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9日)
张子兴
同志们:
我代表深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广东视察,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深圳经济特区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对经济特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市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和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学习重点,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思考体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在学思践悟中破解工作难题。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严格执行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协助市委出台推进先行示范区廉洁建设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分工,积极稳妥推进落实。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708人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4件,处分24人,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组建57个监督检查组,紧盯防控疫情传播、复工复产复学、减租降费等重要环节,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疫情防控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全市共查处有关问题9起、处理18人,通过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处理7人。结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处置、医疗防疫、机场口岸应急管理等制度机制。在严格抓好自身防控的基础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选派307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企业、口岸直接参与抗疫斗争,为战胜疫情贡献力量。
(二)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深化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典型、抓具体、促整改,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违规向基层摊派任务等问题,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中发挥职能作用。全市共查处120人,处分39人,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例。
坚决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监督执纪,督促强化监管,推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持续保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坚守重要节点,用好“四风”监督信息系统和“四风”随手拍举报平台,对顶风违纪行为扭住不放、严肃查处,深挖细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防止反弹回潮。全市共查处441人,处分190人,通报曝光32起典型案例。
鼓励干部以昂扬精神干事创业。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956人次,增长16.6%,“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1.2%、21.6%、11.3%、5.9%。坚持严肃问责、精准问责,全市共问责党组织11个,问责领导干部147人。常态化开展回访监督工作,全年共回访650人,帮助受处分人员改正错误、积极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12名受到失实检控的干部澄清正名。
(三)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监督力度和实效持续增强
健全监督机制。制定加强四项监督同向发力统筹衔接实施办法,建立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联动机制,出台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具体措施,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92件、立案272件。深入推进市管企业、金融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向市管金融企业、国有文化集团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在市管企业、市属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工作。制定党组行使纪律处分决定权相关程序的实施细则,规范党组对所管理党员处分工作。出台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
强化日常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深入开展党内谈话,将开展情况评价结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管理,构建党内监督谈话上下贯通的链条。市四套班子“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30人次,各级党组织开展提醒谈话7613人次、警诫谈话280人次。开展述责述廉监督,组织各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安排6个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评议。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指引,探索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提升基层监督实效。
深化巡察监督。组织开展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实现对市、区检察院党组巡察全覆盖。着力抓好巡察整改,建立定期报告、共性问题集中整改、效果评价等机制,完成对六届市委10轮巡察102个市管单位党组织的整改“回头看”工作。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向有关单位发出督办函56份,督促落实整改事项203项,促进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巡察工作流程,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建立健全巡察与组织、审计、信访等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巡察监督更加精准、规范、有效。印发选派和抽调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挥巡察锻炼和培养干部的平台作用。健全市区巡察联动工作格局,加强对区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区级巡察全覆盖任务完成率达98.2%,共巡察499个党组织,发现问题9037个。
创新智慧监督。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纪检监察大数据中心和智慧监督、智慧办案、智慧综合管理三个平台,建成并启用“智慧纪检创新中心”。圆满完成中央纪委交办的基层监督力量整合协同信息化建设试点任务,推动智慧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发布全国首个智慧纪检数据接入地方标准,荣获第二届“中国廉洁创新奖”。
(四)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治理腐败效能不断提升
坚决有效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092件;立案2458件,其中局级干部12人,处级干部173人;处分1350人,移送检察机关53人。打好久立未结案件清理攻坚战,做到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办结率达99.2%。统筹全市“天网行动”,强力推进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利剑行动”,扎实开展个案攻坚,全市共追回33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制定协助采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协查工作,全年共办理协助采取措施1700件。在反腐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141名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470人主动交代问题。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加大对民生领域微腐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市共摸排基层违纪违法线索3173条,立案1971件,党纪政务处分936人、组织处理849人,移送检察机关39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联系包案,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45人,其中局处级干部56人,处分221人,移送检察机关57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口帮扶工作专项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推进“三不”贯通融合。协助市委出台加强以案促改工作一体推进“三不”的意见,配套制定实施办法,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支持成立市交易集团,推进全市要素资源的公开透明交易;推动建设市产业资金项目信息共享平台,促进集中申报、集中监管、阳光运行。向发案单位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279份,督促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推进行贿人综合惩戒制度建设,研究开发行贿信息查询系统。深化开展宣传教育,举办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探索开展新任职公职人员廉洁培训和廉洁宣誓,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五)打造纪检监察铁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
