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1-02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巡察统一部署,2018年5月28日至7月1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委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委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视问题,敢于担当,迅速行动,真抓实干,带领全委上下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深刻认同,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委党组进行的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我委党组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履行职能,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方面做了大量领先全国的工作,又中肯指出了我委党组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选人用人、重点领域管理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全符合我委实际,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是对落实我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有力指导,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存在的差距和整改方向。对此,委党组的态度是: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明确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委党组当前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抓住问题要害,直击问题关键,确保整改到位。

  (二)紧抓快办,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是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全覆盖。在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深学细悟,认真领会,“对号入座”,真抓实干,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邝兵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十七个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出了117条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委领导、落实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规定了整改的完成时限,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一条意见建议、每一个问题都有相应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不留盲区和死角。

  二是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委党组书记邝兵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整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亲自抓、具体抓,迎难而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难点痛点问题亲自协调,先后主持召开了5次党组会(10个议题)、3次委务会(7个议题)研究审议整改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认真研究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整改难点和痛点问题,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思想有顾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令整改。

  三是加强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快速推进。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督办专题会议,对全委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对进展不够快的事项,召集牵头处室进行专门研究,限期办理。各牵头处室加强对整改事项跟踪督查,实行专人专题负责,并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委监察部门对全委58个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辖区局、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以巡察整改促业务工作,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在整个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委以整改工作为抓手,推动业务工作提质提速,做到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一是党建意识逐步提高,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委党组通过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委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意识明显提升,推动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坚持逢会必强调,发现苗头必提醒。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全体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不断增强。

  二是建章立制初见成效,制度笼子越扎越牢。针对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据统计,巡察整改期间,我委本级共出台、修订完善了21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作风纪律、干部选拔、人员出国(境)、专项资金使用、自行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用车、执法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各下属单位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对原来不科学、不健全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巡察中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严肃问责绝不手软,身边人身边事警示作用显现。据统计,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委对5名留存和使用账外资金的违纪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2名责任人或相关人进行了免职处理;对存在留存资金、超标准接待、会议费超标、顶风违纪、作风纪律涣散、违反任职回避等违规行为的9个单位和25个人通过通报批评、谈话提醒的方式进行处理。共收回各类违规资金95.78万元并上缴财政。“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通过对身边人身边事的问责,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得到充分警醒。

  四是工作作风初步向好,精气神逐渐提振。通过巡察整改过程中持续不懈的灌输、熏陶、教育,我委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知敬畏、明事理、守纪律、懂规矩”已初步成风。在委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委上下主动加班加点,干事创业劲头更足,呈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是重点工作快速推进,工作成效更加显著。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商事登记便利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于年底前挂牌运作;规范市场竞争取得新战果,案件质量和数量大幅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线索摸排和案件数量均名列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全市各部门第二;保障民生安全迈上新水平,“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全面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开展,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主体7.4万家次,立案174宗;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99.5%;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护航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有效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二、直面问题,深挖根源,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真抓实改

  (一)对“党的领导虚化弱化,党的建设缺失,运行机制不畅”的整改

  1.对“委党组未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我委班子长期配备不齐问题已向上级反映。

  一是委党组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方案。9月3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17个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项细化,在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深层挖掘针对性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中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117项整改任务措施,并详细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积极安排、部署、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委领导多次向分管市领导、市委组织部领导以及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反映我委领导班子长期配备不齐问题。同时修订完善我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建立重大事项酝酿机制,并配套制定了议事内容目录,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已于10月12日正式印发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执行。

  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四必谈”要求进行了会前谈心谈话。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委党组成员均逐一进行了深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提高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今后将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谈心谈话和沟通交流,促进机制运行和工作衔接高效顺畅,形成合力。

  2.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部分辖区局和科所存在党员行政一把手与党支部书记由不同人员担任问题,经委党组会研究决议:明确辖区局和监管所行政一把手应兼任党支部书记,条件具备的立即整改到位,个别单位整改条件尚不成熟的,将结合下一步机构改革干部安排统筹考虑,一并落实。

