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7-03-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3日至12月30日,市委组织四个巡察组对市规划国土委党组、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市城管局党委、市医管中心党组、深圳水务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日前,市委各巡察组已向各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在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把握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波在反馈会议上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反馈的意见条条能整改,件件有着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均表示要逐条研究反馈意见,扎实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位。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现向社会公开本轮巡察反馈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规划国土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7年3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规划国土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宋小辉反馈了巡察情况,张波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幼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宋小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规划国土委党组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洁从业教育,主动查找廉政风险,建立了廉政预警机制,出台了多项廉政建设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比较淡薄,组织观念不够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部分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个别干部任用存在失察现象;有的干部政商关系不清;部分物业和临时用地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收益流失;产业用地按时开工竣工比例偏低,处理处罚力度不足;强区放权工作仍需加快进度。此外,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宋小辉提出了七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健全和完善对关键岗位干部的任用制度。四是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是全面清理系统内各类物业,研究制定统一管理办法。六是加强对产业用地的监管。七是加强对强区放权后各项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王幼鹏表示,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针对性强,对市规划国土委作了一次很好的“政治体检”,对于规划国土委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规划国土委党组将逐条研究,查找根源,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务求整改实效,着力推进我市规划国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规划国土委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市规划国土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和市医管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7年3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市医管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江涛反馈了巡察情况,张波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卫生工委书记,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罗乐宣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医管中心党组书记张丹作表态发言。

  江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中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市卫生计生委推进统一采购GPO平台试点和罗湖医疗集团改革模式,为全国医疗系统改革提供借鉴。市医管中心在加强市属医院建设、夯实基础医疗工作方面也取得了较好业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业意识不强;执纪执法偏松偏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不够严格,一些下属单位经费管理不够规范;体制机制层面的深层次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医改进程,影响到一些重要工作的推进效率和效果;医疗器械、药品和医疗耗材采购存在廉洁风险。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江涛提出了七点意见。一是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力量。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执纪执法专项检查。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自治作用,切实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三是明确市医管中心出资人地位,强化出资人的有效管理。四是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倒逼医改深入推进。五是大力推进医疗采购体制改革。六是做实做强基层社康中心,推动我市全面实现分级诊疗的医改目标。七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的监管,理顺与学会协会的关系,梳理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更好地发挥职能。

  罗乐宣、张丹表示,要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担当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严肃认真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将密切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卫生计生各项工作,不断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高。

  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市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中心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7年3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董志斌反馈了巡察情况,张波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国宾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董志斌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城管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专题教育,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监督。狠抓作风建设,机关队伍风气和面貌转变较大。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形式主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程和服务项目招投标与监管存在廉洁风险;物业管理不规范;内部监督不到位;垃圾处理和余泥渣土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干部任用与管理不够规范。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董志斌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大执纪问责和警示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加强招投标项目的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四是对问题物业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刻吸取“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教训,定期对生活垃圾填埋场、余泥渣土受纳场开展安全排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六是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王国宾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要求方向明确,指导性和针对性强,对推动城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城管局党委会正确对待、诚恳接受,并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准症结,列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党委书记,一定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把落实整改任务作为促进城管事业发展的契机,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和扎实的整改成效推进我市城管各项事业。

  市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市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市城管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深圳水务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7年3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深圳水务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张进传反馈了巡察情况,张波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圳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韩德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进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水务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能够较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较好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供排水服务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深圳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集团制定构建大监督体系实施意见、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指引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水务集团内部监督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够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廉洁风险;公司资源性资产租赁监管不严;股权改革未达预期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企业发展,造成国有收益流失。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处理。

  张进传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实“两个责任”。三是对工程建设、物业出租、公款消费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水务集团生产预留用地进行全面梳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切实加强监管。四是结合实际,尽快解决股权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韩德宏表示,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对于水务集团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推进水务事业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集团党委将立即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集团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将带头抓、带头改,认真学习和践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相关部署,着力推进企业党建和廉洁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五巡察组全体成员,市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深圳水务集团党委委员出席会议,水务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和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任 琦 通讯员 深纪宣)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开展了巡察。2017年3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规划国土委党组(以下简称“我委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委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整改要求,立即研究、迅速部署、抓紧整改,在两个月的整改过程中,我委党组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改,坚持督查督办、压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下大力气、动真功夫,不折不扣推进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 8大类18个问题,我委党组均已按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我委提出的47项整改措施已完成39项,其余8项正在积极推进落实中。全委已起草制定和出台了制度性文件23项。通过贯彻落实整改,我委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自觉性得到了显著增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得到了显著增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自觉性得到了显著增强。

  一、坚决贯彻市委巡察部署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政治意识淡薄、缺乏担当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8大类18个问题,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委党组全体成员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正视问题、诚恳接受问题,按照“深挖问题根源、杜绝问题反复、整改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反馈的主要问题逐条进行研究,分别提出整改建议和具体整改措施。委党组制定下发了《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深规土党组〔2017〕10号),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逐条逐项提出了47项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落实了牵头委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二)全面动员,立即整改 

  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抓紧推进全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王幼鹏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6次听取整改进度专题汇报,督促指导委党组成员和下属各单位、各部门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委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针对有关问题专门研究落实整改工作。集中整改两个月来,我委先后召开党组会议2次,召开全委系统电视电话会议1次,召开全委副处以上干部专题会议2次,召开机关党委会议5次、机关纪委会议1次,全方位动员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委领导牵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问题专项工作会议 11次,带队到基层党组织调研指导34人次,督促落实整改进度要求,检查整改工作成效。

  (三)全面行动,立即落实 

  我委下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立即行动,先后召开局、处长(主任)班子会议40余次,传达整改工作要求,研究落实整改具体措施。各单位还分别通过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把整改工作要求和落实整改具体措施进行传达和部署;通过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层层建立整改台账,层层夯实整改成效。下属各单位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扎实推进业务工作和整改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系统反思、逐一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规划国土海洋管理服务水平。两个月来,我委下属各单位党组织在落实委党组47项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还分别自加压力,深入整改,出台了400余条具体措施来落实整改要求。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7个下属单位也重点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切实做到了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组织观念不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强化学习意识,将政治理论知识变成党员的“看家本领”。两个月来,我委组织各级党组织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形成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等文件。我委先后召开了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3次,委领导参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33人次。下属单位党总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共17次、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76次、民主评议党员共880人;下属党(总)支部先后组织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共计340余次,党(总)支部书记、委员和优秀党员为全体党员上党课100余人次,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政治理论和决策部署等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我委还通过委内网、廉政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先后发布党课教育42问知识、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短信近12万条次,覆盖全委886名党员和3000多名干部职工。按季度编印了党章党规党史等理论知识学习资料手册2册10余万字,制作了2期全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专题宣传展板,对2016年我委组织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总结通报,有效强化了全委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此外,安排全委75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全市党支部书记全员培训,目前完成12人次,计划安排党务纪检人事干部培训两期80人次。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常态化。委机关党委制定下发了《市规划国土委机关党委2017-2019年党组织“四个基本”建设规划》,计划通过3年建设时间,使全委党建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管党治党能力显著增强。制定下发了《市规划国土委直属机关党委2017年度工作计划》,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党建科学水平、加强党对群团统战领导、党内组织关怀等六个方面,对2017年重点工作内容进行了安排。制定下发了《2017年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市规划国土委机关党委2017年党课教育实施意见》,已经开始有计划、系统性地强化我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还组织开展廉政讲座1次,组织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德述廉8次。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各级两委班子,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完成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机关党委、纪委新一届班子;督促指导下属11个党总支、75个党支部分别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选配了一批年富力强的党员干部负责党组织工作。制定下发了《委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党建设工作制度》,委领导除自身所在党支部外,再分别挂点联系了1-2个下属单位党支部,进一步强化了委领导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截至目前,委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和挂点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38次。

  三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全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3月15日,委党组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分别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细化整改措施。完善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督促检查 “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机关党委采取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检、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巡查整改、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督促检查182次,对各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通报。组织开展了全委党(总)支部书记年度党建述职活动,随机抽取了8名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分管委领导和机关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点评。认真组织75个党支部召开了“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委886名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占党员总数的85%。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委党员组织关系全员排查,督促各党(总)支部、党员完善了党建工作台账和党员档案信息,完善了全委党建工作信息系统。为夯实党建工作阵地,4月我委启用了面积约120平方的全委党员之家场地设施,同步也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了相应党员活动硬件设施。为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委还积极探索丰富党员活动形式,从今年3月开始,每月组织开展全委文体活动1次,目前已开展羽毛球、网球比赛活动各1次。

  (二)关于“部分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激励干部队伍精神斗志,强化领导干部担当精神。切实加强了对全委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集中轮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的批示精神696人次,有效提升中层以上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改革攻坚能力。切实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检查工作力度,对部分责任处室、部门推进工作进度不理想、不及时的,由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进行谈话提醒。结合我委干部队伍现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常态化交流制度,今年以来陆续安排处级以上干部交流轮岗3人次,安排科级以上干部交流、提拔共34人次,接下来还将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交流提拔工作力度。针对当前存在的专业人才紧缺问题,从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和干部梯队建设出发,已着手制定实施全委人才发展5年规划(2017-2022)。今年以来,梳理委员会紧缺专业人才情况,招聘博士以上公务员3名,计划招聘本科及硕士公务员10名。此外,我委计划和市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协商,结合强区放权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委机关、管理局与市职能部门、辖区政府双向挂职锻炼制度,探索通过让我委干部走出去学习和把市职能部门、区干部请进来交流的方式,增强我委与市区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和衔接,更好地支持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市规划国土海洋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委市规划土地监察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于3月22日下发了《关于补充填报已作出没收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建筑处理情况的通知》(深查违〔2017〕24号),要求各区对已作出没收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核实和梳理。4月1日向各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下发《监察意见书》,要求各区加强组织领导、巡查防控和执法联动,确保涉案违法建筑依法执行到位,严厉打击涉嫌违法销售行为,对没收后的违法建筑仍存在消防、质量结构、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组织查违成员单位全面清查,坚决避免出现安全事故。4月21日,市规划土地监察局主要领导召开了没收违建处置工作督查会,进一步梳理了全市没收违建案件基本情况,并对违法建筑没收处置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已形成《关于作出没收行政处罚的违法建筑案件处置情况报告》并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已上报市政府。

  二是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推诿行为。对我委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其他服务类等共209个职权事项,按全省统一的标准,逐个编制业务指南和办事手册,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受理,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龙岗管理局、宝安管理局、大鹏管理局、龙华管理局及委员会业务窗口已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业务窗口向“一门集中”调整。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工作,加大便民、惠民服务创新力度,实现了以短信方式主动推送办理结果,开通“深圳规划国土海洋”、“深圳规划国土海洋廉政微平台”、“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等政务微信服务、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政务APP服务。产权登记实现了网上预约、在线申办,7项业务实现了全城通办,涉税登记业务实现了一站式服务,部分业务缩短了办理时限,打造起了审批规范、服务优良、渠道多元、方便快捷的规划国土海洋政务服务体系。

