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检监察铁军

发布日期:2019-01-18   来源:廉洁深圳

  去年,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深圳市区两级监委随即在年初相继成立,一支全新的纪律部队正式亮相。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向纵深发展、监察体制改革走向“深水区”,以及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新要求,深圳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始终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设,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塑“形”铸“神”提本领

  2018年,深圳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政治属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属性、根本属性,牢牢把握党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定位,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在塑“形”的同时更加重视铸“神”。

  “转隶后在实际工作中有什么困难?”“有何计划和打算?”……2018年6月底,在召开全体转隶干部谈心座谈会的同时,深圳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再次同正处级转隶干部逐一谈心,推动干部队伍从“形式融合”转变为思想情感归属的“内涵融合”。

  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凝神聚力,新春伊始,深圳市纪委监委就组织来自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市属国企、市属高校和全市各街道的716名纪检监察干部脱产集中“充电”。这场既包含政治思想教育,又囊括纪律法律运用的“双重提升”,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提升了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除了集体培训,深圳市纪委监委还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一线办案人员到庭审现场旁听,探索跟班代训、“知行沙龙”等人员融合及业务学习新模式。

  “要想争取案件在法庭上有好的结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完善充分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夯实了案件证据基础,才能确保庭审出彩。”深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处长、检察院转隶干部黄勇,在旁听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受贿案件后,在记事本上写下这样的“观战”感受。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干部教育贯穿改革始终,创新常态化集中学习,共举办培训141批,参训人数达4100人次,补齐了干部履职短板、提升了干部履职能力。

  苦练监督“基本功”

  监察体制改革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被纳入监察范围。据统计,改革后深圳监察对象约23.6万人,比改革前增加了1.3倍。

  为了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将力量向监督倾斜,另一方面将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监察监督,逐步建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

  据了解,监察体制改革后,市一级监督执纪部门机构数、编制数占比达80%和81%。2018年7月,在市区成立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上,深圳市监委又向3个功能区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监察职能从行政区向功能区延伸。此后,各区(功能区)又继续向街道派出监察组(监察专员),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截至2018年底,全市各街道纪工委配备纪检监察干部476名。随后,罗湖、南山、宝安、龙岗、盐田、龙华六个区成立社区纪委,监督触角向社区延伸。

  与此同时,深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优化派驻监督,探索延伸派驻机构监督触角。去年,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全市共向138个基层派出所派驻纪检监察专干,在26家市属国企推行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模式,选派1名高校纪委书记,并向多家公立医院推荐了专职纪委书记……在教育、医疗、基层执法等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民生领域加大监督力度。

  为了“练好”监督这门“基本功”,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深圳市纪委监委不断推陈出新。2018年7月,出台《日常监督十种方式工作指引》,以“一库八应用”为核心构建日常监督智慧平台,完善信息主导、体系支撑的精准监督体系。此外,探索动态识别“六类监察对象”的具体办法,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对受处理人员开展监督回访,深化监督内涵,让跌倒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

  在强化有效监督的背景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进一步显现。2018年,深圳全市“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分别占比55.1%、24.1%、12.2%、8.6%,“倒金字塔”式的分布结构愈发明显,达到了“拔烂树”“护森林”的效果。

  铁纪锤炼“打铁人”

  2018年2月8日,深圳市监委成立后第一周,《深圳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试行)》正式印发,对改革后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程管控、从严把关,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随后,深圳市纪委监委出台《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对46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追责,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

  2018年,深圳市纪委监委按照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严管干部队伍,打出加强自我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组合拳”: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明确八小时以外“25个不得”,组织签订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制订一系列制度规范执纪审查权……

  在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的同时,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日常监督检查。2018年,深圳市纪委监委制定专项检查(巡察)方案,计划分两年对各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并延伸至部分街道纪工委。截至目前,已对两个区纪委检查,提出整改意见27条。

  此外,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2018年,全市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2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并为反映失实的1人澄清正名,通过多种措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