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8-16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9年2月12日至3月29日,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集中巡察。2019年5月8日,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工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组织,政治性是工会组织的灵魂。市委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市总工会党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次“政治体检”“综合会诊”,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总工会的关心重视和真诚爱护。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严肃中肯地指出市总工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市总工会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在5月8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随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班子集中学习反馈意见,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5方面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列明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着手开展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推进反馈意见立行立改、落地见效 

  鉴于2019年1月市总工会进行了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巡察发现的问题多是调整前发生,市总工会党组决定将市总工会巡察整改工作分为两部分任务:一是由问题发生时原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核查市委巡察反馈具体意见,实事求是地说明问题的来龙去脉特别是工作不足表现,市总工会党组依照有关追责问责规定据实处理。二是由新部门负责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提出立行立改举措,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5月17日,市总工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巡察市总党组情况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要求责任清单正式印发后,必须不折不扣按照责任清单抓好整改落实。5月至6月,市总工会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5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汇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工作要求,特别是对于问题比较集中的工会资产管理有关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集中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同时,市总工会领导也分别召集各自分管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照责任清单,集中研究推进解决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确保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巡察整改以来,市总工会党组已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17人(次),批评教育32人(次),书面通报批评53人(次),要求提交书面检查17份;拟对下属企业众业经济发展中心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拟给予党纪处分1人。

  (三)突出成果导向,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深圳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此次巡察整改,正是市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工会组织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关键时刻,对推动市总工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工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市总工会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深圳工会深化改革相结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以及深度调研基层掌握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暨深刻汲取李华楠案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将落实整改任务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深圳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成果,努力在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上展现新作为,更好承担起引导全市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二、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 

  市总工会党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并深入基层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等专项调研,掌握当前深圳工会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找准新时代深圳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着力点,不断增强党组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6月19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和交流发言。二是6月27日,邀请广东省总工会领导作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不断推进工会改革创新》的专题讲座。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从3个方面就深入贯彻落实工作强调了6项重点工作。三是市总工会党组、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分别于6月21日、6月25日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四是结合深圳工会工作实际,制发《深圳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要求各区(新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办公室加强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2.关于推进改革力度不够问题。一是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会学习等途径,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的理解,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深圳工会深化改革的能力。二是由市总工会党组和班子成员牵头,广泛深入开展构建“互联网+”工会服务职工工作新体系调研、创新工会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调研等8个重点课题调研,找准工会深化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举措,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三是于6月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全面梳理政策、排摸底数,了解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基本概况,找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意见,将于9月底形成调研报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于12月底形成《深圳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报市委。待市委印发后,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方案,各司其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今后,定期分析研究产业工人队伍的新变化、新诉求,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四是尽快完成 “优化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结构和机关干部管理方式”改革任务。一方面,市总工会在6月份再次致函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协调两个单位尽快推荐市总工会新一届兼职副主席人选,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已于7月份分别向市总工会推荐了人选;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争取商定符合深圳工会工作实际的市总工会挂职副主席条件,尽快完成市总工会挂职副主席配备工作。7月上旬,市总工会已启动深圳市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请市委和广东省总工会批准,计划在12月中旬召开深圳市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换届选举,全面完成工会领导机构改革工作。整改期间,市总工会还对2016年以来的改革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持之以恒推动《深圳市总工会改革方案》各项长期任务落实,努力取得丰硕成果。

  3.关于党组会议不够规范问题。一是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的党组会议纪要,逐一查找、核实存在的问题并整改。二是根据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从会议议题准备、上会议题审定、会议流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回避制度等环节,修订完善《深圳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深圳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以及《深圳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深圳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市总工会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规范化水平。三是组织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总支(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能力水平。四是加强对上会议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材料审核,避免出现部分会议记录简单、个别会议记录缺失等问题。

  4.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一是成立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拟于2019年建立“1+5”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市总工会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具体包括:通过制定《深圳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管进行整体规范;通过制定《深圳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建章立制,强化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监管;通过制定《深圳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直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工作;通过制定《深圳市总工会物业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防范物业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通过修订完善《深圳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总工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和基本建设工程领域的工作。上述6个制度已基本完成初稿拟定工作,待征求各部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后,统一出台。同时,建立各项考核体系,每年对下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党建工作进行评议,并探索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经营业绩情况进行考核。二是于5月完成市总工会机关下沉业务事项的梳理工作,目前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已审议通过,市总工会现有的法人资格证办理、困难帮扶、12351热线等3项业务和10个项目类别的职工服务项目下沉到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正开展下属企事业单位事权清单的制订工作,将于近期完成。三是于7月向下属单位发出《关于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并及时出台《深圳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范围、报告程序、报告内容,规范直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审批工作。