  今年以来,结合我委社区规划师活动平台,配合开展地名文化保护专题工作,共安排了80名处级干部和110名科级干部对口联系全市80个重点社区,通过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收集地名来历、地名含义和地名历史沿革等信息和资料,积极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形成了全委干部队伍转作风、接地气、提效率的工作氛围。

  此外,针对全委干部队伍能力参差不齐的现状,计划今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级分类高校培训、业务轮训 16批次,每次重点轮训机关和基层管理局干部50人次,有效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同时,我委根据近期与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调情况,正在争取加快解决管理局科级非领导干部问题,设法解决一部分长期得不到提升机会的干部待遇问题,特别是提高部分年龄较大、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励管理局干部队伍士气。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罗湖区清水河片区插花地一中项目”问题,我委原第一直属管理局于2016年全部完成收地补偿和土地出让工作,对涉及的一名干部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我委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在全委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责任落实年”建设活动,部署全面整顿机关作风、狠抓责任落实,系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推进缓慢、效率低下问题,并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察督办,促进了全委机关作风有效改进和提升。

  (三)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杜绝委领导班子成员做“老好人”现象。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先后和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谈话提醒活动,并将“扯袖子”“咬耳朵”作为委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常态性工作固化下来,形成常态化工作制度。同时,党组书记督促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定期进行交心谈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还与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共45人次。

  二是督促下属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委党组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建立了委机关党委向委党组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听取委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委党组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党建责任人及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夯实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党建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问题,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领导班子重点整改,强化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业务管理有机融合到党建工作中,目前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党组织已完善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党总支及下属各党支部制订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参加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了党建业务水平;明确区分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业务决策会议、中心技术委员会等会议议题范围,详细记录会议与会者意见和观点,使会议精简高效;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5名负责同志已分别挂点两个基层管理局档案信息室,先后6次到管理局和档案信息室走访,了解情况、联系党员;此外,已开发和完善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5月上线应用。

  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追责力度。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建设,我委专门梳理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对公职人员的各项纪律要求,将于近期编印成册下发全委干部职工学习,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知纪懂规、遵纪守规。我委建立了纪检研判制度,每季度召开廉政专题研判会,研判各单位、各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并根据情况及时处理。督促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和我委相关制度规定。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对委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管理局、事业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次全面检查。

  此外,我委还积极开展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成立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下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对各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劳务派遣合同签订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今年,我委下属各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购,劳务派遣用工均按上级要求进行公开招标。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个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接受企业吃请和旅游的行为,2017年4月,我委对违规接受供应商邀请旅游的个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个别事业单位违规办理车辆充值加油卡、以培训费方式变相发放奖金、个别干部虚开发票报销其个人出国开支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我委相关事业单位已自行进行了清理整改,我委还将于2017年6月对全委再次进行专项检查。

  (四)关于“少数干部任用存在失察现象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深入考察干部。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实名推荐干部制度,将干部基本信息、工作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情况列入常规纪实内容;对在选拔过程中有信访举报的情况实行一人一记,深入调查研究,拟定调查结论并报委党组决策。建立了多维度考察干部的工作机制,扩大了干部考察的范围,从与单位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谈话考察,扩大到与单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谈话考察,其中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2年的干部,开展了延伸到原单位进行考察的工作;扩充了干部考察的程序,增加党支部集体讨论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家庭访谈等程序。在近期开展的24个科级领导职位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求24个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提供了书面推荐意见;谈话、考察测评共计609人次。

  二是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现象。进一步强化了重要岗位的选人用人机制,着重对重要、敏感岗位的人选进行背景、经历等深入了解;按照重用干部的程序,在干部平级交流工作中,对管理局局长、副局长职位增加民主推荐、考察测评、核查个人事项报告、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家访等提拔任用的工作程序。重点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在干部考察谈话过程中,丰富考察谈话的手段和范围,着重考察了解干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情况,尽最大可能避免“带病提拔”。突出党组织的把关作用,对于拟提拔的干部,层层经党组织把关,委党组再讨论研究其任用事宜。在近期开展的3名正处级领导平级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工作中,已增加按照组织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测评、家庭访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核查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程序,对3名同志进行全方位考察。

  三是干部任用前充分讨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需上会集体决策事项。在选拔处、科级干部工作中,将干部选拔的动议和方案、确定考察对象、确定拟任人选等3个关键环节均由委党组开会审议并作出决策,其中选拔处级干部工作中,还将确定初步人选环节报委党组开会审议并作出决策。会议的讨论决策过程均按照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一介绍人选情况、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的顺序对人选进行充分讨论;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全面、如实地对党组成员的讨论过程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五)关于“有的干部政商关系不清,权力寻租牟利问题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预防,加大案件惩处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针对易发生廉政问题的征地返还、土地置换、非农建设用地选址安置、提高容积率、城市更新、调整用地功能、规划报建验收、违法建筑查处、产权登记、内部信息等核心业务和重点岗位,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廉政预防。如:我委针对法定图则调整、提高容积率等情形,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定图则公示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7〕226号),要求从4月25日起,所有法定图则调整内容增设“网上公示”要求,实现法定图则工作的进一步公开透明。注重廉政教育实效,邀请市纪委审理室领导讲廉政课。将党风廉政相关要求、知识、案例等汇编成册,供全委工作人员学习。注重用身边案例开展教育,进一步剖析身边鲜活案例,组织编写《党的十八大以来典型案件汇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主动加大办案力度,对实名举报做到100%核查,对有具体线索的非实名举报件也认真核查。对查实确实存在问题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是加强辞职或退休人员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全委范围内进行辞职或退休后相关政策宣传。继续加大对辞职、退休人员监管力度,在干部提出辞职时,已要求明确辞职后去向,并签订承诺书。书面告知辞职和退休干部对于在企业兼职(任职)相关规定。对辞职和退休干部进行逐一检查,组织辞职和退休干部填报辞职或退休后兼职(任职)情况。加大对违反辞职、退休相关规定干部的查处力度,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辞职、退休相关规定问题的,主动进行核实、查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两名退休后违规兼职人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三是加强谈话提醒,避免工作人员为企业充当“说客”“掮客”。严格按照《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加大廉政谈话力度,分级分批在全委开展谈话提醒。谈话对象包括: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人员、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新入职人员、在同一岗位任职4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行政审批岗位的工作人员、人财物权比较集中岗位的工作人员、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岗位的工作人员。今年以来,全委处级干部按《通知》要求开展谈话提醒约60次,科级干部按《通知》要求开展谈话提醒约90次。

  (六)关于“部分物业和临时用地管理混乱,造成国有收益流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委系统物业。委党组高度重视委系统物业规范管理问题,按照省委巡视组相关整改要求,两年多来已认真组织进行了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近期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委领导再动员再部署,先后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整改工作,专门成立了物业及租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委系统各管理局、各事业单位重新建立了物业台账,并按规定开展了一系列整改工作,目前全委系统物业基本纳入规范化管理。关于物业资产入账问题,市财委和市住建局已联合发文,我委正积极开展清理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有关问题,目前福田管理局已将原未入账物业以同小区同类型房屋原始登记成本入账;部分物业已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待确认评估价格后重新调整入账;部分已通过调整历史账务,在“固定资产”账上记录。此外,目前我市已经启动了市各部门名下产业用房、住宅用房、办公用房清理处置工作,目前正就相关方案征求意见,下一步我委将坚决按照市工作部署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二是坚决杜绝“小金库”。已制定全委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制度,逐步规范全委各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各单位工会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市财委收支两条线有关文件要求,将物业租金上缴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小金库”问题已整改完毕。福田管理局已上缴全部历史沉淀租金收入,同时停止对外续签到期合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要求未到期合同承租方将租金直接上缴市财政。南山管理局也已将租金收入通过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管系统足额上缴财政管理,今后将及时足额通过非税系统将租金收入上缴至财政专户。目前,全委已不存在“小金库”。

  三是加强出租物业管理,避免国有收益流失。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出台《市规划国土委周转房物业使用管理规定》、《市规划国土委机关管理周转房物业整改实施方案》、《市规划国土委办公(商业)物业使用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全面排查整改各管理局及相关事业单位自有物业存在的问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物业租金拖欠问题,福田管理局积极开展出租物业清退工作,涉及的1宗物业已收回,收取的租金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南山管理局已向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下达了限期搬离通知,其中2家租户已经搬离并交回物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账务,对长期欠租金的承租人进行约谈,补缴了拖欠租金;对其他长期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已分别委托律师向深圳市仲裁委申请仲裁2宗、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宗;加强与供水、供电部门和物业所处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联系,共同开展租金追缴和物业清退等工作。

  四是分类处理临时用地。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原第一直属管理局未缴纳租金的临时用地,已向用地单位送达《追缴临时用地租金通知书》6份,巡察后已收回大部分租金,剩余款项已通过司法途径追缴。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到期未收回的临时用地,巡察后有1块用地已清理完毕,即将纳入国有储备土地管理;1块用地已核发《用地限期交回通知书》;剩余4块用地已致函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其依法清理,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此外,我委结合全市临时用地管理现状,目前正在推进临时用地分类处理。对已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全面清查并下发收地通知收回土地。下发收地通知后未按要求移交土地的,移交执法部门按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后予以收回。对违法侵占国有土地,直接移交执法部门查处后收回。对于采取上述措施仍无法收回的,形成专报,报上级部门处理。此外,目前根据强区放权工作部署,临时用地管理权已下发至各区政府,接下来,我委将密切联系各区,指导各区政府管好临时用地。

  (七)关于“产业用地按时开工竣工比例偏低,处理处罚力度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产业用地项目管理政策依据。2016年10月我市颁布实施《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今后拟供应的产业土地,安置补偿应当落实到位,并具备动工开发所需的道路、供水、供电及场地平整等基本条件。我委已启动《办理延长土地开竣工期限工作规则》(深规土〔2013〕80号)的修订工作,针对开发建设周期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因红线及容积率调整等原因涉及开竣工期限的重新约定、开竣工延期办理的适用范围、违约处罚力度不强等问题,以及强区放权背景下开竣工管理工作的调整问题,都将在新的政策文件中得到解决。正在起草《深圳市土地供应管理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规则》,研究构建土地供应、开发建设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制定土地供应后续管理工作规则,并建立土地供应考核评价体系。目前,该项工作已列入我委2017年新增改革任务,现已形成草拟稿并计划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议。

  二是构建产业项目监管机制。对重点产业项目和享受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产业项目,按照“谁牵头(启动)、谁签协议、谁监管”原则,由区政府或项目牵头部门监管。建立土地出让合同与产业发展协议共同监管机制,其中,土地供应合同包括开工竣工期限、转让管理、抵押管理、退出机制及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包括产业准入条件、股权变更约束、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同时建立强制和主动相结合的用地退出机制。

  三是加强产业用地项目监督管理和后续服务。建立产业用地开竣工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在土地开工、竣工期限届满前60天内督促用地单位开发建设。对于涉及合同违约及闲置用地的(含政府原因造成),按照延期开竣工和闲置用地处置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置。对于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进一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配合各区政府主动服务企业,定期召开用地单位座谈会,对土地开发报建审批、土地开竣工及违约处罚等政策进行宣讲,可定期、不定期的对用地单位进行实地回访或电话回访,了解企业在土地开发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用地按时开竣工。