  一是全面部署从严治党工作。9月11日,我委召开了党组扩大会部署从严治党工作。党组书记邝兵同志在会上讲了一堂题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专题党课,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全委各党组织分别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巡察我委反馈意见会精神,全系统3000多名党员参加了学习。

  二是强化委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中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9项,委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各自的责任共83项。10月10日,机关党委书记向党组专题汇报了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委党组会议本年度已研究了5个(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委机关已于2018年3月完成机关党委、纪委的换届改选。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机关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人选的问题,将依据上级部门意见落实整改。

  三是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规章制度。印发我委机关党委《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对象范围、生活形式等,要求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或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委领导均按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另外,我委机关党委《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以及我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均已在全系统范围内征求意见完毕,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后印发。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交叉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对部分党支部存在“三会一课”活动记录不规范,未严格按规定频次开展“三会一课”等问题的情况予以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坚持按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开展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并拟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述职重要内容。

  四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培养党务干部。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年度已邀请专家进行了3次专题辅导讲座。作为全市开展设立党务干部工作试点单位,我委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给93名半专职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务实操专题培训,另外选派了10名半专职党务干部参加基层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务实培训班,选派了3名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党员大讲堂”学习等。

  五是加大党建工作力量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全委党建工作微信群,将所有委领导、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总支书记纳入其中,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部署工作,加强交流。建立机关党建相关工作台账,加强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的检查,对部分党支部存在“三会一课”活动记录不规范,未严格按规定频次开展“三会一课”等问题的情况予以通报,督促落实整改。要求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指导或统一部署,于每年底做好党费管理、使用情况的通报、公示工作。

  六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督促各辖区局党组织尽快换届改选或补选。对部分辖区局和科所存在党员行政一把手与党支部书记由不同人员担任情况的,经委党组会研究作出如下决议:由分管领导与有关辖区局党委书记谈话,了解干部个人意愿,做实做细思想工作,确保干部思想平稳和队伍稳定。条件成熟的辖区局,应尽快沟通请示区(新区)组织部门,履行有关换届或补选程序,落实党组织书记由党员行政一把手担任的整改要求;条件尚不成熟的辖区局,也要明确这一整改方向,在实施中可结合下一步机构改革干部安排,统筹考虑,一并落实。辖区局各科所存在该情况的,要尽快按程序进行换届或补选,落实整改要求。所长尚未任命的新设监管所,已经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且条件成熟的,要尽快落实整改要求;条件尚不成熟的,可结合下一步机构改革干部安排,统筹考虑,一并落实。

  另外,组织慰问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今年共确定12名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15名、转正党员2名。

  3.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部分单位议事决策正在修订或正按流程待上会审议中。

  一是修订委党组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我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建立重大事项酝酿机制,进一步强调会前沟通酝酿和征求意见,同时明确了人事处对议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配套制定了议事内容目录。

  二是明确直属、派出单位议事决策的形式和范围。经委党组会议研究,明确和规范了24个委属单位议事决策的形式和范围,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要求各单位制定新的议事规则并报我委备案,对各单位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督促纠正。截至目前5个单位已修订印发,8个单位已征求意见待上会审议,其他单位正在进行修订和征求意见。

  4.对“运行机制不顺畅”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

  一是深化机构改革,理顺体制机制。已召开5场体制机制调研座谈会,就综合处室设置、业务综合处室设置、食药业务处室设置、注册体制机制、执法体制机制等主题充分听取意见,下一步将不断完善优化体制机制方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杜绝推诿扯皮。通过今年9月11日党组书记邝兵同志讲党课,对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行教育强化,对推诿扯皮现象进行了提醒。在“纪律教育学习月”中,委属各级党组织均分别开展了参观学习、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10月18日我委召开了全系统作风整顿大会,两个出现早退问题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委党员干部面前作了检讨,党组书记邝兵同志针对目前我委存在的作风问题作了讲话,要求各单位及全体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加强作风建设。

  (二)对“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次委党组会均安排第一议题作为专门的学习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四个意识”,遵守“六大纪律”。截至目前,2018年度已完成24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二是进一步强调党的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9月11日党组书记邝兵同志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题讲了一堂主题党课。我委党组扩大会上多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和遵守,并在我委《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作了部署。