  5.关于党支部设置不合理问题。市总工会认真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中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要求,于6月完成市总工会及直属单位党支部设置调整工作,将市总工会机关3个党支部和1个退休党员党支部调整为10个党支部和2个退休党员党支部,将3个下属单位党支部调整为3个党总支和19个党支部;近期,3个党总支和31个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党内组织生活74次,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力发挥。今后,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持续提升市总工会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维护社会稳定意识需要增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1.维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于6月对已发生影响较大的劳资纠纷事件进行系统梳理,分类分级汇编成册;同时,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职工群体性事件,举一反三,寻找共性,研究预防和化解类似职工群体性事件的手段方法。二是在总结以往发生劳资纠纷的基础上,已于7月制发深圳工会预防和参与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办法,明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职工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并于8月底前全面梳理已有的维权工作制度,对《深圳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关于做好工会法律援助案件推报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总工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构建一个统一协调、系统全面、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工会维权制度体系。三是于7月26日邀请市有关部门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就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安全隐患进行授课,提升全市工会维权干部的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四是对于在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政策性方面的障碍,及时提请市委及上级工会研究解决。近期,向省总工会提交《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五是建立健全工会维权维稳信息报送机制、预防预警机制、定期总结研判机制,全面加强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的预防化解工作。

  2.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市总工会党组全面梳理市总工会负责的推优评先工作,逐个查找每一项评先推优工作中是否存在的流程审批不规范、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不明确等类似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落实。一是于6月全面查摆梳理市总工会负责的推优评比项目共32项,其中推荐类项目22项目,评比类项目10项,分别涉及劳模、五一奖章等评选推荐项目。二是于7月健全完善了市总工会各类推荐和评优类项目的审批流程,明确对应工作要求,明确每一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并探索建立了推优评先工作储备数据库,以规范、及时办理上级推优工作和市总工会评先工作。拟于近期形成工作制度,并印发执行。三是召开推优评先工作会议,说明市总工会推优评先工作规范流程和具体工作要求,强调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要求履职尽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

  3.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现象问题。对于召开实名制工会会员卡盛大发行仪式并广泛宣传问题,市总工会党组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再深化活动,查摆问题8项,明确整改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同时,构建“互联网+”普惠职工服务体系,推出8大类别36个服务项目,采集工会会员信息160多万人,办理实名制工会会员卡65.6万多张,线上线下服务职工近100万人次;并要求今后工会会员服务项目的设计、研发、实施及评估的每一步骤,以职工群众立场思考谋划,把每一项会员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对在发放会员卡、提供会员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复杂问题,反复论证、合理预期、强化过程监管,及时跟进纠偏。

  4.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未彻底解决问题。(1)针对深入基层调研较少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要求,根据市总工会2019年工作要点,结合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工作需要,制定了《深圳市总工会2019年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安排》,共有8个重点调研课题,市总工会宣教网络部、职工服务部、权益保障和女职工工作部、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工作部近期已紧锣密鼓开展工作,深入基层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构建“互联网+”职工服务工作体系等课题调研;二是完善市总工会领导调研工作机制,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形成调研记录,重点课题形成调研报告;三是制定《深圳市总工会调研工作制度》,建立由市总工会分管领导牵头,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市各产业工会定期下基层调研工作机制。每年初根据全年工作重点制定全年调研课题计划,定期督促落实,年底对市、区两级工会调研报告和一些有价值的工作报告进行汇编,加强理论研究、交流和指导。(2)对于党组会议纪要出台偏慢的问题,严格执行新制定的《深圳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深圳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后2个工作日之内出纪要初稿,7个工作日内完成领导审签工作,10个工作日内必须正式印发。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纪要为例,5月8日至6月24日期间,共出台6份党组会议纪要,从起草、核稿、审批到正式印发,平均耗时8.6天。

  (三)“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违规聘用退休干部问题。一是市总工会党组纠正有关错误决定,做深刻反思;全额追回该退休干部违规领取的薪酬待遇58.9万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对众业经济发展中心领导班子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市总工会机关干部退休后及时签订权责告知书。三是梳理市总工会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81条,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121条。接下来,将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控。

  2.干部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在已对核查发现存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行为的8名干部处理基础上,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学习会,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视程度。每年集中填报前,组织集中宣讲会,对有关政策和填报注意事项进行培训宣讲,并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它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要求出国(境)超期的5位同志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市总工会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予以通报。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办文平台进行系统申请,按照规定做好机关全体在编干部、下属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集中管理,对出境事由、时间和目的地登记报备,实现审批监管全流程覆盖,做到事前告知、过程跟踪、事后报告。