全面深化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和全员测试,强化实战练兵,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创新培训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开设纪检监察“云课堂”,上线党性教育、监督问责、审查调查等视频课程38个,组织业务骨干在线直播授课13期。全年市纪委监委开展各类培训39次,培训干部2093人次。举办“忠诚卫士杯”征文比赛,实现以征文促学习、促思考、促工作的良好效果。关心年轻干部成长,分批次安排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创新廉洁建设研究与交流合作机制,与深圳大学共建“合规研究院”,加强海外反腐败合规实践指引等课题研究,不断提升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水平。
严格加强自我监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信访办理、线索管理、信息查询、措施审批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制度,开展防范化解纪检监察权力风险、审查调查安全风险等专题调研,实现对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检查全覆盖,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专项整治,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完善涉案款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全市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8件,立案6件。
一年来,我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同时要清醒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的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有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业务能力存在短板,有的担当精神、斗争精神仍有不足,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够严格。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遵循,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部署了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稳健地履职尽责,在巩固中提高、在改革中深化、在探索中前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深圳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上率先示范作出新贡献。
(一)忠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胸怀“两个大局”,把握“国之大者”,以实际行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定出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促进“讲担当、善作为、抓落实”的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聚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聚焦党中央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0+10”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对换届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围绕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落实市委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廉洁建设行动方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高校腐败问题,督促推进行业协会治理。积极配合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有关问题线索,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建好用好行贿信息查询系统,推动健全行贿人综合惩戒制度。精准制定追逃防逃追赃策略,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立足职能职责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基层正风反腐常态化。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深入开展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依法依规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继续组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编印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等教育材料,建立健全反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丰富廉洁宣传内涵,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廉洁价值成为社会共识。创新廉洁建设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做到全面检视、精准画像、靶向纠治。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认真研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变化新特点,盯住关键岗位、重要节点,通过多种务实管用的方式从严查处,坚决防止旧弊未除、新弊又生。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促进完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强化正面宣传教育,开展“八项规定改变你我”系列宣传活动。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进保护实名举报条例立法工作,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压实被问责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的责任。
(四)持续加强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精心谋划推进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制定巡察工作规划,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做深做实“政治体检”。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健全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建立完善巡察进驻前情况通报、巡察阶段情况汇报和巡察反馈问题书面征求意见制度。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健全完善整改评估机制,坚持对每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严肃问责,提升巡察整改综合效果。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探索巡察成果运用、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完善市、区上下联动的巡察工作格局,加强对各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扎实推进社区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深度参与巡察工作机制,巡察前通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醒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巡察中加强沟通配合,提供人员支持和政策咨询;巡察后优先办理移交的问题线索,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巡察机构干部管理体制机制。
(五)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升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坚持系统观念,把监督融入“十四五”规划实施全过程,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推动四项监督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完善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访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沟通对接机制。打造高水平智慧监督平台,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效能。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健全派驻机构考核管理制度,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能力。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市直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把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部门的力量调动起来。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市区两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六)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加强审查调查组、留置场所临时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开展好纪检监察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深化全员培训,强化以案代训、实战练兵,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攻坚克难中经风雨、抗压力、练本领、促提升。把2021年作为“办案质量提升年”,完善案件质量检查抽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常态化、全覆盖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专项检查,严格内部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和纪检监察机关廉情档案,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同志们,新征程催人奋进,新起点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接续奋斗,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为深圳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创造新的更大奇迹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