  (八)关于“强区放权工作仍需加快进度方面”的整改情况 

  自2016年7月29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以来,我委全面启动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产业用地等领域的改革工作,率先完成了城市更新审批权、产业用地审批权和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权下放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土地整备、民生工程、临时用地等方面的事权下放。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一是制定全市统一工作流程。在职权下放的八个事项中,城市更新、产业用地、土地整备、民生工程、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地质灾害和矿产资源管理等领域都已出台了详细的工作指引,其他领域的工作指引和流程规范也正在抓紧制定中。在城市更新方面,出台了《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对当前城市更新放权后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提供了规范化的工作流程指引;在产业用地方面,出台了《关于做好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细化了过渡期内的工作要求,重点对全市正在推进的产业项目制定了分类推进方案。在土地整备方面,出台了《土地整备规划编制技术指引》、《土地整备项目规划审批工作规程》等规定,进一步统筹政策标准、规划规范、审批规程。在民生工程方面,印发了《关于做好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后土地审批和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民生工程的审批办理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在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方面,印发了《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做好案件交接以及加快案件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改革事项和工作交接等事宜。在地质灾害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向各区下发了通知,对编制区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立项和资金安排做了具体规定和指导,同时也组织编制了市级年度防治方案,对全市工作做了统筹安排,同时《深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出台。

  二是加强对各区的培训指导。针对各区不同诉求,我委有针对性地加强了业务指导,多次组织各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开展了多场专题培训、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和经验座谈,帮助各区尽快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各区规划国土管理水平。如在下放城市更新事权过程中,我委组织了6次协调会,及时了解各区进展情况、对各区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解答,并组织开展了7场次、近千人次的业务培训交流。在下放产业用地管理事权过程中,召集了各区分管土地的负责人及具体业务经办人集中培训,同时由委领导率队到各区宣讲,讲解《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内容与操作细则,让各区了解和掌握政策。

  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目前,我委按照与委员会、管理局相同权限开放原则,已向各区全面开放了业务办理信息系统,包括政务平台(办文系统)、规划业务审批、规划一张图、地籍、地政管理、计划财务(国土收入)、档案管理系统等模块,能够满足各区行使已下放职权的工作要求。同时,我委还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在前期大量调研、方案征集、培训的前提下,发动了全市各级用户单位和市、区、街道各级信息化力量共计260余人,顺利地将业务系统从政务内网迁至政务外网,加强了与全市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对公众的信息公开,打破了信息壁垒,提高了信息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强化规划政策统筹。“强区放权”后,我委正在加快转变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全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作用,重点强化全市的统筹监管职能,确保全市工作“一盘棋”。一是加强规划计划统筹,以城总规、土总规、法定图则等各类法定规划和计划指标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顶层设计,协调各区差异化发展,做好城市整体规划建设,近期,陆续出台了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住房建设“十三五”规划,正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实施计划,充分运用全市规划和计划手段加强全市统筹。二是加强政策制度统筹,我委正在加快研究出台规划土地各领域更具针对性、创新性的政策、标准,完善全市统一的政策体系,近期出台了城市更新暂行措施,创新了更新政策,修订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提高了补偿标准,正在修改制定城市规划条例。城市更新条例、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深圳市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关于完善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实施办法》已提请市政府审议。根据遇到的问题,还将不定期出台相关政策。三是加强信息统筹监管,加快建立各领域全市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打破信息壁垒,提高信息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实现各业务办理的全流程、全环节统筹和监管。

  五是理顺法律关系。为加快推动《改革方案》落地实施,保障各区依法依规行政,我委会同市法制办代拟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由市政府、我委调整至各区行使的职权,同时也明确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目前,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我委将尽快推动该方案出台,为各区行使职权提供法治保障。

  三、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强化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将持续贯彻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推进当前规划国土海洋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推动规划国土海洋工作取得长效进展。

  (二)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委党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让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领导、每一个岗位都切实担当起责任来。委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强化腐败易发多发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以巡察为契机,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结合规划国土海洋管理工作实际,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788585;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电子邮箱xczgjd@szpl.gov.cn。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3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17年3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抓好整改组织领导。3月13日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系统同志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实抓好。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卫生工委书记、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市委卫生工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办。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研究部署,亲自开展专项督导,并带队赴市水务局专题学习整改工作经验。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紧抓实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整改全覆盖。特别是巡察发现问题较突出的3家直属单位,深刻剖析,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二)抓实整改任务分解。针对巡察反馈的五大方面十二项主要问题,一一对应制定了27条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各单位,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形成了《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对巡察反馈情况的整改方案》。整改任务责任涵盖所有领导、处室及直属单位。

  (三)抓严整改跟踪督办。建立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推进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处室及有关单位整改任务落实情况,4月5日召开了第一次推进会,相关单位部门汇报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将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和委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27项整改任务中,19项已整改完毕,8项目前正抓紧推进落实。

  二、立行立改,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关于市委卫生工委统筹系统党建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卫生工委对全系统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着力健全党务机构。积极与市编办等有关部门沟通,着力从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加强党建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市委卫生工委委员分工、挂点联系基层和工委会议等各项制度,研究制订了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指导全系统工作。三是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措施或意见,3月至4月委领导带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着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发展。

  针对基层党委管党治党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党建主业意识,4月至5月,先后组织隶属党组织书记和党办主任举办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隶属党支部书记360余人分三批到市委党校开展全员轮训,使各级党组织书记明确党建责任,熟悉党务知识,全面提升党务干部主业意识、党性素养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基层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的督导考核。充分运用2016年隶属党组织积分管理考核结果,对党支部和单位党组织积分情况分别进行排名,对排名后3名的单位、后10名的支部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并实行工委委员挂点帮扶整改,督促基层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的责任。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实施书记项目。针对目前有些联合办院党建工作偏弱的现状,将加强联合办院党建工作作为今年书记项目,制订了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拟于下半年出台《关于加强联合办院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隶属党组织积极实施书记项目,着力解决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2.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申委直属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要求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党委(总支、支部)会、行政首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范围和规范讨论和表决重大事项,严禁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党工委办加强督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隶属党组织积分管理考核。二是下发“三会一课”学习指引,以“三会一课”为基础,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的督查。针对基层党组织生活存在的不规范现象,重申党委会、支部“三会一课”、收缴党费、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规范要求,党工委办加强不定期随机检查,并将抽查情况纳入积分管理考核。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考核机制调研。3月至4月,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带队到市疾控中心等3家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并按照党员数8%比例下发调查问卷,分析了近两年来卫生工委隶属基层党组织积分考核情况,形成了《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基层党建考核机制调研报告》,以此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积分管理办法,促进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五是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强化党员教育、服务和管理,探索建立手机APP“支部宝”,实现线上学习、线上接转等,规范管理,提升成效。

  3.关于对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抓得不够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实施“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工程”。制定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从严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努力争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尖兵。组织职业道德专题教育,汇编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省卫生计生委“五不准、五严守”、市委卫生工委“五条禁令”以及《廉洁从业指引》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下发到各单位,组织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并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弘扬“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勤奋务实”的行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我系统的全国“最美医生”徐粼同志先进事迹,制作徐粼同志先进事迹和巡回报告光盘发放至全系统学习,再次掀起学习先进典型的新高潮,并拍摄《医路艰辛 不忘初心》等16部先模人物微电影进行展播,加大对身边典型挖掘、宣传和学习力度,传输正能量。

  二是大力实施“医疗服务满意度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正在制定门诊医师接诊量的指导标准,以及二、三级医院限制接诊非急诊、非转诊患者的指导意见。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项目(简称“12361”工程),大力宣传和推广使用“深圳健康网”和“健康深圳APP”,实现预约挂号、缴费、查看检验检查结果、查看个人健康档案等在线服务,不断改善市民就医服务体验。严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完善财政分级分类补助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完善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总额预付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在基层医疗集团推广医保“总额管理、结余奖励”机制;在全市公立医院逐步推行普通门诊按人头、住院按床日以及部分手术病例、部分综合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打包收费”方式。规范临床诊疗服务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诊疗行为和费用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跟踪监控制度,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等。同时,加大满意度监测、定期(每季度)通报和整改力度,医疗行业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是通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引导医院强化公益性。深入贯彻《深圳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广罗湖医疗集团医保“总额管理、结余奖励”改革模式。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总量持平、结构优化、不增加群众就医支出的前提下,对公立医院收费价格进行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诊金、手术、护理、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深化医改从源头上建立治腐防腐新机制,努力解决行业作风突出问题。

  (二)关于执纪执法偏松偏软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加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力量配备的研究和论证,强化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纪检工作的力量和水平。二是建立受刑事处罚医师的信息互通机制,就受刑责处理医务人员如何建立信息互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并发函获取近五年受到刑事处罚医师信息,督促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及时将受刑事处罚的医师信息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监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写入《卫生监督意见书》,强化医疗机构自律。四是修改完善《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列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范围。五是对近五年来受到刑罚的医师开展全面清查,对受到刑事处罚的执业医师依法注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三)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不严问题。 

  1.关于三公经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针对三公经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直属单位“一把手”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其纪律意识,要求其带头规范遵守财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3月份制定了《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2017年修订版),并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培训。三是强化财务监管和督导。建立每月财务工作会议制度和约谈制度,通报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指导会计核算工作;宣传财经政策,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把关,确保财务和会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拟在年内将委直属单位的经费申报、费用报销等业务通过OA系统进行联网,实现对直属单位财务全过程的联网监控。

  针对个别直属单位2014年违规组团出国培训的问题。责成该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上报整改情况。要求其内部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分,加强对因公出国培训的审批和经费使用管理。目前,该单位已停止此类培训项目,完善了出国(境)审批和培训制度,并对该项目负责人做出了书面通报批评的处分和扣除2014年年终奖20%的处罚,时任单位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也分别在当年的班子会上进行了检讨。年内我委也将对该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同时,我委积极与市外办沟通,就如何规范我市医务人员出国培训项目进行商讨和明确,并要求各直属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出国(境)培训管理制度。

  针对个别直属单位违规接待的问题。责成该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上报整改情况。要求该单位立即着手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目前,该单位已经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审核管理制度,并通过升级 OA“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系统,完善优化了相关预算编制、请示审批和支付审批等格式、流程,增强系统自动化控制与审核功能,不符合制度关键要素的报销申请系统将强制终止。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正进行查处。

  2.关于对个别直属单位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责成该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上报整改情况。委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对该单位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将该单位纳入我委财务管理和监督体系,要求其定期参加委财务负责人例会,学习贯彻财经政策和法规。目前,该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和招标流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年内我委将对其完善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专项审计。

  (四)关于委行政管理方面有关问题。 

  1.关于“三名工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深卫计发〔2017〕19号),建立健全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绩效动态评价机制及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成效不明显、合作难以持续的团队,建立退出机制,并建立层级问责机制。二是出台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的通知》(深卫计发〔2017〕20号),进一步明确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引进单位的职责,并对细化团队合作项目、建立支持配套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新技术项目及推广、实施应用研究计划、加强宣传总结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为提高经费使用绩效,针对目前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委与市财政委经过多轮调研和讨论,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经费管理的通知》(深卫计科教〔2017〕30号),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团队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相关问题。四是建立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我委已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深圳市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评价指导意见》,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全市公立医院综合绩效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医院公益性、满意度和竞争力三方面考核内容。

