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挺在前面,管住“小节”谨防“破法”

来源:晶报 日期:2015-10-14
【打印】
  把纪律挺在前面,管住“小节”谨防“破法”
  新改版的深圳市纪委官方网站深圳明镜网10月9日曝出个备受关注的猛料——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张绮文严重违纪被双开。让网友们颇感“意外”的是,这次双开通报中关于张绮文的处分意见信息量很大,内容多达300余字。
  要知道,过去,纪检机关办案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党内审查不便透露案发立案过程以及被调查前和调查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官员查处通报也一直采用“×××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这一简单格式。网友们纷纷惊呼,我市纪检机关披露案情的尺度大了,更透明了。事实上,此举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能通过公开披露案情加大纪律审查的震慑力。
  细细琢磨通报内容,不难发现,“纪律”一词在文中频频出现。再归纳总结张绮文的违纪事实: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对抗组织调查;违规用人;收受贿赂。前三点属于违纪,第四点涉嫌违法。这些都可窥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圳市纪检机关更注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成为纪检机关的重要工作原则。
  在今年9月21日举行的全市局级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上,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就曾在会上说:“组织上培养一个领导干部很不容易,每当有领导干部因贪污腐败而落马,我们都会感到惋惜和心痛。”如何让这种“惋惜和心痛”少一些?钥匙其实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管住“小节”谨防“破法”。
  “破法”必先“破纪”。从违纪违法问题的规律上来看,落马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之后未被及时惩处,结果从侥幸、害怕变得胆大妄为,最后触犯法律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能在出现“苗头”和“倾向”时,及时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纪律是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重器,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反复适用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扎紧了党规党纪的篱笆,消极腐败现象就难有立足之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纪律挺在前面无疑是治本良方。
  过去,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往往“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没有担起来。有的把主要精力放在办大案要案上,却忽视日常监督执纪。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委理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值得期待的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在助力纪检监察机关回归本位。(谢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