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 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

发布日期:2021-10-18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面向世界始终保持全面开放的姿态。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是经济特区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一,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一年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深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抢抓“双区”建设机遇,始终以昂扬姿态做好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对外开放成绩斐然。


  一、“走出去引进来”成绩斐然


  一年来,深圳有效应对复杂国际局势,对外开放取得亮眼成绩。外贸进出口额稳步增长。2020年,外贸出口达1.7万亿元,实现全国内地城市“二十八连冠”。2021年1-7月,进出口总额1.87万亿元,同比增长16.4%。吸收外资保持领先。2020年全市实际使用外资超86亿美元,同比增长超11%。2021年1-7月,全市实际使用外资超58亿美元,同比增长超19%。跨境电商行业发展逆势上扬。各类主体高速成长,企业品牌化、专业化发展趋势明显,产业生态日益完善,根据行业机构亿邦动力发布的《2020跨境电商综试区能级指数报告》,在目前中国10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排名中,深圳产业生态指数、成长潜力指数两个单项维度排名全国第一,综合能级指数居全国第二。对外投资保持高速。截至2021年7月底,深圳企业共在全球147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了7878家企业及机构,累计中方协议投资额707.92亿美元,累计实际投资额591.42亿美元。其中2021年1-7月,深圳企业共对全球39个国家和地区直接投资设立了384家企业和机构,中方协议投资额55.77亿美元,实际投资额47.68亿美元,在全国各城市排名第二。截至2021年7月底,深圳企业累计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2276.8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900.55亿美元。其中2021年1-7月,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99.39亿美元,在全国各城市排名第二;完成营业额77.37亿美元,在全国各城市排名第一;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142人,同比增长110.59%。


  二、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提升开放水平


  一年来,深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引进来、走出去”方面取得亮眼成绩。


  一是筑巢引凤,提高“引进来”吸引力,顶尖项目团队落户深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外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及“两会”精神,推动全方位开放,提高“引进来”吸引力。出台《深圳市2020年稳外资促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等惠企政策,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多措并举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创建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举办2021外资服务年系列活动等,大力促进企业间合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打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主动出击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培育“全球朋友圈”,推动重大招商项目落户我市,在深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已近300家。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实验室和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强粤港澳港口国际合作,与相关国家共建港口产业园区,建设区域性港口联盟;鼓励粤港澳三地企业合作开展绿地投资、实施跨国兼并收购和共建产业园区;支持搭建“一带一路”共用项目库,建设共同参与的重要支撑区。协助香港贸发局为港商提供培训对接及政策咨询服务。借助香港驻海外办事处,面向境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是深入落实中央“两稳一促”政策,搭建平台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深企纾困。研究制定新一轮外贸支持政策。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两稳一促”各项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外贸最新发展形势和2020年外贸政策执行效果,研究制定新一轮外贸扶持政策,提振企业信心。在进口方面,突出元器件、大宗商品、消费品等产品进口,稳定供应链、产业链,提升消费能级。在出口方面,突出重点产业产品、商品质量和品牌,以及通关渠道,不断提升出口商品价值。加强重点外贸企业服务。完善全市重点外贸企业台账,会同各区走访调研服务重点企业,及时掌握企业进出口形势。积极稳妥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完善业务流程及配套监管服务体系,加快市场培育,给予合理政策支持,推动形成有效出口增量。


  三是打造产业生态,持续深化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全面落实政策,多项创新试点在深圳首次落地,引领全国。优化监管服务,提升物流效率。积极创新政策扶持,印发实施《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通关节点、创新监管服务、降低经营成本等举措来持续优化深圳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环境,强化深圳跨境电商的发展优势。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跨境电商优质产业项目予以扶持,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调研情况,重点支持企业通过独立站建设、数字化应用和公共海外仓建设来不断提升海外市场开拓能力,特别是跨境电商独立站项目,作为全国范围内的创新扶持政策,在行业引起了积极反响。