  2.关于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各种学会、协会有待规范管理的整改情况。一是理顺市卫生计生委各处室与协会学会的职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目前已完成了委主管协会学会基本情况的摸底工作,各职能处室正梳理与协会学会的职能、定位和委托业务,并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协会和学会的财务监管。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卫生计生委主管社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委机关委托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核算。召开我委主管协会及学会财务工作管理专题会议,要求各协会学会要根据委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学会协会经费使用,发挥好财政资金实效。加强对我委主管协会学会的审计监督,年内对重点协会学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五)关于医疗购销领域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深圳市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针对公立医院在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以及基建、人事工作中存在的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为主导,以完善制度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管体系。

  二是继续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工作。前期已建立《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推进我市药品集团采购改革的基本制度框架,并确定了深圳市试点期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到目前为止,以紧缺药、低价药、小儿用药等临床保障用药为主的第一批集团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已完成采购并开始供应,目录内药品采购率达99.3%。以化学药品、生物制剂、中成药以及基础输液为主的第二批集团采购目录内的药品也已经完成谈判议价和厂家确认工作,现正在陆续开展三方合同签订以及采购配送工作。同时,制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试行)》(深卫计基药〔2017〕6号),推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估,争取年度药品采购总费用达到下降30%的目标。

  三是积极探索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集团化采购。在医用耗材集团化采购方面,我委已向省卫生计生委请示,并对本市部分医院和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开展了深入调研和摸底,同时赴宁波、珠海等兄弟地市学习有关工作,现正拟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在医用设备集团化采购方面,已初步拟定了我市公立医院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方案报市财政委,拟于下半年推行市属公立医院通用医疗设备的集中采购。

  四是加快“五权”(决策权、人事权、财务权、采购权、基建权)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最近我委会同纪检组和市医管中心就“五权”系统试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评估,明确推进时间节点,要求年底前实现全系统推广运用,着力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五权”进行重点防控、及时预警和科学评估。

  五是督促市医管中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前市医管中心已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着力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及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六)关于巡察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巡察组共计提出意见建议6条,其中5条意见建议与查找出来的5个方面问题已对应落实了整改。

  关于提出的建议:做实做强基层社康中心,引导市民到社康就诊,为我市全面实现三级诊疗的医改目标迈出坚实的步伐。

  落实情况:我委已将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2017年全市卫生与健康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一是推广罗湖医改模式,督促各区加快谋划和布局基层医疗集团或紧密型医联体。市医改办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广罗湖医改经验 推进基层医疗集团建设的若干措施》,下发《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深卫计发〔2017〕9号),建立委领导挂点督导制度,目前各区(新区)均制定了组建基层医疗集团实施方案。二是研究制定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医疗条例》要求,我委已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职能。二、三级医院主要承担急诊、住院、疑难危重病症的诊疗服务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医学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康复和护理服务。正在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制定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推进。三是加强社康中心建设。今年将制定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推动在每个街道建设1家一类社康中心。在300家以上社康中心建立专科医生工作室,鼓励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强化社康信息化建设,尽快完善社康信息系统、家庭医生服务APP等,实现与各级医院的互联互通。加强社康机构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社康机构工作流程》。四是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目前我委已基本完成《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家庭医生服务规范》的制定工作,现正组织专家核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测算成本,向发改部门申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项目,并商有关部门共同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财政补偿机制,推动家庭医生服务扩面提质。

  下来,我委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特别是对还未整改到位的工作要做好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同时,要将落实巡察整改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抓紧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党建主业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加快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强市建设,努力开创健康深圳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113952,88113951;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008室;电子邮箱:dgwb@szhfpc.gov.cn。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自2016年11月15日起对深圳市水务集团党委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面巡察,并于2017年3月9日向深圳市水务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这次市委第五巡察组到集团党委巡察,是对集团党委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集团党委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我市水务事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定位所取得的成绩,又中肯指出了集团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全符合集团实际,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集团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并针对巡察反馈的6方面19个问题立即开展整改。

  (一)党委以上率下,统一思想认识 

  3月9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党委书记韩德宏要求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和各党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对照查摆,深挖思想根源,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深入和高质量地完成好整改任务。集团班子成员带头认领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个人整改工作计划,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做到真认账、真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工作情况。明确各党组织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本单位整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联动工作机制。

  (三)坚持直面问题,细化整改任务 

  3月21日,集团党委制定了《市水务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水务集团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6方面19个问题,细化分解为24个具体问题清单,逐一明确牵头的集团领导和责任部门。3月31日,集团制定了2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专项工作计划。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到位 

  集团党委严抓部署实施、督查落实、制度配套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各责任单位每周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对于马上能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于情况复杂或需较长时间完成的事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力争早日见到成效;对于需要多层次、跨单位协同整改的事项,积极主动与股东、利益相关方、主管部门密切协商,推进落实。4月26日至5月5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成12个检查组,对下属33个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的实地督查,总体整改情况良好,基本按照既定时间要求落实责任清单内容。

  二、牢牢把握问题导向,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方面19个突出问题,集团党委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完成整改的有14项;待政策指引出台后进行彻底整改的有1项;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正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的有2项;已采取有效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需要持续改进和提高的有1项;涉及政策、股东层面,需要反复磋商、持续跟进的整改任务1项。

  (一)关于“党委班子核心作用欠缺,企业创新发展不足”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主动担当不够,需加强原特区外排水管网运营业务拓展的问题

  集团认真查找作为基础性大型国企在主动承担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治水提质、承接原特区外排水管网业务等方面主动性不足、办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强。对此,集团在以下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积极拓展原特区外涉水业务。集中优势力量,参与海绵城市PPP项目投标,并取得进展。集团以原特区外水务公司为平台,积极拓展涉水业务。

  二是积极参与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承担了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污水泵站新建扩建、排水管网改造完善、内涝整治等四大类共计48项治水提质任务,其中福田水质净化厂已建成投产,其余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与央企在流域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成功中标布吉河治理项目,创新“EPC+O”的一体化治水模式。与相关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承担区域内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建设、排水达标小区创建、河道黑臭水体治理等涉水业务。在2016年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中,集团的治污保洁、污染减排两项工作获考核满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总分在“企业类”中取得好成绩,获2016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特别奖;罗芳水质净化厂污泥深度脱水工程荣获“优秀项目”。

  三是发挥集团在打造我市“大水务”平台中的国企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市国资委“1+12”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大水务”相关工作,促进我市同质水务资源的重组整合,承担起我市治水提质实施主体、城市大水务运营主体、水务资源整合主体、水务主业投融资主体等“四大主体”功能。

  2、着力解决议事规则执行不力,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存在权限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一是修订议事规则。按照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有关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部分内容,明确和落实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和细化党委讨论审定和参与决策的事项,强化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根据章程内容相应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按照集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经营班子集体决策、落实决策事项三个层次,修订完成了集团《重大专题工作会议事规则》、《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专题工作会议事规则》,明晰了三类会议的界限,增强了规范性与可操作性。每周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会议安排的计划性。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集团完成了对上会议题审批流程的修改,新版网上审批流程已正式上线运行。增加了议题所涉单位意见征集、分管领导会前协调等环节,按照规则要求从程序上严格把关,确保上会议题在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一致,籍此提高上会材料的质量,提高决策效率。

  3、着力解决班子凝聚力不强,党委班子成员沟通欠缺的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3月24日,集团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就如何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行了讨论,班子成员就巡察组反馈意见中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欠缺、企业创新发展不足等问题查找了自身原因。3月26日,全体班子成员向党委提交了个人整改计划。

  二是坚持定期沟通。每周定期召开领导班子碰头会,交流沟通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解决思路。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思想交流会,持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3月27日,集团召开了第一次专题思想交流会,就巡察反馈的问题及集团的相关工作深查细摆,提出改进计划。

  4、着力解决企业创新不足的问题

  一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建立与集团生产经营需求相适应、科学规范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成果推广与应用。发挥安全饮用水工程技术中心、市污泥重点实验室作用,积极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及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市政污泥处理”等5项相关课题。建设海绵城市等新业务的技术示范与实验基地。筹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供排水技术成果展示会,依托该平台建设高校科研成果库、行业技术评估专家人才库、校企创客空间工作站,发掘优秀人才与研究成果。多措并举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推动企业创新工作良性、高效开展。

  二是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国资委出台的《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规定》,集团制定了《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实施细则》,对创新符合改革方向、法律法规规定,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减免相关责任。态度鲜明地鼓励和保护改革创新的干部,以制度的关怀与包容,调动干部积极性,推动企业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普遍存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时间频次不符合要求、会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一是加强主动谋划。在集团“十三五”规划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内容,主动谋划、提前布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党委会、党建纪检工作会议、群众座谈会、基层调研等方式,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举措,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2017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把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作为学习重点。今年以来,集团党委中心组通过听报告、看录像、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组织学习9次。集团班子成员参加了4期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开展的专题培训班。截至5月5日,组织40名支部书记参加了深圳市属国企党支部书记脱产培训班。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和勇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和两个走在前列”尖兵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4月28日,党委书记与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了《2017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内容紧密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化“党代表任期责任区制”书记项目、深化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创新党建带群建等明确了责任内容和检查考核要求,提高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压实“一岗双责”的责任。

  四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5月8日,集团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按照具体化、差异化、精准化的要求,集团党委制定实施方案,花力气大抓基层、大抓支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激发基层活力,紧扣当前主题,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穿企业各项工作,凝聚广大员工的力量,推动企业发展上新台阶。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指导检查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加大党建工作基层调研、专题研讨会、工作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各单位从严治党工作与年终绩效考核、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强化基层党组织“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意识。

  (2)针对“存在‘好人主义’严重的现象,对于少数干部思想上、作风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旗帜鲜明地指出来”的问题。

  一是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与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相结合。谈心谈话要“咬耳扯袖”,突出原则和内容,原则上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内容上要聚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民主生活会要“红红脸、出出汗”,突出见人、见事、见思想,围绕作风建设和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二是把容易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度进行防范,并加强检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费用、劳保费用及福利费合规使用的通知》,修订发布了《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离深管理规定(修订)》。集团审计部、计划财务部把专项费用、劳保费用及福利费的使用情况纳入各项内审、财务负责人年度考核、财务检查等工作中,督促各单位落实相关制度规范。

  (3)针对“驻外单位监管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探索“集团党委—二级企业党组织—驻外异地项目公司党组织”三级巡察制度。成立水务投资公司党总支,将坪地水务公司、南澳水务公司党组织关系纳入总支管理,实现本地项目公司党组织隶属关系及产权关系相统一;对于异地项目公司,水务投资公司出台了《驻外异地项目党建工作“四个同步”管理办法(试行)》,对“异地项目公司党组织和经营管理机构同步推进、同步设立”,对“异地项目公司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考核”,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建立了水务投资党群工作微信交流群,及时在群里共享工作动态、发布业务指导。

