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就光辉廉洁的特区事业——2018年深圳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廉洁深圳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保持高压反腐定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2018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在巩固中提高、在改革中深化、在探索中前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与广大特区建设者合力铸就光辉廉洁的特区事业。

  年度关键词一: 讲政治

  ——强化政治学习,严肃政治纪律

  过去一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学习,严肃政治纪律,以实际行动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扎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中,系统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特区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作风建设、防止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等方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2018年7月,中央巡视组向广东反馈意见后,深圳纪检监察系统迅速行动,在全市开展小官大贪、期权腐败、红包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高质量完成中央巡视组移交的339件信访件办理工作。与此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18个单位和145人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此外,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同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双签字”制度,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1247人次。

  年度关键词二: 改革

  ——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资源力量

  2018年1月29日,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拉开了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大幕。改革,成为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最重要的关键词。

  在各行政区监委相继挂牌后,大鹏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监察专员办公室陆续成立。之后通过深化改革,我市完善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监察监督体系,把包括从事公务活动的聘用人员以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都纳入监察范围。与此同时,改革也向国企、高校、医院拓展,在26家市属国企推行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模式,向高校和公立医院推荐专职纪委书记,落实监督“全覆盖”有了基础。

  这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改革中得到淬炼。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任督二脉”;加强对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去年,在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全部案件中,未发生漏罪、漏罚和非法证据被排除的情况。

  年度关键词三: 监督

  ——紧盯公权力规范运行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公权力的规范运行,是过去一年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点。

  “领导班子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机关‘衙门’作风问题仍未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民生工程监管缺失”……在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的意见中,这样“毫不留情”的措辞时常出现。去年,我市强化政治巡察,统筹推进常规巡察、提级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完成3轮对39个党组织的巡察,发现问题606个、问题线索203条,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548项,完善制度1208项。同时,全面开展区级巡察,开展交叉巡察试点工作,各区共完成24轮对127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

  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市纪委监委优化派驻监督,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赋予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明显加强,全年受理各类信访件1404件,立案158件,分别同比增长40%和11%。

  监督,重在日常,贵在坚持。我市搭建起日常监督智慧平台,完善信息主导、体系支撑的精准监督体系,监督工作得到了科技的“加持”,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更加严格。去年,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8名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1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谈话提醒3.7万人次,同比增长37%。

  年度关键词四: 作风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起

  风气正,则干劲足。勇担当、善作为的干部作风是深圳40年改革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原因。要始终保持住特区干部身上这股“劲儿”,就必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3人,组织处理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4起。开展常态化暗访910人次,曝光典型问题并问责86人。开展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有关问题74宗74人。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60起160人。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281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5.1%、24.1%、12.2%、8.6%,纪律防线不断前移。

  我市还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有所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政商勾结案件,制定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若干措施,在兼职取酬、投资、借贷、离职后从业等十个方面进行规范。同时,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推广运用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推动30家行业协会商会成立廉洁从业委员会。

  年度关键词五: 反腐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38件

  市卫计委原副主任刘堃,原光明新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杨永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原主任段传尧……2018年,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强化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反腐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腐败,共受理信访举报8812件,处置问题线索2703件,立案1538件。其中,立案查处局级干部34人,处级干部1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9人,移送司法机关90人。

  正风反腐高压态势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去年,我市制定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查小官大贪问题,严查基层公务人员“雁过拔毛”等行为。全年查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40人,医院院长12人,学校校长9人,派出所所长14人。

  同时,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刘堃、杨永平等一批“保护伞”被打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我市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突破,追回在逃人员25人,包括“百名红通人员”张勇光,在全省排名第一。

  回望过去,成绩斐然。展望将来,任重道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征途上,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忠诚履责、奋发进取,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