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8-16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12日至3月2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党组进行巡察。5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自本轮巡察开展以来,团市委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和整改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履行“两个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各项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巡察整改期间,团市委党组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明确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思想站位和行动站位 

  团市委党组以求真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作风,全面提高站位,切实统一思想,扎实完成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党组认真研究巡察整改的工作步骤,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报告的任务分解,将整改问题细化成为具体整改举措。市委巡察组意见反馈会议当晚,党组召开团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次专题会,研读巡察反馈的具体意见,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深入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党组会,成立团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认领整改事项,各自细化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整改措施。

  (二)牵头推动落实市委巡察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强化整改的执行力 

  团市委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各项工作要求,于5月、6月整改期内召开六次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对照整改任务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类型、13个方面、36项问题”进行研究,梳理成具体整改举措。团市委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责任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情况,有力督促,狠抓落实。根据市委巡察办关于整改工作信息化要求,团市委党组高度重视整改信息填报和整改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在巡察整改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确保巡察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对整改效果全面督查 

  团市委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团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部门开展查阅资料、现场问询。完成两次整改督查,重点督办整改举措的落实和推进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举措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整改工作要求的销号,不符合整改工作要求的打回重新填报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列明的36项整改任务中,6月底前应完成整改24项,已完成整改24项,12月底前应完成整改7项,目前7项均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预计能够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中天象馆、直属事业单位合作建房及有关产权、出租业务、员工利益诉求等5项系历史遗留问题,涉及人员、资金、资产等重大事项,需沟通协调的单位较多,团市委党组认真研究、专项推进,目前在团市委层面已有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二、坚持标本兼治、问题导向、真抓实改,全力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为切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团市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真抓实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长期实效。在巡察整改工作期间,分解细化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举措114项,出台方案17个,修订完善制度22项,开展谈话提醒40人次,开展教育培训550人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足”方面的整改 

  1.整改“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 

  一是建立党组会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团市委党组会议每个季度专题听取一次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对机关党建工作作出部署。3月,党组专题听取了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汇报,听取机关纪委、机关工会、机关团委、机关妇委会2018年度工作述职,审议《机关党委2018年度述职报告》《机关各党支部2018年度述职报告》。党组专题听取了机关党委2019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工作汇报。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团市委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团市委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团字〔2019〕3号)《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团市委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议人选名单》等文件。成立党建带群建专项工作组,把践行“三个表率、一个模范”贯穿到共青团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机关党群组织作用。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团市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的团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部署、指导和推进团市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监督职责,对各个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团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任务。召开两次团市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和再部署。召开深刻汲取李华楠案教训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团市委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落实“一岗双责”任务,在党组会、书记办公会上常态化督促推进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党组书记向团市委全体党员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机关纪委开展2轮团市委系统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抓好作风建设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整改。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六组为团市委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授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4部教育视频和短片,开展了3次专题学习。团市委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度对新任职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心,通过“拍拍肩膀、拉拉袖子、咬咬耳朵、敲敲警钟”,进行早提醒、早防范、早纠正,防微杜渐,党组书记开展了9次廉政谈心,其他班子成员开展了5次廉政谈心。

  四是重视党建工作创新。探索建立了“理论联学,党课联讲,活动联展,典型联创”的“四联共建”党建工作体系,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双促。机关党委与深圳市义工联合会党委、市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党委等加强党建资源共享,促进全体党员密切联系基层青年群众,进一步将机关党建工作辐射到共青团联系和服务的青年组织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五是建立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出台《团市委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办法》。建立舆情研判、负面信息管控、正面信息发布和评论引导的舆情处置工作体系。建立分管副书记、组织与宣传部负责人、网络舆情管理员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舆情处理机制。紧急舆情,一经发现第一时间报告团市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第一时间指挥处置,舆情监控责任部门立即向市网信办报告,按照统一操作指引发布官方权威消息,积极向大众说明解释。落实中央、省、市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指示精神,召开共青团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开展我市青年思想政治工作专题培训会,参与市委市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落实市值班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机关及各事业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与值班安排。

  2.整改“有些‘三重一大’事项没有上党组会研究”的情况 

  一是规范党组会议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机关工作规则》的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党组会、书记办公会、书记专题会的议事规范和程序。目前,团市委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提请党组会研究审议。另外,对拟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召开团市委全会、常委会的重要事项、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均按程序提请党组会研究审议。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书记办公会专题学习制度。截至6月11日,团市委党组会学习议题共计33个,书记办公会学习议题共计21个。

  二是落实党组会民主集中决策机制。党组会决策流程更加严格规范,坚决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会讨论并明确了落实民主集中决策的基本原则:党组成员就讨论议题做到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于部分重大问题有不同意见时也要充分发表;部分议题经过充分讨论后仍不能统一意见的,经进一步调查研究、商讨和论证后再行决定;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全体党组成员坚决执行。

