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7-31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自2016年11月15日起对深圳市水务集团党委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面巡察,并于2017年3月9日向深圳市水务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这次市委第五巡察组到集团党委巡察,是对集团党委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集团党委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我市水务事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定位所取得的成绩,又中肯指出了集团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全符合集团实际,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集团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并针对巡察反馈的6方面19个问题立即开展整改。

  (一)党委以上率下,统一思想认识 

  3月9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党委书记韩德宏要求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和各党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对照查摆,深挖思想根源,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深入和高质量地完成好整改任务。集团班子成员带头认领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个人整改工作计划,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做到真认账、真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工作情况。明确各党组织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本单位整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联动工作机制。

  (三)坚持直面问题,细化整改任务 

  3月21日,集团党委制定了《市水务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水务集团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6方面19个问题,细化分解为24个具体问题清单,逐一明确牵头的集团领导和责任部门。3月31日,集团制定了2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专项工作计划。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到位 

  集团党委严抓部署实施、督查落实、制度配套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各责任单位每周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对于马上能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于情况复杂或需较长时间完成的事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力争早日见到成效;对于需要多层次、跨单位协同整改的事项,积极主动与股东、利益相关方、主管部门密切协商,推进落实。4月26日至5月5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成12个检查组,对下属33个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的实地督查,总体整改情况良好,基本按照既定时间要求落实责任清单内容。

  二、牢牢把握问题导向,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方面19个突出问题,集团党委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完成整改的有14项;待政策指引出台后进行彻底整改的有1项;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正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的有2项;已采取有效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需要持续改进和提高的有1项;涉及政策、股东层面,需要反复磋商、持续跟进的整改任务1项。

  (一)关于“党委班子核心作用欠缺,企业创新发展不足”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主动担当不够,需加强原特区外排水管网运营业务拓展的问题

  集团认真查找作为基础性大型国企在主动承担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治水提质、承接原特区外排水管网业务等方面主动性不足、办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强。对此,集团在以下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积极拓展原特区外涉水业务。集中优势力量,参与海绵城市PPP项目投标,并取得进展。集团以原特区外水务公司为平台,积极拓展涉水业务。

  二是积极参与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承担了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污水泵站新建扩建、排水管网改造完善、内涝整治等四大类共计48项治水提质任务,其中福田水质净化厂已建成投产,其余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与央企在流域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成功中标布吉河治理项目,创新“EPC+O”的一体化治水模式。与相关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承担区域内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建设、排水达标小区创建、河道黑臭水体治理等涉水业务。在2016年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中,集团的治污保洁、污染减排两项工作获考核满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总分在“企业类”中取得好成绩,获2016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特别奖;罗芳水质净化厂污泥深度脱水工程荣获“优秀项目”。

  三是发挥集团在打造我市“大水务”平台中的国企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市国资委“1+12”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大水务”相关工作,促进我市同质水务资源的重组整合,承担起我市治水提质实施主体、城市大水务运营主体、水务资源整合主体、水务主业投融资主体等“四大主体”功能。

  2、着力解决议事规则执行不力,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存在权限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一是修订议事规则。按照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有关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部分内容,明确和落实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和细化党委讨论审定和参与决策的事项,强化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根据章程内容相应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按照集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经营班子集体决策、落实决策事项三个层次,修订完成了集团《重大专题工作会议事规则》、《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专题工作会议事规则》,明晰了三类会议的界限,增强了规范性与可操作性。每周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会议安排的计划性。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集团完成了对上会议题审批流程的修改,新版网上审批流程已正式上线运行。增加了议题所涉单位意见征集、分管领导会前协调等环节,按照规则要求从程序上严格把关,确保上会议题在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一致,籍此提高上会材料的质量,提高决策效率。

  3、着力解决班子凝聚力不强,党委班子成员沟通欠缺的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3月24日,集团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就如何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行了讨论,班子成员就巡察组反馈意见中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欠缺、企业创新发展不足等问题查找了自身原因。3月26日,全体班子成员向党委提交了个人整改计划。

  二是坚持定期沟通。每周定期召开领导班子碰头会,交流沟通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解决思路。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思想交流会,持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3月27日,集团召开了第一次专题思想交流会,就巡察反馈的问题及集团的相关工作深查细摆,提出改进计划。

  4、着力解决企业创新不足的问题

  一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建立与集团生产经营需求相适应、科学规范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成果推广与应用。发挥安全饮用水工程技术中心、市污泥重点实验室作用,积极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及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市政污泥处理”等5项相关课题。建设海绵城市等新业务的技术示范与实验基地。筹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供排水技术成果展示会,依托该平台建设高校科研成果库、行业技术评估专家人才库、校企创客空间工作站,发掘优秀人才与研究成果。多措并举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推动企业创新工作良性、高效开展。

