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为先行示范区建设作出“龙岗贡献”

发布日期:2019-08-20   来源:深圳特区报

  19日下午,龙岗区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及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部署龙岗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给龙岗带来的宝贵机遇。《意见》中提出了许多新概念、新思路,对深圳、对龙岗都是重大的政策利好。《意见》部署了“五个率先”的重点任务,我们要以此为方向,用实际行动把政策的红利转化为发展的动力。

  会议指出,《意见》是新时代深圳改革开放的总纲领,是开创深圳工作新局面的总方略。龙岗作为深圳的行政大区、人口大区、产业大区,更应义不容辞、勇于担当,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在推动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上,为先行示范区建设作出“龙岗贡献”。

  会议强调,龙岗区要毫不动摇地朝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宏伟目标前进,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意见》精神,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排头兵,打造深圳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高水平东部中心,交出一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异答卷。(记者 任琦 通讯员 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