  5.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巡察”问题的整改情况:未完成,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将按程序配合调查。

  将坚决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查处或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的指导下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巡察的恶劣行为。已对巡察中发现“三会一课”记录作假的党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6.对“仍然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正在按程序立案调查。

  一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严控文山会海。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方案要求,修订完善我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重新梳理了《公文处理办法》、《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等系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统筹制定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并按要求按年度会议计划申请与报销相关会议经费。2015年至2018年全委会议数量和会议预算额度上已经连续四年下降,初步核定2019年会议计划预算经费比上年下降3.6%。

  办文方面,落实办文单位主体责任,严把行文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关、文字关、质量关和时限关,要求行文必须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围绕中心发管用的文,顺应形势发及时的文,抓住问题发必要的文。2018年7月以来审核内部公文1425份,退文率30%。

  办会方面,按照“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时间、简化会议议程、讲求会议实效”的原则,一方面着力改进会议召开形式,自2018年7月以来,通过视频会议和无纸化会议方式召开会议12次,大幅减轻基层负担;一方面着力提升会议统筹力度,自2018年7月以来,通过合并多项会议在同一会场依次召开的方式套会11次,切实简化会议议程,缩短会议时间。

  二是全面清退留存资金。印发我委《关于做好小金库留存资金退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重申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严禁用款单位以完成预算和加快支出进度为名,以虚假业务、虚报金额等手段骗取、套取预算资金挪作他用或设立“小金库”,并已于8月31日前完成全系统各单位留存资金清理工作,并已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将收缴的退赔资金全部上缴财政。

  三是规范经费开支管理。印发我委《关于重申“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重新修订委《经费开支管理规定》,要求委本级所有报销需按审批权限报分管业务委领导、分管财务委领导、委主要领导审批,进一步规范了各类资金的开支标准和使用管理,完善了财务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以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同时,规定中明确经费开支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签字有责,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四是优化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力度。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留存资金问题,我委在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审计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培训、会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让“不能设立小金库、不敢设立小金库成为全委上下的一种共识”。优化岗位设计,形成岗位制约。通过内控建设,梳理内部管理风险点,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实现内部监督制约。多方协同开展检查,已发函、走访各资金使用单位培训、会议举办的常用酒店,让酒店积极配合我委检查工作,并已将我委“小金库”举报专用电话告知酒店,让酒店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此类情况,及时向我委举报。

  五是完善办公用房管理。我委组织工作人员对实际使用面积超标的办公用房采取隔断或多人合并办公的方式进行整改,隔断后分里外间的拆除外门,外间为公用空间。同时,经过多次实地检查、复核办公用房面积、平面图等情况,更新了各处室办公用房使用人员名单,并对办公用房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严格按照核定人数和职务配备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由秘书处进行统一调配。于8月31日下发了《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副处级以上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整改情况的通报》,对委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在全委范围进行了通报。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对登记造册的办公用房依据职务、岗位调整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予以公示。机构改革后,将对全委办公用房进行统一规划。

  六是规范公务车运营和维修。取消洗车费和停车费限额管理,严格实报实销,提供停车登记明细,每月报销洗车费用超过3次需说明理由。为公务车配备粤通卡,要求各用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据实使用,车辆过路费由粤通卡统一支付。同时,每月统计并公示车辆运营、维修费。目前已公示8月份及9月份公务车辆运营、维修费用情况。

  七是规范工会福利发放标准和范围。收缴重复享受工会福利实物折价款项共2806元。同时对目前全委享受工会福利的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删除了不属福利发放范围的人员名单。

  八是加强明察暗访,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今年以来我委组织开展专项督查13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明察暗访阶段性3批次活动;交叉明查暗访活动1次;发送廉政短信9期;发送督查通报3期;提出整改意见16项。

  九是从严处理巡察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目前委监察部门已查清我委部分单位在博林圣海伦酒店留存资金情况及个别单位公务接待、培训存在超标准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共5人进行立案处理。

  7.对“工作作风涣散消极不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定我委《干部职工请休假和考勤管理规定》,将请休假和考勤管理在全委层面进行统一规范,并对工作时间临时外出请假、建立考勤台账等方面进行细化。

