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发布日期:2021-08-27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日,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等10个被巡察党组织在“廉洁深圳”网站全文公开整改情况。现摘要刊登各党组织整改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建设,制定责任分工和行动纲要,进一步明确示范院建设任务安排;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全市排查出违反“三个规定”问题31例,给予党纪立案5人、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21人。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而不实的问题,组织全市各区检察院开展巡察发现问题专项整治,系统解决基层检察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适用法律标准不统一等3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分别问责2名负有管理责任人员、谈话提醒5人;探索建立“1+n”内部审计团队模式,不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针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的问题,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重大问题议事清单;在派驻到监管场所的第四党支部设立3个党小组;加强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培养建设,招录高素质人才27人,探索与广州“双城联动”联合培训交流,与广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两地实战化培训模式,提升检察官能力素质。


  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的问题,积极践行最高检赋予的职责使命,今年6月起,正式办理辖区内刑事案件,刑事检察业务实现“零”的突破;协调推进与港澳司法机关协作,最高检批复同意聘请港澳籍专业人员开展咨询交流;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与创新探索,组织召开法治前海研究基地理事会,聘请26名法学专家和专业检察人员作为基地研究员或兼职研究员。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紧的问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谈心谈话48人次,完成干部及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摸底排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全面清退违规领取的费用162.1万元;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21项。


  针对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检委会议事规则,强化对决策事项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与前海法院的沟通协调,推动前海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规定》,搭建起对前海法院法律监督的工作平台。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工作,打造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平台,探索开展未成人异地帮教模式;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的要求,开展窨井盖规范管理专项监督,受理案件线索18条;改选、充实机关党委和10个基层党支部,不定期对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立案查处3人、通报批评34人;严肃纠正“四风”问题,全额追缴违规报销等费用51.9万元。


  针对履行检察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加大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力度,今年以来受理案件线索30条;全面运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规范办案流程;将公开听证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举办检察开放日、司法救助听证等活动13场。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具体工作措施8项;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的规定,开展相对不起诉案件线索的自查自纠,向纪检监察机关补充移送线索33份。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与区纪委监委定期会商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立案查处1人、问责相关部门负责人1人、通报批评32人;严格纠正“四风”问题,全额追回违纪发放的津贴及其他费用42.6万元。


  针对财务管理偏松偏软的问题,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17项;全面停止在行政经费中开支文体活动费、妇女用品采购、妇科体检等项目;加快财政资金收缴进度,上缴历史结余资金和相关电费补贴142.8万元。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管党治党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今年以来召开机关纪委会议15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廉政教育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理有关院领导违规占用或超标使用的办公室,全面清退违规发放资金18.3万元;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立案查处5人、岗位调整2人。


  针对内部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42项;组织固定资产大清查,对固定资产实物和账册进行全面盘点、核查;规范财务管理,收回公务油卡预充值多余金额101万元,追回虚列项目费用38.5万元。


  针对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评定出瑕疵案件6件,对相关办案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对看守所的法律监督,发出《检察监督意见书》65份;认真推进最高检赋予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共办理企业合规监管案件8件23人。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党的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重大问题议事清单;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双区”建设等措施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盐检学习汇”活动,组织“四史”专题讲座3场。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的问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完成政策宣讲14场次,谈心谈话141人次,个人自查199人次;加强正风肃纪,根据巡察发现问题问责部门负责人2人、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9人,清退违规报销费用6.2万元。


  针对检察职能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增强法律监督的主动性,今年以来立案监督6件,发出监督文书11份;组织开展刑事案件质量评查,细化类案案件的事实证据认定和不捕、不诉等办案标准,统一案件执法尺度;规范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的制发,将法律文书质量和效果纳入业绩考评,提升法律文书质量。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党的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制定党支部书记履职考核办法,举办党建培训班,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及党支部书记、委员补选工作;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谈心谈话254人次,党组书记带领33名党员干部下基层一线抗疫;建立常态化党建督导机制,今年以来对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书面通报2次。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班子成员加强自我约束,党组书记与4名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清理院领导专用休息室,相关院领导退还费用1万余元;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立案查处4人、岗位调整3人;动真碰硬纠正“四风”问题,全面清退近三年违规发放相关资金109.1万元,追回违规报销费用29.3万元。


  针对内部管理比较粗放的问题,制定车辆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维修和使用流程;制定采购管理规定,组建采购小组,规范采购管理流程;规范干部请休假管理,实行线上审批干部请休假手续。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认真落实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关要求,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强化环境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能力,今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强化党建主业意识,修订完善党组重大问题议事清单,开展支部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推进14名党员空挂党籍转移工作。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清单,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谈心谈话336人次;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立案查处11人;组织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的清理排查,发现违反规定情形3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四风”比较严重的问题,组织开展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全院清退违规使用或报销的费用176万元,其中班子成员清退22万元;严肃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案一整治”工作要求,规范检察建议书制作和审核流程,提高检察建议书质量。


  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成立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充实检务督察人员3人,开展检务督察和政务督查9次、案件督察155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机关纪委研判线索19条,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13人,对1名不配合巡察的部门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丰富纪律教育形式,开展政治教育14次、警示教育7次、英模教育10次。


  针对财务监管不力问题,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9项内控制度,组织开展3轮固定资产管理清查盘点;认真开展有关经费核查,清退违规发放费用10万余元,停发并清退微信稿酬、内部人员讲课费等费用,追回未按合同履行的外包服务费4万余元。


  针对司法工作成效不够高问题,制定常见多发罪名案件处理标准等制度14项,组织评查重点案件79件,对存在程序和文书不规范问题的62件进行全院通报;升级“12309”检察服务,加大案件公开听证、案件信息以及文书公开力度;对辖区派出所侦查活动开展专项监督,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监督立案、撤案5件。


  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开展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开展3轮谈心谈话126人次;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岗位调整1人、批评教育5人、清退费用22.6万元;制定修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管理制度10项,委托第三方梳理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针对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定职级晋升相关办法和工作方案;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开展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并全面排查检察人员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认真抓好党建工作,编制党支部工作指引,组织开展党支部集体学习和政策宣讲30多次,增加年度发展党员名额至3人。


  针对履行检察职能存在不足的问题,今年以来开展案件公开听证7次,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会;建立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机制,通过院领导审核把关降低“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安排检察官挂点联系全区23个社区,实现“检察官进社区”全覆盖,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活动5次。