  二是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国资委出台的《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规定》,集团制定了《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实施细则》,对创新符合改革方向、法律法规规定,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减免相关责任。态度鲜明地鼓励和保护改革创新的干部,以制度的关怀与包容,调动干部积极性,推动企业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普遍存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时间频次不符合要求、会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一是加强主动谋划。在集团“十三五”规划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内容,主动谋划、提前布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党委会、党建纪检工作会议、群众座谈会、基层调研等方式,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举措,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扛在肩上。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2017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把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作为学习重点。今年以来,集团党委中心组通过听报告、看录像、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组织学习9次。集团班子成员参加了4期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开展的专题培训班。截至5月5日,组织40名支部书记参加了深圳市属国企党支部书记脱产培训班。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和勇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和两个走在前列”尖兵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4月28日,党委书记与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了《2017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内容紧密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化“党代表任期责任区制”书记项目、深化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创新党建带群建等明确了责任内容和检查考核要求,提高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压实“一岗双责”的责任。

  四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5月8日,集团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按照具体化、差异化、精准化的要求,集团党委制定实施方案,花力气大抓基层、大抓支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激发基层活力,紧扣当前主题,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穿企业各项工作,凝聚广大员工的力量,推动企业发展上新台阶。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指导检查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加大党建工作基层调研、专题研讨会、工作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各单位从严治党工作与年终绩效考核、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强化基层党组织“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意识。

  (2)针对“存在‘好人主义’严重的现象,对于少数干部思想上、作风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旗帜鲜明地指出来”的问题。

  一是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与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相结合。谈心谈话要“咬耳扯袖”,突出原则和内容,原则上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内容上要聚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民主生活会要“红红脸、出出汗”,突出见人、见事、见思想,围绕作风建设和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二是把容易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度进行防范,并加强检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费用、劳保费用及福利费合规使用的通知》,修订发布了《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离深管理规定(修订)》。集团审计部、计划财务部把专项费用、劳保费用及福利费的使用情况纳入各项内审、财务负责人年度考核、财务检查等工作中,督促各单位落实相关制度规范。

  (3)针对“驻外单位监管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探索“集团党委—二级企业党组织—驻外异地项目公司党组织”三级巡察制度。成立水务投资公司党总支,将坪地水务公司、南澳水务公司党组织关系纳入总支管理,实现本地项目公司党组织隶属关系及产权关系相统一;对于异地项目公司,水务投资公司出台了《驻外异地项目党建工作“四个同步”管理办法(试行)》,对“异地项目公司党组织和经营管理机构同步推进、同步设立”,对“异地项目公司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考核”,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建立了水务投资党群工作微信交流群,及时在群里共享工作动态、发布业务指导。

  2、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组织建设。一是集团成立了纪检监察室,正在推动集团下属独立法人企业成立纪检监察室,并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组建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形成自上而下的业务体系。二是加大对纪检监察人员的选配和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集团纪委委员及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对纪检人员的监督。强化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主业意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坚持违纪必究。一是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列出责任清单,集团纪委在集团党委领导下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3个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全面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及纪检委员责任。1月至4月,集团纪委办结群众举报信访件14宗,谈话提醒3人、诫勉7人。

  (3)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集团加入深圳市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各个领域的制度规定;制定《深圳市水务集团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内部监督工作;督促相关部室修订完善了权力运行各个领域的制度规定15项。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将制度的贯彻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3、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集团党委对“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并切实举一反三,将该问题细化为以下四项内容。

  (1)关于办公用房超标比较普遍的问题。

  各单位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整改。集团机关及29个下属单位共计96间办公室存在面积超标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2)关于公务用车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存在个别单位未进行车改、车改不彻底等问题,集团立即责成责任单位成立专项工作整改小组,制订了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3)关于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的问题。

  集团立即停止以购物卡形式发放各类劳保、福利,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集团审计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月至3月,对本部2家分支机构及10家下属二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有购买购物卡的情况;对于个别单位存在商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填写不规范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下一步,集团将加大对《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2017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整改问责办法(试行)》的执行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存在违规公款消费的问题。

  经全面自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公款消费的问题,集团立即责成责任单位对2013至2016年间的公款消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3月29日,集团审计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企业的业务招待、公款旅游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5月初,集团组织了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业务、党纪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各单位的业务审核把关的责任意识。集团纪委已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公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党组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选人用人存在争议”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选人用人酝酿不充分、存在争议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人事部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各级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管方面的政策,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具体要求。

  二是修订《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暂行)》,对选拔任用条件、动议与选拔方式、考察、任职与考核、交流与回避等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在修订中更加凸显以下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就拟选任职位、人选条件、产生范围和方式、意向性人选、考察对象等事宜征求用人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选聘工作方案、考察对象、任职人选等事项要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待干部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亲亲疏疏。

