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28日至7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梅林街道党工委进行了提级巡察。8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梅林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党工委统一把关、班子分工负责、科室分头落实、问题分类整改的思路,直面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截至10月26日,街道召开各类专题整改工作会议3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制定、修订制度21项,制定工作计划方案11项。
(一)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链条
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传达学习市委王伟中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区有关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并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邵建平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情况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在抓好街道全面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牵头落实整改问题12条,其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领问题,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了责任分明、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二)从严从紧,落实整改全面覆盖
一是“挂图作战”。制定《梅林街道关于深圳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梅林街道党工委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3个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不漏项、不丢项。二是“对账销号”。各责任单位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对照整改工作时间表压茬推进,逐条逐项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三是坚持跟踪问效。街道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成效亲自验收;街道纪工委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问责,对整改不作为、慢作为的及时纠正,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改氛围,实现了整改任务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着眼长远,推进整改取得实效
街道党工委把整改工作作为转作风、提效能的重要抓手。巡察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在一起,始终坚持把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和推动工作结合在一起,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着力在“长”和“常”上下功夫。在区委对街道党政班子进行调整和补充基础上,街道党工委按照新班子每位成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个人能力,有针对性地调整了工作分工,强化了各项工作的专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新一届班子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强大动力,勇当新时代改革创新排头兵,切实推进巡察整改成效落地生根。
二、巡察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街道党工委反馈的六个方面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党工委对学习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对社区党委的学习督促不够”问题。
一是推进学习制度化。修订《梅林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坚持学习常态化。街道党工委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坚持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截至11月20日,党工委会议学习“第一议题”42次。三是强调学习计划化。制定《梅林街道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印发《梅林街道第三季度“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内容指引制定各自学习计划,挂点领导坚持每周一次到社区监督指导各社区党委开展学习教育。
(二)“党工委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对部分重要工作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明确每年年初以务虚会或分析会的形式,对街道整体工作进行分析评估,重点对管党治党、基层党建、社区治理等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二是制定梅林街道2019年党的“五大建设”规划,明确每年召开专题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本街道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和措施,以及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三是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形势,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问题,制定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方案、建设“儿童友好型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在群团组织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和党建在群团组织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更好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纽带功能。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全面”问题。
一是加快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进度。目前,龙尾社区、翰岭社区已申报党建标准化验收,梅丰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已具备达标条件,预计年底前全部达标。二是加强对新形势下城市社区不同特点、不同类型支部的建设和党员的管理监督。以梅丰、新兴两个社区党建工作为个案,深入调研剖析,形成《关于加强非公党建中党员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完成辖区内6172家非公企业的组织覆盖及工作覆盖质量提升工作,为辖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大支部建设的力度。出台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活动开展、阵地建设、基础保障等方面工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政治生日”,强化组织生活的政治功能。召开主题培训活动,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辖区105名党支部书记在党校脱产学习《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社区委员会工作规则》《社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稳妥有序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解决了8个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四是规范党员管理。修订《梅林街道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向辖区各基层党组织发放《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8年版)》,在党组织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通过广东省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电子备案,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进度月报机制。开设党务知识专题培训3场,对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五是进一步发挥股份公司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引导股份公司班子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组织参与制定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宜。六是加强年轻党员、女干部的培养。按程序将上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名非党员成员吸收为预备党员,下一步再吸纳进入公司党支部。指导督促股份合作公司注重人才梯队的培养,督促公司经营班子配备妇女干部。
(三)“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不够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工作懈怠现象”方面
1.关于“对治水提质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关于河长制工作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社区河长职责和治污工作要求。对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将河长制工作纳入街道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对流经梅林的三条河流及暗渠实行每周一次巡河,对社区河长履职情况每月一次通报。二是实地开展工作。邀请水务专家对流经辖区河流暗渠“把脉问诊”,街道河长、副河长带队开展“行走新洲河、福田河暗渠”行动。针对卓越城片区通往凯丰路暗渠存在混流问题,由街道河长办牵头,召集水务集团梅林所和卓越城片区相关单位,弄清混流原因,“对症下药”,此问题现已解决。三是加强学习交流。建立“梅林生态建设工作微信群”,减少工作层级,提高问题处置效率。结合辖区河流情况,编写《社区河长应知应会内容》,邀请水务专家对社区河长及业务骨干授课,提高人员的专业知识素养和工作能力。四是引导多元共治。9月7日在上梅林文体公园组织开展“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宣传活动,发动辖区群众共同保护辖区水环境。
2.关于“对环境卫生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梅林街道市容环境提升工作方案》,建立街道主要领导牵头、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齐抓共管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街道—社区(股份公司)—管理主体单位”三级权责清单,形成执法联动响应和约谈问责机制,将市容环境治理压力传导至基层末梢。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街道业务部门、各社区加大市容环境巡查和监管力度,建立市容环境提升工作微信群,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市容环境管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三是突出重点整治。针对福田农批市场脏乱臭现象,敦促农批市场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硬件设施,引进正规清扫保洁单位,加大保洁费用投入,提升保洁标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先后2次对梅林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全面清理拆除影响市场环境的搭建物,清理乱堆放,以执法促管理。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大力宣传市容环境整治成果,呼吁广大群众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市容环境。2018年5月至10月,梅林街道环境卫生指数在全市74个街道排名中稳定保持在全市中上水平。
3.关于“查违工作存在应对考核的情况”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每周一街道执法工作例会,在执法队全体队员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常态化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行动自觉,倡导敬业奉献、实事求是、严于律己精神。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选派12人参加上级查违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学法用法”活动2次、“学平台用平台”活动4次,全面提高各级队员业务技能。三是改进工作流程。召开街道查违工作专题整改会议,建立“个人负责、中队上报、综合室核实、队领导审核把关”四级审批机制,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4.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强化党工委监管。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确定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安排一名党工委委员协助开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力量。明确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究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报告,研究安全工作重点难点。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梅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职责制度》《梅林街道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重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理清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各社区对辖区内“三小”场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一场所一台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三是迅速落实整治。召开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工作会议4次,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社区工作站联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辖区烟感、喷淋安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建立工作台账。共排查辖区“三小”场所安全隐患2825家,发现并整改隐患766家。
