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21-11-05   来源:廉洁深圳

  11月5日,深圳市纪委监委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要求,听取公检法系统派驻机构改革和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情况汇报,梳理研究重点改革事项,推动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连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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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连生指出,派驻监督是“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放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去审视、谋划、推动,不断强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有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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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连生要求,公检法系统派驻机构要理顺监督责任分工,推动形成权责明晰、重点突出、同向发力、不留死角的监督格局;创新派驻监督机制,完善配套监督制度,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强化派驻机构和力量配备,督促驻在单位抓紧成立机关纪委,做实做强派驻监督工作。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要认真对标落实上级纪委部署要求,深入研究改革实施路径和举措,稳妥有序深化改革。


  刘连生强调,新形势下深化深圳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要坚持守正创新,始终把准改革的正确方向,强化对标对表、整体把控,确保改革工作始终在党中央顶层设计框架内高效稳妥推进。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着力破解监督力量薄弱、各类监督衔接不畅等问题,不断提升改革的实际效果。三要坚持示范引领,谋划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改革的带动效应,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四要坚持压实责任,推动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齐心协力抓改革、深改革、强改革,努力形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