  三是规范了党组会、书记办公会会议记录。明确了党组会会议记录的规范和要求,由党组会秘书和一名办公室在编干部列席党组会,专门记录党组会议事决策流程,原原本本、原汁原味记录党组成员意见发表过程。书记办公会由一名办公室在编干部专门记录会议内容。党组会、书记办公会均按规范格式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按照发文程序签阅后形成文件。党组会会议纪要按要求抄报。

  3.整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不力”的情况 

  一是厘清天象馆存在的问题与现状,整体规划设计天象馆,推动尽快投入运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市发改委批复同意回购天象馆产权,目前回购工作基本完成。为确保天象馆尽早投入使用,团市委党组与市建筑工务署共同专项推进天象馆改造工程。团市委会同多家单位召开天象馆历史遗留问题法律解决路径研讨会,研究解决问题路径。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聚焦主责主业,现已着手为推进青少年校外素质拓展、青年创新创业孵化、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交流等项目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组成合作建房工作小组疏通产权办理解决路径。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市团校分别组成专项工作组,向参与合作建房的合作方调取建设施工相关资料,向规划国土部门、住建部门咨询指导,完成对当前使用物业的产权现状清查,梳理出未办理产权的原因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困难,对合作建房的楼宇房屋分类研究,推进问题解决。

  三是梳理直属事业单位员工利益诉求,做好疏导及政策解释工作。团市委高度重视直属事业单位员工诉求,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市编办、市社保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党组成员两次赴市编办进行专项沟通,共同研究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员工编制问题的实际情况,与市社保局进行专题座谈,研究探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和养老改革进程中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员工待遇问题,尽最大可能推动问题解决。

  四是下大力气推动三家直属事业单位增加收入来源。拓宽思路,整合现有资源,提升服务主业能力,增加经营性收入来源,合理运用场地及项目进行运营创收,有效填补经费缺口。市少年宫、市团校部分解决了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待遇问题。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继续加大硬件建设和项目引进力度。

  (二)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重视不够,主责主业不突出”方面的整改 

  4.整改“ 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四化’问题依然存在”的情况 

  一是针对“四化”问题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分析研究“四化”现象,研究出台针对性举措。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关于强化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团干部执行力的规定》,切实增强责任担当,一切聚焦工作实效,坚决杜绝工作中“雷声大、雨点小”现象。进一步完善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加强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开展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再深化”为主题的两次专项学习。党组会、书记办公会分别集体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团市委党组会集体学习了《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再深化的行动方案》。党组学习研究全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机关改革文风会风、精简文件会议工作要求。

  二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成立团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制定《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从6月开始,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开展了7个系列的专题学习和6个方面的深调研,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三是加强对基层团建工作的分类指导。联合部分团区(工)委和重点单位,组建六个基层团建分类指导专项工作小组,针对机关事业单位、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学中职、高校、国有企业、街道社区六个领域,编制基层团建工作分类指导手册。在团的组织建设、团员发展、基础团务、工作开展、特色活动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指导。建立驻点指导基层团建工作机制。出台《团市委专职干部驻点推动团的基层建设密切联系青年工作制度》。团市委各部室、各事业单位直接对接1-2个区(新区),团干部驻点到街道及以下,常态化推动“两新”组织团建、团支部建设、团费收缴等工作。

  四是从预算源头上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立项。团市委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在现有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严格把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立项和审批。严格执行《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项目审批上设置退回机制,确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且报价合理的项目提交立项审批,不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型目录范围的、报价金额明显偏离市场平均水平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核实将被退回。开展两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采购人员学习政府购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参加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四次,累计22人次。修订《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引入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5.整改“ 团组织建设底数不清,基础不扎实”的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大抓基层团建。大力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实现对全市团员数量的精准实时动态管理。出台《深圳共青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实现对团员的有效覆盖。创新基层工作方法,发挥团干部、团员主导作用,团市委机关干部下沉基层直接指导团建工作,以寻找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加强团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团员发展标准,规范团员发展流程,强化团员编号管理,建立并落实发展团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未使用名额回收制度。加强团员青年人才培养,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拓宽团学干部培养路径,形成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示范院校。做好党团衔接,落实推优入党制度,明确推优标准,规范推优流程。

  二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各区均已成立团区(工)委,团的基层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加强重点领域团的覆盖,推动成立前海团工委和市“两新”组织团工委。下大力气抓“两新”领域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努力实现已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百分百建团、大中型非公企业百分百建团、青年集中的社会组织百分百建团。夯实传统领域团建基础,形成应建团未建团组织清单,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建立工作。

