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创新制度机制,四种监督统筹衔接

发布日期:2020-01-19   来源:廉洁深圳

  市纪委监委着力创新制度机制,先后制定实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种监督统筹衔接,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组联动,派驻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贯通协同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两个责任”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室、派驻组、巡察机构之间统筹衔接的工作清单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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