有资金快速响应的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的企业内驱力和宽口径跨部门的融合创新效应,找到了公益履职与企业运营协调平衡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推动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现经认真对照梳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共4大类7个,我院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29项,截至目前,已立查立改19项,限期整改5项,持续整改5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对“党组织不健全,领导班子配备不齐,党委领导作用无法正常发挥方面”问题的整改

  1.立即启动领导班子配备。积极与市国资委党委和市委组织部、分管市领导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协调推动领导班子配备事宜,并于2019年2月起草编制了《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党委组建方案》,经院党委会集体审议通过,已向国资委党委上报专项请示,同时成立了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拟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目前仍在重点推进该项工作,2019年争取配齐领导班子。

  2.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严格遵循“先党内后提交”原则,把党委会研究作为执行董事、经理层决策“三重一大”前置程序,建立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明确了股东、执行董事、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职代会等各决策主体权责边界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同时着重建立健全了《党委工作规则(试行)》等11项党委工作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运作高效,推进了党建工作系统化、规范化。

  3.探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推动健全符合党建要求、遵循企业发展规律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根据企业初创阶段过程中政策环境、监管体制等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配套制度,实现企业规范运营和快速发展。

  (二)对“履行职能不够到位,城市公共安全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4.创新开展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的政治站位,全面统筹分析了新时代大湾区城市安全发展面临的突出短板与风险隐患,并前瞻性地研判了城市安全未来发展的趋势及保障,形成《深圳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报告》1个主报告和5大支撑报告,以及1个战略文件等项目成果,共计18.7万字,并于2018年12月4日通过5位专家评审获高度评价,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的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推动实现善治安全、本质安全、智慧安全的三大战略目标,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和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5.创新突破城市安全监测预警技术。一是重点推进智慧建造“一平台三系统”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共享、由人防向技防转变的智能新模式,成功构建多渠道、多手段、全覆盖的感知网络和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在2018年9月16-18日超强台风“山竹”防御期间,平台充分发挥了远程指挥以及及时掌握情况的积极作用,为工程监管和风险预警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得到了杨洪常委的高度肯定。2019年1月29日下午,杨洪常委带队赴安全研究院调研智能监管平台运行情况,再次作出指示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深入抓好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同时,加快推动监管平台的全面覆盖和深度应用,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的新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系,并形成签报意见发至各区、各单位。二是继续强化InSAR技术地面沉降监测与分析应用。重点深度挖掘InSAR技术在既有建筑、在建地下工程、道路、地铁沿线及填海区等区域的沉降监测应用研究,完成InSAR监测标准编制,积极对接市、区各主管部门,开展对全市10个区既有建筑、工程施工、水库大坝、道路桥梁及边坡五大类监测目标进行了沉降监测与分析,形成监测报告,定时发布预警信息。完成了罗湖区既有建筑及基础设施、燃气管道沉降监测、春风隧道沉降监测和危房监测等项目,形成监测报告20余份,提前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快速响应城市安全应急保障需求。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超强台风“山竹”的调查研究,形成《关于强台风“山竹”防御工作若干思考及有关工作建议的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为城市生命线工程针对台风灾害的应急准备提供参考,2018年10月2日,伟中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防御台风工作中的好机制、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梳理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举一反三提出近期应急和长远解决方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灾后重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落具体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10月19日,市长也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力争做得更好。请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处工作建议,创新机制,完美设施,提升抗灾救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二是快速主动做好应急管理局机构改革期间业务支撑工作。全力做好汛前准备专业支撑工作,4.15汛前组织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并演练,包括市总体应急预案、各项专项预案的修编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各部门汛期应对有序衔接、完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技术演练培训。同时积极做好三防指挥信息化支撑工作,软件上,组建专项工作组,确保三防指挥系统平稳迁移,保障市、区、街道及市属水管单位各级防汛抢险部门的信息、指令上传下达高效有序。硬件上,发挥企业灵活高效的优势,全力保障系统迁移的硬件配置。对于系统迁移需要配置的各类硬件设施,包括网络、通信硬件设施、视频会议系统、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三防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等积极响应,快速配置。此外,新应急,新标准,要推动建立重大灾前防御与灾情调查工作指引,指导全市部署灾情防御工作。