  四是加强规则对接,以更大力度的制度创新服务港澳繁荣发展。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行业管理上实现与港澳规则的对接。放宽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准入,提供执业便利。在要素自由流动方面推动大湾区规则对接。发挥“单一窗口”平台优势,推动深圳与港澳电子贸易领域加强合作,助推跨境贸易无纸化、贸易融资、数字保险、通关查验互认等。实施对港澳原产货物进口全面零关税,提高通关查验效率。结合香港拓展内销市场专项基金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支持香港企业发展品牌和拓展内地市场。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促进旅游服务贸易加快发展。


  五是突出重点,以会展业融合发展推动大湾区合作机制创新。积极推动举办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展、专业题材展。出台《深圳市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会展业合作机制,用好香港、澳门会展资源和行业优势,探索“一展两地”“展会北上”等方式与港澳会展业进行合作。加大对优质展会的支持力度,完善资金扶持、宣传推广等政策体系,优化调整支持方向和资助标准,实施包括对展会引进培育、展会认证、国际会议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支持深港展会业做大做强。


  三、积极应对风险挑战,营造全面开放新格局


  一年来,深圳着力优化对外开放发展环境,致力于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取得骄人成就。接下来,将更加积极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不断开创全面开放新局面。


  一是提升对外投资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对外投资合作业务改革创新,推动境外投资审批“一口受理、一表填报”事项改革,探索建立多部门协调沟通机制。推进对外投资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以及主要国家地区政策变化的监测及研究工作,做好前瞻性分析,为企业提供投资指引、风险预警、境外投资法律合规性培训及服务。


  二是应对“大变局”多渠道助力企业纾困。挖掘重点企业进出口增量,推进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整合海关、税务、外管以及商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力量,定期为企业提供外贸政策解读、通关便利化、金融服务等宣讲,完善外贸服务体系。运用过渡期、贸易救济措施调查等工具,充分维护相关行业、产业安全和利益,帮助企业妥善应对可能受到的冲击,为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供缓冲。着力提升贸易合规水平,强化政府贸易政策与企业管理双合规,切实处理好开放与安全的关系,维护企业利益。继续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融资支持,引导企业拓展融资、卖方信用保险等增值服务,服务更多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及时纾解外贸企业资金困难。联合金融机构设立外贸专项贷款支持外贸企业应对疫情,解决企业信贷融资需求。同时,出台出口信用保险新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统保政策,增强企业出口信心。


  三是利用RCEP提升货物贸易领域竞争力。利用深圳供应链服务企业集聚和毗邻香港优势,面向东南亚及澳大利亚大力发展中转分拨集散业务。鼓励企业在RCEP成员国布局物流仓,提升货物运输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扩大对RCEP国家营销网络建设的投资,抢抓终端销售渠道。利用RCEP放宽投资限制的相关条款,鼓励企业收购RCEP国家营销网络或新建营销网络,搭建跨境电商平台,组建海外营销中心,提升对RCEP国家出口货物的掌控力。


  四是抢抓前海“扩区”机遇,继续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形壁垒,在商务服务、金融保险、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不断加大开放力度,加快构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扩大开放基本框架,进一步提升深圳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支持深圳在服务贸易领域各类要素便捷有序流动。以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不断提升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争取部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先行先试,发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平台作用,推动与服务贸易相关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各类要素便捷流动和高效集聚,率先与港澳全面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服务贸易投资发展环境。


  五是积极搭建平台持续加大双向投资力度。进一步发挥国内外合作网络作用,分批设立、优化驻海外投资扶持机构,鼓励RCEP成员国在深圳设立区域性或全国性联络中心、一站式投资中心等,向投资者提供帮助和咨询服务。借势牵手香港,帮助港企延展内地市场的同时弥补深圳在税务、法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短板,提升营商服务环境,让深圳成为跨国企业来中国布局的“第一选择”和“必然选择”。


  六是推动与大湾区规则衔接,降低制度成本。在要素流动、吸引外资等领域更积极对接国际规则,严格执行最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确保国家扩大金融、电信、航运、医疗等领域开放举措落实。进一步加大金融领域、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推动规则的衔接。抓好外资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落实,坚决破除外资准入的隐形障碍,全面实施“非禁即入”。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推动内外资统一管理,构建高标准接轨港澳规则的投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