  二是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以月报形式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问题及早发现和查处,并将每月情况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

  三是对巡察期间顶风违纪人员进行处理。对巡察期间顶风违纪,作风纪律涣散,上班时间不在岗且未请假的5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强日常考勤工作监督。

  四是对福田局某监管所虚报整改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由福田局党委对相关监管所负责人、执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对省局此次检查的三家餐饮单位再次进行了检查。将以此为戒,切实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教育,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特别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五是对“毒牛百叶”案涉事人员严肃处理。对龙岗局平湖所“毒牛百叶”案件中2人进行问责处理。

  8.对“违法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未完成,对在巡察期间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将在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尽快完成。

  一是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集中教育学习。每年召开1次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化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8月23日在全委系统组织了一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防范职务犯罪专题培训。7-9月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完成了市纪委要求的7项“规定动作”并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自选动作”。10月18日召开了一次全系统作风整顿大会。于10月完成了委党组书记与委领导、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廉政责任书》签订工作。共签订《廉政责任书》126份。

  二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以季报形式督促委属各单位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并每季度及时向市纪委监委上报情况。2018年至今共开展谈话提醒43人次。对在巡察期间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在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将尽快完成。

  三是启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学习平台”建设。该平台建设是为我委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模式的创新,将丰富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实现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转变。目前已完成该平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是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出台了我委《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列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负面清单,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管。

  五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10月12日,邝兵同志与今年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其他各单位也都各自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谈心谈话,今后该项工作将进一步制度化,每年按计划长期坚持。

  六是强化党风廉政考评。运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系统,对照《深圳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工作方案(试行)》规定的清单任务每月、每季开展自查,并及时报送信息。

  七是加大对退休和离职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印发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的通知》,规范退(离)休干部兼职(任职)管理,并对退休局级干部进行提醒,建立退(离)休干部兼职台账,汇总个人兼职情况报告。进一步完善辞职办理手续,建立辞职人员从业情况台账,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制定完善我市辞职后从业情况管理办法。

  (三)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人员交流融合不够,干部队伍士气不振”问题的整改

  9.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已制定相关制度,待机构改革有关干部工作启动后同步推进实施。

  一是树立良好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全委系统24个单位进行自查,认真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干部选拔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方案》,涵盖了查摆出的我委干部选拔工作不够规范5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5大类整改措施,已经委党组会审议通过。由于目前我委正进行机构调整,干部选拔工作尚未启动,故将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是完善党组会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决策。明确将机关科级以下职务人员交流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同时明确党组会讨论人事议题时,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充分酝酿。明确并强调了有关酝酿沟通程序。

  三是全面自查自纠干部选拔不规范问题。对干部选拔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究并向委党组专题报告,形成了《干部选拔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方案》,从自查发现的每一个问题改起,推动全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另外,对人事、监察、资金管理等重点特殊岗位的要求和入口条件进行专题研究。因目前正处于机构调整期,按有关纪律规定严控人员调动、提拔和调整,拟待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可启动有关干部工作后,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四是坚决纠正巡察发现的“暗箱操作”和违反任职回避等违规行为。对办理专业技术类雇员相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新修订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雇员有关事项纳入议事范围,在制度层面进行规范,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工作岗位调整,对违反任职回避、照顾亲属问题,经调查核实,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10.对“干部融合不足交流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待机构改革有关干部工作启动后同步推进实施。

  制定出台我委《干部交流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任职期限交流、回避性交流、计划性交流、个别申请交流和其他因工作需要安排交流的七种情形,规范干部交流工作程序,强调了有关纪律,推进干部交流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干部合理流动。梳理干部任职情况。适当调整新入职公务员岗位,实现人岗相适。因目前正处于机构调整期,按有关纪律规定严控人员调动、提拔和调整,拟待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可启动有关干部工作后,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同步推进实施。

  11.对“干部队伍士气不振”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待机构改革有关干部工作启动后同步推进实施。

  一是及时开展执法员晋升工作。积极向市组织部门请示争取,已按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了405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晋升三级以下执法员工作。