  7.奋力攻关城市安全消防领域难题。为贯彻落实庆生常委提出加强超高建筑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的指示要求,2018年我院启动了“超高层建筑火灾灭火救援适应性关键技术及装备”攻关项目,针对我市超高层建筑密集、火灾风险极大的客观现实,直面超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的世界难题。一是成功举办“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关键技术及装备研讨会”,汇聚多方合力共同推进实现消防安全技术、安全装备创新领域的应用研究和重大突破,编制形成《超高层建筑火灾灭火救援关键技术与装备推广应用目录》,全力构建应急救援装备生产能力储备库;二是组织20余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4次专题技术工作坊,奔赴北京、上海、成都、长沙、东莞、漳州、肇庆等地实地调研技术装备,逐步形成“固-移结合”的装备研发路线,成功编制11项课题清单,并已正式启动3项技术攻关项目,全力推动关键技术验证、装备测试、课题研究和成果应用示范。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庆生常委的指示要求,从防火标准、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方面着手,完成超高层建筑消防治理五年规划制定,力争3-5年内形成一揽子的应对策略及装备配置标准,初步突破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问题。

  8.创新开展城市安全巨灾情景构建。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油气储存区、成品油输送管道、道路危货运输、纯电动公交等四大重点领域重大事故全链条情景构建,发现重大安全风险,计算机数值模拟水平全国领先,为精准、迅速防范和应对此类事故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重点推进“地质灾害大数据监测预警与应急研究”,开展多种数据源的协调、采集,以及数据库的创建、使用和管理,完成情景构建动态模拟;全流程导调市、区两级危险化学品、石油管道等事故“双盲”应急演练,为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属国资企业“双盲”应急演练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同时,2018年12月还完成申报《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导则》、《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两项地方标准,提高了风险管控工作的针对性,指导全市各类风险管理和控制。

  9.创新推动城市安全综合治理。以深圳市公共安全义工联为依托,2018年12月13日,发起设立城市公共安全公益专项基金,全力支持深圳公共安全志愿服务工作,助力东部公交成功打造了全国第一支装载AED的公交线路。2019年1月12日,又与阿里公益达成合作,计划培育和培养8000名安全义工,打造饿了么蜂鸟安全骑士样板,将向全国示范推广。此外,还举办了“共安全·益起跑”、“志愿之城、为爱同行”城市定向跑等活动,得到市国资委、团市委,乃至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关注和肯定。

  10.创新打造城市安全科技推广平台。一是2018年11月14日~18日,我院利用高交会平台精心筹办第二届安全生产领域科技成果展,创新安全科技推广应用,吸引、孵化一批安全技术成果在深圳落地生根,展会期间接待全市各级政府、安监系统、企业媒体等观众上2万余人次。二是2018年11月22日-12月7日,我院创新组织开展深圳首届安全生产领域先进技术和工具推介会,携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深入全市10个区(新区)开展巡展,为各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直观的对接交流平台,为安全生产领域技术装备提供了专业的展示交流平台,强力助推深圳“科技强安”战略落地实施。同时积极开展深圳市、区城市安全类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调研和统计分析,2018年底前跟进和完成了全市6个区2019年项目需求对接,做好全市安全保障服务。三是2019年1月15日,我院承办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论坛”(中国·深圳)的分论坛“创新与城市安全发展论坛”,论坛以“安全科技创新支撑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就如何以安全科技创新支撑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荟萃不同国家和地区优秀经验和先进理念,聚焦全球可持续发展新形势,为破解问题提出新思路新见解。

  (三)对“体制机制不顺,深化改革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对“公司企业化经营程度不高,后续发展存在困难”问题,采取3项措施进行了整改:

  11.全面理顺体制机制。我院认真落实庆生同志2018年11月5日专题研究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关问题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经与市财政委、市安监局、市国资委等单位反复沟通磋商,于2018年12月24日向市安委办报送了《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关于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的请示》,从18个方面基本理顺了我院的体制机制问题,已提请市政府审议。2019年3月13日庆生同志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安全研究院业务发展保障支持工作。待批准后我院将严格对照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科研攻关、内控管理等18个方面进行整改。

  12.完善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市领导、市安委办、市国资委等对我院体制机制的指示要求情况,进一步修定完善了发展战略规划,明确企业战略定位和主攻方向,做好企业顶层设计,建立“集团总部+二级科技企业(商业化)”的集团化发展模式,统筹优化城市安全主业战略发展路径,做强做优做大主业。

  13.推进企业综合改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部署新要求,秉承“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按照《深圳市国资委关于直管企业全面开展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深国资函〔2018〕873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于2018年10月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综合改革工作台账(2018-2020年)》,已提请市国资委审议。

  对“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改革主动性不够”问题,采取5项措施进行了整改:

  14.探索建立先研究后结算的项目委托机制。对前期难以准确评估研究成本及成果的城市安全基础性、前瞻性、综合性研究项目,由市安委办牵头探索建立先研究、后结算的机制,更好适应城市安全工作突发性、敏感性、及时性的要求。

  15.探索建立公益类项目的定价机制。总结三年来公益项目的实施情况,按项目分解公益履职成本,依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通过第三方专业造价机构,形成公益履职的合理收费体系,建立健全公益类项目成本覆盖机制,确保公益履职健康可持续进行。

