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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促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深圳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若干措施》,为公职人员的行为再加一道防线,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措施》从履行职务、营利活动、兼职取酬、辞职后从业、亲属从业、借贷借用、接受馈赠、社会交往、裸官任用、公务回避等十个方面提出防止利益冲突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