  三是切实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落实团市委专职干部驻点推动团的基层建设密切联系青年的工作制度,安排团市委机关干部下沉基层一对一督导团费收缴工作。深入基层针对团费收缴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分析研判,加强对各领域团员的教育引导,提高团员按时交纳团费的意识。完善团费收缴工作机制,加强团费收缴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市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收缴团费。建立团费收缴预警和定期通报机制。对照综合考核指标改进日常工作,全面梳理重点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在日常中改进工作方法、增加工作投入,切实提升年度考核指标完成质量。

  6.整改“ 围绕中心开展教育培训和主题活动不突出”的情况 

  一是建立团干部分级培训体系。制定深圳市团干部培训计划,建立团干部分级培训体系。面向全市各级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开展“青年发展说”系列培训。发挥市团校的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突出主责主业,加强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讲话精神专题培训、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与共青团工作专题培训。不断完善课程设置,增设“深圳志愿服务实践”、“深圳市青年文明号发展与创新”、“深圳市少先队辅导员专项培训”、“新任团干部培训”等培训班次。

  二是立足主责主业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按要求完成《深圳青年意识形态风险调研》,为市委领导全面了解我市青年群体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防范化解青年思想政治领域的重大风险提供有效参考。启动《深圳青少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调研》,为我市进一步激发青年网络社会参与,夯实青年意识形态安全研究提供了理论参考和实践总结。

  三是推动团校改革形成共青团研究体系。市团校落实《中央团校改革方案》精神,聚焦主责主业,以党和政府青年工作政策和战略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聚焦新时代青年思想政治引领、青年发展政策、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创新、国内外青年动态等重点研究领域。将每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或者专项理论研究纳入市团校年度考核指标。市团校出台课题调研计划,每年推出一批课题调研目录,形成调研成果汇编,提升共青团理论研究工作影响力。

  四是党组高度重视直属事业单位主责主业工作。团市委党组认真研究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团校、市少年宫涉及未来及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全力支持直属事业单位围绕主责主业发展壮大。各直属事业单位围绕主责主业,分别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厘清出租业务存续情况,制定长期合作计划。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场地的管理。各直属事业单位均按要求将场地出租列入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由团市委协管部室严格把关后,按程序向团市委和市有关部门呈报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从源头上防范事业单位开展与主业无关的房产出租业务。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薄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7.整改“党组织成员变动频繁,组织不够健全”的情况 

  一是完成机关党委书记调整,强化党委班子建设。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完成机关党委书记调整。不断加强机关党委班子建设,规范机关党委会议,明确机关党委委员职责,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完善机关党委委员对口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创新机关党委工作模式,探索网络党建新模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深圳共青团微信资讯号”、“青年大学习”、“深圳青少年网”等互联网平台开通党建专栏、开展网络讨论,建立党建微信群等方式,探索网上宣传党的知识、参加组织生活和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活跃党内生活,增强党建工作对青年的吸引力。发挥青年工作优势,将党建工作辐射至团属青年社团。

  二是加强各党支部班子建设,严格按规定程序完成党支部换届。稳固推进各支部班子建设,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分别加入机关党支部参与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活动。机关三个党支部和直属事业单位三个党支部均已明确了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了团市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的换届工作。

  8.整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支部组织生活,督促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组织生活,加强对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水平。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团日活动、党员志愿服务等,结合共青团工作开展特色党支部创建。加强支部党建标准化建设,完善督查检查机制。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党支部开展标准化建设督查,各党支部之间开展交叉检查,督促支部常态化开展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力提升”党建专项工作,将党支部的组织凝聚力提升任务落实到党支部书记,切实提高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加强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教育管理,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推荐党支部书记参加团中央、省、市各级培训,安排各党支部书记5人次参加市委组织部专项培训和党性培训班等。按要求做好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党组听取了各党支部书记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党建工作述职,年底听取党支部书记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述职”。加强对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离深及请假的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将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支部考核重点内容。强化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机关纪委组织各党支部开展2轮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交叉检查,对各党支部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进行了10人次的批评教育。机关纪委对存在工作作风问题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严明了工作要求,执行了工作纪律,落实了机关纪委执纪监督的工作责任。

  9.整改“干部调配不及时”的情况 

  一是梳理编制和职数情况,加强部门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按规范程序综合研究职位空缺问题。对拟调整人选进行集中研究,充分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能力特长、性格特点以及存在不足,为选准用好干部“守好门”,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的科学化水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完成机关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选任程序,明确了3个直属事业单位主持工作的主要负责同志。

  二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党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班子建设,配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明确主持工作人员,落实机关部室“一对一”协管直属事业单位责任,推动各直属事业单位建立班子分工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协管部门负责人与主持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直属事业单位定期开展以强化班子建设为主题的党组织活动。