  二是进一步拓宽干部成长渠道,充分调动各类干部积极性。制定《干部选拔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进一步拓宽干部成长渠道,充分调动各类干部积极性的整改方向。由于目前处于机构改革期间,按照有关纪律要求严控干部提拔调整,将在今后工作中贯彻落实。

  三是建立年轻干部成长培养机制。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的若干意见》,将在充分征求意见后下发。通过该意见的执行,建立年轻干部成长培养机制,规划年轻干部成长路径,建立年轻干部的沟通交流平台,鼓励年轻干部积极思考并参与推进委重点工作事项,发挥才智、贡献力量。

  (四)对“一些领域管理混乱,执法不规范,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12.对“专项资金管理漏洞大”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相关制度或管理办法已制定,正在走审批流程。

  (1)完善资金管理体系

  拟定了我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委专项资金管理中相关部门(个人)职责、资金使用、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将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成后续工作并交市法制办审查。印发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对专项资金内部管理过程中各处室职责进行了明确,对资金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强化了专项资金内部管理的监督制约力度。

  (2)推进标准化管理

  一是拟定《专项资金项目上会请示件模板》。模板明确了专项资金上会材料中需写明的具体事项及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将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同提请委务会审议,待上会通过后正式印发。

  二是严明现场考察规范。市长质量奖以及各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均已按照各自《管理办法》对现场评审环节的评审程序和评价内容进行了严格规范;各区“老旧电梯改造资金”依据各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补贴相应流程,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对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按流程填写工作表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现场考察规则》也已于2018年5月制定,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现场考察的实施流程、工作表单进行了细化规定。

  三是制定《专项资金合同》范本。就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标准化建设、农业三个领域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验收审计与资金退回缴回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资金合同》范本。正在与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统一规范。

  (3)强化项目评审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每年按约5%的项目量进行专项抽查,停止履约质量评价较差机构的服务资格。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编制使用《服务供应商检查验收表》、制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和评价规则》、按年度计划安排抽检监理等方式,加强对标准、质量、知识产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为。

  二是加强评审机构监管。督促评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我委专家库管理办法,落实评审过程现场监督。制定《深圳标准专家库管理办法(送审稿)》,明确了基本条件、申请和入库程序、专家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的要求,正在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要求走流程;制定《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管理规定》,突出事前考核、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三个方面,按照统一考核、分级管理、绩效评估、优胜劣汰的原则,以及录取、入库、任用、定级、评价的程序,对评审团队履职行为从严监管;编制使用《市长质量奖评审团队(评审员)履职绩效评价表》,从组织方评价、受评企业评价、评审组内互评3个维度,对评审人员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任用、优胜劣汰的依据;制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评审类项目专家抽取规则》《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评审类项目专家评审规则》,明确了专家回避原则、多处室联合随机抽取专家、评审承诺、评审打分、评审计分等具体事项,以确保专家评审的独立性、专业性、随机性、保密性,实现对评审机构的监管,2018年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即按此规程实施;重新修订《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规定》,明确了专家的征集、遴选、聘任等程序,扩大了专家专业领域范围并加强了管理,已公开征求意见,待委务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提交法制办审查。

  三是限定第三方服务期限。对各专项资金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梳理, 2015-2018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三方服务机构共有6个项目涉及服务满三年的情况,按规定在下一年度重新进行投标遴选服务机构。其它各资金项目暂未发现此类情况,今后将坚决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工作需要完成相关工作,服务满三年的机构一律更换或限制其竞标。

  四是建立对中介机构的追责机制。对虚列服务项目、评审责任不强、评审结果不客观等问题的中介机构进行严肃追究责任。制定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和评价规则》,从项目需求确定、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监督执行、服务质量评价、费用审计、追责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通过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明确中介机构的职责及违法合同的追责条款。其它专项资金项目均不涉及中介机构。

  (4)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管理

  一是梳理专项资金历年资助项目验收情况。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力争于年底前完成验收清理工作。

  二是加强对事前资助项目的事中监督检查。已完成对2018年资助的知识产权保护类6个事前资助项目以及16个事中资助项目的监督检查,确定事中检查方案。其它专项资金无事前资助项目。

