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1-02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28日至7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8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8月30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8月31日,委党组书记、主任聂新平同志组织党组成员和各处(办)、中心主要负责人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要求全委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推进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认真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逐一对号入座,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主动整改、坚决整改、彻底整改。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在整改过程中,委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的领导,成立了市发展改革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聂新平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每周召开的工作例会上听取整改进度情况汇报,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紧抓快办、始终不脱离视线。党组其他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承担巡察反馈各相关整改事项的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分管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委巡察整改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巡察整改办主任,负责协调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各处(办)、中心相应设立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安排人员专门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三)制定方案,细化分工

  在委党组领导下,委巡察整改办制定《中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简称《整改方案》)。9月7日,聂新平同志主持委党组(扩大)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议。委巡察整改办根据审议情况对《整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于9月10日印发实施。《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在一一回应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制定了55条整改措施,并将每项整改措施细分到处(办)、中心,落实到人,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整改要求方面,设定严格的整改完成时限,对当即能完成、短期能见效的事项,采取“立行立改”方式限期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事项,要求在本轮巡察整改总结汇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倒排工期,对账销号

  制定整改落实台账,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各处(办)、中心根据《整改方案》的分工安排,确定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所有事项整改到位。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 “一周一报”制度,委巡察整改办每周四汇总整理近一周全委的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在委班子工作例会上通报,使委党组全面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及时督促推进落实整改工作。10月10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查摆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后续整改落实工作。截至10月下旬,《整改方案》所涉及的事项,当即能完成和短期内能完成的已全部完成整改,需长期推进落实的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够全面彻底问题

  1.全面加强委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8月主动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率先实行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制度并获得批复,进一步强化了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推进党建领导“专职化”,于6月下旬合理调整委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调减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的非党建业务工作量,更好的发挥专职副书记的专职作用。

  2.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研究推进党建业务“系统化”,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行动方案》,提出41项具体工作举措,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配套制定“四张清单”“一个台账(党建工作职责落实台账)”“一张进度表”,厘清了各级责任主体的党建职责,明确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设定了完成时限,实现党建职责“清单化”,进一步提高了党建工作质量。以推进“智慧发改”为契机,大力推进机关党建“信息化”,在内网办公系统单独设置党办流程,研究开发OA系统党建模块,不断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

  3.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针对委内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市委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长效机制规定,在公务用车方面,9月起试运行广东省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为委内公务用车加装北斗卫星定位终端,统一用车申请、审核及调度流程,实现公务用车的实时监控和轨迹回放。三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委党组(扩大)会议及有关党支部层面分别通报剖析了李镭违法违纪案件,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四是加大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力度,委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按职责要求积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每季度及时汇总谈话提醒情况并报市纪委。五是加强委内作风检查,印发《关于成立机关作风督查工作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委内作风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六是继续加强外部监督,积极开展新一届特邀廉政监督员邀请聘任工作,聘请12名特邀廉政监督员。

  4.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工作。一是委内印发《关于征集对机构改革意见建议的通知》,广泛征求关于深化机构改革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深化研究处室职能调整方案。二是与市编办就我委机构改革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

  5.加强下属单位管理。一是修订完善《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下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履行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二是先后研究调整配备创新中心、研究中心、评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领导班子,促进落实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三是督促下属单位修改完善了相关内部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创新中心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中心修订了《领导班子会议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规则》和《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评审中心修订了《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价格认证中心修订了《常设岗位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和重申工作纪律的通知》。四是对下属单位开展党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党风廉政、班子建设、选人用人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整改。

  6.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严格执行《深圳市市级政府采购单位采购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课题采购小组必须由相应处室负责人牵头组成,符合条件的应标报价单位须不少于三家。二是秘书处对拟提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的课题采购方式合规性提前严格把关,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三是下属单位均实现在市级集采平台开展采购工作。四是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自定法操作指引》,规范定标内部操作办法。五是根据市财政委通知要求,积极研究公开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7.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方案》,发布新一批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采用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多元化扶持方式对项目予以支持。二是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充分利用全委信息系统,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建立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完善项目信息公开和结果反馈机制,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拟补助资金、专家评审分数等项目信息进行公示。三是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工作,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办理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资助计划验收工作的通知》(深发改函〔2018〕2751号),对验收时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项目分类提出验收、撤销、中止的处置意见,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项目验收评价。加快推进创新中心未完成验收项目的实施及验收工作。四是加强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增加区级审核机制,由新能源汽车企业注册所在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完善部门审核机制,由市公安交警局对企业申报材料中车辆注册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增加第三方机构审核机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二)关于党组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着力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委务会议议事规则,经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完善了党组议事清单,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等“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委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范围。