  (四)关于“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方面的整改 

  10.整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的情况 

  一是专项开展问题分析,完善培训费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召开问题分析会。对以团市委名义主办的培训做了进一步梳理和总结,编制了团市委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通知和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修订《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并细化培训费管理规定,强化审批控制,严格贯彻落实培训费标准。开展团市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及行政运行经费专项自查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对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开展各单位财务工作内部审计。

  二是规范直属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相关制度。对市团校未按规定上缴自有账户结余资金问题进行自查并提交整改情况。出台《市团校落实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工作细则》。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已对市团校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对市团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重新调整了岗位,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严明了财务纪律,结合市团校实际情况,完善了《市团校非税收入上缴工作制度》《深圳市团校财务预算结算程序》等工作制度和流程。机关纪委对市团校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进行执纪谈话。

  三是开展财政经费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工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对2016年至2018年财政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就财政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涉及的财政资金去向、用途及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提交了资金去向和往来凭证。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针对违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人认真检讨,深刻分析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机关纪委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年度资金预算违规问题与单位负责人、具体经办人进行执纪谈话。

  11.整改“执行项目招标采购制度不规范”的情况 

  一是规范相关采购制度,加强采购业务培训。修订《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化政府采购具体规定,各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出台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采购细则。加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统筹管理,确保采购工作合法合规、资料齐全、手续完备。专项开展问题分析。团市委机关、市团校、市少年宫就招标采购问题召开了问题分析会,各部门和单位对招标采购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视。举办两期团市委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机关全体干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

  二是落实招标采购充分讨论、严格审议的评审原则。在《共青团深圳市委财务管理制度》中增设关键环节的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制定采购需求时,进行了法律、技术咨询或者公开征求意见。采购决策过程形成了完整的书面记录,充分体现了集体决策过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招标项目立项审批、方案报价、招标会议纪要、公示、合同条款、法律意见等设置审查程序,对招标采购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防范。

  三是完善采购报价审核工作机制。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建立了对采购项目报价方或供应商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审核机制。供应商为企业的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公共平台查询验证,非企业团体通过社会组织管理平台查询验证,比对报价方或供应商的登记主体信息,对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住所地、业务范围等进行审核。完善采购项目验收机制。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建立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制度,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事项逐一履约,充分接受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履约验收效率。

  12.整改“公车管理不严格”的情况 

  一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深圳市深化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管理办法》,修订《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车辆管理办法》,直属事业单位配套修订《公务车管理办法》,完善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登记备案等,严格履行使用审批和费用报销手续,严禁未经审批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务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严禁公务车辆固定给个人使用。

  二是加强车辆管理的日常监督。建立公务车辆使用档案,各单位明确设置公车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权限,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建立公车信息反馈机制,对公车支出与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公示,不定期对公车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绩效评估工作,降低运行费用。

  三是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市团校、市少年宫就单位加油卡使用异常问题召开自查自纠会议,对涉及问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就单位存在私车公养问题召开自查自纠会议,对涉及问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团市委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修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务车辆的管理、监督和信息公开机制。机关纪委对加油卡使用异常及私车公养问题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执纪谈话,要求问题单位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相应处分,令其认真检讨并退回相关违规报销费用。各直属事业单位累计退回违规报销费用3.1万元。

  13.整改“房产管理问题突出”的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积极推动房产确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对合作建房的历史经过及结果全面梳理。5月,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多次赴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产权状况。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借助巡察整改的契机,启动司法或纪律介入程序,打开产权问题突破口,以期取得进展。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将通过对现有房产资料的核查、比对、询问,根据重法律、重程序、重证据的原则,查清房屋从产权购置到流通环节的法律关系。通过合理准确的证据,并协调相关部门协助,最终推进房产的确权工作,纳入单位资产管理,提高政府物业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是开展周转房专项清查工作,完善周转房管理制度。团市委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明确机关周转房现状,并将周转房管理纳入团市委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严格管理。制定《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周转房管理办法》,明确周租金收取收取规则和上缴市财政局的程序和要求。实现对准入审批、在住管理、费用收缴、退出使用、房产维护、安全检查等各环节的全覆盖。建立周转房专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周转房使用效率和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举一反三,补齐短板,不断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扎实做好巡察“回头看” 

  团市委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扎实推进,使得大多数问题得到了解决,但与上级要求和青年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团市委党组将以本轮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发扬敢为人先、敢闯敢试、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旗帜,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妥善解决好共青团所面临的问题,不辜负市委对青年事业的关切和广大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期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88134717。邮政信箱:深圳市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2楼。电子邮箱:tswoffice@sz.gov.cn。

  中共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党组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