(四)关于“对惠民工程监管缺失,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现象”问题
1.关于“工程的设计、预算、监理、结算等环节街道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流程。出台《梅林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理顺工作程序,明确“民生微实事”各环节中的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责。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出台《梅林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梅林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街道“民生微实事”工程类项目在工程设计、预算、监理、结算、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明确各环节监管责任主体和监管不到位的追责办法。
2.关于“街道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修缮工程由民生微实事资金立项,投资13.5万元,街道及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部分未严格把关,工程量存在出入”问题。
组织社区工作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进行重新核实,并将核实后的工程量重新编制预算,送区审计部门确定的第三方结算机构进行结算审计。追回施工单位工程款2万余元,追回项目全部监理费用。街道采购小组已将该公司从梅林街道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采购目录中除名,将该项目监理单位纳入黑名单。
3.关于“上梅林新村‘三小’场所配置简易喷淋消防项目虚报材料款,工程质量不高,群众不愿意使用,且采购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是启动追缴程序。根据市委巡察组对上梅林新村‘三小’场所配置简易喷淋消防项目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追缴程序。二是开展全面核查。要求凡有开展“三小场所”配置简易喷淋和独立烟感消防项目的社区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进行逐间逐户核查,将复核后的工程量重新编制预算,送区审计部门确定的第三方结算机构进行结算审计,根据“结算一项追缴一项”的原则追缴相关款项。三是强化设施维护。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简易喷淋和烟感报警器,联系施工单位返场更换或维修,责令监理单位落实监管职责,确保达到安全使用标准;对存在烟感脱落、烟感电池失效、擅自关闭喷淋水阀门等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责令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5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会,组织安全员上门“面对面”宣传,向辖区内“三小”场所经营者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3000余份,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消防基础设施重要性的认知,督促“三小场所”经营者自觉使用、维护基础消防设施。五是规范工程建设流程。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街道工程项目采购、决策、实施流程,并严格执行。
(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方面
1.关于“党工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制定《梅林街道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街道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职责。二是开展纪律教育。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以“清·新梅林--纪律在身边,党旗在心中”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梅林街道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街道工作一盘棋思想和问题隐患抓早抓小意识。四是开展“教育提醒逐级谈”。开展党工委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与下属谈话活动,通过提醒、告诫、劝勉、警示等方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关于“街道纪工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福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通知》(福编〔2018〕6号)文件要求,区监察委员会已派出街道监察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具体承担对本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已设书记(组长)1名,设专职副书记(副组长)1名,另外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街道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纪工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不再分管或协助分管街道其它工作。二是在街道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梅林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街道纪工委职责。三是街道纪工委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街道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摸清权力底数,列出权力清单,明确各项权力名称、内容、行使依据、主责岗位等。制定《梅林街道权力运行程序监督制约工作方案》,有效防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廉政风险。
(六)“一些干部规矩意识不强,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方面
1.关于“工程建设预选供应商入库把握不严”问题。
终止街道原有工程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库,采取共享福田区小型建设工程协议供应商的方式,在福田区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的50家装饰装修类组协议供应商中,通过公开邀请、自愿报名、集体评审、党工委审定等流程,确定了新一轮梅林街道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26家,并在梅林街道官方网站公示。要求入选预选库的承包商提交承诺书,对履约、诚信、遵规守纪等方面做出承诺。出台《梅林街道工程类项目建设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暂行)》和《梅林街道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承包商的监管责任。
2.关于“个别投资项目决策流程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作风纪律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时时处处用党规党纪对照言行举止,切实强化规矩意识和政治担当。二是完善应急项目采购制度。出台《梅林街道应急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应急项目采购的适用条件、申报流程、采购方式及工程项目建设的流程等进行规范。三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和权力运行程序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
3.关于“一些干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关于“个别领导干部申报个人事项不实”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上级组织部门建议进行处理,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申报个人事项的管理、监督和培训。
关于“个别干部以请病假为由,参加国内和境外旅游,又以未休公休假为由领取补助”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对违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修订《梅林街道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进一步规范请销假流程,强化领导审批责任,同时加强证照管理。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组织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强化规矩意识,确保全体干部自觉遵守工作制度。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及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走在最前列的标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街道党工委将坚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政治、最大大局;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发挥街道党工委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用活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讲习所”阵地资源开展讲习活动,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梅林高高飘扬。
(二)坚持标本兼治,深化问题彻底整改
街道党工委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整改后期,将更加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同街道重点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在持续抓好巡察问题的后续整改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治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主动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明确持续改进的具体计划,紧盯不放跟踪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加以解决的,强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综合施策治理。同时,进一步强化工作考评、监督和追责,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确保达到问题改了、病因除了、漏洞堵了、风气变了、群众感受到了的总体效果。
(三)坚持成果转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街道党工委将认真总结此次巡察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深层次根源和矛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推动形成务实、高效、为民、清廉的制度环境。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梅林街道将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深圳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抓住改革开放40周年重大契机,在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民生福祉等各领域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推动党内生活严格规范、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政治生态山清水秀,最大限度调动全办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级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彰显,确保街道上下同心、戮力同行,为深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奋勇前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83314805;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24号梅林街道办事处715室;电子邮箱:mlb@szf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