  2.健全基层党组织架构。充实委机关党办专职工作岗位人手。结合岗位交流和人事调整情况,启动并完成了秘书处等11个党支部改选工作,按程序补选出现空缺的支部书记、委员。组织经改处、服务业处、珠纲办等党员均不足3人的处室联合成立党支部。

  3.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认真执行《深圳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了19次中心组集体学习,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二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委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或分管领域组织生活,1-9月累计参加25次。三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的《2018年第三季度“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机关党办制定了每个月的“三会一课”学习指引,并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四是各支部按照我委《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指引》,加大力度规范组织生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组织生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4.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8月中旬,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对近三年党员发展材料、发展程序进行了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党员政审材料。加强对各支部党建专员的指导培训,发放《深圳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发展党员组织生活记录。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对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梳理(期间共发展党员8名,其中秘书处1名,投资处1名,创新中心6名)。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过程中的书面请示、报告、公示、批复等手续要求。

  (三)关于部分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对一些重要工作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1.坚决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指示精神,委党组及时通过工作例会、党组会、委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进行传达学习。对上级部署交办的重点工作,滚动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每周委领导工作例会逐一听取进度、跟踪督办,确保重点工作始终不脱离视线。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向市委市政府上报请示件197件、报告件47件。

  2.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研究制定市发改委《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的若干措施》,推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研究制定《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和《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5G 移动通信等关键领域,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各类扶持计划,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快规划建设光明科学城,请示市政府成立科学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托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开展发展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启动区土建工程。四是做实做细水务领域的“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督促市水务局继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认真排查和跟进与污水管网及其他相关的任务指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18年全市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430公里,项目建设资金共71亿元。五是加强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大力推进规划安排项目的建设,并结合规划项目建设推进等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项目规划任务指标调整及报备工作。

  (四)关于个别干部选拔把关不严,借调人员的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巡察组指出我委在提拔李镭时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在几次党组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均就李镭涉案及其提任问题深刻进行了反省,强调今后要进一步严格遵循“好干部标准”,深入考察干部日常实际表现,高度重视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测评、考察时的民意情况,对于存在异议较多、重要疑点的加强调查研判,对相关“疑点”绝不简单放过,坚持从严把关、慎重决策。积极推动“选人用人规范年”活动开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政策文件,严格执行干部提拔过程中的研判、“双签字”、个人事项核查、任前公示制度,征求市纪检监察、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力争干部廉政及其他违反相关政策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做到选拔任用过程留痕迹、可追溯。在加强处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管理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的职务晋升程序。

  2.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从严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按规定把握干部申请辞职时的从业意向,在规定期限内定期组织填报实际从业情况,并汇总上报市主管部门。加大举报查核力度,深入查处和整治“三超两乱”、违规兼职、档案造假、违规出国(境)、“裸官”等行为。加强了解掌握干部的日常表现,汇集干部日常工作表现信息,为干部评价提供参考。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沟通,争取多方面、多渠道了解我委干部廉政情况。

  3.进一步加强借用人员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将借用人员审批纳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范围,完成了对借用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了借用人员从申请到退返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根据新修订的《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梳理委内现有借用人员,结合实际研究退返部分借用人员,强化对所借用人员的入口把关、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

  (五)关于课题管理不严,存在过多过滥,质量不高问题

  制定印发并严格执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深发改〔2018〕948号),进一步加强对课题开题、调研、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及受托研究机构课题参与人的管理,严格要求课题结题须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切实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充分依托委课题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的全过程监管,目前已录入2015年-2018年139个委托课题相关信息。大力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促进研究成果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对于涉及重要领域、重大问题、重点方向的研究成果,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既要打好“攻坚战”,更要打好“持久战”。接下来,委党组将继续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和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后续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均全部落实到位,努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深圳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走在最前列、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委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88102837;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市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fgwjgdw@sz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