  2、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组织建设。一是集团成立了纪检监察室,正在推动集团下属独立法人企业成立纪检监察室,并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组建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形成自上而下的业务体系。二是加大对纪检监察人员的选配和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集团纪委委员及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对纪检人员的监督。强化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主业意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坚持违纪必究。一是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列出责任清单,集团纪委在集团党委领导下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3个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全面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及纪检委员责任。1月至4月,集团纪委办结群众举报信访件14宗,谈话提醒3人、诫勉7人。

  (3)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集团加入深圳市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各个领域的制度规定;制定《深圳市水务集团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内部监督工作;督促相关部室修订完善了权力运行各个领域的制度规定15项。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将制度的贯彻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3、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集团党委对“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并切实举一反三,将该问题细化为以下四项内容。

  (1)关于办公用房超标比较普遍的问题。

  各单位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整改。集团机关及29个下属单位共计96间办公室存在面积超标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2)关于公务用车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存在个别单位未进行车改、车改不彻底等问题,集团立即责成责任单位成立专项工作整改小组,制订了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3)关于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的问题。

  集团立即停止以购物卡形式发放各类劳保、福利,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集团审计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月至3月,对本部2家分支机构及10家下属二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有购买购物卡的情况;对于个别单位存在商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填写不规范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下一步,集团将加大对《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2017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整改问责办法(试行)》的执行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存在违规公款消费的问题。

  经全面自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公款消费的问题,集团立即责成责任单位对2013至2016年间的公款消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3月29日,集团审计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企业的业务招待、公款旅游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5月初,集团组织了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业务、党纪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各单位的业务审核把关的责任意识。集团纪委已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公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党组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选人用人存在争议”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选人用人酝酿不充分、存在争议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人事部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各级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管方面的政策,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具体要求。

  二是修订《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暂行)》,对选拔任用条件、动议与选拔方式、考察、任职与考核、交流与回避等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在修订中更加凸显以下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就拟选任职位、人选条件、产生范围和方式、意向性人选、考察对象等事宜征求用人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选聘工作方案、考察对象、任职人选等事项要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待干部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亲亲疏疏。

  2、着力解决干部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月24日,修订发布《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离深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审批程序。在管理规定中增加关于领导干部出国(境)的审批流程、次数限制及证照管理的条款。完善集团MIS内网关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请假、离深审批流程,增加“出国(境)”需经过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的环节。

  3、着力解决少数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实的问题

  一是做好专项培训。3月16日,人力资源部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的培训。3月20日,召开集团党委会,对“两项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并传达了市委组织部的培训内容。3月27日,集团再次召开党委会,学习中组部、省委和市委关于“两项法规”的学习通稿。4月12日,党委书记韩德宏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要求及处理条款。

  二是做好专项报告。集团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由党委指定的专职人员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党委书记进行了阅签。4月20日,集团按时完成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

  (四)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缺陷,廉洁风险隐患明显”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招投标制度存在暗箱操作空间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系统研究有关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结合《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及相关条例,4月12日、4月20日,集团专程到市交委学习招投标的相关文件和工作经验,借鉴市交委的做法,修订《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从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分类制定评定标工作指引。集团监事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

  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对重点敏感岗位负责人进行岗前谈话教育和定期轮岗。对工作人员加强廉洁风险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扩大专家库人数,制定评标定标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提升评标定标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四是加强信用管理。落实诚信机制,审核投标人信用档案中有无不良记录,建立信用考核信息反馈制度、失信惩罚机制、商业行贿人市场退出机制,将招标活动中的信用表现纳入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对于招标活动中投标人串标、商业贿赂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2、着力解决工程招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现象的问题

  一是夯实项目前期工作。从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编制审核等各个环节做精、做细工作,使标底与市场成本高度接近;扩大招标信息公告范围,吸引更多投标人参与竞争;探索引入先进的建筑信息模型BIM管控工程,借鉴国外招投标工作的相关经验,压缩围标串标空间。

  二是提高招标管理能力。通过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设置、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开标、评标、清标、定标的层层设防,力争不给围标串标行为留下可乘之机。通过承诺函、专项合同条款等方式要求投标单位承诺不围标串标。

  三是强化监督和跟踪。加强招标项目后期监管,由集团纪委对中标项目实施动态跟踪检(抽)查,主要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及时查处。

  3、着力解决外部施工单位挂靠现象严重的问题

  经过全面自查,集团责成责任单位强化管理,彻底清理挂靠单位。

  一是立即对外部施工单位挂靠现象进行整改。已完成施工队资质核查并形成处理意见。11家无在建工程建设任务的挂靠施工队伍清理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3家有承建工程施工队,已形成汇总清单,承建项目完成后清理此类队伍。今后将坚决杜绝外部施工单位挂靠现象,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管理。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对目前存在的收费标准不一、管理混乱等问题,相关单位在清理挂靠施工队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取消“管理费”,规范项目利润目标管理。

  三是进一步培养和充实施工力量。充分发挥施工队在应急抢险、管道非开挖施工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了施工队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投入资金购置了紫外光固化、胀管机、CCTV管道检测等非开挖技术设备及防洪抢险施工设备,引进9名工程施工管理类技术人员,计划再投入40余万元购置施工设备,再引进10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力争年底前再建立2-3支施工队伍,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施工建设企业。

  4、着力解决部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经全面自查,集团责成责任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2017年3月31日,收回劳务队伍超比例付款105万元。对于地铁11号线南站给排水工程提前退回某施工队的工程风险保证金50万元的问题,集团对此进行了查核,责任单位已于2014年7月全额收回50万元保证金。今后,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对外借款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资金支出管理制度规定,不断加强工程项目支付管理,杜绝违规支付项目资金现象。

  5、着力解决长期违规租用技术人员资质的问题

  经全面自查,集团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目前,已停止对11名技术人员发放补贴,终止使用其中5名无在建项目任职的技术人员资质;在其余6名有在建项目任职的技术人员中,有2人已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4人正积极与甲方进行联系沟通并寻找合适的替代人选。同时,积极开展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并鼓励员工考取注册建造师等资质证书,提升自身队伍素质。

  (五)关于“资源性资产租赁监管不严,各类违规问题交织”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违法建筑问题突出、个别物业未公开招租、租金追收不力造成损失等3个问题,各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对违规搭建及欠租等问题,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进行了6个专项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梅林水厂三期用地违规搭建及欠租的问题

  2011年,责任单位将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宗地号为B303-02的空地出租。截止2017年4月,已收回100万元,并与租户约定了还款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分期还清全部拖欠租金。

  2、关于滨河水务大楼内违规加建的问题

  2016年4月1日,责任单位发现承租方搭建钢结构夹层(面积约360㎡)后,立即通知对方停工并采取了停电措施。并分别于2017年4月20日及4月25日将该违建事项专题报告所在辖区查违执法部门及辖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辖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已立案并现场取证,积极开展查违处理。

  3、关于大涌水厂空地安全隐患的问题

  大涌水厂旁的空地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12年2月29日止,厂房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14年9月30日止,但承租方拒绝搬离。2017年4月10日,责任单位报请辖区政府、辖区安监局查处;2017年5月4日,函请辖区街道办事处以及辖区查违相关部门查处。同时,聘请顾问律师,启动法律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搬迁问题。

  4、关于个别物业未公开招租的问题

  2014年5月,责任单位未经公开招租,续租了两处物业,与承租方签订了租金符合市场行情的租赁合同,存在未能按照市国资委《指导意见》执行的问题。在市国资委2014年资源性资产租赁专项审计中,责任单位就此提交了专项报告。

  目前,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招租流程(联交所公开招租及自行公开招租),严格按照《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性资产租赁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公开招租。

  5、关于光明污水处理厂空地欠租及安全隐患的问题

  一是已启动欠款追收工作。2017年4月5日,责任单位向租户发送了催缴通知书;2017年4月底,经与顾问律师沟通,就该问题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律师的指导下启动法律程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责任单位追缴欠款工作持续进行中。

  二是已消除安全隐患。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辖区区政府牵头,集团积极配合,按照有关要求,以责任单位暂时垫付23家租户搬迁补偿款160万元的方式完成拆迁,消除了安全隐患。

  6、关于万德大厦11楼北座欠租的问题

  为追缴承租人拖欠的租金及相应的滞纳金, 2016年9月,责任单位聘请法律服务机构起诉追款;2017年3月,辖区法院立案受理此案,案号为 (2017)粤0304民初9249号,正在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审理。

  (六)关于“股权改革未达预期效果,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为集团股权改革发展、原特区外水务公司股权改革、水务工程公司股权改革及国有收益流失等三个层面的内容,分别制定整改专项工作计划。

  1、关于股权改革工作滞后的问题

  4月7日,集团召集计划财务部、审计部、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详细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求各区水务公司负责人积极与区政府、国土部门及原股东相关负责人沟通,继续推进资产评估工作。积极协调宝安水司资产评估中介及原股东召开专题会议,商议宝安区本级供水资源整合资产评估方案事宜;龙岗水司正在与评估机构沟通,加快资产评估报告(初稿)的出具进度。

  集团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专题报告原特区外供水资源整合中评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的情况,提请市政府协调各区政府和市规土委按照相关意见,推动原特区外供水资源整合的评估工作,妥善解决土地处置问题。

  2、关于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

  一是发挥党委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争取承担我市治水提质等涉水任务,进一步拓展异地市场;二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研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政策支持;三是围绕“城市质量提升年”,提升供排水服务质量,大力推进优质饮用水、排水管网排水设施升级改造;落实市国资国企改革“1+12”文件精神,激励干部创新创业,积极推进“大水务”工作;四是正视集团是中外合资企业的现状,既充分发挥法方股东威立雅在企业管理、技术积累方面的优势,又充分发挥国有控股企业大股东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各方股东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股东支持,提高决策效率。

  3、关于国有收益流失的问题

  针对水务工程公司双方股东业务资源投入与收益比例不对等的问题,集团层面已经达成共识、形成初步方案,并与参股方进行了商洽。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市委对集团的巡察工作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实现了政治巡察与生产经营“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抓党建强党建、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各单位在不折不扣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基础上,都能坚持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四风”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全面整改。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执行力明显改善,主动加班加点推进落实治水提质、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任务,实现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开门红。截止2017年3月末,集团总资产174.8亿元,净资产98.26亿元,与2016年底相比分别增长0.15%和2.2%。与华为、中国电信联合发布了全球首个低功耗NB-IoT智能水表应用项目。集团获2016年度“市长质量奖大奖”,宝安水务集团荣获“区长质量奖”。

  下一步,集团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巩固深化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党委从严管党治党和推动企业健康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责任,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四个坚持、三个支撑和两个走在前列”争当尖兵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发挥好大型骨干水务企业在完善城市功能定位、提升城市质量上的重要作用。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按照党章等党内法规给自己的言行标定“高线”、划定“红线”、设定“底线”,讲纪律守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等深层次问题上挖根除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纯净干部思想,纯洁干部队伍,纯正政治生态。

  (三)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依托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

  (四)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探索在党员人数较多、管理范围较大的单位设立专职党组织书记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本部基层党建及异地项目公司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异地项目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协管监督。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实践好“四种形态”,健全完善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机制、定期谈话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监督手段,帮助领导干部纠正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杜绝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公款消费、滥发补贴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等问题反弹回潮。