  2、着力解决干部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月24日,修订发布《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离深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审批程序。在管理规定中增加关于领导干部出国(境)的审批流程、次数限制及证照管理的条款。完善集团MIS内网关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离深审批流程,增加“出国(境)”需经过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的环节。

  3、着力解决少数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实的问题

  一是做好专项培训。3月16日,人力资源部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的培训。3月20日,召开集团党委会,对“两项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并传达了市委组织部的培训内容。3月27日,集团再次召开党委会,学习中组部、省委和市委关于“两项法规”的学习通稿。4月12日,党委书记韩德宏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要求及处理条款。

  二是做好专项报告。集团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由党委指定的专职人员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党委书记进行了阅签。4月20日,集团按时完成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

  (四)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缺陷,廉洁风险隐患明显”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招投标制度存在暗箱操作空间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系统研究有关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结合《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及相关条例,4月12日、4月20日,集团专程到市交委学习招投标的相关文件和工作经验,借鉴市交委的做法,修订《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从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分类制定评定标工作指引。集团监事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

  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对重点敏感岗位负责人进行岗前谈话教育和定期轮岗。对工作人员加强廉洁风险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扩大专家库人数,制定评标定标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提升评标定标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四是加强信用管理。落实诚信机制,审核投标人信用档案中有无不良记录,建立信用考核信息反馈制度、失信惩罚机制、商业行贿人市场退出机制,将招标活动中的信用表现纳入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对于招标活动中投标人串标、商业贿赂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2、着力解决工程招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现象的问题

  一是夯实项目前期工作。从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编制审核等各个环节做精、做细工作,使标底与市场成本高度接近;扩大招标信息公告范围,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竞争;探索引入先进的建筑信息模型BIM管控工程,借鉴国外招投标工作的相关经验,压缩围标串标空间。

  二是提高招标管理能力。通过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设置、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开标、评标、清标、定标的层层设防,力争不给围标串标行为留下可乘之机。通过承诺函、专项合同条款等方式要求投标单位承诺不围标串标。

  三是强化监督和跟踪。加强招标项目后期监管,由集团纪委对中标项目实施动态跟踪检(抽)查,主要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及时查处。

  3、着力解决外部施工单位挂靠现象严重的问题

  经过全面自查,集团责成责任单位强化管理,彻底清理挂靠单位。

  一是立即对外部施工单位挂靠现象进行整改。已完成施工队资质核查并形成处理意见。11家无在建工程建设任务的挂靠施工队伍清理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3家有承建工程施工队,已形成汇总清单,承建项目完成后清理此类队伍。今后将坚决杜绝外部施工单位挂靠现象,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管理。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对目前存在的收费标准不一、管理混乱等问题,相关单位在清理挂靠施工队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取消“管理费”,规范项目利润目标管理。

  三是进一步培养和充实施工力量。充分发挥施工队在应急抢险、管道非开挖施工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了施工队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投入资金购置了紫外光固化、胀管机、CCTV管道检测等非开挖技术设备及防洪抢险施工设备,引进9名工程施工管理类技术人员,计划再投入40余万元购置施工设备,再引进10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力争年底前再建立2-3支施工队伍,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施工建设企业。

  4、着力解决部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经全面自查,集团责成责任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2017年3月31日,收回劳务队伍超比例付款105万元。对于地铁11号线南站给排水工程提前退回某施工队的工程风险保证金50万元的问题,集团对此进行了查核,责任单位已于2014年7月全额收回50万元保证金。今后,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对外借款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资金支出管理制度规定,不断加强工程项目支付管理,杜绝违规支付项目资金现象。

  5、着力解决长期违规租用技术人员资质的问题

  经全面自查,集团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目前,已停止对11名技术人员发放补贴,终止使用其中5名无在建项目任职的技术人员资质;在其余6名有在建项目任职的技术人员中,有2人已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4人正积极与甲方进行联系沟通并寻找合适的替代人选。同时,积极开展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并鼓励员工考取注册建造师等资质证书,提升自身队伍素质。

  (五)关于“资源性资产租赁监管不严,各类违规问题交织”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违法建筑问题突出、个别物业未公开招租、租金追收不力造成损失等3个问题,各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对违规搭建及欠租等问题,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进行了6个专项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梅林水厂三期用地违规搭建及欠租的问题

  2011年,责任单位将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宗地号为B303-02的空地出租。截止2017年4月,已收回100万元,并与租户约定了还款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分期还清全部拖欠租金。

  2、关于滨河水务大楼内违规加建的问题

  2016年4月1日,责任单位发现承租方搭建钢结构夹层(面积约360㎡)后,立即通知对方停工并采取了停电措施。并分别于2017年4月20日及4月25日将该违建事项专题报告所在辖区查违执法部门及辖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辖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已立案并现场取证,积极开展查违处理。