  3.个别领导干部长期不轮岗问题。一是经协调市委组织部,已于5月份将某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调任至市财贸金融工会任主席人选。二是已对同一岗位长期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调岗,完成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各产业工会领导干部共45人轮岗,占总在编人数85%。三是于6月完成众业经济发展中心党总支调整工作,12月底前完成领导班子的调整工作;同时健全完善众业经济发展中心组织架构、管理体制机制。四是严格执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市总工会机关在编干部、下属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任期预警机制,凡是即将达到应轮岗年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将提前半年向党组提出;同时,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推动工会干部与党政干部双向交流。

  (四)“工会会费和‘六项费用’管理不严,对外采购存在违规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1.工会会费管理不规范。一是将返还基层工会经费的比例由60%提高到70%,2019年预算新增基层工会10%工会经费补助款16,664万元;经费支出重点向建功立业、职工素质提升、维权维稳、困难帮扶、基层组建、职工普惠服务等工会主责主业倾斜,2019年上述预算支出达57,94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80.1%;同时,加大对职工文化阵地建设的投入,计划投入资金2亿元用于“市工人文化宫整体改造”工程项目。二是制定完善《深圳市总工会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健全市总工会合作银行评价体系,完善银行开户和资金存放决策程序,避免廉政风险,确保开户符合要求,保证资金安全和效益,更好地服务工会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起草工作。三是大幅减少市总工会开户银行,将开户银行缩减至2个;并合并相关账套、优化账套设置,结合相关会计制度规范制定了《深圳市总工会账套合并实施方案》,将市总工会账户由14个合并至6个(分别为基本户、财政零余额账户、企事业账户、税务代收集中户、税务代收待分配户、税务代收月结户),进一步加强市总工会账务管理、优化财务核算、防范风险;同时,根据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将银行开户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交党组会审议。

  3.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针对去年承办上级工会会议费用存在的超支问题,一是于6月19日印发关于全市性工会工作会议计划的通知,强调召开全市性工会工作会议的计划性和计划执行的刚性,严格控制会议费用支出;二是起草《深圳市总工会会务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化办会;三是修订完善《深圳市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起草《深圳市总工会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深圳市总工会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四是对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2)针对下属企业众业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某同志使用公车油卡给私车加油及圈提油费问题,一是于2019年3月14日追缴其违规加油金额4.74万元,拟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该同志相关处分,待市直机关纪工委审理决定后执行;二是于4月10日向各下属单位发送《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提醒函》,要求梳理各单位公车管理薄弱环节,对应健全管理制度;三是众业经济发展中心于2019年6月印发《深圳市众业经济发展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增设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岗位,使车辆管理和车辆使用人员分离,进行双岗管理。

  4.个别采购明显违规问题。一是众业经济发展中心于6月6日与中标公司终止采购合同,纠正错误。二是制定《深圳市总工会机关招标采购制度》,完善《众业经济发展中心招标采购规定》,成立市总工会招标采购工作小组,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并加强招标及采购工作管理;三是起草了《深圳市总工会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坚持请法律顾问对合同实施合规审查,切实加强合同审核与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五)“物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1.物业租赁管理制度缺失问题。一是将于2019年底前建立市总工会“1+5”的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市总工会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监管制度,其中包括出台《深圳市总工会物业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堵塞市总工会物业资产管理方面的漏洞。二是于7月拟定新一轮的工会资产委托管理协议,明确众业经济发展中心行使工会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对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2.物业租赁公开竞争不充分问题。(1)针对众业经济发展中心下属轻音乐团直接续租现象普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众业经济发展中心租赁管理制度》,责令轻音乐团修改制度,确保实现300平方米以下物业一律公开招租,300平方米(含)以上物业一律公开招标;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针对职旅大楼整栋出租给深职旅的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一是成立市总工会解决职旅大楼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工作小组,目前已经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通报该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决定依法依规尽快解决此项问题;二是已启动法律途径来维护市总工会权益,争取依法终止租赁合同。

  3.部分物业招标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工会大厦B、C座房屋租赁合同,已取消原租赁合同中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相关条款;二是要求众业经济发展中心对其所管理的物业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进行公开招租招标,切实避免发生招标滞后问题;三是修订完善《众业经济发展中心物业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今后招投标规范有序;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4.物业租赁价格不合理问题。(1)针对租赁经营的1.6万㎡物业价格低于租赁指导价问题,一是就涉及的溪冲工人度假村、工人文化宫、现代轻音乐团、工会大厦B座3-7楼、工会大厦C座等物业进行专项说明;此类物业多为未取得房产证老旧物业,虽通过市场化手段公开招租招标,但仍为同片区物业租赁价格洼地;二是修订完善《众业经济发展中心物业管理细则》,逐步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市场化竞价;责令现代轻音乐团修订滞后制度,实现公开招标招租竞价。(2)针对工会大厦B、C座物业招标时采用办公用途租赁指导价问题,说明工会大厦B、C座物业无产权证,房产的用途是办公,本次物业招租采用的是公开招标,已实现“信息充分公开、价格充分竞争”。(3)针对文化宫停车场2019年前长期对外承包经营、租金远低于市场价问题,一是详细了解当年对外承包的背景、原因、政策依据等情况,认真分析、核实对外承包时的经营成本和收回自营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形成专项报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管理;二是已于2019年1月28日收回文化宫停车场经营管理权,由工人文化宫自行经营管理;三是建立《深圳市工人文化宫(深圳市职工服务中心)停车场管理制度(暂行)》等3个文件,全面加强停车场的日常经营管理。