  三是制定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规程、重点绩效评价计划和专项审计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已拟定我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规程》,明确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评价范围、评价主体、评价原则、评价工作组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职责分工和内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和方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等。将随同办法提请委务会审议后正式印发。已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工作。已完成2018年25个知识产权保护类资助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

  (5)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一是做好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已按市财委统一要求,9月28日在我委门户网站及政府在线网站公开我委2017年部门决算报告,在公开的部门决算报告中特别说明了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决算支出情况。

  二是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项目申报全环节管控,并将在下一步持续改进优化。

  三是扩大专项资金政策知晓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策宣讲会等形式,扩大专项资金政策知晓度。我委官网已开辟相关专栏,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也将定期推出各项政策宣传。

  四是加强对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资助资金的管理。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同时加强资助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2017年度首批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圳标准认证联盟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其进一步完善深圳标准认证规则制定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另外,加强获深圳标准认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共抽检11批次的样品。

  13.对“自行采购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规范自行采购管理,明确监督责任部门。印发并执行我委《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办法中对自行采购过程中各部门职责、自行采购流程、采购合同签订、项目验收、付款、采购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委党组会明确了我委的自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务审计处,负责贯彻落实采购政策,审核采购方式,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交换,预防腐败。同时在机构改革时考虑加挂“采购管理办公室”牌子。

  二是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中明确采购单位应严格把关,同时建立采购经办岗、合同授权签订岗和项目验收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采购机制,每年重点监督检查。已于10月25日向全系统财务干部进行了培训讲解。

  三是加强抽查监督。已完成2015-2017年56个自行采购项目抽查工作并已出具抽查报告,已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并明确每年按不低于5%的项目量进行专项抽查。

  (2)积极整改和严肃问责

  一是责令整改。责令违反采购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整改,堵塞漏洞,将涉事违规公司列入“限制名单”或“回避名单”。修订《采购管理办法》,新增对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关联性进行审核。

  二是严肃问责。对存在自行采购违规行为以及对自行采购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14.对“物业管理乱象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平台正在建设中。

  一是建立完善周转房管理制度。修订印发了我委《周转房管理规定》,重点对周转房管理中的审批流程和标准、监督检查、公示通报、监督管理措施予以完善和细化.

  二是督促限期整改。印发我委《关于立即整改周转房使用管理问题的紧急通知》,追缴欠租及违规对外出租违法收入;组织符合条件的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对违规租用周转房的租户进行了清退,其余租户申请延期、减租、按市场租赁指导价续租或责令限期清退;对已离职、已退房但仍欠租的,继续通过多种方式追缴周转房租金。

  三是规范管理,动态监督。加快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已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纳入智慧物业监管平台统筹建设,并就需求进行调研,就总体架构、周转房管理模块、与财委数据接口等的建设列出计划。

  15.对“公务车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下一步将配合市纪委监委对违规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是建立严格规范制度。印发我委《公务车使用规定》,,规范了公务车辆的用途和适用条件,规范了油卡及运维费等日常使用管理,建立了严格的公务用车和公务车加油卡使用登记和审批制度,同时增加了启用深圳市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管理日常用车的规定。

  二是定期公示使用情况。启用《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出车、还车时间、车辆使用人、去向、是否加油等情况。同时建立了车辆行驶台账公示制度,每月底对每台公务车当月的行使里程和拥有情况进行统计,记录在册并在内网予以公示。

  三是规范油卡管理。立即取消机动油卡,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明确油卡主卡管理员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定量用油的规定,每月节余油量由系统自动转入下月用量,每月初在各车节余油量的基础上补齐定量标准。车辆配给油料不够时,需经严格审批同意后从主卡调配油料(每次限一箱油)到该车对应油卡进行加油。

  四是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根据市委改革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部署,已将委公务车辆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市公务车管理信息平台管理。

  五是配合处理违纪行为。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家车、亲友车辆加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相关责任人已于7月31日前全额退赔用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的款项,并对车辆原油料管理员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将配合市纪委监委对违规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16.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个别监管所未由所长担任支部书记问题将结合下一步机构改革干部安排统筹考虑,一并落实。