  3、关于大涌水厂空地安全隐患的问题

  大涌水厂旁的空地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12年2月29日止,厂房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14年9月30日止,但承租方拒绝搬离。2017年4月10日,责任单位报请辖区政府、辖区安监局查处;2017年5月4日,函请辖区街道办事处以及辖区查违相关部门查处。同时,聘请顾问律师,启动法律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搬迁问题。

  4、关于个别物业未公开招租的问题

  2014年5月,责任单位未经公开招租,续租了两处物业,与承租方签订了租金符合市场行情的租赁合同,存在未能按照市国资委《指导意见》执行的问题。在市国资委2014年资源性资产租赁专项审计中,责任单位就此提交了专项报告。

  目前,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招租流程(联交所公开招租及自行公开招租),严格按照《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性资产租赁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公开招租。

  5、关于光明污水处理厂空地欠租及安全隐患的问题

  一是已启动欠款追收工作。2017年4月5日,责任单位向租户发送了催缴通知书;2017年4月底,经与顾问律师沟通,就该问题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律师的指导下启动法律程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责任单位追缴欠款工作持续进行中。

  二是已消除安全隐患。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辖区区政府牵头,集团积极配合,按照有关要求,以责任单位暂时垫付23家租户搬迁补偿款160万元的方式完成拆迁,消除了安全隐患。

  6、关于万德大厦11楼北座欠租的问题

  为追缴承租人拖欠的租金及相应的滞纳金, 2016年9月,责任单位聘请法律服务机构起诉追款;2017年3月,辖区法院立案受理此案,案号为 (2017)粤0304民初9249号,正在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审理。

  (六)关于“股权改革未达预期效果,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为集团股权改革发展、原特区外水务公司股权改革、水务工程公司股权改革及国有收益流失等三个层面的内容,分别制定整改专项工作计划。

  1、关于股权改革工作滞后的问题

  4月7日,集团召集计划财务部、审计部、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详细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求各区水务公司负责人积极与区政府、国土部门及原股东相关负责人沟通,继续推进资产评估工作。积极协调宝安水司资产评估中介及原股东召开专题会议,商议宝安区本级供水资源整合资产评估方案事宜;龙岗水司正在与评估机构沟通,加快资产评估报告(初稿)的出具进度。

  集团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专题报告原特区外供水资源整合中评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的情况,提请市政府协调各区政府和市规土委按照相关意见,推动原特区外供水资源整合的评估工作,妥善解决土地处置问题。

  2、关于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

  一是发挥党委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争取承担我市治水提质等涉水任务,进一步拓展异地市场;二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研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政策支持;三是围绕“城市质量提升年”,提升供排水服务质量,大力推进优质饮用水、排水管网排水设施升级改造;落实市国资国企改革“1+12”文件精神,激励干部创新创业,积极推进“大水务”工作;四是正视集团是中外合资企业的现状,既充分发挥法方股东威立雅在企业管理、技术积累方面的优势,又充分发挥国有控股企业大股东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各方股东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股东支持,提高决策效率。

  3、关于国有收益流失的问题

  针对水务工程公司双方股东业务资源投入与收益比例不对等的问题,集团层面已经达成共识、形成初步方案,并与参股方进行了商洽。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市委对集团的巡察工作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实现了政治巡察与生产经营“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抓党建强党建、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各单位在不折不扣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基础上,都能坚持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四风”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全面整改。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执行力明显改善,主动加班加点推进落实治水提质、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任务,实现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开门红。截止2017年3月末,集团总资产174.8亿元,净资产98.26亿元,与2016年底相比分别增长0.15%和2.2%。与华为、中国电信联合发布了全球首个低功耗NB-IoT智能水表应用项目。集团获2016年度“市长质量奖大奖”,宝安水务集团荣获“区长质量奖”。

  下一步,集团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巩固深化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党委从严管党治党和推动企业健康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责任,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四个坚持、三个支撑和两个走在前列”争当尖兵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发挥好大型骨干水务企业在完善城市功能定位、提升城市质量上的重要作用。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按照党章等党内法规给自己的言行标定“高线”、划定“红线”、设定“底线”,讲纪律守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等深层次问题上挖根除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纯净干部思想,纯洁干部队伍,纯正政治生态。

  (三)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依托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

  (四)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探索在党员人数较多、管理范围较大的单位设立专职党组织书记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本部基层党建及异地项目公司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异地项目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协管监督。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实践好“四种形态”,健全完善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机制、定期谈话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监督手段,帮助领导干部纠正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杜绝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公款消费、滥发补贴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等问题反弹回潮。

  (五)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解决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努力以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推动集团“十三五”规划的稳步实施,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突出整改成效和巡察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127156;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2607室;电子邮箱:szwg2607@sina.com。

  中共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