  16.探索建立创新激励及容错机制。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精神,进一步促进企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激活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积极探索建立特殊贡献奖励、长效激励约束和创新容错机制。

  17.加快建设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体系。优化薪酬激励机制,于2018年12月制定了《薪酬管理和绩效管理办法》,建立薪酬总额效益联动机制,关键人才薪酬水平对标行业标准,实现科研人员与职能人员薪酬差异化;同时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已初步形成从绩效指标制定、绩效过程辅导、按期绩效评价到绩效结果反馈与运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了与绩效挂钩收入分配机制。

  18.继续巩固市场和公益双导向发展基础。市场方面,2019年要在细分领域培育核心业务,重点以智慧建造为引领,探索市场化运营的发展机制,建立多劳多得、公平分配的营收保障体系,实现业务规模效应显现,综合竞争能逐步提高,示范带动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实现突破;公益方面,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圳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一批重点科研项目,着力在科研攻关上强化支撑和服务。

  (四)对“制度建设不够及时, 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的整改

  对“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且执行不够有力”问题,采取4项措施进行了整改:

  19.进一步夯实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基础。确定2019年为“质量提升年”,将强化内部管理促进质量提升作为首要任务。一方面,优化部门职能,对部门职能定位、人员配备、资源调度等加强科学合理的分配,建立跨部门多学科的项目协助机制,促进效率提升;另一方面,构建项目质量控制机制,成立总工程师办公室,加挂在技术质量与研发中心,对质量管控体系建设负总责,真正保障建立全员质量意识、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实现有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从而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更好为城市安全事业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保障。

  20.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 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逐步打造适合科研型初创企业特点的“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推动内部控制闭环管理,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开展内部控制运行,2019年10月31日前组织会计事务所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最终形成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全面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21.加快推进制度建设。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新增、修订制度40余部,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规定》、《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会计核算制度(暂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党委工作规则(试行)》《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党课教育制度》《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引》等。

  22.着力解决接待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修订《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明确公务接待必须留存接待函件,将接待清单作为报销凭证之一,并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发布了《公务车及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务车调度、公务车保养和维修、公务油卡领用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等规范,做到公车使用有台账、有公示、有检查。

  对“风险意识不足,一些业务行为不够依法合规”问题,采取3项措施进行了整改:

  23.强化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2019年1月17日,院党委制定印发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暂行)》,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成本控制推动降本增效,同时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制定了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强化财务管控,严格执行成本控制与核算控制。同时加强控制进人节奏,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在努力打造一支以科研人员为主的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核心团队的同时,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育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更好保障人才质量和基本满足我市城市安全科学研究、公共服务与技术支撑的需要。

  24.对“未批先干”项目集中排查处理。2018年12月24日?,院党委印发了《关于集中排查未完成采购审批先行委托项目的通知》,集中对未完成采购审批先行委托的项目进行了梳理排查,一次性处理前期同类遗留问题,对今后再次出现未完成采购审批先行委托同类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项目有关人员的责任。

  25.督促未批先干项目及时签订合同或回款。督促未签订合同或者先行垫资未完全回款的项目所涉部门,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理与资金支付管理等制度,与项目相关方沟通联系,要求对方抓紧时间与我院签订合同或支付项目款项,确保风险可控。

  对“一些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足”问题,采取4项措施进行了整改:

  26.严格执行采购招标不相容职责分离、定期轮岗等相关要求。2018年8月29日,院党委印发了《采购招标工作指引(第1号)》,全面规范采购招标全流程。2019年3月12日,院党委召开党委会明确将招投标职能从财务与经营管理部划出,划入技术质量与研发中心。落实采购经办人定期轮岗。

  27.把控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定期对各招标机构服务质量排名,由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牵头,对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倒查追究,对服务评价不佳的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或除名。同时对招标部门的招标质量进行考核,全方位保障代理机构服务质量。

  28.组织全员合同风险管理培训。2018年8月12日,院党委修订印发了《合同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有关事项。2018年11月29日,组织全员参加了合同风险管理培训,强化内部人员对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合同签署的基本规范和技巧、合同常见问题、《合同管理办法》重点条款等的学习和掌握,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

  29.加强对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或环节的监督。2018年12月28日,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列席招标领导小组会议、院内开标评标。纪检监察室还组织了对院内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和其他项目的抽查,后续将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

  三、常态长效促巩固,更好助推城市安全事业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安全研究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

  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院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党建+安全”组织生活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科研管理、项目管理、内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院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梳理,通过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另一方面,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淅,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要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重点从人才队伍建设、科研能力建设、重点领域攻关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入手,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努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标准创新方面引领大湾区城市群安全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88127242;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1楼;电子邮箱:huzc@szsti.org

  中共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