  (五)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解决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努力以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推动集团“十三五”规划的稳步实施,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突出整改成效和巡察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127156;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2607室;电子邮箱:szwg2607@sina.com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4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深刻反思,深入研究,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明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3月8日,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委书记王国宾立即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会议要求务必严肃认真对待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头等大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好、完成好。整改工作要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努力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正风肃纪、克服积弊、建章立制、推动发展的过程。

  (二)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月17日,局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王国宾同志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的协调、督查。在集中整改的两个月期间,先后召开党委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共9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任务落实工作,同时在局党委(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党建工作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会议上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专题督查督办行动37次,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3月31日,市委常委刘庆生同志专程到市城管局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和督促我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反思、研究,抓好整改落实。

  (三)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 

  局党委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一一对照检查,逐条分析查找原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和建议,细化分解成8个方面24个问题,并一一对应确定8个方面24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每一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逐条核查、销号管理,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也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国宾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敢动真格求真务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局党委在整改工作中,不搞适可而止,不做表面文章,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动真格求实效。两个月来,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了《市城管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市城管局工程、物业、服务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十不准”》等规章制度33项;根据核查结果依纪依规对存在问题的11个单位和12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对1人终止提拔任用程序并进行岗位交流,对2名领导干部转非处理,对38人开展了谈话提醒,纠正过错行为并追回损失72.43万元,已收回问题物业16处。目前,24项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22项,基本完成2项,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觉悟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根本性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党委班子集体议事制度更加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内部审计监督得到加强,不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得到纠正,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得到有效控制,物业租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6个方面存在问题,局党委认真对照检查,积极采取措施,逐个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通过严抓严管、真抓实干,务求做到件件有回应、条条有落实、事事见成效。

  (一)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加强党建和纪检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突出解决“党建工作薄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和形式主义”问题。 

  1.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修订完善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具体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促进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范化、制度化;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党组织完善集体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行动。成立局党委督导组,对全局系统18个直属单位党组织和8个局机关处室党支部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基层党组织抓任务落实、制度执行和工作“留痕”等情况,通过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整治,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全局系统党的建设。三是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督促局属单位及时做好党组织班子任职期满换届工作。目前,全局101个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其中,包括3个长期未换届的党组织已完成换届。另外,2个未按局党委批复成立党组织的单位已按批复成立党组织;1个不符合设立党委条件的党组织,局党委已撤销了原成立党委和纪委的批复。

  2.实施局领导挂点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局党委班子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制定并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选择党建工作相对薄弱或承担今年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党组织开展挂点联系,局领导不定期深入挂点党组织研究指导党建工作,参加中心组学习和组织生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3月以来,已组织开展局领导挂点联系活动8次。在局党委班子的带动下,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3.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大力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日常管理。二是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理论+业务”、“一月一专题”的原则,局党委每月一次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不定期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

  4.加强纪检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一是加强纪检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市纪委批复同意,局党委专职副书记丘孟军兼任局纪委书记,同时,局纪委还增加配备了一名副书记,调整了两名纪委委员。建立健全局属单位纪检机构,设党委的5个单位均设立了纪委,并配备专职纪检干部,设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明确一名纪检委员分管纪检工作。二是完善局纪委议事制度。研究制定了《市城管局纪委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纪委议事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印发《市城管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党委班子主体责任31项,主要领导主体责任21项,分管领导主体责任共76项,同时,督促局属单位党组织参照制定本级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认真抓好落实。

  5.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一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工程、物业、服务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十不准”》,要求全体在编干部职工认真对照检查,并如实报告“十不准”个人事项,对违反“十不准”问题进行了整改,已落实整改单位2个、干部职工4名。二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物业服务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建立廉政承诺、监督检查、履约评价“三大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三是在全局总结推广公园管理中心加强外包服务监管的有效做法。对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单位,采取约法三章、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强化监管等系列举措,用“一瓶矿泉水”的量化概念,与服务企业建立干净清爽的合作关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6.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落实核查问责,突出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核查处理。成立核查问责领导小组,深入巡察反馈问题单位开展专项核查,通过调阅资料、面对面谈话和电话问询等方式,重点对工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垃圾设施运营监管以及物业租赁收支管理等四大方面共9项具体问题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并依据相关规定对11个单位、12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二是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实施《市城管局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突出“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近两个月来,局党委对干部谈话提醒38人次。三是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结合近年城管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局纪委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新入职人员的廉政纪律教育,对苗头性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局属灯光中心、监察支队等多个单位也以不同形式组织开展了“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政纪律意识。

  7.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修订完善市城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有关规定,推进实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相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费一律按零增长控制,从严控制会议费等支出。实施“三公”经费阳光工程,今年一季度局系统单位“三公”及会议费数据已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健全培训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培训管理规定,建立局属单位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单位党组织审议后,报局人事部门审核的制度,严格把关培训内容、方式、地点和费用开支标准等,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培训活动,定期检查局属单位培训开展情况。

  8.深入开展“行走深圳”行动。局党委认真贯彻市委“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走深圳”行动。以雷厉风行、真抓实干、务实高效的“行走”作风,以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线路的“行走”方式,以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行走”机制,直奔基层、直面问题、直击现场,通过“行走深圳”微信群曝光揭短、指出问题,并跟踪督促各区、各街道落实立行立改、真抓真改,重点解决城中村、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等环境脏乱差以及市容秩序混乱等问题,有效提升了市容环境质量和水平。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行走深圳”共近300次,其中,王国宾局长带头开展行走达78次,在百日内走遍全市74个街道。三个多月来,一些城市管理多年顽疾和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迎刃而解,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行走深圳”,形成了一种抓基层求实效的城市管理“一线工作法”,凝聚了一股勇于攻坚克难的“行走新力量”,建立了一个城管、交委、交警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行走新机制”,得到了市委常委刘庆生同志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市上下已形成一种“用脚丈量深圳每一寸土地,用心做好城管每一个细节”的良好工作氛围。

  9.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及改进宣传工作。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转变文风会风,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反对文来文往、以会传会,坚持以实干抓落实、以实效论英雄。一是严控文件数量,能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比如,局领导在会上的发言稿,原则上不以正式文件专门印发。今年上半年以市城管局名义印发的文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约三成。二是压减会议数量和时间,能套开的会议尽量套开。经常利用早餐会时间商量解决日常工作问题,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与维稳和安全形势分析会套开,将局长办公会、局党委扩大会、局党委会议套开,通过合并套开会议,有效节省会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制定《市城管局办文办会处理规范指导意见》,修订《市城管局领导审签事项划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四是改进宣传工作。加强统筹策划,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宣传,除了利用报刊媒体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外,还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宣传,总结推广经验和先进做法,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10.创新推进“两个打造”等中心工作。一是以实施“街道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制度和推行“公厕革命”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从今年开始,市城管局在全国率先开展街道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现场考察和居民满意度调查方式,对全市74个街道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价,每月排名向社会公布,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通过实施“街道环境卫生指数测评”,促进街道环卫工作知耻而后勇,比学赶帮超,推动环卫辖区管理责任制有效落实。另外,今年年底前,我市将按照高品质高标准完成全市200座市政公厕、公园公厕管理提升改造,打造公厕示范标杆。二是以建设花卉景观大道、花漾街区、街心花园等为重点任务,按计划推进打造“世界著名花城”各项工作;同时,大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改造、推进特色主题公园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公园之城。三是办好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以大会召开为契机,全面提升市容环境水平,通过大会的举办,全面展示深圳绿色发展成就。

  (二)严格项目招标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突出解决“项目‘倾向性’招标及实施监管不到位”问题。 

  1.完善项目招标和实施监管制度。一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预算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项目评审机制。对部门预算5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以及100万元以上的临时新增工程、服务及货物类项目实施专家评审制度,从严把关、科学评价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及效益费用等;对1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和工程服务造价项目,实施第三方审核机制,按审核价进行招投标,降低工程核减率。二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服务类和货物类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打造阳光自行采购平台。对标的1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和货物类项目,全面推行“优选抽签”采购模式。同时,正在修订《市城管局建设工程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将对局系统工程和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开展定期及不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和《市城管局建设工程履约评价办法》,完善中标单位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

  2.推进项目招投标公开公正透明。一是推进公园劳务派遣项目重新采购。将公园管理劳务派遣服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分为后勤辅助类、技术工种类、安全管理类等三个项目类别,并将花卉园艺、绿地管护人员和维修班组剥离纳入公园绿地管养服务项目。经过重新核定,编制用工需求、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分配方案,经公园管理中心专题研讨会、主任办公会、重大议事会等3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征得市财委同意后,重新挂网公开招标。后勤辅助类岗位和技术工种类岗位两个项目同时招标,不得由同一家公司中标。在采购中心推荐“N+2”名供应商后,仍一律采用抽签方式进行定标。二是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认真制定招标文件,合理设置资格要求、技术需求、评分细则,严禁设置“倾向性”招标条款,明确禁止转包,明确分包事项以及违规处罚措施,招标文件上报市城管局审定,确保下坪场新一轮垃圾填埋运营、臭气治理提升运行、渗滤液处理等项目招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施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打造健康阳光物业,突出解决“物业管理混乱、问题和关系物业多、物业租赁资金监管缺失”问题。 

  1.建立完善物业监管制度。一是完善物业资产管理数据库。组织对全局物业情况开展全面梳理核查,分门别类,摸清家底,为物业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持。目前,全局系统共有物业1241处。二是严格执行物业出租使用审批。按照市城管局物业出租管理规定,对商业物业招租一律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关系物业、人情物业。三是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市城管局商用物业租户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强化物业租赁租金及使用安排的动态监管。四是加大物业巡查核实力度,确保自用物业和出租物业租赁使用行为安全合规。

  2.着力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落实关系物业整改,全部收回公园小卖部经营物业16处。其中,深圳湾公园7处、莲花山公园8处、儿童公园1处,上述物业收回后不再对外出租,在公园16个点放置了38台自动售卖机,为市民提供服务。二是采取“一案一策”,实施问题物业整改。对1处物业,已协调法院张贴执行公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执行过程有关问题;对4处物业,已再次向法院提出加快强制执行进度申请;对1处物业,已提起司法诉讼,正在二审审理中;对1处物业,经协调承租人,已对外向游园市民免费开放;对2处物业,结合法院判决情况,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争早日达成解决意见。

  3.积极稳妥推进解决田贝招待所物业租赁问题。一直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田贝招待所物业租赁问题的整治工作,主动沟通协调、认真研究提出有关解决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田贝招待所整体划转市国资委。4月28日,市城管局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整体划转移交协议,各种债权债务一并打包划转。

  (四)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突出解决“部门预算执行不力和项目实施内部监管不到位”问题。 