  一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落实基层监管所“一岗双责”。确保监管所所长担任支部书记,建设基层党建阵地,逐步在各监管所设党员工作室、党建公示栏,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党建活动。10月18日全系统召开作风整顿工作大会,会上委党组书记邝兵同志再次就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进行了强调。同时各辖区局也分别组织各监管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开展对临聘人员的廉政风险教育,保证廉政教育无死角。盐田局印发《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试行)》;龙华局印发《协管员工作管理规定》;龙岗局8月下旬与临聘人员签订了《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等等。

  三是以身边人身边案说法。下发了《关于我委几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将近几年我委6起违法违纪案例进行了通报,供各单位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警示基层工作人员保持廉洁底线。

  四是加大基层监督执纪力度。对龙岗局龙岗所保安员代办执照赚取代办费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已将该名保安员辞退,并就此事发通报予以警示。同时加强对物业公司履行合同情况的检查。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按我局要求对涉事保安员进行了清退。

  五是规范基层财务管理。9月11日委党组书记邝兵同志在党课上就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进行了重申,并带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财经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购买了一批财经法律书籍发放至各单位。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整改期间共组织各单位财务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报账员等进行了3场财务相关业务培训,参训人员147人次。

  六是追缴违规多领的报酬。已追缴相关工作人员违规领取的双份报酬以及多报的误餐费。

  17.对“执法和监督工作存在较多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牵头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在按程序提交人大审议,筹建中的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于2018年12月25日挂牌运作。

  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印发我委《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规范审理程序,在市市场稽查局对案件审理会进行全程录像,定期抽查审理记录,每年开展案件评比,推动案件审理的规范化,避免形式主义,防止自由裁量失当。

  二是开展全委案卷抽查。于8月23-24日组织开展了全委行政处罚案卷抽查工作,随机抽取了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结案的60宗案件,同时参照市法制办发布的《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18年版)》对抽查的案卷进行评分。根据评查结果印发了《2018年案件抽查情况通报》,对抽查中发现的文书规范性13个方面27项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对各单位案卷平均成绩进行公布排名,并将每宗案件的具体问题反馈至办案单位。

  三是严格调查问责。及时修订我委《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修订后的案审会工作规定对委案审会参会委员予以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案审委审理的过程,加强了对各办案单位案审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我委4宗案件应上而未上案审会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压缩商事登记部分业务预约等候时间。我委下放预约量调整权限,由各窗口根据预约量灵活调整预约放号数量,满足企业办事需求。同时,建立各大厅商事登记业务办理效率定期通报制度,目前所有类型业务的预约等候时限均控制在3个工作日,全流程业务2日内办结。2018年8月,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精神,我委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四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的工作方案》,并合作开发了“开办企业一窗通(市场监管、税务、公安、银行联动)”系统。实现开办企业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商事登记平台嵌入“开办企业一窗通(市场监管、税务、公安、银行联动)”功能模块,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一次提交申请,数据即可并联发送到公安、税务、银行,企业设立成功后,同步完成办照、办税、刻章等基本手续,将企业开办整体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其中商事登记事项办理不超过2天,刻制印章不超过1天,申领发票不超过1天,并可提前预约银行开户服务,大大减少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的时间。

  五是规范商事登记窗口从严审查。针对虚假上市登记多发问题,优化商事登记实名核身技术,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股权转让方、受让方、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有变化者、个体户经营者和上述业务的经办人等关键人员在办理商事登记时进行实名核身,提高身份真实性。认真总结商事登记与后续监管中应用统一地址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10月中旬将试点范围扩大到福田、宝安、龙华、南山区。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冒用他人身份等骗取登记行为等七种情形的自然人列入“失信自然人名单”,对移送结案的虚假注册案件涉案人员采取限制措施,实施从严审查,并于9月26日出台《关于对注册异常商事主体和个人实行从严审核的补充操作指引》,针对具体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统一了操作规范。截至目前,我委已将虚假注册、恶意注册的5603名责任人纳入“黑名单”,实施限制措施,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登记注册行为,维护了正常的登记秩序。