  5.未严格执行合同问题。针对文化宫南门及职旅大楼周边临时建筑对外出租存在的问题,一是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形成对外出租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决策程序、政策依据等情况报告;二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清理文化宫对外出租物业,已收回南门及职旅大楼周边的临时建筑,待工人文化宫整体改造时一并拆除;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提交书面检查。

  6.周转房管理问题较多。(1)针对2套周转房被原下属单位深职旅的员工占用问题,市总工会正核实2名人员是否具备参加房改条件;如不具备,则要求其补缴租金并依法清退、收回相关周转房;如具备,则妥善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2)针对资格审核不严问题,市总工会已在巡察期间要求办公室严格审查租住人员资格,符合条件的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切实加强管理;不符合条件的立即清退,目前已通知4人清退。(3)针对租金收取不及时问题,已在6月底前足额收缴应交租金,并自2019年7月起,逐月收缴租金。在认真做好上述针对性的整改工作之外,市总工会已修订完善《深圳市总工会周转房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周转房管理。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深圳工会工作取得新业绩 

  市总工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0+10”工作安排,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深圳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圳建市4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全市工会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领导带头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带着干部职工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必设议题,作为工会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市各级工会干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企业、进班组。

  (二)持续深化工会改革,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的基本职责。加大“三新”领域建会入会、智慧工会建设、职业化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改革力度。一是着力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三个着力”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面向职工、服务基层、突出主业的工会改革要求,在优结构、强功能、增活力上下功夫,把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使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重点抓好百人以上企业建会、社区(园区、楼宇)工联会建设、新经济新业态新领域工会建设等工作,强调建会质量,重视发挥示范效应,确保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有效覆盖。二是着力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以“12351”热线、市总官网、深圳工会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四个门户”,机关工作平台、基层工会工作平台和职工会员服务平台等“三个平台”以及工会组织数据库和工会会员数据库等“两个数据库”为基础,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智慧工会建设,不断完善工会信息化系统,让广大职工通过互联网更加方便、快捷、有效地找到工会、参加活动、享受服务。同时,加强职工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和项目研发,整合各区、各产业、各基层工会的优秀服务项目,不断丰富职工服务项目库;加大工会会员实名制推广力度,力争全年实现实名制会员信息采集数和办理会员服务卡人数比2018年翻一番。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工会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切实履行管干部、带队伍的职责,牢固树立重实干重业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敢于提拔重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完善工会干部培养、选拔、交流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思想教育、激励保障、考核评价机制,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年龄段的干部,开展差异化培养,强化干部政治历练,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

  (三)聚焦更有效保障产业工人地位、更有力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需求调研,配合市委制定并落实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综合素质提升,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拓展网络培训平台,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职业指导,畅通产业工人发展通道。探索建立健全产业工人激励机制,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履行工会牵头职责,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宏观指导、政策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四)积极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继续绷紧意识形态斗争这根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切实承担起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职责。二是构筑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稳定的坚强堡垒。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稳定作为深圳工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政治任务,自觉融入市委领导的维稳工作机制。落实全总、省总工作部署,建立完善工会参与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加强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分队建设,加强对劳动领域风险研判,准确定性职工群体性事件并站稳工会立场,第一时间报告并协助党政有关部门及时调处和化解,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

  (五)以党的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规范党组成员的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严肃党组会议纪律,认真贯彻党组工作规则各项要求;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明确机关与下属单位的权责边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推进工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深刻吸取李华楠案教训,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遵从党章党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三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认真学习干部工作制度要求,确保干部选拔程序合规;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干部轮岗工作力度,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

  (六)进一步健全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工会会费和物业资产管理 

  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费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升工会会费使用效率,充分保障职工合理福利,有效解决会费积压过多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管控“六项费用”支出;加强业务采购管理,防止发生利益输送;健全物业租赁规章制度,确保物业租赁有据可依;加大物业出租信息披露力度,确保物业出租竞价充分;进一步规范物业出租招标工作,确保招标合理有序;科学确定物业出租价格,充分保障租金收益;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

  中共深圳市总工会党组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