  1.加强内部审计,推行绩效评价机制。一是全面加强内部审计。将各单位对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检查范围进行重点审计和检查。针对审计部门对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审计发现的问题,将组织专业力量对问题单位的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劳务合同规范执行、物业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二是推行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对局属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要求绩效得分排位后3名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三是强化审计及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优依据及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2.加强专项检查,规范政府采购执行。一是对超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进行专项整治。对存在超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的7个局属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督促其按照巡察组和审计部门的要求全面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管理工作。目前,已全部追回多支付的款项72.43万元并上缴财政。二是按照《市城管局关于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局属各单位2014至2016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服务外包和委托业务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以及对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2016年度劳务派遣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五)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突出解决“环卫作业服务项目监管不力及安全隐患”问题。 

  1.构建完善责任体系,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开展局系统八个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一是完成全局安全风险源梳理工作,实施风险源清单化管理。目前,已初步梳理出风险源900多个,并对应每个风险源逐一提出管控措施,强化推进责任落实。二是实施问题台账管理。制定实施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切实抓好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挂牌督办管理工作。重新梳理并建立局挂牌督办工作台账,对33个隐患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和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跟踪督促落实,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三是深入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安全事故防范能力。至今已排查安全隐患370个,整改了320个。

  3.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防范。一是强化下坪填埋场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机构对下坪场进行了安全评估,找出安全隐患点,逐一进行整治。对填埋库区和气体管网进行全面巡查,加强进场砖渣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问题。二是强化其他垃圾填埋场和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监管。实施全市垃圾填埋场安全生产检查,对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15处隐患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认真完成整改。三是强化公园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公园危险边坡安全监管,挂牌督办公园危险边坡安全治理23处,其中,将塘朗山郊野公园15处危险边坡移交给所在辖区治理,另外8处,1处已经完成整治,7处正在实施整治中。与辖区公安部门联手,创新实施公园法制副园长管理制度,完成首批24家市属公园法制副园长的聘任工作,进一步加强游客公共安全管理,建设平安公园。

  (六)严格执行干部制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突出解决“干部任用管理不够规范和跨领域交流少”问题。 

  1.严控临时办事机构和抽调人员。认真落实立行立改,按照承担专项工作职责任务,将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造世界著名花城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临时机构,以及抽调的工作人员16名,由局机关分别划归市环卫处、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市绿化处归口管理,实行职能并合,共同承担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局机关处室还清退了临时抽调人员7名。由于工作需要,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筹备办公室临时机构及人员暂时保留,至今年七月底大会结束后撤销,届时该办抽调的40多人将返回原单位工作。

  2.坚持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公道正派选用干部。局党委高度重视班子和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公道正派、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广泛听取意见,配齐配强班子、选准用好干部。近年来提拔任用的几批干部,均得到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二是公开透明招选人才。严格实施《市城管局调入人员管理办法》,坚持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干部调入原则,规范执行考试面试相关规定,杜绝打招呼、说人情,避免裙带关系,真正把城管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招纳进来。近年来开展的人员招录工作,没有发生一起有效投诉。三是严格班子考核和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创新基层班子定期考核制度,在上一年度的考核中,对责任不落实、群众意见大的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了调整,对民意测评偏低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谈话提醒。最近,经核查发现1名基层单位班子副职领导的家属在本单位服务外包企业工作,且未及时向组织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局党委予以终止其提拔任用程序并进行岗位交流。四是执行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2名因病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处级领导干部,予以转任非领导职务。

  3.加大干部交流和培养锻炼力度。制定实施《市城管局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和公务员遴选工作制度》,打破业务壁垒,加大干部跨行业交流力度,近半年来在环卫口、园林口、市容口等不同领域交流使用干部19人。同时,局属有关单位加大本单位内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干部工作活力。其中,公园管理中心对2个部门14家公园共30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灯光中心交流任职10名、梧桐山管理处交流任职9名。推进城管“苗圃计划”和“优才计划”,实施新入职人员“导师制”和统筹安排到重点工作岗位锻炼培养,今年继续安排了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局属单位挂职锻炼,加强干部培养和梯队建设。

  4.规范清理干部任职兼职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按规定要求已执行回避任职的局领导家属2名。另外,1名局领导家属经营的企业,2016年12月27日经公开招标入围市城管局自选供应商目录,自入围供应商目录以来,没有承揽城管系统任何项目,2017年3月,已主动退出市城管局自选供应商目录。2名基层单位班子成员的亲属已从单位外包服务企业辞职。二是清理干部兼职问题。在市城管局为主管单位的基金会兼任监事的2名干部已辞去兼任职务。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针对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时做好填报辅导,强调纪律要求,并按规定完成了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共106人申报个人事项有关工作。

  三、以构建长效机制为关键,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开创城管工作新局面 

  城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情况复杂,问题多样。两个多月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的要求和市民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我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广东和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招投标项目的内部审计,对问题物业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城管工作的基本遵循,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开创城管工作新局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抓好党的建设。 

  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把党建工作与城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城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切实做到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突出抓好基层软松散党组织的指导帮扶工作,在抓基层打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依托党委(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全局系统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落实“两个责任”,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把当前的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进长效建设;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继续深化招投标项目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继续深入开展问题物业专项整治,敢担当、敢碰硬,对问题物业强力进行清理整治;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对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对于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杜绝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四)公道选人用人,不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人才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大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力度,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通过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卫、园林、市容等不同领域干部的交流使用力度,打破业务壁垒,避免部门利益固化;进一步实施人才战略,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加强对年轻后备干部的重点培养和锻炼,真正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干净干事的城管队伍。

  (五)以整改促工作,开创城管工作新局面。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和打造“世界著名花城”,积极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筹办好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品质,着力打造城市管理的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着力提升城市管理现代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争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尖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83916283;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4号市城管局党委办公室,邮编518036;电子邮箱:wzx@szum.gov.cn

   

  深圳市医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6年11月13日至12月30日,对市医管中心系统进行了全面巡察,2017年3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巡察整改工作是中心系统重大政治任务。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我中心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市委精神和中心实际。中心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端正态度、照单全收,主动认领、立改立行。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细化部署、严格措施,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举措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中心党组及时召开大会,传达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中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其系列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逐一剖析解决问题,深入抓好针对性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问责、形成震慑;要坚持长效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力争通过巡察整改专项行动,为市属医院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政治生态和行业风气,为市民享有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奠定更好的队伍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整改措施。中心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中心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心各部门正、副部长为成员。研究制定了中心及直属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确定了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强化了工作要求,明晰了工作责任。力求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到人到岗到责;明确时间节点,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在4 月30日前整改到位;对于远期整改的问题,要明确目标、措施,完善制度和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同时,要坚持动态管理、挂账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作为做好整改工作的基础要求。特别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自始至终把责任扛在肩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狠抓整改落实。中心直属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责任,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各医院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中心工作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单位领导班子针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贯彻整改要求,动员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为整改出力,查不足、找差距,形成中心上下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责。中心党组,中心直属纪委和各直属单位党委、纪委强化对巡察反馈问题的督导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督导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的,敷衍应付、行动缓慢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找准体制机制方面的病灶,从根源上堵塞问题漏洞,坚决防止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整改以来,中心党组每周听取工作进展报告,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中心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3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和2次中心系统整改推进专项工作会议,中心直属纪委及直属单位累计调查处理巡察组(纪检十二组)交办的信访线索6个,自查自纠给予党纪处分4人,行政纪律处分5人,免职5人,调整工作岗位2人,各类经济处罚44人,批评教育45人。中心新制定11项规章制度。

  市委第三巡察组就我中心的整改工作给予了精心和细致的指导,就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为我中心的整改工作指明方向,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纪委派驻十二组高度重视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对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项指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紧抓好整改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党委管党治党主业意识不强,没有把管党治党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抓好党组(委)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同志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对照上级规定,逐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心党组负责同志和党组全体成员,反复研究加强中心系统党的工作的有效措施,专题召开中心系统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作会议,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党建工作的引领意义。二是指导医院加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通报》、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等精神的学习,加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整改期间,中心主要领导率领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对所有直属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的深入调研,深刻指出班子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党委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医院立行立改,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主业,加强党建。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一岗双责”考核和问责,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布置共落实,强化纪委监督问责。四是对从事党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提高党建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五是进一步细化中心管理绩效考核中有关党建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定期与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促进医院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增强医院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促进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的落实。六是行文《市医管中心关于申请增设党群工作部和专职纪委书记领导职数的函》报市机构编制部门,争取在中心本级增设党办机构及增加专职纪委书记职数,进一步加强党建和纪检监察管理工作。起草了《市属公立医院专职纪委书记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近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关工作。

  2. 关于各医院普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较少研究讨论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没有及时交纳党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为清晰界定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的各自工作范围,中心印发了《市医管中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医院完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明确相关会议议事范围、议题确定、会议安排、议决方式、决议实施等内容。党建、党务工作必须提交党委会专门研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直属单位有效贯彻落实,强化各医院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目前,各医院已经全部落实了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与党政联席会议分设,各司其职的要求。二是责成医院党委督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已制定的“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有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支部考核的核心指标。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出规范要求。如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党委通过制定党委委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年度计划表,每季度对党委委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公示监督,来促进制度的执行。三是要求各单位党委严格按党费交纳规定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实现党费收缴及时、准确、100%覆盖。在进一步进行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指导医院定期梳理党员组织关系,彻底解决临聘人员不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问题,使“口袋党员”发生率为零。四是结合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调研工作要求,通过促进各单位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调研,通过调查研究,排查整改,形成调研工作报告,制定相关制度措施等加强基层党委党建工作力度。

  3. 关于对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抓得不够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学习。通过强化各级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讨论会、支部读书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委会议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准则、条例学习为重点,提高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和强化宗旨意识,增强改革创新的紧迫感和服务群众的使命感。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技术等方式,努力改进学习,强化学习效果。各级党组织普遍利用微信、微博等手段加强学习教育。二是指导各医院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坚持以医院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为重点开展廉政教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指导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做好防控和监督工作,使纪检干部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真正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要求直属单位纪委深入分析收受红包回扣现象的根源,摸清实际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对收受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进行坚决打击,发现一起,严格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四是医院廉政建设纳入医院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因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实施“一票否决”制。

  (二)“执纪执法偏松偏软”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执纪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中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党组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专题听取中心直属纪委工作报告、专题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机制。整改工作以来,中心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坚持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多次约谈巡察问题较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到位;并在平时的谈心谈话中,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强化干部教育和监督。

  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中心印发了《市医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加强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市医管中心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的通知》,要求中心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中纪委“三转”工作要求,通过督促医院纪委梳理职责,支持纪委聚焦主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和问责。中心直属纪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梳理中心惩防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中心党组书记和直属纪委书记就落实好“两个责任”保持经常性沟通,互相提醒,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整改期间,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听取直属纪委工作汇报,沟通情况,旗帜鲜明地支持各级纪委办信查案。

  四是强化“一岗双责”。按照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履责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履责意识。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中层干部进行专题廉政谈话。要求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五是加大办信查案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市委巡察组转交办信访件及纪委纪检十二组转交的6封信访件,中心直属纪委组织力量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正在办理中;对医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目前,除已经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调离工作岗位、经济处理的人员外,尚有部分人员在调查处理中。