  六是多项举措应对职业投诉举报。首先优化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对于涉嫌敲诈勒索的,纳入扫黑除恶;成立专门的应对工作小组;对集中投诉举报进行要件审核,对不符合规范的,不予登记;规范投诉调解;精准普法,提高企业和社会的守法意识。

  七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薄弱问题,牵头制订《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拟在提高赔罚标准、实施惩罚性赔偿、快速维权机制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正提交人大审议。筹建中的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于2018年12月25日挂牌运作。

  八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改革。印发我委《关于落实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知识产权保护处关于2018年1-8月专利办案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办案单位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年度专利办案数量显著增长,结案率达到80%以上。今年1-9月,共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75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6.3%,结案604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36件,罚没款411.54万元,其中商标案件538件,专利案件184件,版权案件33件。在市市场稽查局成立了知识产权执法队,专职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办。

  九是建立执法单位情况通报机制。印发《关于优化办案系统案件违法类型及加强执法与监管信息共享的通知》,实施案件办结信息实时推送机制:计划在办案系统中实现案件办结信息实时推送给相应业务处室,加强执法与监管信息共享,以便业务处室及时做出监管决策,该系统拟于年底前正式上线。同时继续做好季度、年度委案件查办情况通报,继3月7日召开全委稽查工作会议通报了2017年度及2018年1-2月的执法工作情况后,又于7月印发了委上半年案件查办情况通报,10月印发了委第三季度案件查办情况通报。2018年第三季度通报全委共立案19106宗,结案19232宗,作出罚没款共计24521.72万元,移送公安315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称同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有效结案数共计14101宗,同比增长38.49%。

  三、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开创全面从严治党与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新局面

  全委上下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把巡察整改作为中心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取得了初步成效,各项工作步入良好轨道。接下来,我委党组将充分运用此次巡察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对已经落实整改和即将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对已逐步落实尚未最终完成的事项,继续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既定整改“路线图”加快推进,及时对账销账;对事关我委长远发展的事项,扎实抓好制度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补齐制度短板、加强约束激励,促进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力推动我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扎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当作经常性的工作抓实抓紧,着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系统性。二是层层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突出党组在全委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研判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制定务实有效的措施,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二)严明纪律、严以用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围绕审批、监管、资金、人事等重点环节强化制度约束,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让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习惯和风气。抓好纪律监督、作风监督和履责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好干部廉洁从政关口。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科学严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干部队伍。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科学厘清职权边界,规范行政执法以及案件办理流程,加强基层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推进阳光执法,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三)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努力开创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是坚持四个导向,着力提高队伍战斗力。坚持党建导向。强化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重点解决人的思想认识问题,弘扬正能量,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创新导向。针对改革创新热情有所消退,将创新作为解决我委当前存在问题的主要路径,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改革创新我建言”活动,发动全委干部职工为改革创新建言献策,特别是围绕一些重点领域出谋划策,争取在全国推出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改革创新举措。坚持基层导向。针对基层在全系统的基础性地位(监管所在编人员占全系统将近一半、案件和处理投诉举报量占全系统近80%),推动人财物等行政资源向基层倾斜,着力为基层排忧解难,关心基层干部,注重在基层培养和选拔干部,有效调动基层积极性,提高执行力和战斗力。坚持实干导向。弘扬实干精神,将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干部和一个单位的重要标准,不断完善相关的考核机制、选拔机制和工作督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继续深化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改革,打造市场和质量监管大部制改革样板。围绕智慧监管,按照“制度+科技+责任”总体思路,深化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改革;推进信用监管改革,开展“诚信深圳”行动,打造一流信用环境;实施智慧监管工程,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以信息化、智能化引领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现代化,建立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市场和质量监管大部制改革样板。

  三是全力抓好我委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努力开创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新局面。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大药品监管力度,全力保障市民用药安全有效。推动质量变革,通过大力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面实施“标准+”战略,加强深圳品牌建设等方式,打造“质量强国”建设先行区。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强化稽查执法,抓好消费维权,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促进市场既充满活力、有规范有序。

  我委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动真碰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严治党未有穷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委党组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仅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还要以预防为主,并通过源头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及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不断开创市场和质量监管事业发展新局面,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为创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070069、83070147;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2405室;电子邮箱:JCC@szmq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