  对在整改工作期间发现的个别工作人员涉嫌参与“医保套现”问题,中心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医保套现”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立即印发了《市医管中心关于开展“医保套现”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在全系统范围内查找问题,堵塞漏洞,立即向司法机关报案,请公安检察部门立案侦查,对相关人员停职调查,对三年来有关药品的使用情况、医务人员开方情况进行摸底。中心及医院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立即行动,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监督,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全方位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对相关医院和责任人作出进一步处理。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全面查找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包括全面梳理和核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做好处方监测监控工作;严厉查处开具大处方、参与违法医保套现的医务人员。进一步完善医保管控联动机制。对涉嫌“医保套现”的人员或超常规使用药品的患者,及时向社保部门通报,加大对参保人员的稽核力度。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净化行业风气。践行市属公立医院系统“至诚、至实、至精、至专”的核心价值理念,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医学人文精神,全面提升市属公立医院系统的精神风貌和社会形象。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市医管中心《关于促进廉洁从医的“十不准”规定》。

  六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管。中心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要求直属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直属单位按照中心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招投标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堵塞制度漏洞,预防腐败发生。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中心将进一步对直属单位进行专项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直属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有效监管。

  5.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薄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心及直属单位专职纪委书记职数申请和聘任情况,尽快有效落实纪委书记单独设置工作,对近期未增设专职领导职数的医院,指导其调整班子分工,明确专人专职负责纪检工作。同时指导医院重新梳理纪委书记及纪检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确保执纪公正性和有效性。二是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要求各医院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3人,其中综合医院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此项工作纳入中心当年管理绩效考核。同时行文报市机构编制部门,争取在中心本级增设专职纪委书记领导职数,设立党务、纪检监察办事机构。三是制发《市医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加强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深医管党组〔2017〕3号),要求各医院进一步落实纪委“三转”工作要求。中心直属纪委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相关工作督导,拟于今年全面开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加强投诉检查处理工作,每件投诉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转办和核实。五是把医院被追究刑责人员情况及时转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不严”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有关精神。二是加强对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经常性教育。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中心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在各种会议上反复要求和强调中心党员干部,特别是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做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常态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是严格财务报账审核。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审核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凡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无预算开支和超预算开支。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把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审计重要的经常性业务,加大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五是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等情况再审查,再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四)“体制机制层面的深层次矛盾制约医改进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关于市卫生计生委和医管中心在职能上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厘清中心与卫生计生委职能分布,减少交叉重叠管理现象。一是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2〕50号)、市编委《关于成立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通知》(深编〔2012〕54号)以及《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市医管中心关于公立医院举办职责移交工作的请示》等文件精神,重新梳理公立医院有关举办职责。二是中心各部门严格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协调,明确职责,中心将加强与三名工程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双方在三名工程推进过程中各自的职责与分工,以及团队遴选标准和目标任务书的审核标准。目前已与市卫生计生委沟通了关于2016年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预立项项目任务书的审核办法,完成了69个预立项团队项目任务书的审核。四是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中心将认真落实三名工程各项指南、规章和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建立“三名工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听取医院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协调集中反映的问题,已召开了第一季度例会;建立并实行项目建设督促制度。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项目建设信息搜集、分析,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监控;建立“三名工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托单位要及时报告取得的重大进展与突破,或因不可抗力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督促医院加强三名工程管理队伍建设,并对医院依托科室和科室相关管理人员加强项目管理、财务等管理知识培训,协调卫生计生委尽快出台三名工程经费使用指导细则,编制《市属医院三名工程高层次医学团队服务指南》,方便患者及时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五是强化目标导向,积极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对三名团队的考核、督导和检查等相关工作。目前已收集并讨论关于“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绩效评价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卫生计生委建立三名工程团队绩效评价体系。

  (2)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履职效能。

  加强对医院预算资金的有效监管。一是加快推动实行医管中心派驻市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一方面向市财政委申请在财政下达给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中列支总会计师薪酬,通过薪酬单列,提高总会计师财务监管实效。另一方面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在中心设置总会计师特聘岗位,拟采取中心委派方式加强人员管理。二是提请市发改委、财政委、卫生计生委研究将专项资金编入医院年初预算,加强监管。致函市财政委,申请可供查询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信息的系统及账号加强监管,同时要求直属各医院每月报送财政性资金支出进度,加强库款管理的考核。三是加强审计工作,由中心委托第三方对医院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医院人员薪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报废、财务信息真实性等。结合直属医院物资招采整改工作,对物资招采整改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组已进驻医院开始审计。此外起草了《深圳市属公立医院系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对审计工作的组织与职责、工作实施、质量评价和结果运用、工作责任等进行了规定,待进一步完善后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四是制定并落实《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成本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医院推进预算和成本管理工作,强化年初资金预算安排,加强中心在医院预算中的调控作用和监督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特别是加强大型资金使用预算落实情况。五是加快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动态监管各医院。现已完成人事模块的功能开发、功能演示及修改,完成财务模块的需求确认和功能开发,实时监测、门诊业务和住院业务模块的需求确认,以及第一季度报表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

  强力推进三级诊疗制度。一是着力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优化专家进社区服务安排。在临床诊疗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健康教育服务内涵,并实施常态化工作督导。二是强化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指导各医院依托自身学科优势,推动专科联盟建设;通过全面开展号源共享、双向转诊、技术支持、远程会诊等方式,推动普通疾病和常见病在基层医院解决。三是整合专科医疗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四是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带教,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五是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逐步利用远程医学平台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诊疗数据的兼容与传输共享;并依托远程医学平台,提升对基层医疗机构急危重病抢救、疑难杂症会诊、培训示教的效率与质量。六是积极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三级诊疗制度落实。强力督促各医院落实2017年各院专家下社区工作计划,中心运行管理部门专门指导有关医院专家下社区工作的全面推进。以大鹏新区为试点,中心拟促成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大鹏新区建立医院集团,实行市属公立医院和大鹏新区医疗机构的一体化管理,从分级诊疗、质量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远程医疗、健康管理、集约化检验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为市民提供全人口、全过程、大健康的医疗预防服务。

  (3)进一步加强对院长行使权力的监管,使医院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

  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控。一是检查医院领导班子分工,督促落实医院院长及书记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二是抽查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记录,督促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落实《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成本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医院推进预算和成本管理工作。四是指导医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结合市财政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心3月中旬组织直属医院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参加“加强经济运行内控管理,提升医院管理品质---新医改背景下现代医院内控建设实务”讲座;4月初组织直属医院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目前所有医院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控机制评价和内控建设。五是组织医院人员参加经营管理培训。六是加快推动实行医管中心派驻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加强医院投资决策、资金开支和人员招聘等重要环节管理。一是积极推动财务结算中心建设,已收集部分地区和单位财务结算中心的资料和直属医院财务运行情况,并已行文拟报市编制和财政部门,获批后将加快组建。二是督促医院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大相关制度在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分值。3月31日已完成直属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法人报告书公开工作初核任务,4月7日开始直属单位已陆续将事业单位年度法人报告书挂网公开。修订了2017年度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加大相关制度在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分值。三是加快市属公立医院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动态监管各医院财务数据,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四是加强财务报销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支出标准,对各类报销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强审核,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和监督。五是严格执行发放津补贴的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乱发奖金补贴进行整治。

  强化科室层面的管理。一是开展暗访抽查,严禁医院向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切断医务人员收入与处方、检查、耗材等收入之间的直接挂钩关系。已派员赴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抽查。二是围绕“岗位工作量、医疗质量、病种及手术难易度、患者满意度、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控制、临床科研教学、医德医风”等核心要素来开展医务人员的考核和分配,制订《市属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照总量控制、收支平衡,强化考核、优绩优酬、自主分配、民主决策的原则,实行工资总量管理,规范津贴补贴,加强岗位绩效考核。三是通过审计方式检查各医院绩效发放方式,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绩效奖金,要求各科室发放绩效奖金时科室人员均在奖金发放表上签字,未签字严禁财务部门发放奖金。5月3日,中心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已陆续进驻各医院开展专项审计。

  强化医疗风险防控。一是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专项督导工作,进一步强化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进一步强调超过一万元的医疗赔偿不能私下了结,同时必须向医管中心报备。通过汇总各医院2014-2016年各类医疗赔偿情况,梳理赔偿的主要原因和纠纷多发点,针对各医院的共性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医疗纠纷处理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三是将核心诊疗质量、临床路径、院感控制、合理用药、护理质量及品管圈活动等医疗管理内容纳入医院运行绩效考核。四是继续进行临床护理风险防控制度的现场考核。

  有效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担当,中心主要领导在中心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上、深入各单位开展调研的过程中、同个别单位班子集体谈话中反复强调要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落实党委、纪委和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既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敢于担当,又要坚守本职、坚持原则,要把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医院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机统一起来。二是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科学管理能力,对各类领导干部开展不同类型的岗位培训,着重解决各级领导班子路径依赖、视野不开阔的问题,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强化工作的沟通、酝酿和协调。坚决执行末位发言,防止“一言堂”,中心通过管理绩效考核,对班子运行及工作的情况进行集体体检、会诊和把脉。

  (五)“医疗购销领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医疗器械、药品、耗材招标采购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方面。一是制发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公立医院医疗采购和物资管理的通知》,依托社会力量,进一步强化采购前期论证和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规范招投标的基本流程及审批要求,规范对招投标相关职能部门、申请采购部门、评标论证专家等主体的监督和处罚措施。二是与市财政委采购办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共同探讨改进招标采购程序、共享采购数据信息、前置采购需求公示、限制实质性排他条款等办法。三是参考药品集团化采购模式,配合主管部门,大力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医疗器械、耗材集中采购。四是配合省市要求,落实药品、耗材等省市级平台采购。五是规范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细化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有关经济活动,强化源头防控,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人为因素影响,追究违规使用资金有关领导和设备、财务人员的责任,确保设备质量和资金安全。六是配合纪检监察、执法部门对举报或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彻查,对违纪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七是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组织各直属医院按照《市医管中心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现有资产进行清查梳理,合理区分因更换运营主体、功能定位发生重大变更和床位开放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使用效率不高问题,对闲置的设备逐一设立整改清单和时限,对闲置的设备由医管中心进行统筹调配,目前已进行三个批次。八是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管理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引导医院按照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布局,对优势品牌学科建设方向和配套设备投入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并对项目申报人实行问责机制,切实保证资金投入的社会绩效和使用绩效。

  (2)在药品和耗材采购方面。一是组织医管中心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收受回扣情况巡查活动。检查各医院药品监管、防统方管理、药品遴选变更、医用耗材定期招标采购等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到位。二是推进药品集团化采购。三是在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全省统一平台(省药交中心)采购的基础上,配合市政府采购中心推进全市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集团采购实施。四是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和宣传,对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处理。五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彻查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置。

  三、坚决抓好后续整改,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深圳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把讲政治作为行为准则,把讲党性作为政治底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全面落实党组(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自觉履行好党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组(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

  (三)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领导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宏观把握能力、方向引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打造锐意进取、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廉洁自律的集体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的系列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费用报账审核、公车管理等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四)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需要巩固的、还未到位的和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适时开展“回头看”,梳理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强化追究问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等手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要实施“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心内部治理结构。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招投标、基建工程、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招聘等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市医管中心及直属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6828844;通讯地址: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后勤服务楼313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